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逝水流年*小说』歧路桃花
作者: 风若兮
时间: 2012-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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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 3.0分
(一) 许昕对着我腼腆的笑:“唔……你有男朋友了么?” 其时我正在将蓝山咖啡送到口中,忽然喉头一紧,差点将这苦涩的液体噎在喉咙底。 很多人问过我
(一)
许昕对着我腼腆的笑:“唔……你有男朋友了么?”
其时我正在将蓝山咖啡送到口中,忽然喉头一紧,差点将这苦涩的液体噎在喉咙底。
很多人问过我这个问题,对象自然是男人。
换作别人,我会想也不想地回答:我有男朋友了,或,我有丈夫了。
不知道是为了证明甚么,为了避免追求者纠缠的麻烦,像我将戒子戴在无名指上一样。又或者,告诉别人我不是打算跟人玩感情游戏的女子,想要一夜情或者N夜情,免谈。都市进步到现在,仿佛肉体同感情的关系,在许多人眼里,已是如吃饭一样简单随意。独身久了,全世界的人都想来占份便宜分杯羹,年轻的男人想在你身上找寻经验,年纪大的男人想动你歪脑筋,试探你是否能成为他的情人。
与许昕出来泡吧,是我约的他。他塞在我手里的电话号码,一张整整齐齐的处方笺,许昕两个字,重重的用红笔划了一道,跟着几个数字。捏捏放放,倒是费了一番思量,印象里他年青热烈的眼神,让我有些心软。临行之前,梳了头描了眉,首饰只戴上了银手镯,将戒子拈在手里,迟疑了一下,终究是没戴在无名指上。
我同这年青的医生闲谈,谈我在都市里的生活,谈我小时在家乡的印象,谈重返家乡时感觉到的变化……只字不提我的感情生活。终于,这个年青男子,提出了让我怔忡的问题。
街道拐角处的酒吧很多,许昕挑了这家蓝色回忆,酒虽然调得不怎么样,音乐却不错。我抬头看了看他眼里跳跃的小火苗,忽然有一种奇怪的感觉涌上心头,微笑着挑了挑眉,慢慢吐出两个字:“没有!”
那天许昕送我回家,在下楼梯的时候,他轻轻的握了握我的手,直到下了一楼,才放开。很温热的感觉,贴着我沁凉的手臂。
这般地,肌肤相亲,却只觉明净。
酒的触摸在我体内缓缓游走,如此缱绻,我松弛渴睡。
但时间不肯为我停下来;
冰冻啤酒一忽儿便暖了;
玫瑰的凋零只在今夜。
倒头就睡,梦中哭天喊地找不到那个人,蓦然惊醒,哀伤得难以入眠。
我原来是有男友的。那个男人,彻彻底底的俘虏我。用他霸气十足的言语,温情的姿态,渊博的学识,精明能干的沉稳,轻易地把我征服。
那夜我问他:还记得到底伤了多少女子的心么?
他答得幽默,“对不起,一个都记不得了。我只记得那些让我碎心的人,害我背人垂泪到天明。就像独孤求败,他才不记得手下有多少败军之将呢。”
“那么,又是多少个?”
他稍有沉默,笑,“一个就够叫我粉身碎骨,万死莫赎了。所以,千万不要离开我。”说完又拍拍我的脸。聪明如他,天真如我,初涉爱河的女子,又怎么能挡得住情场老手的甜言蜜语?
结果,粉身碎骨,万死莫赎的,却成了我。
他说,恋上我的单纯,与世无争。
后来却迁怒我的单纯,与世无争。
男人若不喜欢你了,吵闹是你的错,静默着是你的错,活着呼吸是你的错,死了还是你的错。所以,初时喜欢的单纯和与世无争,便成了他离开我的借口。
认识许昕,是在他离开半年之后。固执的我一直不愿意承认这个无法改变的事实,缘着他离开的时候,我们并没有认真的说到分手。但事实却是,再也没有联系。没有一对正常的恋人,会在离开半年之后,连个电话都不通,仅靠偶尔的电子邮件来维系情感的。自欺欺人的日子不好过,但总胜在我绝望地面对现实。
母亲与我说起他的时候,脸上已不像以往带着满意的笑容,这个昔日让她得意的准女婿,现在几乎成为她恨之入骨的仇人,只因着我是她的女儿,原来那个快乐单纯的女子,已被忧郁笼罩着深入骨髓,无法脱身。而我这个不争气的女儿,又曾因他的离开,绝望得想要先她一步弃世,差点让她白发人送黑发人。
我是在医院认识许昕的。原本是陪妈妈去看她扭伤的手腕,许昕正好是她的主治大夫。他对我微笑,眸子里单纯,带着激赏,纯粹是男人对女人的。
我第一次在这段时间里认真的去打量一个年青男人。他的唇上有着细细的胡碴,短发,穿一双黑色牛皮的凉鞋,露出干净的脚趾。医生袍下面是深色T恤,同色的西裤穿得颇为合体。带着温和的笑容,正在给母亲的腕上贴伤药。手指很修长,指甲剪得短短的,干净,我抬眼看到他臂上细细的汗毛。
后来才知道母亲执意让我陪她去医院的缘故。
今夜是我俩第一次出来约会。讲好过几日他教我去学游泳。
我叹了口气。
时钟铛铛铛敲了三点,起身到楼下喝水,听到右侧卧室里传来父亲低沉的鼾声。想起某个深夜,也曾这样幸福的窝在他怀里,静静地听着祖林的呼吸声,他不打鼾。站到阳台上,很是困倦疲惫的感觉,我是愈来愈骗不下去了,即使是自欺欺人,也有一个限度。朱颜咬牙切齿的同我讲:“素馨,你傻了你?他王祖林对你好,可是,半年不见,你生病他人影都没回来半个,有脑子的想想,就知道他身边已有了另一个萧素馨,亏你还傻兮兮的在等他回心转意!!”我给她狠狠揭开心里的疤,听到汩汩流血声,只会踉跄的倒在栏杆边泪如雨下,恨不得纵身一跃,从此一了百了。再怎样,梦始终有醒的时候。
所以,今天许昕问我,你有男友了吗?我对着这个单纯的年青男人,竟破天荒的迟疑,或者,是到了不得不清醒的时刻。
跟着王祖林的日子,我辞掉了原来稳定的工作,颇是过了一段养尊处优的生活。可现在仍旧一个人了,才发现,再找工作,在社会一挣扎,原来是这样的难。
每个人问起我的近况,我淡淡地回一句无业游民,看着别人眼里异样的目光,品出些别的滋味,一个正值妙龄的女子,衣着讲究,气质优雅,却不是上班族,约摸被认为是二奶或者金丝鸟。这才发现,失业比失恋不会好过多少。
直到自己惨淡经营起一个小铺子,那是专卖旗袍的小店。狠狠把时间和精力投入到那一小份事业中去,打算忘记一切从头再来。我呼出一口气,站在窗台边望远处。不然如何?杜十娘与阮玲玉可以凄艳赴死,博天下人同声一哭。但我不,我唯一的百宝箱是年迈双亲与幼小弟弟,一边老去,濒临退休;另一个尚是学子,就读大学一年级,昂贵的学费和零用钱比追债更不屈不挠。
夜色越沉反而更澄澈,是透明的铅,一颗星也没有。我心深处,像被火苗一燃一燃烧着般地痛。我并不钦羡娜拉的出走,但我的老日子,已经对我关上了门。菟丝花,绿萝裙,已然离我远去,必得勇悍地,靠自己的双手活下去。
(二)
睁着眼睛到天明,才眯了一会儿,就被电话铃声吵醒。看店的小妹急虎虎的用她那不是太标准的普通话同我讲:“素馨姐,有个大买主哩,要挑好几件旗袍,店里不够货了,你过来一趟吧。”
我用力闭了闭满是红血丝的眼睛,眨出一些泪水,有些乏力。叹了口气,猛的坐起身,冲凉,洗漱,换衣,所有一切在短短时间内完成,套上凉鞋,拿上大包里的旗袍,直奔小区外面的公车站。
正是上班时间,人特别多,我被挤在车门边上,忽然有些懊恼起自己的小家子气来。既然有客户等着,就该打车去,反正路上也横竖不过花十几块钱,又不比得平日,可以慢悠悠的挤公车上班。公车像老牛一样晃晃悠悠的沿着街道前行,车窗紧闭着,虽然还是早晨,天气却已经像只蒸笼一下让人满身是汗,车里密闭的空气混着人身上的汗味,尤其是,身边那个穿白色化纤裙子的女人身上,还有着令人难以忍受的体味。每个人紧紧抓着位子边上的栏杆,手背上的青筋绽出,忽然涌上一阵难以言喻的悲哀。我现在有甚么资格去说公车族的不是?自己还不是一样沦落成在公车上站着上班?
但车子才开了一站,我就跳下公车换了出租车,而在此之前,我甚至一趟都未乘过公车。
桑塔纳开到店门口,才看到小小面积的店前停着一辆本田雅阁,白色的,我的心里别一跳,王祖林也开过这样的车子。
杜仲开那天是为了替他妹妹买生日礼物。我耐心地询问他妹妹的身高,尺寸,以及喜好,替他挑了几件素雅大方又不失俏丽的旗袍。杜仲开那天穿浅色的休闲衫,合体,高雅,最主要的是,他脸上的轮廓,竟有些儿像王祖林。
我只记得他对我微笑,然后问我是否有像我身上穿的那款一样的旗袍。
我抬头瞄到镜子,身上是一件烟灰色的旗袍,香芸纱的料子,斜襟,深色缎子滚边,长短到膝头,开叉,恰到好处的裹住玲珑的身体。我看着他饶有兴趣的眼神,微微有些脸红。
“对不起,这款衣服是订做的,没有现货,呃……您若是要的话,我们可以帮你去订。”事实上,香芸纱的旗袍,若订起来,料子加上手工,价格要比普通旗袍高好几倍,不是一般的人能够承受得起,况且,好的旗袍,统统是订做的,需要量体,裁衣,试穿,最后才定型。所以,我根本没在店里备现货。
“那好,我叫我妹妹来你们店里订做。”杜仲开很有礼貌的微笑,付了订金之后,又拿了店里的电话,匆匆离开。
我透过落地的玻璃窗,看着那辆白色本田车发动,离开。才将摊在柜台上的几件旗袍收起来,逐件挂好。
夏天真的很热,尽管开了空调,可窗外明晃晃的骄阳还是让人有些倦怠的感觉。身边就是穿衣镜,我百无聊赖的打量着镜子里的自己,眼神有些迟钝。自祖林离开之后,就时常有茫然的感觉。有一次同朋友说起女人眼神飘忽勾人,也自嘲的笑笑:“我的眼神,总不至于勾人吧?”那是一种心力交瘁的感觉。朋友心疼了,捏捏面颊:“多久没见你勾人了?那时候的眼神,只瞄在王祖林一个人身上,哪里还有我们这群狐朋狗友?现在,你知道你的眼神,有时候呆滞得叫人担心……。”
我疲惫万分地打量着这个小小店铺里,整个装修是我一手包下的,中式的装潢,拜托学设计的朋友画了图纸,自己一趟一趟跑建材市场,终于弄得窗明几净,在屋角的茶几上放一盆薰香,空调的微风把印度香的气息散得满屋都是,淡淡的,恍若一场梦。去年的这个时候,我还不知人间疾苦的在渡假村里歇暑,身边是说会爱我一生一世的王祖林。物是人非。而我却在瞬间的恍惚里,以为身处我熟悉的别墅大厅,米色四壁,深色大理石地砖,自咖啡机取一杯咖啡闲闲喝下,日子恒久是秋的静寂。
门口的银铃被拨得叮叮当当,一群半大不小的中学女生经过店门口,信手将铃摇得乱响。站在窗外指指点点,叽喳个不停,像聒噪的麻雀,大大的嗓门,粗鲁的动作,高声肆意地笑……我有些头痛地揉揉额角----想开口训斥这些不礼貌的孩子,尽管有些身高已经超过我了。那些女孩子就像半大的小母鸡,发育良好,夏衫少得可怜的裹住她们稚嫩的身体,我甚至可以看到她们尚未发育完整的胸型和鼓鼓的肚脐,或丰满或单薄,像各种花一样绽放着自己的青春年少,初中,已有十六,七岁的了,早恋拍拖的也有,攥着男孩子的手不肯放开。
我一向认为少女是应该秀丽的。像我们那个时代,穿单色背带裙,白衬衫,梳着整整齐齐的刘海和长发,安静地背着书包上学放学。像一朵朵绽放在绿荫草地上的小白花,清秀而又素雅,偶尔抬眼看你,眸子中带着一闪而逝的羞涩和少女的稚气,落落大方。
可为什么现在看不到这样的女孩子了呢?皱眉。我喜欢少女细细的胳膊,纤长的颈项,光洁的额头,还有那小小的臀部和瘦长的腿,那是一种纯然的美丽。像《一树梨花压海棠》中的小妖精洛丽塔。可现在呢?我悲哀的目光掠过这群聒噪的女孩,肉感,浅薄,无知。所有的天真荡然无存,就像我曾经的天真。
就像上次姨母给我介绍的一位博士,来往几次之后,就交浅言深的夸夸其谈起来,几次涉及到我的生活方式,大斥堕落。我堕落甚么了?我是夜夜笙歌,挥金如土了呢,还是纵横花丛,片叶不沾身了?难道,就非要我像工厂女工一样端了饭盒在食堂里吃饭,穿那粗布劳动服,才显得质朴,才是贤妻良母的体现么?
很多东西都在变,这个世界,让我逐渐的陌生起来。
(三)
杜仲开第二次来香魂的时候,店里只有我一个人,小妹说家里有事,提早下了班,我正在这厢里忙得焦头烂额,来的几位香港客人比较挑剔,试装的时候一会儿说太紧了,一会儿又说太松了,我将量衣绳环在颈子上,拿别针给她们固定身形,记下尺寸,送去修改。终于忙完,鼻尖已沁出了细密的汗珠。
送走了客人,才打算歇口气,杜仲开在窗外拉了拉银铃,对着我微笑。手里是一棒血色的玫瑰,热情似火,触目惊心。这是甚么意思?
我有些意外的看了看他,信手把颈上的量衣绳取下来,搁在抽屉里:“坐啊,你妹妹呢?不是说要来量尺寸的吗?”
“呵,她陪她男朋友去国外旅游了,要过段时间才回来,电话里告诉我她的尺寸了,我怕赶不及她生日,所以先拿来了。”
“唔,那好,我明天就拿去给师傅,应该来得及,不会让你们失望的。”我有些疲惫的对他微笑:“不过今天要下班了,师傅也走了,恐怕没法子赶得及交给他了。等她来了,再试衣也不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