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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月亮

作者: 金艾痕 时间: 2015-10-16 阅读: 476次 点赞: 58个 评分: 3.0分

我初中时也是做着武侠梦,也学着金庸武侠里的大侠们找几个合得来人成天腻在一起。当然我们还没有到焚香义结金兰的地步,这倒也不是我们相交不够真诚,而是这条件不允许

我初中时也是做着武侠梦,也学着金庸武侠里的大侠们找几个合得来人成天腻在一起。当然我们还没有到焚香义结金兰的地步,这倒也不是我们相交不够真诚,而是这条件不允许。主要是学校的条件不允许。焚香结拜都是违反校规的,两罪加起来,难免进德育处讨打。虽说我年轻时也做过不少讨打的事,可我总不觉得我会笨到去公开讨打。但我还是结交到了几位朋友。如今我已经没有上学了,朋友们也渐走渐远了,我所能做的,也只是用文字简短地记录下我们共同曾经拥有的记忆了。
   我希望尽可能诚实的描绘下我们的过去,所以就难免揭露出一些不愉快的事。其实这也没什么,大家都大了,懂事了。你们总不可能打我一顿吧?我真正想对你们说的话,我肯定不会写下来,因为我要等着将来亲口对你们说。下面,我只想短短讲讲我们的故事。现在你们在听吗?
   超哥号称黑道世家,但我确信他是个好人,日后想必是能扭转乾坤,成为白道世家。每次提到超哥,我总是想起我和他一起做的坏事。时隔多年,我愿意像举头神明坦白我们所犯的罪行。希望日后让我下地狱,超哥进天堂。至于现世,党的宗旨一向是坦白从宽,我想习主席会原谅我们的。
   我和超哥第一次犯罪是在初一时。那时我们学校是每周五回家,车费来回总共才要22块。按理说,父母给我们的钱中是有车费这笔计算的。无奈年轻时都是出手都比较潇洒的,到了周五,手头难免就有点尴尬。我和超哥轻松想到了解决方案,那就是劫富济贫。我们的第一个目标就是小邓总。经常是星期五中午,拉他去寝室,大门一关,劫富就开始了。后来随着次数的增多,富人也变成穷人,渐渐地此项技能就被淘汰了。
   此后我和超哥陆续犯了不少罪。初二三时,什么放高利贷,拉帮结派,收保护费(这是我是初三的主要业务)……可我敢说我们从来没欺负过小妹妹,这件事情一直让我的良心得到了极大的安慰。3年后在上海,源哥告诉我中国社会主义核心思想16字,第一是富强,最后是友善,所以我们要先富了,才去善。回想那时的日子可真爽,读书不是我和超哥所喜欢的事,我们只想混好日子。上课超哥玩玩手机就过了,下课带领我,王蝌蚪,杨麻子,强哥一起去上厕所。所以每次上厕所时我总是想起超哥。业余时间一起上网,打球,闲扯。不知不觉就把初中三年混完了。
   看了上面,大家肯定要以为超哥是流氓等级的人物,我想澄清的是超哥虽然在校内校外都被尊称为超哥,可他并不霸道,尤其是在初三,超哥跟我比起来简直就是个君子。至于我们共同的犯罪,那也只是一时的冲动。
   超哥没有参加中考,选择留校读了职高。我也去了泸州捣鼓计算机,武术。此后我们鲜有见面了。最后我想告诉你们一个秘密,超哥江湖人称大色魔。不过雷小兰女同学则称呼他为许二色,唤我为金色猫。我哪里有超哥色呢?此事我至今不解。
   王蝌蚪是我班一大神人,其眼极像蝌蚪,故得此蝌蚪美名。至于蝌蚪他眼具体有什么神用,我倒是不太清楚。据我分析,想来也是偷看女子内衣方面的。蝌蚪初中毕业后去读卫校,可能就是为了偷看女子内衣。
   我可谓是有大恩与蝌蚪。每次打乒乓,我都让着他。可是他还是总是输,一直让我尴尬不已。后来蝌蚪参加比赛,得了个第三名,此后我一直怀疑我校几千人的乒乓水平。但我还是要说明一点,蝌蚪打乒乓对于一般人还是挺厉害的,往往别人10多个杀球都杀不死他。当然蝌蚪是参加不了国家乒乓球队了,因为蝌蚪赢不了球,回拍超过11下就犯规了。
   蝌蚪长得没我帅,口才没我好,论知识,他看言情小说时,老子孙子兵法都读了三遍了。可我美中总有不足,蝌蚪有一样东西让我一直羡慕极了。我读书那会,智能机还不流行,流行的是翻盖,推盖或者触摸屏。我最熟悉的品牌就是诺基亚。蝌蚪有一台直屏按钮的手机。此机功能只强大,不仅可以接电话聊QQ,还可以用来砸核桃。最令我惊奇的是此机电量显示有八刻,往往超哥都没电三四次了,它才去了两刻。有一天早上我亲眼看见蝌蚪拿着万能充去宿管那充电。晚上九点多钟回寝室,我看见蝌蚪去取电池板时,那万能充居然还在闪。此后我就在不羡慕蝌蚪了。
   蝌蚪的爱好不多,不过有一点我们相同,那就是喜欢看电子书。我个人喜欢看书,有钱时也喜欢买实体书。对电子书也没什么反感,我尤其喜欢在手机里看悬疑推理小说。我和蝌蚪看书的平台是QQ书城。QQ书城大多书都需要开通图书VIP才能看,因为付费,所以感觉比较好。最起码不像一般的网站的小说错别字一大堆,段落也分不清。蝌蚪是何时开始QQ阅读的,我不知道。反正我开始看腾讯书城时,蝌蚪已经有2万多经验了。最起码我可以很负责任的告诉你们,蝌蚪是个读书人,这从那2万多书城经验可以证明;而且是个有钱的读书人这从一直开的起图书VIP上可以证明。总之家伙长一蝌蚪眼,但终究还是人。
   至今我已有快两年没见蝌蚪了,前不久我叫他一起去江苏进厂,他告诉我他还要读书。我也不想耽误他的前程,这进厂还是我一个人去吧。
   杨麻子若是个女儿,他那颗美人痣倒还有得欣赏的地方,无奈他是个男儿。可这不影响我称赞麻子兄,每次我跟人提起麻子兄时,我总是跟别人猛夸麻子兄一翻,称其为“少怀大痣”。
   麻子兄是个游戏迷,而且是个有天赋的游戏迷。像这个CF是超哥教麻子兄的,半年技术就得到极大的提高,打个泰坦,似乎就是我翻本言情的时间。没多久就比超哥还厉害了。所以超哥只能算是是游戏玩家,而麻子兄则成了游戏迷,并且加上有天赋三字。
   在我看来,当时我认识的人中,麻子兄是最为搞笑的。这从他的头型可以看出来,那种头像我都不知道是怎么弄的,额前的头发往前一翘,然后在长长地落下。而且看人时,往后一摸,漏出前额,一见到这幅情节,我就想笑。有次跟蛇妖打架,麻子兄因为身高矮,往往跳起来跟蛇妖打,像个青蛙似的。麻子兄最搞笑的是他说话总是阴阳怪气的,而且喜欢拖长音。一听他的声音就什么烦恼都没了。他日后倒是可以去当个心理医生,排除他人烦恼,也不失为出路。
   我和麻子兄经常有唱歌的灵感,有一次在厕所里,麻子兄一时感觉来了,当即邀我唱一首求佛。我当时屙屎的感觉也来了,只好暂缓。随后我们每天一见面时,我总是称麻子兄为“刘德华”,他则称我为“张学友”,然后我们亲切的握手。
   初中毕业后我在泸州网吧碰到过麻子兄一次,那次他还把我买的凉面给吃了。可惜那天我还要回校,他则也要回先市,我们无缘在合唱一首求佛了。
   薇儿是我初三结拜的义妹,我们没有焚香,不过我签了一系列不平等条约,其中有一条叫哥哥不准看妹妹的笑话,妹妹也不准看哥哥的笑话,仅此一条是平等的,其他的都是我要如何如何照顾她。那时我才深知被剥削的痛苦。
   薇儿是初三转到我们班的,她原来是九班的第一名,分到我班的。身材乖小,口齿伶俐,时常扎着两个小辫子,真是可爱极了。
   薇儿是那种真的爱学习的人,那时我对自己的历史自视甚高,颇有中国500年内,老子排第一的口气。记得她第一次问我王诩时,我难堪不已,只好坦诚自己并未听说过。然后她就给我这个历史课代表上起历史课来。后来我才知道王诩就是鬼谷子,张仪苏秦的老师。此后问我什么兰陵王,潘安,柳下惠……可苦了我,我只好猛翻跟历史有关的书籍。
   吹牛一向是我比较热爱的事,反正又不上税。像上面自吹历史天下无敌就被妹妹拆穿了。还有我吹自己将来要如何不可的不可一世,也要成为拿破仑。都遭到她一系列反对。最可气的是她说的好像似有道理。后来,貌似我说什么,她反对什么。现在我发现我吹过的牛逼,基本上都没实现,才明白薇儿当初可比我成熟多了。有时,我难免想叫她为姐姐,但我确实比他大几个月,想想还是算了,毕竟不能乱了辈分。
   妹妹可以说是我所见过的真正文艺女青年,我见她开始,她从来都是用钢笔。在一个笔记本里写言情小说。我曾经翻过她几章,现在已经没有了印象,估计也是我不感兴趣的内容。据刘富文说有公交吃豆腐的情节。有一次薇儿参加市级作文比赛的作文,刚经我班主任之手,当场钟老表现出异色,怀疑是人代笔。并说写得太阴暗了。事后好像妹妹没得什么名次,我想老师都说阴暗的文章,也不可能会有什么好结果的。可路还长,将来的事谁也说不定,没准薇儿能成为位作家。
   听少友说,薇儿中考有点失误,作文似乎都没写完。不过依妹妹的实力,高中是稳进的了。毕业散伙饭后,我们就再没有了联系了。后来,我跑遍了小半个中国,也没有任何一个女孩叫我哥了。
   曾强在我们初中是真的很强,很多人管他叫强哥,我则是直呼其名(下文为了尊重,我则改口叫强哥。)强哥刚进初中那会,身材矮小。我们班有一好汉,我们尊称其为邓总,强哥经常接受邓总的开导,没想到邓总果乃名师,没半年就开导出强哥了。此后再也没人能开导强哥了。当然用强哥的话来说,我是被邓总打出来的。经过邓总的开导后,强哥可谓焕然一新。
   初二时我放熊猫的高利贷,发现熊猫班的有利可图,强哥也想赚点零花。熊猫班有个自称袁世凯后人欠了强哥的钱。就被中午叫到寝室里做思想工作。这袁兄弟,可是说是个贱骨头。当初欠我钱时,我就差用满清十大酷刑才把开导出来。强哥开导人的方法实用,但我实在不敢苟同,因为我觉得太浪费了。强哥在这袁兄弟身上浪费了不少体力,就是实物也有两根扫把棍。
   强哥打牌可以说是最不老实的一个。临近中考时,别人打着台灯复习;我,强哥,超哥,蝌蚪,万总,猫哥,蛇妖,绿豆,鬼子就打着手机打牌,有时往往通宵(在初中毕业前,我是不敢把这件事说出来的)。强哥打金花,往往偷鸡。跟我样拿手混色的235(炸金花中最小的牌)必走。这跟猫哥差异极大,猫哥往往是拿手连子都想告(放弃)了。跟强哥打牌我感觉很舒服,因为强哥打牌时动不动就表情异常严肃。因为我说过他不老实,所以真不知道他是不是又偷鸡,还是真拿大牌了。这样总是极能判断我的判断力。随便一提邓总打牌可以说是最危险的,因为时常出老千。初三那时邓总早就不读书了,所以这打牌最不老实的人只能说成强哥了,要是不说他,就只能说我了。
   我跟强哥关系算不上要好,但我觉得初三那会跟他打牌的时光总是快乐。人生能有一段快乐的时光终是不易。
   日前不久听超哥说强哥好像干工地去了。虽然强哥读书不咋样,干活却是好手。依我分析,强哥是最先成为有钱人的,毕竟我们几个人中,还是强哥最吃的苦。
   曾经就是放屁,放了就收不回来了。有些人他曾来过,但,总归要走的。无所谓什么不舍,哭泣更是要不得的。当年的我们在别人看来实在是幼稚,更是难成大器。可我们都知道我们至少了享受了青春。像钱锺书那般打小买头于学术固然可敬,但我们吃喝玩乐也算不上可悲。我们固然曾经确实干过混蛋的事,但谁又没做过混蛋呢?刚谈恋爱那会,牵个手都脸红,至于接吻好像就等于做爱,是犯了大错误。后来,我们学会了如何去爱一个人,学会了不做一个混蛋。我们就开始抱怨过去自己如何百般不是,在我看来,让你重回以前,换个活法,多年以后,你还是会抱怨。人就是这样,只要现在没过得像自己想象那般好,就开始抱怨过去。没当过傻子,也成不了聪明人。所以别人骂我们也好,看不起我们也罢,那都是我们自己的事。
   现在我们虽然分离,但几乎还是在同一座城市。将来我们会分散各地,飘荡在中国外国不同地点,越来越远。有一天看见某个身影可能还以为是我们认识的谁。那段曾经,我们是真的回不去了。那段来时的路,便成了记忆中的一段影像。我感谢你们陪我一起度过的岁月,我们人生下站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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