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折射出权力的傲慢任性
作者: 罗建华
时间: 2015-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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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解聘临聘教师又起风波:近日,有几名超过10年聘用期限的临聘教师致电南都称,他们已经工作超10年,达到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条件但被解聘。他们要求签订无固定
摘要:公平正义是最温暖的阳光、最普惠的福祉。对临聘教师而言,他们是弱势群体,面对切身利益表达正常的诉求是合情合理,不是胡搅蛮缠、无理取闹。深圳方面无视临聘教师诉求,寄望于法律途径解决,是一种无视自身过错、推卸自身责任的表现,不仅让人大跌眼镜、匪夷所思,更让人义愤填膺、难以理解,为临聘老师的遭遇抱不平。
深圳解聘临聘教师又起风波:近日,有几名超过10年聘用期限的临聘教师致电南都称,他们已经工作超10年,达到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条件但被解聘。他们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无果,而且就赔偿金额一直与校方协商不成。而大鹏新区公共事业局相关教育科室负责人则称,一开始就让这些老师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比如法院起诉或劳动仲裁,法院怎么判学校就怎么赔。但这些老师不肯走法律途径,他们也很无奈。(9月8日南方都市报)
其实透过这件事情的来龙去脉,责任一目了然,过错十分清晰,那就是深圳相关教育主管部门理当为此承担责任。表面上看,清退部分超比例的临聘教师是深圳相关教育主管部门在执行和落实上级相关政策规定,实质上却是贯彻落实上级指示不坚决,长期放任问题存在,不注重解决问题所积累下来的沉疴痼疾。因为广东省委、省政府于2008年专门颁发了《广东省解决中小学代课教师问题工作方案》,提出珠三角用一年、欠发达地区两年内解决代课教师问题,并要求各地区“从2008年9月1日起冻结代课教师名单,不得招收新的代课教师,不得出现空编和代课教师并存的现象”,在解决“代课教师问题解决之后,建立长效机制,坚决防止各地代课教师问题出现反弹”。
然而我们看到,深圳在解决临聘教师问题上,虽然也采取了一定的措施,比如颁发了《关于停止招收中小学临聘教师的紧急通知》和《关于印发深圳市解决公办中小学临聘教师问题实施方案的通知》,并组织了两次针对冻结名单内临聘教师的“代转公”考试,解决了约占当时代课教师总量三分之一临聘教师的入编问题。而对照同期限的其他兄弟城市如广州、东莞、中山、珠海所解决的90%以上代课教师的“代转公”问题而言,在决心和力度上明显存在差距。比这更让人难以理解的是,在此之后深圳不仅再也没有持续用力跟踪解决这个问题,反而于2012年又宣布解除冻结,继续招收新的代课教师,致使旧账未结又添新账,导致今日深圳还有2008年冻结临聘教师近两千人,全部代课教师总量近万人。这种自以为是、随心所欲、朝令夕改的权力任性,是造成问题加剧、导致被动局面的主要根源。试想如若一开始就能有计划、有步骤地持续推进问题的解决,又怎会出现今天这种积重难返的局面。
然而时至今日,我们看到深圳相关教育主管部门不仅丝毫意识不到自身的问题和错误,没有拿出积极正视和妥善解决问题的诚意和举措,反而自以为是、底气十足、傲慢任性地推脱责任。从中我们看到的不仅仅是深圳相关教育主管部门长期以来的不作为,更看到了其一贯表现出的权力任性和法律意识的缺失淡薄。试想,如果之前深圳相关教育主管部门能够认真领会上级的指示精神,落实坚决一些、措施有力一些、作风务实一些,也就不会有今天问题的发生或者说问题远没有今天这么严重。一句话,问题的发生和出现直接的导火索和诱发源是深圳相关教育主管部门的不作为所引起和造成的,与临聘教师无关。
公平正义是最温暖的阳光、最普惠的福祉。对临聘教师而言,他们是弱势群体,面对切身利益表达正常的诉求是合情合理,不是胡搅蛮缠、无理取闹。深圳方面无视临聘教师诉求,寄望于法律途径解决,是一种无视自身过错、推卸自身责任的表现,不仅让人大跌眼镜、匪夷所思,更让人义愤填膺、难以理解,为临聘老师的遭遇抱不平。
面对问题,正视解决才是正道,推脱责任只能是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希望深圳相关方面不要一味拿上级的规定要求作为护身符和挡箭牌,不要把临聘教师的合理诉求当成耳旁风,要知道今日之局面完全是自我不作为的结果,理当眼睛向内,自我反思和检讨,给临聘教师一个说法,还他们一个公道。这才是对待过错、担起责任的正确态度,也是践行宗旨、心系人民的客观要求。否则就是无视自身职责、漠视群众利益的权力任性,损害的只能是党和政府的形象声誉,遭来的只能是舆论的谴责诟病,招致的只能是人民群众的对立抵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