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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幸福在哪里?

作者: 蓝色月光美 时间: 2012-09-09 阅读: 2554次 点赞: 73个 评分: 1.0分

  每一次路过此地,都想驻足,上前看看,那赤脚露体的他,是否还呆在原地。  每次路过此地,除了心冷、怜惜外,内心总会隐隐作


   每一次路过此地,都想驻足,上前看看,那赤脚露体的他,是否还呆在原地。
   每次路过此地,除了心冷、怜惜外,内心总会隐隐作疼。因为我清楚记得,曾经有一个憨傻疯癫的流浪人,在这里逗留过,我曾又气又恨的暗骂,这种人饿死活该!
   时光流失,岁月匆匆。忘了何年何月,偶然见,在川流不息的人海里碰到他,他的脸,瞬间通红,撇开我怒视他的视线,低头不语,我大步走在他跟前,高声的吆喝,你这人现在怎么变成这样,要饭花子,不可理喻。
   此后,我时常扪心自问,好好地一个人,几年不见,怎么摇身一变,成了疯人一个?。
   嗨!此人和我非亲非故,是八竿子不相干陌路人。可他那可怜样,又常常勾起我那愤愤不平的思绪,深恶痛绝的话语,会不折不扣的和他连在一起。
   不知道他真实姓名,不清楚他何许人也,只知道他是一个地地道道的老实人,收破烂的时候,能掐会算,斤斤两两都计算的清楚明白。
   八七年,我刚进厂子上班,那时间,厂里的效益还不错,厂子每月除了新进一大批啤酒瓶、汽水瓶、各种花样齐全的葡萄酒瓶外,为了节约成本,提升利润,厂领导号召全体职工和社会上的人,把回收旧酒瓶工作当做一项重要任务,不论男女老少,谁来卖瓶子,一角钱一个,有多要多。一时间,进厂买卖做交易的人络绎不绝,别看这不起眼五分钱,在当时,对那些笨手笨脚,只会出苦力的人来说,可是挣大钱的好门路。
   市场收购价五分钱,他们再转手卖一角钱,对半利润,况且不压资金,本小利大,当时,真让我们这些起早贪黑的上班人,眼气的不得了。
   有几个精明能干的人,到现在还干这行,年收入上万元,他们白天骑辆三轮车,大街小巷挨门串户做买卖,一天下来,运气好,碰到单位价值连成的废旧铝铁,一天赚它一二百元不成问题,而今,破烂王盖楼房的人多得是。
   他老实巴交,个子中等,黑脸皮、浑身脏兮兮、走路大大咧咧象踩死蚂蚁一样,年龄大约四十岁左右,不论刮风下雨,天天来我们厂里卖瓶子,又把我们不用的废纸箱、杂七杂八的废东西便宜买走,转手卖给废品收购站。
   起初,自行车是他最好的交通工具,手里不缺钱,他又把自行车改装成三轮车,骑着这既省力又实惠的特制三轮摩托车,走街串巷,收入非凡。
   大家都懒得去了解他的家庭住址、婚姻状况等等,不过,一个响当当绰号叫的是人人皆知,那就是:“收废品的富裕人。”
   随着接触的多,和他说也话也随便,有事没事的问他:“家在哪?几口人等等”,他只是简单的回答:“父母双亡,一姐出嫁,他是跟着弟弟一家人过日子。”
   知道他孤苦伶仃、无依无靠,大家积攒的废旧东西,不论价格是否合理,都乐意卖给他,还爱和他开玩笑的说:“挣下钱别乱花,好好存着,以后盖新房、娶新娘、子孙万代一大帮,那才叫风光。”
   他听后,只是面带羞涩的说:“无钱缺房的人,想掏个媳妇难哪”?
   那时候,累死累活上一月班,薪水只有29元,可收破烂的自由人,一天能赚十多元,有时候超过20元,他经常自豪的说:“别看我们收破烂的,不比你们上班人挣钱少。”
   有人爱管闲事,问他:“你挣那么多钱咋花?谁给你保管”?他说:“一天挣的钱,除了吃、喝,多余的给弟弟、弟媳保管。”嗨!“这样也行,弟弟管着,管你吃、喝,不饿肚子、待你好就行”,他只是有气无力、满脸无奈地说:“凭他们的良心吧!”
   时隔几年,当初红红红火火的厂子一下子关门倒闭,有关系、有本事的职工都调到好单位上班去,余下没权没势的人,有的回农村种地,有的来县城做生意,有的去闯荡江湖。总之,为了活路,各显神手,活法不一。
   那天,我走在大街上,无意间碰到他,正视他的瞬间,我浑身不由自主的一颤,心想他怎么会变成这样?他也认出来我,瞅着我吃惊的眼神,像做贼似的扭头就走。
   我大步跟上去说到:“你怎么变成要饭花子”?好好的一人,拾破烂也饿不死,至于这样蓬头垢面、手拿碗筷乞讨要饭?”他抬起头,怒目圆睁讨厌的瞪我一眼,臭嘴小声嘟囔着,那意思是,扯蛋,关你啥事,要饭有要饭的乐趣,常言说:“要过三天饭,赛过活神仙”,天王老子都不管,你算老几。
   看着他渐渐远去的背影,想着他当年吃苦耐劳的坚韧劲,怜悯之心瞬间萌生------。
   事后,我常在家人和同事面前唠叨,说的多了,一熟人略知他的底细,说他以前是挣了不少钱,都被弟弟、弟媳独吞了,当他提出,想娶个媳妇过正常人的日子时,弟弟不当家,弟媳耍无赖,好好地一个人,一气之下,变成现在的样子,整日疯疯癫癫拉棍子要饭满街窜。
   唉!原来是这样,想着他的悲惨遭遇。以前,我大声吆喝他不务正业,不踏实勤干,真的是大错特错。
   今天早晨,我撑伞踏泥,匆忙的走在路上,路过南大街饮食城附近,再次瞧见他,不知忧愁的他,容颜不老,脏兮兮的长头发贴在脸上,胳夹着膀子,上穿破旧的蓝色中山装,下穿褪了色的黄裤子,一双露着脚趾头的黄胶鞋,一个烂提兜里装着碗筷,和他四目相对的那一刻,大雨中的他,突然把他头低下,生怕我再和他搭腔说话。
   唉!这么多年没见过他,原以为他早归西天享福去了,没成想,他还健康的活着,春夏秋冬酷尽寒来,整天过着地当床、天当房的凄凉生活,五十出头的他,谁该为他的幸福买单?他的幸福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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