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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到当时已惘然

作者: 萧雅 时间: 2012-07-23 阅读: 478次 点赞: 88个 评分: 1.0分

我妄想今生我可以冷漠的拒绝爱,可最后生死连绵时,我已没有机会去爱了。  是谁说的,爱,你不是来得太早,就是太迟?  我们,在两个维度里,共同深呼吸。--

摘要:我冷漠的看着时间,你寂寞的仰望天空,30度的仰望。两个维度,两种生命。 我妄想今生我可以冷漠的拒绝爱,可最后生死连绵时,我已没有机会去爱了。
   是谁说的,爱,你不是来得太早,就是太迟?
   我们,在两个维度里,共同深呼吸。---前言
   一转角处,湛蓝溢成行
   冥冥中注定了我的生命在17岁的花季转了个弯。都说转角处风景无限,可是我的转角写着悲惋。
   母亲拿着化验单大哭,平时从不会眼红的父亲此时也抹着泪。而我,只是走到医院的一棵树下,静静地看着蓝天。蓝色代表着忧郁,不知何时渐渐的融入了我的血液。有时我在想,我的血应该不是红色的,而是湛蓝。
   其实这本就在预料中。我们家族有心脏病遗传史。挺奇怪的是隔代相传,一代只传一人。
   一只孤雁飞过蓝空,留下一段仓惶的悲鸣。我心中还挺欣慰---我的妹妹和下一代摆脱了它的困扰。
   医生说要按时吃药,不要受大刺激,过于激动,注意休息。其实我本生就不是活泼好动之人,只是不知为何17岁后,我把医生的叮嘱演绎到近乎冷漠的极端。
   我的原名叫“冷香”。后来我18岁成年,央求爸妈把我的名字改成了“冷殇”。
   我喜欢“殇”字。“殇”字也很适合我。
   我们家在一个偏远的小村里,经济条件本就不好,加上我的病要花很多钱,所以那时我想不上学了,可爸妈硬是不同意。他们说再苦再累也不能荒废了我的学业,他们想我离开这个贫困的小村,以后过上好的生活。看着他们饱经风霜的脸写着期待,最终我打消了这个念头。我废寝忘食的学习,终于考上了一所北方的一所大学。专业是日语。
   二北国,梦开启的地方
   当我踏上北方的热土,我觉得很恍惚。对于我要到北方上大学,其实家里还引起了不小的纷争。不过最后他们扭不过我。
   我为何要不远千里来这上学呢?
   是因为我想我的生命终结在茫茫雪海中。
   九月的雨淋湿了一次次天南地北的际遇。一滴一滴的秋雨,洗亮了我们花季里最美的向往。
   来到这所大学门前的孩子,有激动的,有大失所望的,有无奈的------我只是淡淡的看了一眼,便漫不经心地走进去。
   我没有看的太深,因为不想后悔。
   大学生活其实并没有开始想象的那样轻松。“受得云开见月明“在这时的力量显得有些卑微。有人说我们其实是从小学一直被骗到大学。这个谎言是白色的,写的是家长,老师还有中国教育者的用心良苦。
   学习就像吃中药一样,苦味浓浓,却获益良多。
   三缘聚,姐妹情深
   在大学里我很庆幸遇到了她----秦亦菡。
   唯一能和我性子这么冷淡的人聊得来的人,也只有她了。
   秦亦菡十个娇小可爱的女孩,她十分爱笑,一笑起来白皙的脸上便绽开了两朵小花。她很单纯,乐于助人。知道我有心脏病后,竟哭哭啼啼了好一会。这倒是把我吓到了。我的朋友不多,能为我病流泪的除了我的家人就没有其他人了。
   其实我也不明白性格如此迥异的人怎么成为了好朋友。也许这就是铁定的缘分。
   而这段缘分又牵扯了另一段缘分。
   四一见钟情的注定,半生缘
   时光的青铜上,刻下的铭文模糊了一些人,又清晰了一些人。对于模糊的人,说声“抱歉”,对于清晰的人,说声“想念”。
   在秦亦菡的时光里,他是永远清晰的,而最后,只能与他挥手说声:抱歉。
   秦亦菡竟喜欢上了数学系,也可以说是学校的一位风云人物---莫煜。
   听说莫煜是个“富二代”,父亲拥有三家有名的大公司。
   秦亦菡也只是在一次他们系组织的篮球赛中看了他一眼,便深深被他迷住了。
   她笑着对我说:莫煜是我的一见钟情。
   每个人骨子里蕴含的气息不同。一见钟情,是因为你一眼就感觉到了他和你的气息相同,与之产生一种莫名的感情共鸣。
   一见钟情对我来说,很遥远。
   陷入爱情中的人都很傻。她开始到处打听关于他的一切,任何关于莫煜的事她都要知道,只要一听到“莫煜”两个字,她都会敏感起来,拉着陌生的人问他怎样怎样。
   有一天,我们在食堂吃饭的时候,她有点脸红的说:“冷殇,能帮我个忙吗?”
   “你说吧!”
   “我想---想向莫煜表白,你能帮我给他写封情书吗?”她眨着水汪汪的大眼睛,一脸期待。
   情书在大学里早已变得很遥远了。那每一个字浓缩了一个少年或少女的浓浓情意,虽年华会老,这些字永不会苍老。
   不知为何情书孤独的无人问津了。有些东西注定会被淘汰,可情书,在我看来不应被遗忘。
   我想了一下,说:“我写不好,觉得选位作家的情诗比较好。这样他比较容易明白。”
   “呃,也行!谢谢你啦!若我们在一起了,我会好好报答你的!”她高兴的说着。
   “不用。”我低着头继续吃饭,脑中开始思索该选那首诗。
   最后我选了勃朗宁的《你总有爱我的一天》---
   你总有爱我的一天我能等着你的爱慢慢长大你手里的那把花不也是四月下的种子,六月开的吗我如今种下满心窝的种子至少有一两粒生根发芽-----
   我端端正正的把这首诗抄好,拿给亦菡看。亦菡看完后,眼圈红了,说:“这诗好美!就是我想表达的意思,不管他接不接受,我都会无怨无悔的等他。他总有爱我的一天!”说完,竟又哈哈大笑起来。“我去了!祝我好运吧!”
   “祝你好运!”
   看着她匆匆离开的背影,我幽幽的叹了口气。
   五他们的开端
   情感这个微妙的东西,只需稍稍触碰便可擦出火花,只需稍稍放纵便是排山倒海,含蓄化作激情,也许只是一瞬间。那其中,是没有道理可言的。
   就像莫煜和亦菡。
   莫煜看过那首诗后,竟答应和亦菡交往。
   我看着亦菡每天晚上精心的打扮出去,然后很晚会寝,心中有些担心。总觉得莫煜这个人并不值得去爱。他那么有钱,听说也是潇洒俊朗,喜欢她的人数不胜数。他的轻易答应,让我感到亦菡最终会受伤。
   其实值不值得只有爱过后才知道,而我这个局外人也难以真切的明白。
   六邂逅何奈
   尘世里的初相见,只是记忆里稍稍人为的加了些风景,使你回味起来觉得很美。大多,其实很平淡。
   真正遇见莫煜是在一次在自习室上晚自习的时候。那时快要期末考试了,自习室成为了学生们很受欢迎的场所。很多人早早便来,以求占一席之地。当管理人员把门打开时,我们蜂拥而进。我随便找了个位子坐下,便开始看书。看了一会,忽然听到了旁边有打呼噜的声音。看了旁边一眼,原来是一男生在睡觉。摇了摇头,心想在自习室如此紧张的气氛下怎么会睡得着。
   两个小时过后,那男生已经醒了。他揉了揉眼睛,伸了个懒腰,便要拿书看。可能是眼睛还未完全睁开,他错拿了我放在他那侧的书。
   打开书,他喃喃念着:“冷—殇—”。
   听到我的名字,我转过头来,看着他手里的书说:“这是我的书。”
   他忽然睁大眼睛:“你就是冷殇!你和亦菡是好姐妹吧!”
   他的声音有点大,引起了周围人的注意。
   我看了一下周围,便从他手中拿过书,点了点头。
   直觉告诉我,他就是莫煜。
   “哎,那首诗是你抄的对吗?字写得很漂亮!”他的声音小了点。
   “嗯。”亦菡竟把这都告诉他?他竟没生气?在我看来,任何东西都可以代写,唯独情书不可以。这是对情感的亵渎。所以对于这事,我心里一直不好受。
   “我是莫煜,很高兴认识你!”他伸出手来,嘴角微微的上扬。
   我没有和他握手,只是淡淡的说:“我也很高兴认识你!”说完,便继续做我的习题。
   他有点尴尬的收回手,打开书,开始写写画画起来。也许我惹怒他了,他抓着笔在书上使劲的写啊,画啊。笔和纸因剧烈的摩擦发出刺耳的声音,在安静的自习室里显得很猖狂。其他人都看着这讨厌的声音发源处,而我充耳不闻,继续认真的做着我的习题。
   终于不久后,管理员要来锁门了,大家才远离了这苦难。我收拾好东西,便独自去做电梯。他在我旁边的电梯处等着,四周的女生们涌上去,问:“莫少,心情不好吗?怎么了?------”
   电梯门终于开了,我迅速走进去。觉得外面的空气有点令人窒息。
   六雪落夜语
   期末考试结束的那天,下起了大雪。
   最近我的心脏病频频发作。每次胸口都疼痛难忍,觉得有什么东西压在我的胸口,让我难以呼吸。那刻,我想我快要死了吧!
   每次我在夜里疼的死去活来时,睡在对铺的亦菡都会到我桌上找到药给我吃。吃过药,她会紧紧的搂着我说:“不痛不痛,冷殇会不痛!”每次听到她说这话,我都要感动的差点哭。
   你疼的时候会有一个人比你更疼,而这个人应是是你这辈子最珍惜的人。
   这个寒假因雪难以回家,因距离我也不想回家。其实是害怕吧!我想死在大雪纷飞里,而此时的江南淡漠了一场场雪的愿景。
   我的爸妈竟没有反对。只是叮嘱我要随身带着药,照顾好自己。
   寝室里只有我一个人没回家。我不觉得孤单,反而觉得十分自由。“孤单是一个人的狂欢,狂欢是一群人的孤单。”我在静谧的夜里,在柔和的灯光下,拿起笔,开始在素纸上启动属于我的墨字狂欢。
   “Nearfarwhereveryouare,Ibelievethattheheartdoesgoon------“忽然我的手机响了,我拿起一看,是陌生号码,本不想理它,可它仍执着的响着。我只好拿起电话。
   “喂!”
   “你好。我是莫煜!”没想到是他,也许是亦菡告诉他我的手机号码。
   “有什么事吗?”我拿着笔,继续抄着仓央嘉措的《那一天》。
   “你没回家是吗?”
   “嗯。”
   “我也没回家,呵呵。”话筒里传来他爽朗的声音。
   “嗯。”仓央的这首诗写的太凄美了!
   “----那一月,我转过所有经纶,不为超度,只为触摸你的指纹。那一年,我磕长头拥抱尘埃,不为朝佛,只为----”
   “哎,你到底有没有在听我说话啊?”他不耐烦的大叫了起来。
   我稍稍一惊,停下笔,淡淡的说:“如果你想找人聊天,不好意思,你找错人了!你若真的无聊了,就找亦菡吧!就这样,再见!”我忙挂了电话,继续抄那首诗。可是抄着抄着心思神游了。这个莫煜难道经常这样随便找女生聊天吗?亦菡迟早会受伤的-----
   夜浓了又浓,灰色唱着高歌。
   七雪里,你定格了伤
   第二天早上,我早早起来,坐在桌上看书。忽然病又发作,我忙摸到手边的药,抓了两粒放进嘴里。过了好一会才好一点。
   “我要死了吧!”苦笑一声,我慢慢走到窗台,拉起橙色的帘子,一个银装素裹的世界展现在我眼前。对面的一排松树换了一身新装,骄傲的伫立着。松树后面的超市,水果店,“中国移动”,“中国联通”,在雪的映衬下,显得神圣。地上的雪已积的很厚。上面的脚印很浅。雪花在天空中,尽情的飘飞着。
   忽然很想出去。
   可胸口又开始阵阵难受。“不管了!”我拿了药和手机,便下楼了。
   “咯吱咯吱”的声音像一支欢快的童谣,在空荡荡的学校里飘荡着。我在寂静的学校里随意走着。没有戴帽子,白色的雪亲吻着黑色的发,仅于的一丝温情化成了水,湿了我的发,却干了我的心。边走边用手机拍着照,我要把它们作为我生命里永恒的纪念。
   当我来到足球场时,看到一个人站在正中间,抬着头看着天空中飘飞的雪。看着他的背影,觉得很落寞。
   我站在一处看着他,忽然他微微侧了一下身。
   莫煜?
   上次在自习室我并没有仔细打量他,现在也只能看到他个子1米78的样子,头发有点长,染了淡淡的黄。上面穿着较长的黑风衣,下身穿着牛仔裤,脚上穿着白色运动鞋。
   忽然感到他会看我这里,我忙转身向图书馆方向走了。
   我感到身后有灼灼的视线紧跟着我。
   雪依然忘我的一朵朵飘飞。雪花的花期,只是天与地的距离,以为很远,其实很近。
   一转眼,它就落入尘土。可是却不能像梅那样留下残香。为了,忘却的纪念。
   八能不能给我一首歌的时间
   黑夜驱赶着白昼,白昼笑嘻嘻的躲进他的温柔乡。雪依然执着的下着,只是晚上小了些。
   到快零点的时候,我很困了,正准备到铺上睡觉,手机忽然响了起来。一看是陌生号,不想接,可又一看那号码,很熟。我想起是莫煜的,犹豫着还是接了起来。
   “喂,有什么事吗?”希望不是无聊的聊天。
   “能不能给我一首歌的时间?”语气很认真。
   “嗯。”忽然想起《画皮》是7分多钟,有点后悔了。
   “今天在足球场那的是不是你?”
   “嗯。”
   “哦,看来我没看错。你怎么没回家?”
   心里默算着,一分钟已过,感觉他又是来闲聊的。
   “没理由。”淡淡的回答。
   “NOREASONISAGOODREASON.”他竟冒出一句英文。
   “嗯。”两分钟已过。
   “你怎么这么喜欢说‘嗯’?能换个新词吗?”他的声音大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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