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的图书馆
作者: 王祥夫
时间: 2015-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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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 2.0分
【一个人的图书馆】 人其实只有两只眼睛,但二郎神样的想再长出另外一只,那也许只能靠多读书来实现。常听说,某某某开了天眼,可以看到天上五彩斑斓的神
【一个人的图书馆】
人其实只有两只眼睛,但二郎神样的想再长出另外一只,那也许只能靠多读书来实现。常听说,某某某开了天眼,可以看到天上五彩斑斓的神仙们在飞,但天眼到底长在什么地方谁也没有见到过。就读书之广而言,我现在是十分钦佩周作人先生的,此老到了晚年似乎只剩下了一件事就是读书。读得多,也写得多,而其文字之好,短小的文章随手拈来,几乎篇篇都好看,篇篇都不一样,信是已到炉火纯青境界。说到认真的上学读书,我只念到初中二年级,及至我后来去教大学,也还没有上过高中或大学。那姓刘的校长把我带到讲台上,直感觉当时的心情是战战兢兢如履薄冰,即至一旦开口讲起来,心里便又一下子松活飞扬起来。因为我在大学里一开始代的课是当代文学,这对我来说是熟悉的。
说到读书,就必得说到我的第一份职业。我的第一份职业是在照相馆工作。也就是在那时候我结识了图书馆的一个朋友,这是个摄影爱好者。我们乐于互通往来的是他来我这里冲洗照片,我到他那里去找各种书看,他那时是单身,就住在图书馆里。而我的家里,也有不少藏书,但我的父亲是他那个时代的新潮人物,他偏爱侦探小说,而我的母亲却是偏爱鸳鸯蝴蝶派。但不知怎么家里还会有《中国文学史》和《鲁迅全集》。因为没有别的什么事,在小学六年级的时候我便硬着头皮读这样的书,就像是一头饥饿的小兽,既找不到什么吃的,便碰到什么吃什么,而当时最感兴趣的是郑振铎编的那本插图本《中国文学史》。
读书可以使一个人静静地坐在那里,一个人要想学会思考,最好静静地坐在那里。一边奔跑或一边打铁拉锯是不是也能进行思考,这对我来说是不得而知。我生活的那个小城,在我在照相馆做学徒的时候,那个市立图书馆还没有对外开放,而因为我的那位喜欢摄影的朋友,那个图书馆便可以让我自由出入。
我经常是夜里去,一个人进到书库里去找书,先是找那些有关美术的书籍,后来是文学的,托尔斯泰、巴尔扎克、狄更斯、雨果、马克·吐温,还有中国现当代作家们的作品,能找到什么就都找来读。那个时代,可以说是一个简单的时代,有半导体的可以听听半导体,黑白电视还没有普及。好像是,你所能做到的就只有尽量找书来读,有书读就是幸福。那么大的一个图书馆,那么多的藏书,在那个特殊的时代几乎成了我一个人的图书馆。
我用那种很大的草编篮子,每次去都要挑许多书,读完了这一篮子,下次去,再挑一篮子回来。读书的好处在于可以教人思考,记得是屠格涅夫的那篇《木木》,我不知读了有多少遍,竟至读到泪流满面,还有蒲松龄的《促织》,这就是文学的力量。文学到底有多大的力量,其实它的力量是极其稀薄的,但稀薄的力,慢慢集中起来便可以把一个人的心打磨得玲珑剔透。我至今怀念那个老图书馆,它好像永远蹲在我的心里,虽然它早以被拆除,红砖的墙,老木头楼梯,每一步踏上去都“吱吱哑哑”,那么多的尘土啊,每动一本书都会有尘土飞扬起来。图书馆里什么多,就是尘土多,一旦翻动书籍,若有阳光此刻正斜斜地从窗外射进来,你会看到尘土在空气中弥漫开来,但即使是这样,那记忆也是美好的。还有那A字形梯子,可以架在高大的书架旁,让你踩上去找你要找的书。我是那么喜欢图书馆,直到现在,我的习惯是,每到一所大学,我都想去那里的图书馆看看。
我置身的那个小城,到了后来,图书馆要对外开放了,我的那位喜欢摄影的朋友也调离了,去了另外一个城市。有一次,我去图书馆借一本书,我把书名和书的编号写出来要图书管理员去书库里去找,她进去了一会儿,然后出来了,她文静地对我说:你要的这本书可能被别人借出去了。我对她说,可不可以,请你再进去看一看,去东边这排书架,东边这排第三个书架的上边那层看一看。我这么对她说,她将信将疑地又进去,当她再出来的时候,那本我要的书就在她的手里。她吃惊地问我,我们的图书馆,你怎么会知道这本书在哪里?
我感谢我们那个古老小城的图书馆,红砖尖顶的老图书馆,闭上眼,我就像是又看到一个人正顺着那老木梯往上走,一步一步,一步一步地往上走。现在想想,是什么能改变一个人的人生,就我而言,不是金钱或别的什么,而是读书。一个人能静静地坐在那里读书是幸福的,这远比一大早起来就对着手机开始他一天的生活更富有诗意,更能温暖我们漂浮在滚滚红尘之上的心。
【人性玫瑰——谈黑塞】
怎么说呢,无端端的,我总觉得黑塞就是他小说中的那个站在纳尔齐斯对面的歌尔德蒙,黑塞借歌尔德蒙对几乎是全人类的人性进行了一次悲情却又有几分热烈的放遂。黑塞是个水彩画家,他痴迷乡间有大树和丛林的风景和洋水仙与郁金香的花卉,他总是先用乌賊墨勾出线,然后再把颜色一点点一点点涂上去。我是在黑塞和朋友谈论自己画作的书信里得知“乌賊墨”这种东西的,我用惯了中国的松烟、油烟和漆烟却没有用过黑塞习惯用的乌賊墨。有这么一张黑白照片,黑塞坐在画面的右下角正在写生,画面的左上角是一栋古老的乡间别墅,太阳把这栋别墅照耀得白得有些晃眼!画面其佘的地方都是密丛丛的树。整个画面传导出一种宁静动人的气息。这张照片让我向往极了,我出去写生面对的往往是喧哗的瀑布或云起云落的山峦,我的生活也许是太宁静,而黑塞的一生却很少宁静。
黑塞总是通过他的小说让读者喜欢上他,他的小说总像是灰暗暗的屋子里让人忽然看到那从外边照射进来的“叮叮当当”的阳光,是灰暗中一种神秘的亮丽,只此一点,我想,也许才会有那么多的人喜欢他的小说。比如《纳尔齐斯与歌尔德蒙》,人们读它,总是会触摸到人性中最最微妙的东西,把这本书和《在轮下》对读你会发现黑塞的某种犹豫,和他人性的不可言说处,往往是,一旦马上就要写到那不可言说处,他会一下子立马闪开。那种微妙的东西,人们已经感觉到了,却在他的文字里分明又找不到,那种人性的,软弱的,少年情怀般的几乎无一例外的都是同性与同性之间的情愫,是黑塞小说对读者永远的诱惑!读黑塞的小说你可以感觉到他内心的犹豫和某种煎熬,在人性的花地上他不敢随便采摘哪一朵!在生活中,黑塞却分明又很勇敢,我并不吃惊他会拍那么多裸体照,在山崖上,在湖畔,在树下,在草垛上,他十分乐意呈现给我们一个看上去比较结实的裸体——黑塞修长匀称的裸体。但可惜都是他的背面,他总是有所保留,有所保留才会有魅力!一如他的小说,让你想到,他却从不写到,黑塞懂得怎么诱惑读者!这一点和当下许多小说家相反,当下许多小说家是要全部都写到,写得满满荡荡!让读者都不愿再做哪怕是一点点的想像!即使加上许许多多自以为是的方框,其实早已没了想像的魅力和空间。
黑塞有一个特别巨大的前额,光洁、饱满、他喜欢留短发,所以他那个前额就显得更加开阔而不同凡响!你会觉得这样的头颅里边简直就不会有任何生理性的东西存在,里边只有一种东西就是智慧!黑塞是爱美的,1962年黑塞在蒙塔诺拉去世,人们在他的写字台的抽屉里居然发现了近一百多幅眼镜!虽然他曾因眼睛不好被征兵部门辞退,让他没有机会上战场,但抽屉里的眼镜数量之大也太惊人!可以想像黑塞对着镜子一次次欣赏自己戴新眼镜时的神情!黑塞,一个画家,同时又是旅游者和作家,他那总是爱把自己赤裸的身子呈现给照相机和世人的怪癖,再加上他与一些画家们的友谊,比如流亡画家君特.伯莫尔,还有也是从流亡路上一路颠簸过来的彼德.魏斯,还有他与他的爱猫,八十岁的黑塞与他的那只老公猫——波菲在地毯上的那张照片特别可爱。猫在前边走,黑塞在后边笑迷迷地爬在地上跟着。
黑塞有几分神秘,而且,还有几分羞怯,这都是他的小说传导给我的,黑塞擅长于人性的分析,虽然他在和朋友谈他的画作时这样说过,“对我的另一种指责,我自己也觉得很正确,人们轻蔑地谈论我对现实的意义,不仅我的诗作,而且还有我画的小幅的绘画,都不符合真实,我认为,现实是人们最不需要关心的东西,因为它足够讨厌!”虽然他是这样说,但他的小说还是在表达着现实,而且把现实中最最隐密的东西暗示给了人们。黑塞自说自话说自己讨厌现实,并用自己的小说向世人说现实中美好的东西迟早会像一颗玻璃珠一样脆弱易碎!但现实永不可回避!这不单单是对作家,是对任何人!他这样说却那样写,更说明现实之不可回避!就像一个人用手拽着自己的头发永远无法让自己离开现实这块地面!通过他的小说不难让人感觉到,黑塞对现实的柔情足够!即使那部多少有些怪诞的《荒原狼》。
黑塞与许多作家不同的地方是他始终在人性这片花地上漫步,而最终他自己也变成了人性花地上的一株植物,我宁肯相信他是一株玫瑰,只不过这株“人性玫瑰”不是白玫瑰也不是红玫瑰,是深蓝而透明,而且,在放出持久的光来——这来源于他持续的情绪热力!这株人类文学史上的“人性玫瑰”,不但有花,而且有刺,那些刺,无一例外都扎向他自己最敏感的神经,也一下一下扎在我们的神经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