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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非曲直,何去何从

作者: 韦其江 时间: 2015-11-05 阅读: 104次 点赞: 2个 评分: 4.0分

【是非曲直,何去何从】    按照中央统一部署,2015年6月30日至8月31日,中央第四巡视组对《求是》杂志社进行了专项巡视,发现《求是》杂志社在个别

【是非曲直,何去何从】
  
   按照中央统一部署,2015年6月30日至8月31日,中央第四巡视组对《求是》杂志社进行了专项巡视,发现《求是》杂志社在个别文章的刊发上政治上把关不严,出现纰漏,同时存在刊发关系稿、人情稿的问题。(10月19日四川新闻网)
   《求是》杂志的前身为1958年6月1日创刊的理论刊物《红旗》,由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主办。1988年7月1日,《求是》杂志正式创刊。其刊名由中国前领导人邓小平题写。邓小平在拨乱返正的特殊时期内,曾多次强调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重要性。以这一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导的十一届三中全会,重新确立了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标志着中国共产党人在的时代条件下的伟大觉醒。邓小平可谓无比重视实事求是的思想方针,他为《求是》亲笔题字,想必也是对这本杂志寄予厚望。《求是》地位不同于一般期刊,是党中央指导全党全国工作的重要思想理论阵地,这样一本杂志,竟然也有变质的问题,忘却了计利当计天下利,求名当求万世名,不知邓小平此刻若得知,又会有何观何想。
   毛泽东曾说,要“有的放矢”,何谓有的放矢?论立于此,若射之有的也,或百步之外,或五十步之外,的必先立,然后挟弓注矢以从之。而这种态度就是实事求是。此番《求是》杂志出现这样的问题,是“的”的偏离。因为目的不纯,动机偏离,这个本该以宣传思想为己任的杂志出现了以“关系”“人情”为标杆的选文标准。据统计,在《求是》的作者队伍中,省部级以上领导干部文章占总量40%以上,党和国家领导人的文章约占总量的5%。更有说法,《求是》所刊发文章代表着政界的“风向标”,在《求是》上发表文章,也可以说是政绩的体现。如此说来,就不难理解凭关系靠人情也要在《求是》上发表文章的现象。既然文章的供稿人怀有他想,这本“社科双高期刊”怎样能保持百分百的学术清廉?
   此次《求是》的问题不仅仅是裙带关系昌盛的结果,更是暴露出制度上的不足。《求是》曾多次被评为人文社会科学中文核心期刊。中文核心期刊是期刊中学术水平较高的刊物,本该是学术交流思想传播的沃壤。但是如今在核心期刊上发表文章是申请高级职称,学术水平评估的必经之途,也与官员考核密切相关。如果考核官员政绩要与期刊文章发表等其它要求挂钩,而不是切切实实地落实在民生与实务上,偏离“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如何能不催生出类似的政治变质。
   往更深次看,我们是否对苛求了《求是》?虽说是非存焉,虽在野,人理胜也。但是当今社会,靠裙带关系,走后门谋福利简直是一条百达大道,连外国人都针对中国的这一特殊现象造出了新词“guanxi”。《求是》是一本政治喉舌刊物,其中种种牵扯到政治格局,此次中巡组检视发现问题,从文化方向整治腐败,砺所以致刃也,也可以从侧面看出中央反腐倡廉的力度和广度。希望之后的《求是》紧跟中央,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大彻大悟后,方得观大是大非。
   是非曲直,自在人心,望《求是》杂志莫要辜负了“求是”二字。
  
   【修订《纪律处分条例》开启从严治党新篇章】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通知指出,2003年12月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严肃党的纪律等发挥了重要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形势发展,该条例已不能完全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的实践需要,党中央决定予以修订。(新华社10月21日)
   本次修订的一个突出特点就是“严”。“严”的体现主要有三个方面,纪法分离,覆盖面更细更广,执行力加强。本次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称“条例”)经历了大修剪,从原来的178条、24000余字变为133条、17000余字,字数的修剪并不意味着条例规定有缩水松散之嫌,反而条例规定内容益发明朗。删减的内容多是与法律条文重合的,“贪污受贿”等法律已经明文规定的内容就不再次于《条例》中提及。这恰恰是“严”的体现,说明条例正找准了自己在规范党员行为功能中的位置。作为党内纪律,与国家法律之间有了明显功能区分。无有规矩,莫成方圆,党内纪律处分就是规定党员行为的底线。法律禁止的是违法行为,而党内纪律更偏重于党员道德,禁止乱纪行为。条例中使用的为“纪律语言”,已经可以看作是这种思想的体现。
   条例中,按照实行方向,将纪律分为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六项,相比以往的杂乱无章,新版纪律涉及党员工作生活的各个方面,避免了“无纪可依,无纪可循”的情况。深入的修改则十分细化,例如“漠视群众诉求”,“生活奢靡”,“大吃大喝、超范围接待”等都归入了违纪行为中,可以明显看出条例的内容在一定程度上从重点约束官员干部转向了全面约束全体共产党员。以往这些行为,只在道德上不提倡、受指责,但是条例修改之后,就变成了明确的违反纪律行为。不积硅步,无以至千里。凡事莫见乎隐,莫显乎微。新的修改注重抓“小错”,所以更贴近百姓日常生活,也更细致地对于中共党员行为画了一条不能逾越的框。“模糊化”的边缘行为豁然开朗见真容,再也无法继续当成擦边球处理。
   只能从思想道德上约束的行为有了明文要求,也可以看做是新版规定在执行力上的进步。规定修改之后,对于各种关于纪律的要求更加细化,并且改变了排列方式,实施上更加严苛。不但明确了不能涉及的行为,还对这类行为提出了对应的惩处方案,一旦党员违反条例,就可以根据具体的章程进行查处。这就改变了之前,处理违法行为没有具体依据,明知违纪却无法处理只能大事化小的现象。新改变使得纪律处分变得更加制度化,可操作可执行性上有了明显的加强。
   本次修订着重的三点,纪比法严,结合法律,不仅从法理上约束,更从党内道德纪律上加以限制,从原则上加深“严”这一特点。规定的内容更加细致,贴合十八大以来的从严治党的党政思想,从党内干部到每一个共产党员,都切实点明了“底线”,从细节上明确了“严”。条例中的细致规定,不仅警示了党员规范行为,更可以落实到中央纪委、地方纪委执纪规章程序上,在执行上落实了“严”。三点改变,从根本到细节再到实施,网罗天地,无处可逃,新版条例,对于党员行为纪律划定的底线,越发严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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