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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 slash!” ——我的音乐传奇

作者: 史前动物 时间: 2015-10-27 阅读: 314次 点赞: 38个 评分: 2.0分

我现在正坐在一架豪华的私人飞机里,这半年就飞奔于欧洲的各大城市中心,经纪人给我们排满了进程,一个个疯狂的夜晚因我的呐喊而更加的激情澎湃!蓝天白云从我的身

摘要:一名高中学生与传奇摇滚乐队枪花吉他手slash的传奇经历! 我现在正坐在一架豪华的私人飞机里,这半年就飞奔于欧洲的各大城市中心,经纪人给我们排满了进程,一个个疯狂的夜晚因我的呐喊而更加的激情澎湃!蓝天白云从我的身边掠过,我半躺在舒适的沙发上,带着耳机重复地听着下一站——巴黎即将演唱的歌曲。我的身边是slash,依然一身黑夹克,头戴礼帽,鼻子上架着一副雷朋太阳镜,他很少脱下这身行头,至少现在,在飞机上他依然穿戴整齐。我也曾问过他为什么总是穿成这样,他说:当一种状态成为习惯,就像你沾了女人,了解了她的一切,你就会像戒不掉大麻一样戒不掉她们!呵!Slash的逻辑总是充满诱惑力!正向他所说的,现在他的右手正津津有味地揉搓着一个金发碧眼姑娘的胸脯,外国的姑娘就是开放,她根本不顾及身边的人,随着slash的揉搓,不时发出一声配合的呻吟。我叫吴喆,现在是slash新组的乐队——毒刺——的主唱,我将成为新一代的摇滚巨星!说是注定也好,说是命运也罢,但它却实像一个大转盘,分配着不同的人走不同的路。
   用咱们中国人的一句话就是我的命儿不怎么好,生下来就没有爹,跟着一个做英语老师的妈妈相依为命。从小学开始我就是同学中的异类,因为我的同学都是黑头发,黄皮肤,就这个问题我问过妈妈,妈妈每次都遮遮掩掩,最后只知我的爸爸是个美国人,曾是我妈妈的学生,在得知她怀孕之后借着回美国向父母说明一去就没了音讯。无所谓了,从小没有爸爸的孩子基本上都是野孩子,我从小就可以自己做主做自己想做的事情,虽然很多时候都让我可怜的妈妈头疼。上了初中我发现我的异与同学的长相受到了更多女孩儿的喜欢,这让我越来越自豪,说实话我从来没有憎恨过我的爸爸,反而非常地感谢他。上了高中,我的五官基本定了型,混血的基因更多的倾向于我漂亮的妈妈,睫毛很长,鼻梁通高,不知道是不是生下来就跟着妈妈过所以长的像个漂亮的女人,管他呢,但是金黄色的头发和白皙的皮肤证明我的确来自遥远的北美洲。眼睛根本不用戴美瞳,蓝色的瞳孔像一些碎裂的蓝色宝石,时而冷峻,时而忧郁地看着远方……借着妈妈的光,我的英语很好,所以勉强撑着我不太喜欢的学业。我整天无所事事,在学校“混吃等死”。
   上高二的时候结交了一个比我高一年级的学姐,也是我们学校的校花,那天我们在桥头散步她突然对我说:“哎,吴喆,你长得这么酷应该去玩儿摇滚乐!那就更酷了!”我说:“什么是摇滚乐?”她已经陶醉其中的感觉盯着我说:“我哥就是搞摇滚的,这样吧,周六你来我家,我带你去给我哥认识。”这就是我摇滚之路的开始。
   周六我如约而至,来到了高慧的家,果然是富家小姐,要不怎么能养出这么漂亮的闺女!(人漂亮与否好像跟家庭穷富没有关系。)她的家是那种小别墅,外表看是欧式风格,进到里面却是传统的中式风格,这让我吃惊不少,踏入门的那一刻就仿佛从一个国家进入另一个国家;从一个时代进入了另一个时代。一进门就看到一个古香古色的架子上摆放着各种花瓶,红色地毯铺满整个房间,中间是一个奇怪的看不懂的图腾,正对图腾的是一盏辉煌璀璨的吊灯,华美艳丽。我环顾四周,好家伙,这房间多得真是数不过来,可以用琳琅满目来形容了。家里没有人,高慧说今天她的爸妈有事不在家,她拉着我上了二楼,好家伙,二楼风格又不一样了,到是和别墅的外形比较搭调,是典型的欧式风格:窗帘、座椅,都是。她把我带到了最里边的一间,到了门边,我隐约听到门里有敲击声,好像还有音乐传出,高慧没有敲门,而是从兜里掏出一把钥匙,拧开门闩,推门而入……好家伙!今天来高慧他们家就跟周游世界一样,这让我怀疑他们家人是不是有人格分裂的症状。我们一跃而入,高慧顺手就关上了门,房间整个被沉重的底鼓敲击和金属和旋营造出来的巨大噪音包围起来,一个身材瘦高,身穿一件黑T恤,黑色紧身裤,屁兜里耷拉出一条头巾,头发很长,烫着卷儿一直披到肩膀,头上戴着一顶黑色礼帽,他背对着我们样子很投入的弹着吉他。我的脑袋被震得嗡嗡响,可能是太投入了,根本没有发现我们进来了,高慧走过去,拍了拍他的肩膀,金属和旋瞬间停止,只有那沉重的底鼓声还在沉闷地敲击着。他猛然回过头,我看到那也是一张白净清癯的脸,跟他的这身装扮有些不搭,但是很酷!他又回过头点了一下电脑,房间里顿时安静下来,安静的可怕,安静得我的耳膜顿时有一种撕裂的感觉。混沌了一会儿,我欣赏着这间世外桃源,屋子里很乱,各种乐器:吉他、贝斯、键盘,还有各种鼓,只要搬几个人过来完全就可以抄家伙开始排练了。墙壁上贴着各种“枪花”的壁画——当然我当时并不知道那是名噪一时的枪花乐队,后来却阴差阳错的成为了继承枪花乐队的人。原来他是在跟着电脑里的伴奏弹吉他呢,他带的是假头套,他把帽子和假发摘下来,胡乱收拾了一下,我们坐下聊天。他叫高超,很喜欢摇滚乐,最崇拜枪花乐队的吉他手slash,但是他们家是高干家庭,他的爸爸是某公安厅的厅长,非常反对儿子玩儿摇滚乐,并放言如果他敢做音乐事业,一定会断了他的财路,断了与他有关的一切事物,堂堂公安厅长,言出必行,所以在家里专门给他留一间房子,超强隔音,想玩儿就只能自己在家玩儿,也不会吵到其他人。怪不得刚才我们进来高慧会直接用钥匙开门呢。他给我说了一些乐队,尤其是枪花的事情,我越听越带劲,不知道是不是骨子里就有这股劲儿我隐约觉得我跟摇滚乐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我如获珍宝,带着一份冲动,开始上网关注摇滚乐,关注枪花,渐渐爱上了他们,slash挥汗如雨的吉他演奏,他是动动手指就能让人兴奋的乐手,还有axlrose疯狂的怒吼,像一波接一波的高潮,此起彼伏,让人眩晕。从此我开始留长发,穿紧身衣,当然妈妈也是极力反对,但那又能怎么样呢?我已经长大了,我有自己的想法,她不能拿我怎么样的。我经常和高超混在一起,我们一起喝酒,一起侃蛋逼,一起骂这个无聊的世界,骂那些无聊的人——傻逼!去他妈的!什么他妈的玩意儿,伪摇滚!高三没念完,我退学了,妈妈已经没有办法也没有时间管我,我成了彻头彻尾的自由人。没人管得了我,我无法无天,我随心所欲……高超有个乐队,是背着他老子组的,鼓手雷子,贝斯大猫,键盘布托是个德国人,我自然是主唱,是天生吧,我的嗓子不错,基本什么歌都能招呼,我们白天排练,晚上去一些小酒吧做驻场,高超平时只跟我们排练,偶尔才会偷着去酒吧玩玩儿。也不知是谁把我们乐队的演出视频传到了网上,呵!点击率还挺高,渐渐在经常去的那家酒吧小有名气,老板是个八零后,跟我们挺聊得来,我们——主要是我的经济来源全靠这里——酒吧名字挺好听,叫“蓝色80”挺有情调儿的。时间一天天的飞,我对摇滚乐的热爱也是与日俱增,相反,对现实生活的厌恶也是日积月累,整天陶醉在贝斯和失真音效的快感里,对未来一片茫然……
   奇迹就降临在那个初夏的夜晚,我们刚刚演出完,正准备去什么地方再去喝点儿呢,电话响了,我抬手一看,是一串数字,心里打鼓,心想这是哪里的电话?推销保险的?不能啊,谁大半夜的给人推销不他妈让人骂死!狐疑着接了电话。
   “喂!?”
   “Heyboy!Imslash!”
   “!!!???”
   我顿时呆了!一时大脑短路,可是电话那边明明是一个沉闷的美国腔的男人,声音带有不屑。
   他的确是slash,他说他是在网上关注到我的,要我去纽约找他,谈谈合作的事情,我放下电话,手还在颤抖着,要知道slash可是80年代全球最有影响力的摇滚乐手之一啊!我从高超那里得到的关于slash的信息最多,应该也最完整的,也就是那时对这位乐手充满敬意,08年他还出了自己的自传。我跟哥儿几个说了,顿时炸开了锅!大家一致认为这是件天大的好事儿,一定要庆祝一下,喝他个一醉方休,一醉方死。一周后,我收拾好行李,与妈妈吻别,上了飞机我就睡着了,因为听了一宿妈妈的叮嘱,从吃住到言行,简直给我做了一个人生规划图,我的头都快大了,几乎一宿未眠,就是坐在了飞机上,耳边还萦绕着妈妈的絮叨声……
   终于到了,终于到了平时只能在电视里才能看到的城市,这座全球最繁忙的城市。纽约机场繁华无比,到处拥挤着嘈杂的人群,走出机场,万里晴空,高楼林林,感觉天空比中国要高远。我掏出电话正准备给slash打过去,一辆奢华炫目的黑色加长悍马擦着地皮,甩尾停在路边,从车上下来几个彪形大汉,黑色T恤,黑墨镜,手臂满是纹身,后面跟着一个老头儿,看样子六十岁的样子,但是穿的很时髦,精神矍铄,他环顾四周寻找着什么,最后把目光定在我身上,向我招了招手,示意我过去。我们交谈了一会儿,知道他是slash的经纪人叫乔,乔表现得很兴奋的样子,我们一路上边笑边聊,知道slash觉得我唱歌很好,很有爆发力,他想重组一支乐队,有意让我做主唱。很快,我们来到了一家七星级高档宾馆,什么叫档次,高慧家的房子跟这个比起来可真是小巫见大巫了。礼仪小姐带我来到了一间总统套房,推门而入,slash坐在一张沙发上,翘着二郎腿,嘴里叼着烟,一身黑装束,跟电脑里看到的一样,只是没带墨镜和帽子,他正在弹着一把没插电的吉他。见我进来了,他放下吉他,把琴背靠在沙发上,起身又把嘴里的烟拔下来在烟缸里捻灭,迈着晃荡的步伐过来与我拥抱。他比我高一点儿,但是身体很强壮,臂膀的肌肉很结实,拥抱的瞬间,一股很浓的烟草味夹杂着不知名的香水味冲的我直发晕,他咧着嘴,带着傲慢与不屑,与我寒暄,并不是他成心耍酷,这就是他,多年养成了放荡不羁的个性。他递给我一支烟,点燃,对我说:“你真的跟他很像,小子!我真的很想念他,而你跟他有很多相像的地方。”他说的是rose,他已经很久没有跟那个自以为是的家伙联系了,slash非常怀念他们当初的岁月。确实,很早高超就说过我长得像rose,没想到这给我带来了好运气,他吸了一口烟接着说:
   “我也听过你唱歌,怎么样,伙计!想不想跟我一起玩儿?”
   “这个……我……我能行么?我怕玩儿不好,给你丢面子……”
   “别他妈跟我扯你们中国那一套谦让礼节!我最讨厌的就是你们中国式的虚伪,心口不一,没意思。我们玩儿的是音乐,没有那该死的国界和礼节!再跟老子这儿客套就给我滚回中国去!”
   Slash一下把我骂醒了,对啊!我现在是在美国,这个世界最民主的国家,应该言论自由的,我改!我改!
   “我愿誓死追随你!摇滚万岁!”
   我比出一个恶魔的手势,与slash的合作从这一刻开始。我们谈了很久,聊音乐,聊他原来的很多刺激的故事,聊rose,聊女人。我问他真的吸毒么?他说:自传里写的都是他妈给那些伪摇滚的傻逼们看的,读着刺激,要是真的沾上那玩意儿还能玩儿到现在么?早就去见撒旦了。Slash非常恨毒品,因为它夺走了他唯一爱过的一个女人。二十年前slash结识了一个墨西哥女孩儿,她非常漂亮,是个跳舞女郎,他非常的爱她,但是因为她吸毒,最终死于非命。slash悲痛欲绝,在右臂上纹上了她的身影,没有容貌,他说这样能更生动的想到她的表情。后来他开始尽情纵欲,毫不吝惜。没想到slash还有铁骨柔肠的一面,跟他的疯狂一样的让人着迷。我们聊到很晚,他让我先好好休息,多玩儿两天,然后再聊合作的事。他要回自己的家,这件套房是专门给我定的,临走时我们互相拥抱告别,他诡秘地笑笑:“做个好梦,小子。”我洗了洗澡,换上睡衣准备上床睡觉,门突然开了,走进来两个漂亮的姑娘,一黑一白,都穿着性感的比基尼,她们进门就向我媚笑,白色皮肤的姑娘应该是个美国人,金色头发,嘴唇饱满,黑皮肤的姑娘与她身材相差无几,都是细腰,胸部像两个挤在一起的足球,她们两个就是肤色不同的双胞胎姐妹!我终于明白了slash临走时说话的意思了。她们不由我说话,白妞儿就把我摁倒在床上,舌头像一根肉棍插进了我的嘴里,我也二话不说,揉搓着她那两个巨大的奶子,像捏着两个半充满气的皮球内胆,嘴也没闲着,啃着她的两片饱满的双唇,像叼着两个蠕动的肉虫子。突然,一股热流由下至上,传遍全身,抬眼去看,我的睡衣不知什么时候被那个黑妞儿脱掉了,现在正看到她的头在我的两腿之间翩翩起舞,我闭上眼睛,享受这上帝的恩赐……
   我在纽约玩儿了几天,去纹身店纹了一个纹身,在右臂从手腕伸出一条绿色的玫瑰茎秆,茎秆上有一些刺,肩膀和三角肌处一朵鲜红的玫瑰花怒放开来,一条巨蟒盘绕着玫瑰茎秆,蜿蜒而上,在花瓣的底下,张开怒口,亮出毒牙,有一点儿艺术效果,但无比逼真。随后就跟着slash开始排练,我们在纽约最好的录音棚录制了一张专辑,唱片一出,立刻在世界掀起浪潮!但褒贬不一,年轻人还是非常疯狂的喜欢的,这也看出slash的独到眼光。老一辈的歌迷不怎么接受,在他们心中,只有一支永远刻在他们骨头上的乐队——枪花。Slash重新给乐队起了名字,叫“毒刺”,他还是习惯叫我rose,我也欣然接受,跟着slash开始我的疯狂旅途!
   我现在正坐在一架豪华的私人飞机里,这半年就飞奔于欧洲的各大城市中心,经纪人给我们排满了进程,一个个疯狂的夜晚因我的呐喊而更加的激情澎湃!蓝天白云从我的身边掠过,我半躺在舒适的沙发上,带上耳机重复的听着下一站——巴黎即将演唱的歌曲。我的身边是slash,依然一身黑夹克,头戴礼帽,鼻子上架着一副雷朋太阳镜,他很少脱下这身行头,至少现在,在飞机上他依然穿戴整齐。我也曾问过他为什么总是穿成这样,他说:当一种状态成为习惯,就像你沾了女人,了解了她的一切,你就会像戒不掉大麻一样戒不掉她们!呵!Slash的逻辑总是充满诱惑力!正向他所说的,现在他的右手正津津有味地揉搓着一个金发碧眼姑娘的胸脯,外国的姑娘就是开放,她根本不顾及身边的人,随着slash的揉搓,不时发出一声配合的呻吟。我叫吴喆,现在是slash新组的乐队——毒刺——的主唱,我将成为新一代的摇滚巨星!说是注定也好,说是命运也罢,但它却是像一个大转盘,分配着不同的人走不同的路……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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