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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美琐记

作者: 时间: 2015-09-09 阅读: 758次 点赞: 1个 评分: 3.0分

  一、拍云的时候    人总有一些情怀无法释放,揣在心里,那情怀就一直在心里对你说悄悄话,直到有一天你把它说出来,似乎是回答了心里的那个声音。  


   一、拍云的时候
  
   人总有一些情怀无法释放,揣在心里,那情怀就一直在心里对你说悄悄话,直到有一天你把它说出来,似乎是回答了心里的那个声音。
   去年的时候,我在英国卫报上读到一篇约翰·诺顿的文章,标题是《我为什么爱我的莱卡》。约翰·诺顿的头衔很多,我在乎他是因为他是一位我认为很有情怀的学者,他的书和文章通常谈一些社会和人类的问题,有的论题太过理性,是我想读却读不下去的科目,但他的文字从来不枯燥,而且他对细节的注意常常令我感动。
   当然,他的文章不都是理性的,有些文章对我来说如诗歌一般悦耳,我会一口气反反复复读好几遍,放一段时间,拿起来再反反复复读好几遍。这篇《WhyILoveMyLeica》就是这样的文章,我把它夹了书签,时不时从iPad翻出来,躺在沙发上看两遍,心又一次被感动。
   文章是这样开始的:“我是一名摄影师。不,我纠正一下:我想成为一名摄影师。在现实里,我仅仅是个对摄影着迷的人,拍大量的照片,期望有一天,哪怕就一次,能拍出一张真正令人难忘的图像。”
   他这样说真令我谦卑,我现在根本不好意思说我喜欢摄影这样的话了,只能说我喜欢学习拍照片,仅此而已。我也不好意思说出来,我已经拍了几万张照片,没有一张图像是让我自己过目不忘的。还有,我原以为我对拍照挺着迷的,和他一比,我是一个好高骛远的大懒虫,既没有知识,也没有行动。每看一次这篇文章,我就用假想的鞭子抽几下躺在沙发上的自己:Moveyourass,起来,看几页摄影书,或出去拍几张,哪怕就拍拍天上的云呢。
   拍云,和诺顿在这篇文章里讲到的一个美丽小故事有牵连,一个令我感动的细节。
   诺顿生长在爱尔兰的乡村。50年代的爱尔兰还算是贫穷的,星期天父母开车带全家去兜风,是他们的固定节目,而小诺顿对此早已失去了兴趣。有一个星期天父母带全家开车到了湖边,徜徉在风景秀丽的景色中,看到一位年轻女士坐在长凳上,她衣着讲究,气质不凡。他们在旁边的长凳上坐下,父亲开始和女士搭话。
   这位女士是英国人,第一次来爱尔兰。父亲问她此行是否愉快,她说,“非常。”父亲又问她喜欢什么。她说,“啊,原因太简单了:翻卷多型的云。”
   原来她是一位摄影师。她来到爱尔兰,是为了爱尔兰的光和云,为了阳光穿透云层被过滤出的特殊光线。
   此时此刻,小诺顿已经听得聚精会神。他以前从来没听到过这样的谈话。他问女士,“你用的是什么相机?”女士说,她有两部相机,一部用来拍彩色照片,另一部拍黑白。小诺顿当时就惊呆了,在他生活的世界里,一家最多只有一部相机,所有的照片都是黑白的。女士看他吃惊的样子,问他想不想看看她的相机。他迫不及待地点点头。女士的手伸进包里,拿出一个东西,放在他张开的手里。
   他差点把相机掉在地上。他以为这小相机是一盒点心的重量,没想到这家伙沉甸甸的浑身是金属,看上去根本不像他见过的相机,倒像一台仪器。女士说,“这是莱卡,德国制造的。”
   读到这里,我已经感动的一塌糊涂。我眼前出现了一个画面:爱尔兰的乡村下午,风景如画,清风徐徐。一位长相很像奥黛丽赫本的年轻英国女士,把一架莱卡放在一个脸上长满雀斑的红头发少年手里。(话说文青文中文老都很擅长意淫啊)。这个女士改变了这个男孩的一生,她把摄影带进了他的生活里。(这可是真的)
   那个下午剩余的时间诺顿都晕乎乎的,多数的谈话他都没听进去,但他的确记得女士这么说:拍云的黑白照时,应该用黄滤镜,这样蓝天会深一些,白云会更突出一些。而那天他感受最深的是:一,摄影具挑战性,有意思,有成就感。二,如果你想正确地去摄影,需要一套正儿八经的设备。
   是不是每一人的莱卡梦都是如此这般诗意地开始的?
   诺顿在剑桥研究院的时候,买了他生平的第一部莱卡,是一部二手的M2,35mm镜头。对一个穷学生,那部莱卡给他带来了空前的奢侈感。即便现在回过头看,他仍然认为那是他最英明的决定。正是那部莱卡,教会他如何去思考,而不是啪啪地只顾拍。而且他再也不能抱怨相机不好了,因为他最崇拜的法国著名摄影家亨利·卡蒂埃-布列松,用的相机和他的是一样的。
   第一次读这篇文章,我的莱卡梦就张开了翅膀,无边际地飞翔。我上网,找一切有关莱卡的信息,比较价格,阅读评语,并想象着我用莱卡拍黑白云朵。在好几个款型中,我选了比较不太贵的莱卡。就在我接近输入信用卡号的那一刹,我注意到有个评语说,我选的那个型号,莱卡的标志下印的是:MadeinJapan。我一下像泄了气的皮球,沮丧的几乎要滑到抑郁的边缘。
   莱卡必须是德国的莱卡,决不能是日本的莱卡。这个原则我一定要坚持。
   我决定冷静一下。很长一段时间,我没有去想莱卡的事,我以为我把莱卡忘了。
   今年五月初,我去参加一个婚礼,两个专业摄影师围着新郎新娘转,其中一个帅哥拿了一部浑身金属看上去沉甸甸的古老相机。我对帅哥完全没兴趣,却目不转睛地盯着他的莱卡。舞会开始后,我蹭到他跟前,问他能不能让我试试他的莱卡。他二话没说就递给我,我做好了准备没有把它掉在地上。是MP,我喜欢的款型,古色古香,黑色的真皮机身有个咖啡色皮套,银色的上部已经被帅哥用的伤痕累累。这是我最喜欢的,但真的太贵了,更不要说是我压根不懂怎么用。
   帅哥看出我的纠结,建议我买一部类似的机子先学着用用,看自己是不是喜欢。什么机子?我问。他说富士x100系列就不错。回到家的一个星期里,我把富士所有的系列都过滤了不下十遍,视频看了80个小时(此处用了夸张修辞),终于买了Fujifilmx100s,并一口气把附件都买上,富士咖啡色真皮套,富士遮光罩,富士滤镜。
   我看录像,读说明书,看专业摄影师的作品......天哪,还是一窍不通,这种固定镜头机子真难学啊,可它的吸引力就是比我那台佳能DSLR大。单反就是拿过来就能拍的机子,富士这个小东西,每一张都要想一想,想半天也不能保证就会拍出好照片。我已经用它拍了很多照片,可还没敢拍云朵。我想等到天空最蓝的时候,白云最白的时候。这一天始终没出现,天空湛蓝的时候没有云,有云的时候天空是浅灰的。给朱迪讲我的纠结,她说,heck,只管拍,管它蓝不蓝白不白呢。也是啊,我们这里的天空要等到秋天才会有深深的蓝,我不能等了。
   昨天我发现了一块金灿灿的麦田,我想实在拍不出云,还有麦田给我压低呢。如我担心的,天空不太蓝。但不管怎么说我终于开始拍云了,用了黄滤镜,也用了红滤镜,企图使蓝天和白云的反差大一些。
   约翰.诺顿说,半个世纪过去了,他还在寻找他13岁的时候就开始梦想,拍出一张,哪怕一张,真正令人难以忘怀的照片。
   我的梦想刚刚开始。富士没有治愈我的莱卡情结,尽管所有的专业摄影师都说相机不是一张好作品的关键,我还是迷信莱卡。等等,让我想想,我是真的迷信莱卡,还是更喜欢诺顿和英国女摄影师的故事?或是无法放下一段情怀?说不清楚。反正,我是注定要买一部莱卡的,德国制造的莱卡。等我有了钱。
  
   二、超越孤独
  
   我做了扬州炒饭和两个小菜,想到邻居弘美的女儿莫西迪爱吃我的炒饭,我给她发了短信:今天做了炒饭,要来吃吗?马上收到回信:嗯,想吃。不过我有朋友在,去不了。我回:是艾丽吗?她可以和你一起来噢。
   我和老公都非常喜欢莫西迪,这孩子从小安静,爱看书,爱思考。莫西迪刚刚大学毕业,下周就要开始工作了。艾丽是她的女朋友,两人一起高中,同一个大学,又一起毕业。艾丽还在找工作。今天也算给她们送行。
   艾丽是第一次来我家,莫西迪带着她上下里外参观,我把饭菜端上桌。艾丽看到我书房地毯上一堆书,她拿起塞林格的《麦田里的守望者》随意翻,看到我划了黄道highlighted地方,过来和我聊,“这一段也是我喜欢的,让我好感动。”
   吃饭的时候,我们就聊起了《麦田》。艾丽非常喜欢这本书,莫西迪根本看不进去。我问艾丽为什么喜欢,她嗯了一声,“霍顿心肠好。”我笑了,“你觉得生活里,有霍顿这样一个朋友,你会不会烦。比如他很负面,爱发牢骚,好讥讽别人,看不惯一切。”艾丽说,“也许有时会讨厌他,但是……”莫西迪插进来说,“我无法忍受霍顿,整个一悲观的絮叨者whiner。”艾丽反驳,“他的唠叨都是对的,他看不惯的是有问题的。我们都看不惯,不过我们不说罢了。”
   我在这里接触到的很多孩子不太喜欢学习,幸苦嘛。但我想他们不至于讨厌学校,像霍顿那样什么都看不惯吧。现在的孩子一副阳光灿烂的样子,在学校打球游泳,参与乐队,话剧团,辩论团等等,不是很开心吗。两个女孩告诉我,不是这样,多数时候他们看不惯社会,讨厌老师,讨厌说教,讨厌没有自由。他们和霍顿一样,有很多忧郁。我问为什么,她们说:因为没有人懂得我们。我们很孤独。
   十几岁的少年,孤独?
   我真的忘记了年少时的感觉。我以为就我们那个时代的少年才孤独忧郁,那个时代可以说暗无天日,没有希望。我以为现在的孩子有过量的物质生活,有互联网取之不尽的信息,有众多社交网络,有法律对他们的保护,他们像花朵般在阳光下绽放,每天都拥有泡在蜜罐里的幸福。
   我错了。我的错是,几十年的成人生活,使我忘记了少年时的忧郁和孤独。实际上我没有忘记那时的感觉,而是忘记了回过头去看看想想。前段时间再读《麦田守望者》,那个被藏起来的年轻的孤魂冒了出来,一切犹如昨天。《麦田》第25章最后一段,霍顿去小学和妹妹告别:
   嗬,雨下大了。我发誓,是倾盆大雨。所有的家长,那些母亲们和所有的人,都躲到木马转台的屋檐下避雨。就我还坐在长椅上,坐了好一会儿。我身上都湿透了,尤其是我的脖子和裤子。那顶猎人帽多少给了我一些遮挡,不过我还是淋成了落汤鸡。但我不在乎。看着小菲比(在木马上)一圈圈转个不停的样子,突然间我他妈变得那么快乐。老实给你说吧,我他妈快要嚎啕大哭起来,真他妈的快乐无比。不知道为什么。就是她穿着蓝大衣,在木马上一圈圈地转着的样子,她看上去那么他妈的可爱。
   天哪,我希望你那会儿也在场。
   和二十年前第一次读《麦田》一样,读到这里,我哭的止不住。我心痛霍顿–诺大的世界,只有一个小菲比让他感到了人间的爱,只有这个10岁的小女孩,以她稚嫩的心和天然的善良懂得他。这就是霍顿无法承受的,我似乎感到了他的心被冰冷撕成一片片。
   时间隧洞,我回到少年。少年时内心的封闭,孤独,脆弱,和所有的不如意都历历在目。我明白我心痛的不是霍顿,是我自己,我曾经的脆弱和对爱和温暖的渴望。
   写这篇日记之际,夏日依旧浓烈。后院密密的树林完全把邻居的房子遮在后面,世界似乎又一次只剩下了我,和我的孤独。
   成年的孤独比少年的孤独要好受一些,因为成年少了很多脆弱,多了坚韧。成年人接受了很多现实的东西,接受了生活是不能如愿的,花好月圆是暂时的,而孤独永存。接受了孤独是灵魂的寻觅,只能是一个人的旅程。世界上没有另一个灵魂和自己一样,孤独必将伴随人一生的。
   是的,人失去的是青春岁月,永远载在心里的,就是霍顿的那种孤独。这就是64年来《麦田》一直能够打动读者的核心吧。
   我的一个朋友,是个孤独的男人,一个身不由己无法不选择了孤独的人。即使和一群人聊天的时候,他的眼神也是遥远寂寞的。他一个人做一切:一个人生活,一个人旅行,一个人徒步,一个人去餐馆。他没有朋友。我问他是否孤独,他眼睛看着空中遥远的别处:早已超越了孤独。
   少年朋友们,这就是成年人。有一天,你也会抵达这里。
   所有的人最终,必须超越孤独。《麦田》里的霍顿最后怎么样我们不知道,我们知道塞林格最后隐居,和社会隔绝,妻子也离开了他。然而,即使妻子不离开,他的内心就不孤独了吗?对于普通人,伴侣是减弱孤独的最好选择。但真正要面对孤独的,只是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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