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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火的伊甸园(中篇小说)

作者: 赵永武 时间: 2012-08-09 阅读: 1257次 点赞: 339个 评分: 4.0分

失火的伊甸园(中篇小说)  失火的伊甸园    一  已然是夜间九、十点钟了,城市的声浪依旧一波一波的。与白天不同的是,更深沉、更幽邃、更浩淼的声浪

失火的伊甸园(中篇小说)
   失火的伊甸园
  
   一
   已然是夜间九、十点钟了,城市的声浪依旧一波一波的。与白天不同的是,更深沉、更幽邃、更浩淼的声浪背景上,有舞曲的旋律袅袅绕绕的,仿佛红的、黄的、绿的飘带,散漫而随意地飘。城市的夜,愈发显得躁动而斑斓了。
   吴明坐在电脑前,静静地,等待。满脑子的万家灯火,和霓虹闪烁。这万家灯火和霓虹闪烁的深处,坐着安琴。也坐在电脑前,静静地,等待。
   吴明的老婆小芳,此刻正坐在客厅里,脸上跳荡着电视蓝幽幽的荧光,心随着泡沫剧的剧情,喜怒哀乐。只要我闭上眼睛,世界上就没有什么悬崖。这个从来都自视甚高的女人,近来迷上了电视剧。尤其喜欢看男男女女的,在情天恨海里呼天抢地的电视剧。显然进入了某种状态。
   电视的声响有些霸道,都近乎轰鸣了。倘若再有孩子的撒娇或者哭闹声,和女人锐声锐气的呵斥,家常味就更浓郁了。吴明一瞬间里却又哑然失笑了,此刻,就在此刻,在这无边的家常的空气里,有多少秘密在萌动?又有多少秘密在潜行?嬴弱的公蚊子与大腹便便的母蚊子,嘤嘤嗡嗡的,尾巴绞缠在了一起;风骚的昙花静悄悄地,绽放出生命中最绚烂的瞬间,是要等待着一场孕育吗?多少颗焦虑的心灵和多少具饥渴的肉体,盼望着贴心贴肺地抚慰……躁动,是的,躁动!这世界每时每刻都处于躁动状态。
   思绪又回到安琴那儿。这个与他仅仅——或者说已经——相识、相恋一个月的女人,一想起来心里就隐隐地作痛。这痛来自于心灵的幽深地带,就像心底一条酣睡的虫子,一旦遭遇了安琴的声音,笑容,或者身影,必被惊醒,必定要弄出点动静来。吴明在家庭外边从来不缺女人。但无论哪一个女人,都不曾引起过这样一种感觉。只能说是他深爱着这个女人了。自然,这爱里,是有疼惜的,疼惜安琴命运的多蹇,疼惜安琴曾经的堕落,疼惜安琴眼下的处境。俩人一起走过的这一个月,仅仅一个月,却仿佛已经共同走过了一个世纪——甚至,比走过一个世纪还要斑斓驳杂。有着太多太多值得铭记和回味的瞬间。太多太多这样的瞬间,连续出了时光的长度,也开挖出了时光的深度,更发掘出了单位时间内,生命体验的强度。
   又点动了鼠标,打开邮箱。还是没有未读邮件,也就是说,还是没有安琴的邮件。以往每晚这个时候,俩人话来话去的,必定已交流了六、七封邮件了。莫非今晚她没有上机?莫非万家灯火和霓虹闪烁的深处,坐着安琴这一画面,不过是一幅幻境?倘若安琴有一晌没有接到他的电话,或者短信,安琴就会伤感地说,我感觉这个世界上,没有你这个人;而我跟你在一起时的点点滴滴,不过是一幅幅幻境。听来让人心酸。一个可怜的女人。
   蓦然间,却发现屏幕上有提示出现:您有未读邮件!兴奋地打开收件箱。果然是安琴的。侧耳听听客厅的动静。电视里有一对男女在激烈地争吵。放心地打开邮件。
   哥哥,是我该离开你的时候了。我的过去你已全然知晓。如果这些素材,将来出现在你的哪一部小说里,我会坦然面对,并且高兴的。我多次说过,我宁肯相信这个世界上,有一些美好的东西,是永恒存在的,比如爱情。但是,我不配消受爱情,因为我的过去,还因为我的现在。所以,我不得不离开你了。
   哥哥,你我都仿佛生活在荒原之上,需要有一个梦,美梦。你我短短一个月的相恋,就是这个美梦。还是让我们都把这个梦珍藏在心底吧。时不时地,就像翻检衣橱一样,翻检出这个梦看看,借以鼓起我们好好活下去的勇气。
   请你务必记住:在未来的岁月里,有一双眼睛,在时刻关注着你。
   珍重!
   连读了两遍。一遍是一遍的验证。慢慢地,吴明心头涌起凄怆之感,心好似在往无边的虚空里坠落。眩晕,一波赶着一波的眩晕。仿佛在一个梦里。随后,却又感觉自己仿佛置身事外了,眼前不过是另一个中年男人,坐在电脑前,阅读了情人的分手信后,肝肠寸断。
   小芳走进了卧室,瞥了一眼吴明,说,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吴明心惊肉跳的,扭头看着小芳的脸,什么来信?扶着鼠标的手都有一阵颤动。小芳目光黑亮亮的,极深邃,又足够锐利,就像先知的目光。说,电视上,正演的,是《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怎么啦?
   二
   安琴呆坐在电脑前。
   四周一片阒寂。厚厚的窗帘,把城市的声浪隔在了万水千山之外;灯泡无声地洒下蛋黄色的光晕来;空调也处于睡眠状态,无声无息的;墙上石英钟的滴答声,被这阒寂放大了,弥漫了整个空间,仿佛上帝的心跳。安琴就在这一片静寂里,呆坐。
   自己刚刚干了什么?给一个叫吴明的中年男人发了封邮件。发了封什么邮件?分手的邮件。为什么要发这样的邮件?目的似乎很明确,就是要分手。哥哥,是我该离开你的时候了。哥哥,不要怪我!现在,我的心也在一揪一揪地疼……
   那天,我们初相识。作为一个文学爱好者,我早先就知道你名字的。又或许早先就见过你本人,只是把名字和你本人对不上号而已。知道你近几年来在文学上显山露水的,很有些建树;也知道大家公认的,你是最有潜力能从咱们这个小城冲出去的。那天,你跟几个文友去附近的景点游玩,我是被秃头,就是那个画家邀请,跟你们一同去的。因为我在市群艺馆工作,跟秃头他们常有业务往来。就是因为秃头,你我之间有了所谓的缘分。缘分,其实就这么简单,实质上就是偶然的联系,甚至是萍水相逢,远不像民间口口相传的那么神秘和玄奥。后来我常想,倘若,那天我们擦肩而过了,现在的我们之间,还会发生什么吗?不会。我敢肯定,不会。
   问题是,那天,你打动了我。
   当秃头他们大讲特讲黄色笑话时,你没有参与。而是一脸的恍兮惚兮,像活在另一个世界里。细观察,又不像是有什么心事的样子。只能用一个词来形容:格格不入。后来,你说你那天,是在表面的喧闹之下,看到了一具具精神的骷髅。我能理解你的这种感受。我跟你一样,越是热闹的场合,我越感到孤独,越感到荒凉,还有寒冷。从灵魂的底色上看,你我有很多相近和相似的地方。你和我都喜欢往人多的地方去,往狂欢的地方去。因为那些地方有人气。我们都需要人气的体贴和温暖。而问题恰恰在于,一旦投身于这些地方,我们却都感到不适和难受。我们仿佛总是活在悖论之中。
   吃午饭时,在酒桌上,我以挑衅的目光盯着你的眼睛,给你敬酒:来!放弃挣扎,跟上狂欢的队伍,让我们去奔赴一场盛宴!用的是哪本书上看来的话。精心选择的一句,叫做暗号或者联络语都行。秃头他们浅薄,只在一边怪叫着起哄。你抬起头来,迎着我的目光。诧异在脸上写着呢。我知道,是为我一个女流能说出这样的话来,而感到诧异。稍顷,你笑了,是那种坏坏的笑。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这是你那天第一个笑容。这个笑容我记住了,终生铭记。你的笑很有特色。听声音,像在嘲讽人,或者在自嘲;看表情,坏坏的,很不正经,有点类似于皮笑肉不笑。全没有一点真诚。你说你很苦恼,因为你常真心实意说出来的话,没人相信。应该说,是没人敢相信!你知道原因吗?就因为你的笑。你接过了我的酒杯,一仰脖子,灌进了喉咙里。好!众人起哄。我也喊了一声好,是在心里喊的,为你的豪爽。
   下午,我们又到了温泉去洗澡。在大厅里,秃头说是要让大家洗鸳鸯浴,叫来了妓女。高的矮的、胖的瘦的、丑的俊的,呼啦啦来了十几个。温泉老板说,你们都是文化人,有品位,就把姐妹们都叫来,随你们挑。秃头他们开我的玩笑,说我没有人陪洗怎么办?甚至还问老板要“鸭子”。你没有开我的玩笑,而是用夸张的审慎眼神,打量那十几个妓女,上上下下,左左右右,像在牲畜市场上挑骡马。妓女们笑,傻笑掺和着浪声浪气的笑。所有在场的人都笑,叽叽嘎嘎的,嘻嘻哈哈的,放荡的笑。突然,你高声断喝:立正!妓女们面面相觑,不知道你要干什么。所有在场的人都不知道你要干什么,都面面相觑。你又喊了一声:立正!嗓音洪亮,底气很足。原本歪歪斜斜站着的妓女们,这才正直了身子。但还有人笑,忍俊不禁。你再一次发号施令:按大小个排好!秃头也为你助威,喊:按大小个排好!妓女们窃笑着,按大小个排成了一溜。你又喊,向左转!待她们转好之后,你又喊:齐步走!然后喊着口令:一、二、一,一、二、一……直到妓女们消失在大厅门外。
   大厅内的笑声稀稀拉拉的。你打搅了别人的好事,他们在苦笑,或者尴尬地笑,所以并不热烈。后来,他们又互相开玩笑,说你打碎了某某某洗鸳鸯浴的梦想,某某某心都疼烂了。又说谁谁谁几天都会睡不好觉的,梦里都要骂你。有人还真骂了你,说你是假正经,不知在背地里干过多少龌龊事呢。
   说真的,就是你的这一举动,深深地打动了我。我窥探到了你的另一面,作为男人该具备的另一面:正气,霸气,和豪气。我被你折服。尽管,我也疑心你是个假正经,在作秀。可我宁肯相信你是个好男人,正如我宁肯相信这个世界上,总有一些美好的东西,是永恒存在的一样。并且,我在心里对自己说,如果,这个男人哪天来找我上床,我会跟他上的。
   没想到,你第二天傍晚就来找我了,并且是到我家来找。想来是那天,我的眼神告诉了你,我喜欢你……
   后来,我更没想到的是,你竟然全身心地投入了。我感到了真实的忧伤,还有恐慌。说实在的,我已经没有勇气去面对和接纳爱情了。面对爱情,我本能地选择,是逃避。当然,更要命的,还有一点,那就是,我们的爱情,竟然,缘起于淫乱!流沙上建立的宫阙,正如海市蜃楼一样,消失起来,只不过是一阵风的问题。
   手机“滴滴”了两声。有短信!安琴摸过手机来,查阅。却失望了。是催交话费的。也就是说,不是吴明的。再看看电脑上的邮箱。依然没有邮件过来。他,收到我的邮件了吗?应该是收到了。因为在自己发过去这封邮件前,他已经发过来了两封。此后,他却杳无音信了。他是怎么想的?又准备作何反应?
   热泪,在脸上无声地滑落。
   安琴浑然不觉。
   三
   安琴说,我终生都有一个梦想:有一所房子,房子里安一盏大灯泡,大灯泡放射出蛋黄色的光芒;窗户上挂着厚厚的窗帘,也是蛋黄色的,足以把外界的一切声响,隔在万水千山之外。我呢,跟一个自己心爱的男人,走过一生一世。大概在上小学五、六年级吧,我就萌生了这样的梦想。
   为什么这么早就有了这种梦想?原因似乎很多。但关键的,应该还是与我妈妈有关。女儿总是受自己母亲影响最大的。我爸当时大小也是一个市级机关的领导,早晨一出门,往往要到很晚才回来。爸爸一回来,妈妈就跟爸爸粘乎,喜眉喜眼的,嗲声嗲气的。要么接吻拥抱,要么打情骂俏,要么一个嚷着要另一个给他挠痒痒。从来都没想着要避开我。我看着眼热,心里却恨恨的。妈妈要是能把这种脸色,给我一半儿,我就会成为一个乖丫头的。可是,妈妈没有。她是一个家庭妇女,白天里,整天招呼邻近的阿姨们来家里赌纸牌,嘴上叼一根香烟——我们家的香烟随时都没断过,都是爸爸单位的叔叔阿姨们,趁天黑送来的——还要吆五喝六的,一股股烟雾从她嘴里喷出来,一节节烟灰撒在她衣服的前襟上。我放学回家后,经常看到的,就是她这副模样。我冷冷地看着她。感觉她很陌生,很遥远,像童话书上看到的,会吞云吐雾的山林女妖。好大一会儿后,我会莫名其妙地跑过去,向她要钱。借口是买文具,或者发卡。她不给。喜鼻子喜眼的,说说笑笑的,把钱送给赢家,然后转过一张阴黑的冷脸来,呵斥我,做作业去!可以说,很小的时候,我就体会到了刻骨的孤独,和寒冷,我就有了那种极其强烈的被遗弃感,我就感到我跟这个世界之间,隔着厚厚的东西。记得有一个星期天,爸爸在家,他吩咐我去打酱油,我说我不去。就是不想去。叛逆的种子已在我身上生根发芽了。叛逆,似乎能让人抓住点什么。他问我,为什么不想去。我说,不高兴去就不想去。我妈妈呵斥道,不高兴跳楼去。我二话没说,当时就爬上了窗台。吓得我爸爸赶紧过来,一把拉住了我。我当时就是想死,真的想死,觉得活着没意思。也多亏爸爸手脚麻利,要不然……
   安琴说,自从我有了这个梦想后,从小学到初中,不知有多少男孩进入了我的梦想,跟我一道走进了那个虚拟的房间。都是自己班上的同学,都是一些帅气的、优秀的男生。在他们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他们已经跟我走过了一生一世。
   最终,在我上高一的时候,我把自己颤栗的嘴唇,送给了一个一笑俩酒窝的男生,孙洋。孙洋长得的确很漂亮,颀长的身材,修长的腿;五官极精致,像是花了工夫精雕细刻出来的;笑起来俩酒窝又深又大又圆,让人怦然心动,忍不住要去舔一口。尤其在运动场上,他的三步跨栏,矫若游龙;他的撑竿跳高,翩若惊鸿;他的千米长跑,简直像在水上飘,两条长腿,刷刷刷刷,直把后边的同学甩出老远老远。班上好多好多女同学,谈起他来,俩眼放光,含娇带羞的。那神情,就好像孙洋已经跟她怎么样了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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