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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与物

作者: 雀巢凉月满天 时间: 2015-10-14 阅读: 446次 点赞: 3个 评分: 2.0分

【乐里丹青】    陈丹青这个人有趣。他不是音乐家,却对音乐感兴趣。不是社会学家,却对人感兴趣。不是作家,写出来的书却让人很感

【乐里丹青】
  
   陈丹青这个人有趣。他不是音乐家,却对音乐感兴趣。不是社会学家,却对人感兴趣。不是作家,写出来的书却让人很感兴趣,比如这本《音乐笔记》。
   有趣的人眼中的世界一定也很有趣。他眼中笔下全是有趣的人,无论是音乐人,朋友,陌生者,全都有活色生香的意思。比如那个钢琴大师霍罗维茨,七十八九的年纪,被人簇拥着步入录音室,“他笑逐颜开,颤微微走向一位标致的女提琴手,指着自己的衬衣领子问道:‘这回的领结你以为如何?’”新凤霞第一次去齐白石老人家里拜师学艺,他盯住人家不转眼珠。身边的保姆着急了:“人家是来学画的,您别光看人家呀,像什么样!”他也急:“我怎么就不能看她?!她好看!”赤子无虚,全然真趣,这么大岁数照样食色性也。
   比如莫扎特,在他耳中是一个金贵的男孩,“是掌灯时分,弄内有女人下班的高跟鞋走过,有娘姨开门倒水呼唤小儿,家家传出油锅煎炒与碗盏磕碰的合奏,莫扎特在其间狂奔。”而到了贝多芬,音乐开始发脾气。是,贝多芬的音乐就是气势磅礴的吵架,指天誓日,咒天骂地。
   还有他的朋友。所谓物以类聚,人以群分,陈丹青少年时最亲密的画友是旭东,“这个人就是《战争与和平》里那位彼埃尔,永远沉浸在自己的思想里。”要坐长途汽车走了,突然会用精警的言语说文学:“其实托尔斯泰写起东西来,就像上帝,从上面看下来,人在那里动……”指张开,搓拢,在那里一动一动。旭东的父亲更其有趣。一天,陈丹青和他的父亲闹别扭,宿在旭东家。他父亲早年留学美国,研究原子能,也戴副眼镜,手里捏着一柄陈母清晨送来的牙刷进到旭东的房间,那样茫然地站在自己的家,礼貌地,困惑地问道:“此地有没有一位陈丹青?”大笑。这个人的脑海里,笔头下活动的全是真人,万丈红尘里影影绰绰的影子,淡灰,模糊,高贵。
   这个人对音乐的理解使人惊奇,他笔下的音乐霸道,严苛,玄奇,“音乐不知道自己的命运,不知道谁在听……音乐并不分分秒秒台下的听众……可是耳朵永远醒着。”他还看到了音乐优美、激昂、婉转背后的东西,也顺便看到了一切艺术,比如篆刻、绘画、书法、雕塑、甚至还有数学等一切东西后面严酷的“秩序”。奔涌逃命的人潮里,泰坦尼克号上的乐手可以被音乐控制着,不失风度和礼仪,在演奏中直面死亡。一切所深爱的东西,都存在一个气场,一种秩序,即使生死存亡,还会控制神志。
   陈丹青幸而不是作家,所以此人文笔少作家气,不卖弄,不玩深沉,如山间秋雨,跳荡多姿。他讲自己刚到山村,轮流到乡亲家里吃“派饭”,站在屋后树林子里谛听山雨落在一万片树叶上的响声,茫然忧郁。我想起一个典故。1973年,余光中应邀到台湾清华大学给教授们讲演,朗诵自己的新诗:“星空非常希腊”。一位听众站起来质问:“你这诗不通,希腊是名词,怎么可以当形容词?而且崇洋媚外,中国天空也有蓝的,形容蓝天为什么一定要找外国?”估计陈丹青不会这么不幸,真遇上这么较真的人,要跑到他那个山村去数一数是不是屋后树林子有一万片树叶。所以他才会很幸运地写:“这流行音乐的欣赏,说来也离不开场合。酒吧角落,一杯在手,爵士乐真非常地都市、男性,非常地今夜、此时。”
   他答《音乐编辑部》的编辑问:“我是旧式石库门弄堂里的孩子,最熟悉的该是水龙头、评弹、井、大饼摊、阴沟洞之类,可是关于六十年代前后的上海的记忆,总是‘西式’的事物:钢琴声,扭动的小提琴声,油画的凸起来的颜料,笔触,布纹,还有洋房,钢窗,打蜡地板,梧桐树,古董店里的油画和雕花镜框,民国版书籍扉页上普希金侧面的钢笔肖像、竖排的繁体字、铜版插图……”感谢他把原话一字不差录下来,一段话里有画,有诗,有跳跃跌宕的乐符,读它如读音乐--怪不得你能当画家,怪不得你能懂音乐,怪不得你能写书。
  
   【咸菜快跑】
  
   “陶家瓮内,腌成碧绿青黄;措大口中,嚼出宫商角徵羽”。范仲淹少时家贫,却能于日日冷粥黄齑之时,吃出红花绿叶、音韵铿锵的诗意,显出穷老百姓普遍的阿Q精神。这点精神乐观得可爱,全靠了它,才能在穷山恶水中横渡荒寒岁月。
   咸菜是穷人下饭的,取其价廉。只要能吃的东西,无物不可腌。白萝卜、胡萝卜,甚至还有腌红薯、腌土豆,洋姜更是天生来的腌货,小茄包、白菜疙瘩、辣椒叶、雪里红、逮住什么往里扔。家家都有几个瓮,米瓮、面瓮、咸菜瓮。咸菜瓮讲究清爽、干净,不能有油腻,否则咸菜易坏,生“白花”。懒婆娘拾掇不好,年年把咸菜腌坏,我娘巧手,且认真,腌出来的咸菜黄亮醒目,就是咸得惊人。
   通常一入春天,青黄不接,大白菜已经告罄,青菜还是青苗,这个时候,咸菜披挂上阵。一碗剁碎的红红绿绿的小辣椒,两根红红亮亮的胡萝卜,玉米饼子蔓菁粥,乡人捧着大老碗,吃得呼噜呼噜直冒汗。也有讲究的人家,吃出许多花头,一碗咸菜泡半碗香油;腌茄梗撕开来,象吃鸡腿,香咸韧;风干的咸菜用水泡发,撕碎,切细,拌酱油、豆米、香干。乡里人嫉妒心重,会歪着嘴笑话不会过光景;有的人家又忒会过光景,饭时一人捞一个咸菜疙瘩,拿在手里咬得咔嚓咔嚓响,又会被人笑话粗糙。通常是把咸菜细细切丝,点两滴香油,所谓画龙点睛,既不奢侈,也不寒酸,就是一顿看得过眼的好饭。
   一碗白米饭,拌上碎咸菜,淡黄玉白,咸菜衬出白米最纯正清甜的滋味。这种搭配很有道理,象唱大戏,丰神潇洒的小生要配千娇百媚的小姐,黑脸包公要配白脸奸相,挖野菜守寒窑的中年王宝钏要配满面胡子的薛平贵。咸菜和白米饭也是金风玉露一相逢,有一种粗朴生活里磨灭不了的诗意。只是咸菜这种东西如姜昆所说,象媳妇,多了受不了,离了又不行。只有日日是好日,不必咸菜当家,那恰到好处的咸菜才是点睛之笔。
   我们北方的咸菜只重咸之一味,是名副其实的“咸”菜。南方人吃不了,望而生畏。梁实秋先生在《雅舍谈吃》里写保定府的酱菜:“油纸糊的篓子,固然简陋,然凡物不可貌相。打开一看,原来是什锦酱菜,萝卜、黄瓜、花生、杏仁都有。我捏一块放进嘴里,哇,比北平的大腌萝卜‘棺材板’还咸!”而南方的什锦菜若到了北方,也有一种不适宜,多了一种大户人家不必要的矫饰,甜酸苦辣之味太盛,反而遮盖了咸的本性,吃起来口感豪华,不大自然,有点喧宾夺主的意思。
   若以人作比,刘姥姥就是北京有名的咸菜--棺材板儿,一种有年头儿的苦咸,腌得脸上的皱纹都是横七竖八;焦大是老辣椒,一种自恃老资格的辣咸,动不动跳着脚大骂上流社会偷鸡摸狗,爬灰的爬灰,养小叔子的养小叔子;尤三姐是盐腌的红小辣椒,看着美,闻着香,吃着辣,丢又不忍,辣出眼泪来还是想它。
   两年前买了一套《现代名家名作》,一直闲搁,如今才翻来看,越看越觉现代作家们也颇合咸菜之味。鲁迅也象老北京有名的棺材板儿,咸得不留余地;张爱玲是什锦小咸菜,杂陈五味,华丽,却读来有一种苍凉的混沌之气;萧红是切得细细的咸菜丝,这是一个命薄的才女,透着黄亮娇脆。
   这些话都属题外闲趣,说到底咸菜就是穷人的下饭,怎么看怎么象一张炎炎赤日下农民的脸,上面写着民生艰难,背后是土地、汗水、起伏的麦田,阳光强烈耀眼。
   没什么,这样一个朴实的题材起这样一个够劲的题目,完全是本着哗众取宠的效果。记得看过一篇文章叫《尖叫的乳房》,酷毙。既然你的乳房可以尖叫,我的咸菜为什么不能奔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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