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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镇

作者: 滇北 时间: 2012-09-09 阅读: 2150次 点赞: 118个 评分: 2.0分

曾经我有一年的时间在到处漂泊。从一个地方辗转到另一个地方,总是无法停息。一年时间,走了八个地方,每一个地方都会给我留下一段新鲜而难忘的记忆。当我停下来时,那

曾经我有一年的时间在到处漂泊。从一个地方辗转到另一个地方,总是无法停息。一年时间,走了八个地方,每一个地方都会给我留下一段新鲜而难忘的记忆。当我停下来时,那些记忆便在我的脑海中如播放电影一般一幕幕闪过,于是,我感觉我又回到了过去。
  
   我脑中的芯片记录着,我曾在一个名叫瓜沥的小镇呆过。那是一个江南小镇,离杭州不远。
  
   我原以为,江南的小镇一定是优美的,江南的女子也一定都是漂亮的。但是,我呆的这个小镇却偏偏是个繁华的工业区。无美景,也无美女。这让我原本对于江南的美好憧憬大打折扣。
  
   这是一个富裕的小镇,有高档娱乐场所,星级宾馆,一到夜晚人生鼎沸。听说,当地人都是以办工厂发家致富,民房造得都是洋楼式的。可惜,这里的空气总是不够清新,天空也总是灰蒙蒙的。
  
   我在小镇边上租了一间民房。那是一幢陈旧的三层楼高的住房,我的房间在三楼,面积不大,但很干净,光线也不错,从窗口往外看,便能看到一汪池塘,池塘边上有几颗桃树。那时正值三月,树上的桃花开得很鲜艳。
  
   房东大爷搬了一张废弃的桌子放在我房里,这样屋子看起来不会显得太空荡。我从墙壁上抠下一小块砖块垫在桌子的一条腿下,这张桌子终于可以站立平稳。于是,便在上面摆放了一些日用品之类的东西。就这样,我的家便由一张小床和一张破桌子组成。
  
   我时常爬在那张桌子上看窗外的桃花争艳地盛开,然后再一点点凋落,风吹过时,粉红色的花瓣在空中徐徐飞舞,那样的美丽场景激不起我的快乐,反而让我有种林戴玉般的伤感,当然也不至于要到葬花的地步。
  
   那些日子,我时常背着相机出门拍照。我喜欢拍风景照,可是这里没有什么风景可拍,于是只好拍些风土人情。我还有偷拍的癖好,尤其喜欢偷拍美女。但,我要说,这并非是因为我心理变态,而是因为美丽的女人本身就是一道美丽的风景。可惜,这个小镇上美丽的女人也很少。就在我感叹来错了地方的时候,我还真就认识了一个美丽的女人。她叫白哨,房东的女儿。
  
   原本我并不知道房东还有一个女儿,就算有至少已应该是出嫁的。因为照年纪来看,无论如何也不可能有一个还在上大学的女儿。要不,就是那女孩子脑子太笨,留过许多级。后来,我才知道什么叫老来得女。
  
   白哨在杭州上大学,每到周末都回来。
  
   我记得,我到那个小镇的第三天,也就是星期六,早上下了一点小雨,我拿着相机在池塘边上拍那些带着露珠的桃花。一个女孩儿走过来,问我是否能为她拍张照。经过几翻讨教后,我便知道她就是白哨。这着实让我吃了一惊,我没想到房东老两口,竟有一个那么年轻漂亮的小女儿。为美女拍照,我当然是乐意至极。于是,横的竖的站立的弯腰的,各种类型的我都为她拍了几张,PS后,上传在她的博客里。现在的人都很臭美,自认为靓的或者别人认为靓的东西都喜欢往博客里塞,也便于涨涨人气,要是一个不小心被星探发现了,难说还能成为芙蓉姐姐第二。
  
   白哨为了感谢我,请我到附近的酒吧喝酒。我从来没见过那么海量的女子,一打啤酒喝进去脸不红脖子不粗。我说:你是酒缸里泡大的么。她说:你怎么知道,我们家就是开酒厂的。我顿感无语。后来,我才知道她们家是开布厂的。白哨在学校里失恋过几次,酒量便是这么练出来的。
  
   说到这里,我有必要提提她的恋爱史。
  
   白哨的第一个男朋友是她大一时候的同班同学,那小子眼光特别敏锐,在进校门的第一天就盯上了这个小巧可人的白哨,用他的话说是:她是那种柔软到让他的心里溶化的女人。可惜,在交往一个月后,他发现他所认为的那种柔软不过是表象,她的内心其实凶猛得像只老虎。于是,向她提出了分手。白哨伤心过度,便开始借酒消愁。一开始三杯倒,再后来三瓶倒,直到如今的不倒都是这么一步一步来的。
  
   白哨的第二个男朋友是中文系的,据说那小子文采了得,15岁就在报刊上发表了诗歌。再经过几年文教的打磨,更是名声大振。大家都认为他一定会是继徐志摩后的又一“星月派”诗人。白哨对他是既崇拜又敬仰。可惜,那小子大肚能容世间所有女子,在与白哨交往的同时,又与别的女子爱昧不清。白哨不忍自己的心继续千穿百孔,于是主动退戏。
  
   白哨的第三个男朋友是搞音乐的,特别爱好自由,通常是神龙见首不见尾,时常让可怜的白哨独守空房,这样的恋爱就像没有恋爱,除非在肉体或精神上急需要寻求安慰的时候,他才会寂然出现。再后来,这条神龙直接首尾不见,听说大学还没毕业,就退学干起了流浪歌手。从此黯然消失在了芸芸众生之中。就这样他和白哨的爱情也就随之瓦解。
  
   至于白哨的第四个男朋友,她却从没向我提起过,想必有什么难言之隐吧,我也不好多问。总之白哨是被抛弃了。
  
   现在她又有了新的男朋友。据说她与那男生是情投意合,两人爱意绵绵,感情一日胜过一日。我为她终于找到了自己的真命天子而高兴。
  
   自从跟白哨喝过酒以后,我们便经常在一起玩耍。她是一个别人所说的那种“神经质”的女子。然而我却认为那是她具有的独特的个性。我挺喜欢的。
  
   有一次,她领着我去附近的草莓地里摘草莓,确切地说是偷别人家草莓地里的草莓。我对她说要是被主人逮到的话,会很尴尬。她说,我们这里的水果偷一个不算偷。我当时感觉这句话特别耳熟,后来才想起上小学时课本上有学过鲁讯先生的《少年润土》,里面就有一句:这里的西瓜偷一个不算偷。可是,当我们被草莓主人喊一大堆人堵在草莓地里人赃并货的时候,我才彻底地意识到原来偷一个也是算偷的。最后的结果是这样:两百块钱买了两个草莓。我们就偷到两个草莓,却被要求赔偿两百块。真是……天价啊!
  
   我是一名自由摄影师,我的工作就是拍摄一些照片投到杂志社,然后赚取一些稿费。这样零星的收入,让我的生活过得穷困潦倒,不过确实也很自由了。假如杂志社的稿费给得再高一些话,我想我会更加自由的。白哨说:你真潇洒,可以到处跑。我只好在暗地里发出一声苦笑。所谓的潇洒,通常是在别人眼里的。只有自己心里清楚自由所需要经历的那些危险。我时常怀疑自己某天会死在路途,并且弃尸荒野。但,如果没有自由和梦想,那还不如让我弃尸荒野。
  
   白哨一到星期天下午就会反回学校,我的世界便变得彻底安静,安静中又是彻底的孤寂。其实在长久的游荡中,我早已习惯了孤寂,只是此时更加强烈罢了。面对孤寂,我唯一能做的和要做的就是背着相机四处拍照。可惜这个小镇的风景不美,女人也不美。所谓的风景,就只有镇北面的一座小山,小山上有一些座庙,庙里住着几个老和尚和几个小和尚。所谓的女人,那自然如传言所说的“看背面醉倒千军万马,猛回头吓退百万雄师”。从后面看身才很好,可是等转过头来,脸上毛孔粗大,或是斑斑点点,要不就很抽象,反正整个是目不忍睹。当然也不是所有人都这样,至少白哨不是。
  
   有一个周日早上,我和白哨这个美女爬那个小山美景。爬到那座庙前的时候,一个小和尚问我们要不要烧香,我说:烧一个多少钱。小和尚说:50,很灵的。我在心里想,还他她妈挺贵的。我问白哨骚不骚,白哨说:烧。我捂着嘴笑道:我到是不骚。白哨说:你不烧算了,我自己烧。于是,她点燃香,跪在佛主面前,口中念念有词,那样子像极了一个巫婆正在超练法术。我不禁感到好笑。从庙里出来后,我问她求的什么愿,她说:我不告诉你。
  
   一个星期后,白哨又请我到酒吧喝酒。不过,这一次喝的不是啤酒,而是白酒五粮春,她一个人喝了大半瓶。最后,可谓是口泻千里,所有能吐的和该吐的全都吐出来了,可怜了我的耐克运动衫,那可是我最贵的衣服。但看在她又失恋的份上,就不计较了吧。
  
   是的,白哨失恋了,我还没有见过一个人在三年时间内能失恋五次的,而且还是个女生-----------漂亮的。我说:白哨,你用的是《孙子兵法》里面的哪一计,既速战速决,又屡战屡败。她说:我靠!你还有没有点同情心,老子都失恋了。
  
   我还记得那天晚上在酒吧里,她向我要了一支烟,我还是第一次见她抽烟,吸了两口后被呛个半死。她说:我跟他分手了。我说:啊?她接着说:我那么爱他,可是,他却因为他妈给他安排了一份好工作,所以就要丢下我回北方老家,你知道吗,我们原本是约好的,毕业后一起去广州,可是他却失约了。我说:唉!
  
   后来,她问我想不想知道她那天在庙里许的什么愿。我说:是什么?她说:保佑我和他永远在一起。
  
   爱情,是一个很复杂的话题。
  
   之后的日子,白哨愈发变得消沉。有时候,她会莫明其妙地哭起来。有时候,甚至会突然拉过我的手就照手臂一口咬下去,疼得我两眼冒金星。于是,我终于得出一个结论,人在恋爱的时候,就会成为傻子,一旦失恋了就会转化为疯子。我对她这样的发疯行为无法理解。我问自己,爱情是什么?因为爱情而痛苦的痛苦又是什么?我觉得我是一个没心没肺的人,所以不相信爱情会让人痛不欲身。我总以为,没有谁是离不开谁的。许多时候,分离是必然的事,而我们都应当坦然地去面对一切。所以,当白哨发疯的时候,我特别想一巴掌拍死她。
  
   可是,我并没有拍死她,反而是极力地开导她。我说:白哨,他跟本就配上你,该伤心的应该是他,你会找到一个比他好一百陪的男人。于是,白哨哭得更历害了,她说:可是在我心里,他比谁都好。于是,我直接想一头撞死在墙上。
  
   而此时,更想让我撞墙的是,我的钱快花光了。这样的经济危机让我很发愁。我必须要奋力地多拍些照片投到杂志社。以至于不让自己饿死在半途。
  
   在为生计发愁之佘,我没有太多精力去安抚那个在受伤中的女人。所以,当白哨再次在我面前自哀自怜的时候,我终于忍不住破口大骂:死一边去!
  
   在受了我的冷遇之后,白哨回了学校,而且不再回来。想必她是生气了罢,而我也无暇管她。
  
   接下来的日子我一直在等待我的稿费,我的几幅摄影作品已经分别被几家报社采用,可是稿费却迟迟不到。我想,等拿到了稿费就离开这里。
  
   有一天,我去报刊停买杂志,正好翻到一本杂志上有一幅画跟我之前拍的一张照片很像,一看署名,才发现那正是我的大作。于是,我打电话到杂志去崔要稿费,杂志社说明天就寄来,可是,我等了一个星期,还是没寄来。我也没有心情再去崔问。于是只好把希望寄托在另外几家杂志社。
  
   又过了十天,终于收到稿费。我计划过两天就走。
  
   猛然间,我发现白哨已经有一个月没有回来了。这一发现让我有些失落,甚至责怪自己当时太过粗野。可是,我已经定好了通往另一个城市的车票。我希望在我离开后,她的伤能尽快痊愈。
  
   那个阳光明媚的早晨,我退了房,收拾起行礼,准备离开这个小镇,然后开始我的下一个旅程。
  
   就在我拖着行礼拉开房门的一瞬间,白哨站立在门口,脸上堆满了灿烂的笑容。
  
   那时,正值六月,窗外的桃树上挂满了红红的果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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