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 她 百 千 度
作者: 赵永武
时间: 2012-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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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 2.0分
寻她百千度 一 对于那个艺术家,我想说的是,他首先是以男性消费者的身份,出现在我面前的。 二 放弃挣扎,跟上狂欢的队伍,去奔赴一场盛宴。忘了
寻她百千度
一
对于那个艺术家,我想说的是,他首先是以男性消费者的身份,出现在我面前的。
二
放弃挣扎,跟上狂欢的队伍,去奔赴一场盛宴。忘了是在哪本书上看到的,用这句话来概括我这几年走过的路,其实再恰当不过了:先是大学毕业,然后是一毕业就失业,然后是灰不溜秋地返乡,再然后,是重新杀回城里,就像前些年很流行的那个段子里说的:挺胸走进夜总会。不过,不同的是,我走进的是舞厅,俗称“摸吧”的那种。一个交易场所,男人和女人的交易;一个狂欢场所,男人女人各取所需的狂欢;一个风月场所,只要付出金钱就能得到所谓的爱情,只要付出所谓的爱情就能得到金钱。不需要温情脉脉,不需要道貌岸然,不需要煞费心机;一切都是赤裸裸的,一切都是简单化的,一切都是快餐化的。消费时代那些攧扑不破的玩意儿,都在这里凝结和体现。
三
灯光渐次昏暗下去,舒缓缠绵的舞曲响起,我和我的姐妹们,就在舞池入口处,自然而然排成一个还算规整的队列,接受男人们的挑拣。很像牲畜交易市场。
那个艺术家,就是在这种时候出现的。他来无踪,去有影。忽然间他从背后触碰了一下我的胳膊,我知道我的生意来了,回眸一笑百媚生。却落空了,我只看到了他的背影,而且背影奔赴的方向,不是舞池,而是座位区。也是生意,在座位区同样可以被消费。我追着背影而去,躲闪着乱纷纷的人影,和脚底下横躺竖卧的座椅。实在看不出那个背影有什么独到之处,也就是一个普通消费者极普通的背影而已。
独特的,倒是他的坐姿。先到一步的他,歪躺在小圆桌边的圈椅里,手撑着下颌,用黑亮亮的目光迎接我。有些傲慢,却又像是懒散。我望望他的双腿,感觉那两条腿实在没有接纳我屁股的意思,就随手拉过一张椅子来,跟他对面而坐。暧昧场所里,很另类也很无趣的一种格局。先生跳了几支曲子了?先生一个人来的,还是跟同伴来的?先生以前到这儿来过吗?等等,都是我在问。都是陌生人跟陌生人见面后,无话可说时,随口拈来的话。而且在乎的,只是对方回答了没有,并不在乎对方回答了什么。我得对消费者付出的人民币负责,所以,我必须殷勤一些。好在,他都一一应答了。应答都很简短。看来他没有跟我闲聊的意思,看来也没有要把我揽到怀里随便揉捏的意思,看来他只想用他黑亮亮的眼睛盯着我。昏暗的光线里,那两道目光简直就像黑色的闪电。罩在这两道闪电里,人心底多少有些发虚。要么他是个嫩雏,要么他别有所图。不管是哪种情况,只要他付出人民币即可。看在人民币的面子上,哪怕就这样枯坐一个世纪,哪怕他的目光在我的肉体上灼烧出一千个窟窿眼睛来。
有男侍应生过来,垂首问他需要点什么。他要了两杯热茶。端上热茶时,我对他说了声谢谢。然后,冷场。
再然后,灯光渐次亮起,舞曲也切换成节奏强劲的。所有的交易都到了结算的时间。接下来,是穿插在黑灯舞之间的“亮灯舞”。凭感觉,我料定这一场冰冷的“盛宴”,还将继续。他也只是变换了一下坐姿,看我的目光不像刚才那么直戳戳了,变得有点涣散,有些躲闪。借着昏黄的灯光,我上上下下打量着他。一个很有艺术家风范的家伙:脑袋后面长发飘飘,浑身的衣服上缀满了大大小小的口袋;窄巴脸,尖下巴,细鼻梁,扫帚眉,很有些异域风情的;当然,最有风情的,还是扫帚眉下边那一双梅花鹿的眼睛,怎么看都像是含情脉脉的,都像是温良谦恭的。这样一位先生,是应该跟一位淑女坐在星巴克里品咖啡的,或者坐在钢琴边为一位贵妇人弹萧邦的,或者把画架支在油菜花前画田园风光的,而不是来到这种乌烟瘴气的场所。但是,细一品,就能发现问题了,他的坐姿里,他的眉宇间,都迸射出一股子挥之不去的卑怯,让他显出一些小家子气来。肯定是一个来自乡村的假冒伪劣艺术家。我扑哧一声笑了,说,你长得挺艺术的。
听到我的话,他一个愣怔,满脸都是拆解不开我话里意思的神情。我坏坏地笑着,迎着他的目光,什么也不说。我自信我坏笑着时,眼里迸出的电光,足以让一千头大象浑身酥麻。显然,他无法承受我目光的魅惑,脸上呈现出腼腆的笑意来。虽然显出了与年龄不相称的天真,和与性别不相称的妩媚,但却露出了一口焦黄的牙齿。我说,如果你能够每天早上刷牙,就更艺术了。说完,我继续坏笑。倒像是我在消费男色。他不好意思地挪了挪身子,咧开嘴角笑笑。看来他的确是个嫩雏,可能是第一次到这种地方来。我的人来疯犯了,用屁股蹭拉着座椅,逼近他,直到我的膝盖抵到他的膝盖上,煞有介事地端详着他的脸,赞叹道,哟,小帅哥么。他的脸往后躲了躲,问我,你怎么……到这种地方?我拍拍他的膝盖,夸张地清了清嗓子,说,我给你讲个故事。话说,从前呢,有一只乌鸦,在天上飞呀,飞呀,飞得口干舌燥的,想喝水,就飞落下来,落到一个墙头上。墙头里边是有水,但却是猪圈,还有一头大黑猪晃着尾巴在里边转悠呢。乌鸦想喝猪圈里的水,又怕猪用长嘴攻击它,不敢下来,心里恼恨不过,就骂猪:瞧你长那个小样,黑不溜秋的。猪也不含糊,当时就回敬道,别光想着笑话别人,麻烦你回去用镜子照照你自己。听完我的故事,他开心地笑了,说,你像是在骂人哩。我抖了抖长发,拍拍他的脸颊,夸赞道,你真聪明。两个人就都笑。
一个我讲了无数遍的故事。那些吃着碗里想着锅里的男人们,在毫不手软地消费我之前,往往还要猫哭耗子一番:你怎么到这种地方,干这种事?一样的腔调,一样的措辞。口头上怜香惜玉得很。我就给他们讲这个故事,用疯疯傻傻的语气,讲一千遍也不厌烦。半是指桑骂槐,半是撩拨挑逗。男人这种动物,属核桃的,要砸着吃;又是属猫的,得顺毛捋。
说说看,你刚才为什么老是用色迷迷的眼光盯着我?对我一见钟情了,嗯?我问,继续显得疯疯傻傻的。我知道,像我这等小有姿色的女子,小小的装疯卖傻,可以俘获普天下所有男人的心。他扑闪着眼睛,大胆地看着我的脸,不说话。我当胸里给了他一记粉拳,说呀!
他说,我老婆也有你这样一身旗袍。
四
这件旗袍,不过是我的工作服而已。
这是一件乳白色织锦缎短旗袍,上面撒满了细碎的暗花。单是单件挂在那儿,就能显出一种内敛的、素朴的古典风韵了,还不要说把它披挂在我高挑匀称、凹凸有致的身材上了。静时亭亭玉立,动时婀娜多姿,用这两句来形容穿旗袍的我,怕是一点都不为过吧?想想看,旗袍包裹的我,站在一大堆衣着暴露的姐妹中间,会收到什么效果?只怕是会像粘网一样,粘一旗袍的眼球。说到底,我们都是些搞眼球经济的人,思量最多的,自然是怎样打动多多的眼球了。
当然,更要紧的还是,这件旗袍领口下有一块巴掌大的水滴形镂空,裙摆短到膝盖以上,能给所有的消费者,留下足够的想象空间。
不能说,我选购这件工作服时,没有用心。
用心良苦呢。
五
艺术家说他老婆也有一身我这样的旗袍,这话值得玩味。要么是一句无所用心的屁话;要么就意味着,我是作为他老婆的替身,被他消费的。
倒还有点意思。
有很多很多的消费者,在消费我时,也提他老婆的。不过,老婆从他们嘴里出来,往往都是反面角色,要么不懂风情,要么蛮不讲理,要么河东吼狮,要么嗜痂成癖,要么很有必要送进精神病院,要么很应该被专政的铁拳打翻在地,再踏上一只脚,叫她永世不得翻身!经常是,听着这些消费者的控诉,我会汗毛倒竖,然后,拍着胸脯庆幸,多亏,目前我还没有成为别人的老婆,多亏!再然后,我会有一种强烈的冲动:一巴掌打在他们的脸上,一拳砸到他们的心口上,一脚踢中他们的裆部,叫他们永远记住:把人家一个黄花闺女,玩成了豆腐渣工程,不但不思感恩,反倒拿人家作为筹码,来泡别的女人,你的良心的,叫狗吃了!但通常情况下,我会哼呀哈的,顺着他们的话去说,做出同情他们的样子,把自己扮演成一个善解人意、善解风情的女人。我说过,我得对人民币负责。
后来,艺术家又来过几次。来了就跟我坐在昏暗的角落里,用黑亮亮的目光罩着我,喝几杯热茶。坐几支舞曲之后,他照样买单。把我打发走后,他会一个人仍旧坐在原地,心无旁骛地,看着我,看我站在舞池入口处招徕生意,看我跟回头客打情骂俏,看我在舞池中被人消费……
一来二去的,我们熟稔了,不需要我引导,他就会絮絮叨叨地,给我讲一些关于旗袍、关于他本人、关于他老婆的故事。
艺术家说,我到这家舞厅,是来找我老婆的。听本村在城里打工的朋友说,这家舞厅里,有个小姐,穿着跟我老婆一模一样的旗袍,还有点像我老婆,我就来了。想必他们说的就是你吧。你跟我老婆的确有些地方很像,穿着呀、个头呀、气质呀,等等。还有,你那一脸的坏笑,坏笑时眼里迸出的星星点点的光;还有,你很洒脱地抖一抖长发的样子;还有,你跟我嬉闹时,有些人来疯的样子。跟你坐在一起,说老实话,我是强颜欢笑的。因为一从你身上看到我老婆的影子,我的心就猫抓猫挖地疼……
艺术家说,我从来都认为,只有窈窕淑女,才适合穿旗袍。这话怎么理解,就是说,首先,这个女人要有内涵。腹有诗书气自华。只有有内涵的女人,才能配得上旗袍的华贵与典雅。我老婆呢,是写诗的,在我们县上也小有名气,曾经有诗歌在国家正规刊物上发表过呢,自然般配。其次,身材得窈窕。旗袍这衣服扬长不护短,好身材披挂上它,愈发耐看;不好的身材穿着它,愈发显得难看,就像驴身上挂袍一样滑稽。我老婆呢,身材当然没的说。我们县上的文友们聚会,男同胞的目光齐刷刷全盯着她的,所有的眼睛里都盛满了饥渴。有时候,我就想,我王某人何德何能,上天竟这样眷顾我,给了我这样一个美若天仙的女人做老婆?不就是我会写一些酸溜溜的诗歌吗?不就是我曾经有诗歌在刊物上发表过吗?
大概在我们结婚三周年之后吧,就在她二十六岁生日那天,我早上出门时,对她说要送她一件意想不到的礼物。然后,我就到了城里,给她买了一身跟你这身一模一样的旗袍。见到旗袍后,她那个高兴呀,像捡了和氏璧一样。可是,那个时候,乡下人的观念远没有现在这么开化,谁要是穿了跟他们不一样的衣服,他们看你的眼神都很怪异,就像你脑袋有问题,或者是那种放荡的人。她自然不敢在人前穿的,只在家里穿,晚上穿给我看。每回看到她穿上旗袍,我就想,待到来年桃花盛开时,我一定要借来朋友的DV,把她带到桃花盛开的地方,让她穿上旗袍,俏脸倚在桃花枝旁,做微笑状,为她拍一张个人专辑:《人面桃花》。或者,过些时日,我一定要带她到我家附近的楼观台去,婆娑的竹枝掩映着远古建筑的雕梁画栋,就以这样的景色为背景——我认为,只有这样的景致,才能配得上为穿上旗袍的她做背景——让她款款穿行在竹林间,做沉思状,为她拍一张个人专辑:《竹林深处》。或者,带她到附近有名的四十里峡谷去,让穿上旗袍的她,徜徉在碧水乱石间,为她拍一张个人专辑:《峡谷倩影》。我相信,任何一张专辑只要拍出来,就能为任何一个歌星的MTV专辑做背景画面,而且,只能为歌星们增光添彩,只能为歌星的专辑增加人气。可是,到最后,任何一张专辑,也没拍出来,没顾得上拍……
六
开始跟艺术家外出了。
经常有男人邀请我外出的。有的男人会含蓄一些:肯赏脸陪我吃顿饭吗?有的则显得拙劣一些:外出一趟多少钱?都是司马昭之心。不过是五十步跟一百步的区别而已。一般情况下,我拒绝得毫不含糊:夸张地挥舞着手掌,夸张地甩甩头发,用夸张的玩笑口吻说,本姑娘卖艺不卖身!特殊情况下,比如,认定了对方口袋里现货殷实,又不具有危险性的情况下,我答应得倒挺爽快的:火锅,肥牛,怎么样?然后小鸟依人地挎着对方胳膊,在奔赴火锅城的路上,把对方拽进街边的化妆品店,楚楚可怜地说,唉,这几天老上火,不想吃火锅了。干脆请我吃面条吧,省下的钱给我买支口红,或者买瓶营养水,怎么样?很像是敲竹杠,还要敲得你情我愿乃至郎情妾意的,很有趣。姐妹们中间不是流传着一句话么:见鳖不捉,佛爷降罪。阿弥陀佛,看在佛爷的面子上,就姑且捉了这只鳖吧。
跟艺术家外出,起初也带有“捉鳖”的意思。我已经认定了,这位先生应该是个情种吧。自古以来,情种,对良家妇女来说,可能是灾星;但对我们这些欢场上的姐妹来说,那就是不折不扣的福星了。况且,这颗福星目前看来,还有点依恋我的意思。正应了那句话:不捉白不捉,捉了也白捉。于是,常常在我们聊得正起兴时,冷不丁我就会用命令的口吻说,午场结束后,请我吃肯德基!或者:晚饭后,陪我到环城公园转转!要么是,下班后,星巴克的干活!每回他都应允得挺干脆。记得第一回他应允后,还说了这么一句:我早都不想呆在这种地方了,群魔乱舞,上帝无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