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王”进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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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15-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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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过完以后,老王也像村里的人一样来到了省城里打工。他过去是在家里种地的,而且一直以来都是种地的,还没有出过远门;可陡然有一天,他发现在家里种地已不行了,已
春节过完以后,老王也像村里的人一样来到了省城里打工。他过去是在家里种地的,而且一直以来都是种地的,还没有出过远门;可陡然有一天,他发现在家里种地已不行了,已远远地落后于本村那些在省城打工的人了;他不想落后,所以他便也出门来打工了。他打工的地方,当然也是像村里的人一样——省城。
老王的本来名字叫王大成,虽说人们把他叫做“老王”,但他的实际年纪一点儿也不大,今年才刚35岁。35岁按“老、中、青”年龄阶段的划法,最多只能算是“中年人”的,甚至还可以算得上是“青年人”的,而并不能算老年人——50多岁以后才能算是老年人;可35岁的王大成,人们却把他叫做“老王”,这是为何呢?
要问这原因嘛,那就让我来告诉你吧,事情是这样的:王大成虽说年纪还不大,但他由于出生于穷苦清贫的农家,整天的劳累,风吹、日晒、雨淋,饱受岁月的磨砺;再加上生活又不好,吃得很差,所以虽说只有35岁,但表面一看,却已有50来岁了,就像是一个半大的老头了,也就是未老先衰了。因这,凡是认识他的人都一以概之地把他叫做“老王”;而王大成自己也乐于接受,人们一喊,他就“喂喂喂”地答应,没有丝毫的反感;就这样,他老王的名字也就一天天地传开了。
老王的家乡是山区,四周全是山,这山一座连着一座,而且是一座比一座高,就像大海上起起伏伏汹涌澎湃的波涛,让人抬头看不到任何的尽头。改革开放也曾给这里带来过一些变化,但总的情况是“起色”不大,人们虽说“吃”的问题解决了,一日三餐有了“着数”,但却手头拮据,缺钱用,想买东西买不了。老王他们那地方,你就是想挣钱,也没有地方去挣,只能靠出外打工,这打工大多都是跑到省城里或者外省的其他地方去。老王的家里有五个人,这五个人就是:父亲、妻子、两个孩子,再加上老王自己,这正好是五个人。可五个人却只有两亩面积的田地(这里指的是可以栽种稻谷的水田,而不是旱地,也不是山林,请大家要搞明白,千万别弄含糊了)———老王的家乡是山地占绝大多数的,而水田则只占极少数极少数,而且全是“冲田”——就是藏在山间的像巴掌般大的能栽种稻谷的水田。这两亩田所产的粮食只够家里的五个人勉强地裹腹糊肚,没有多余的可卖,平时家里的油、盐、酱、醋——这些日常生活小开支则全靠几只母鸡生蛋卖钱来解决。他家住的是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建的石砌茅(草)盖的房子,而且一住就是二十多年,没有任何丝毫的改变,他也想把这房子换一换,换他一栋小楼房住一住——那样才叫人舒心惬意呢,就是死了也叫人闭眼呢!可他却没有那能力,把这话简单地说就是他没有钱。自从进入二十一世纪后,村子里已耸起了不少的小楼房,这些小楼房都是人们用在外面打工挣回来的钱建的,可老王家却还是外甥打灯笼——照舅(旧),老模老样,原地踏步,住的仍然还是那石砌茅(草)盖的房子。眼看自己已落后于人家了,这时老王很着急,他要想办法来改变这种情况了。
所以这年一过春节,他跟妻子商量后,他就叫妻子和自己60来岁的父亲在家里干活,主要是侍弄好那两亩田地,让家里有饭吃,不饿肚子,而自己则像村里的那些人一样到省城去打工。他觉得省城是一个经济发达的地方,这里的各行各业都有,虽说自己是一介农夫,是一个“大老粗”,没有什么文化,没有什么技术,但他相信,只要在省城,就是再差的人也可以找得到活干,也可以挣得到钱。因为他知道村子里的那些人也并不比自己强多少,但他们不是挣到钱了吗?不是在家修起楼房了吗?他们能这样,难道自己就不行?难道自己就不能?怀着这一想法,老王便向一个开小卖部的亲戚借了一点路费钱,然后即从家乡坐汽车来到了省城。
到省城后,对于初次出门的老王来说就像在茫茫的林海里找路一样——很是难,他不知道该到哪儿去找工作,他也不知道该怎样找工作。由于他摸头不知脑,再又没有什么亲戚朋友可以落脚投靠(这里顺便补充说明一下,老王到省城里来打工,并不是跟着村里的人一起来的,而是他独自一人来的),所以他每天就只能是“窝”在省汽车站里。白天,他就在这周围走动几下,饿了就朝马路边的一个小吃店买两、三个包子吃一吃(那包子很便宜,四、五毛钱一个),解一解饥慌,他所走动的范围没有超过一百五十米;晚上,他就睡在汽车站候车室的长条木椅上(因为汽车站晚上是不关门的,也是无人值班的,任何人都可以进来在这里面休息),汽车站里有厕所、有洗手间,是不要钱的,解手、洗脸很方便,老王感到很满意。
不想,他在这里睡了七天,在第八天的夜晚,他装在口袋里的一点钱却被小偷给盗走了,搞得他的身上已无半点“银两”了,这让老王着起了急。你可知道,身上没有了钱,那今后包子都买不到了呀,连包子都没有吃的,那人不就要饿死了么?原来这个省汽车站里,是并不安全的,这里活动着不少的“小偷”,这些小偷就在这省汽车站和附近的火车站里轮流地活动,专门在夜晚杀人家的“死猪”(也就是趁你夜晚在睡着的时候把你身上的钱给你悄悄地“摸”走,用他们的行话来说这就叫“杀死猪”)。老王因没有钱了,所以这天从早上一直到中午十二点,就没有吃一点东西,那路边小店的包子,他很想吃,但却又没有钱去买。老王没有吃东西,所以很自然的,就没有力了,他只得坐在省汽车站门前旁边的台阶上(这里补充说明一下,省汽车站候车室里白天是不准闲人坐的,也是不准闲人进去的,只有乘客才行;况且白天进去还是要车票的,老王没有车票,想到里面去坐也坐不了,所以他就只得在外面的台阶上坐)。
他在这个台阶上坐到下午两点半钟的时候,有一个男子来到了他的跟前,那个男子大约四十多岁,有1.75米的身高,长得不胖也不瘦,脖子上戴着一条像小拇指一样粗的金项链,手指上还戴着金戒指,一看就是一个有钱的人。这个男子对老王说:“老乡,你是不是想找活干呀?”老王到省城里来了这么多天,他还没有碰到一个问他是不是想找活干的人,这下碰到了,他认为这是老天爷在向他施恩,他决定要抓住这一机会,千万不能放过,于是他便马上地回答说:“是啊!我就是想找活干的呀!”那个男子说:“我的单位招工,你想不想去干?在我那里干活,工资、福利待遇是很不错的,比一般的单位都要强;不信的话,你可以去看一看,好不好?”老王问:“你那里是什么单位?”那男子说:“你去了就晓得了,我现在对你讲了也没有啥用。”老王现在最大的愿望,那就是急切地想得到一份活干,因为他的手中已没有一分钱了,肚子饿得慌——如果有活干的话,那显然就不会饿肚子了。这样一想,随后他便立即地对那男子说:“那好!既然是这样,那我就到你那里去干吧。”那男子说:“行!欢迎!你现在就跟我走吧。”老王就被那个男子带走了,那个男子有一辆小轿车,就停在离这里不远的一个保管站里。到了保管站,老王就对那个男子讲,他说自己还没有吃早饭,现在肚子饿得慌,很难受,他希望这个男子能给他买一个饭吃。那个男子问他为何不吃饭?他说他身上的钱已被人家给偷走了,而且是偷走得一分不剩了,现在想买饭吃是没门了;别说买饭,就是连买一个包子也买不起了。那个男子似乎很慈悲为怀,似乎很怜悯他,于是便赶忙到这马路边的一家餐馆给老王买了一个快餐盒饭,还给他买了一瓶水,叫他喝。老王觉得这个老板很好,心想到他那里去打工是绝不会有错的。
随后,老王就坐上这个男子的车走了,大约行驶了四十多分钟就到了目的地。这个地方就是一条不大不小的河边,这个河边开有一家砖场,请注意!是砖场而不是“砖厂”,这里不生产灰砖,并不是“砖厂”;但这里却有灰砖,并且有一码一码大量的灰砖,这里的灰砖都是用铁驳子的船从很远的地方顺着河道运来的,那个用小车把老王载来的人就是这家砖场的老板。他的砖场共有十四、五个工人,这些工人都是给他专门挑砖的,说简单明白一点,就是把船上的灰砖用扁担挑到岸上来。这些挑砖的人都是这个老板从省汽车站、火车站找来的,他所找的方法跟找老王差不多。据说这个老板开这家砖场一年可以赚个三百多万元的,并不会比一些人开工厂差,相反还要比他们赚得多,而且还比较稳当,没有什么风险。
这个砖场的老板对这里挑砖的人是这样规定的,每挑一块砖给七分钱的“力资”(也就是工钱),一担可以挑20块,也就是说可以挣1块四毛钱,一天可以挑60多担,也就是说可以挣80多块钱;但这里是包吃包住的,挑砖的人吃、住都在老板的工棚里,一天得扣除15元的吃、住费;80多块减去15元后,就只剩下65元了,一个月按30天计算,30乘65,那就是将近两千元。在这里挑砖还可以,马马虎虎,不会比工厂里上班差多少。谁都知道,挑砖是腿子和肩膀的功夫,腿子每天要不停地走路,肩膀每天要不断地承受砖块的负荷,这种活,干个把月没事,如果时间一长,那就叫人吃不消了。因此在这里挑砖的人都是像当兵一样换来换去的,没有长期干下去的,一般的人大多都只能坚持一个三、四十天,三、四十天以后,那再就无法继续地“挑”了;由于挑砖的人每过个把月就要走一个,所以这里的老板就要每过个把月到汽车站或者火车站去找一次人来“填空”(因为汽车站、火车站外来找工的人多,他们一般都是聚集在这里的,所以这个砖场的老板也就常到那里去找),老王那次被这个老板碰到,也就是这样的。老王到这里来挑砖,他也只搞了一个月零五天,他就“退场”了,老板问他为什么不干了?他说他有点受不了!既然受不了,老板是不强迫的,劳动自由,你说不干了就不干了,随你的便;于是老板便给老王结清了工资,随后老王就离开了这里。老王在这里挑了35天的砖,除去开支外,他挣了2250元,他把这钱给家里寄回去了1700元,自己的手中还留下了550元。
离开这家砖场后,只过了四天,他自己通过看马路边的“招工广告”又谋到了一份活,是在一个建筑工地干,也就是抬钢筋、扛水泥、挑砖块、用斗子车运沙浆,说明白一点就是“杂工”。建筑工地的老板对他说,只要他肯干,不偷懒,一个月会给他3000元的工资。老王听了高兴得没法,竟差一点儿要蹦跳起来了,你可知道,一个月3000元,在他们家乡可是闻所未闻的呀,他们那个地方一个月能挣一个四、五百块,那就已算是很了不起的事了,他们全家一年的总收入也没有3000元呀!而在这里一个月就能挣3000元,你说这能不叫他高兴吗?第二天,老王就在这工地干活了,工地包吃包住,吃的是“大锅饭”,住的是工棚。老王他们每天天一亮就得起床,然后就要到工地,一天除了吃三顿饭以外,几乎没有什么休息的时间,一般的情况下都要干到晚上六、七点,有时有特殊的任务,还得要加班,一加班就“加”到深夜十点多,但那“加班费”却一分也没有,是“白干”的,工地最多只给你提供一顿“夜宵”,让你吃一盘炒粉。
干了一段时间,老王发现这建筑工地的活其实是很苦的,跟挑砖不相上下,一个模样,不仅他说“苦”,而且其他的那些人也都说“苦”;但为了能挣钱养家,就是再苦也得咬紧牙关忍受下去呀,就是再累也得使劲拼命地撑着呀!好,妈妈的!谢天谢地,总算干满了一个月,该老板发工资了。老王找到了老板,老板给了老王1500元,老王不解,便问道:“刚开始的时候,你不是说每月工资是3000元吗?可你现在为啥只给1500元呢,还有那1500元怎么了?”老板回答说:“我说的3000元,没有错!确实是3000元!可你这个月上班迟到了十二次,我这里有规定,凡上班迟到一次,就得扣50元,你十二次,就要扣600元;3000元,加上刚才已给了你1500元,再加上所扣的600元,这就有了2100元;3000元减去2100元,还剩下900元,这900元,由于你五次忘记戴头盔,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再还有,六次把沙浆乱倒,浪费我的建筑材料,这就全部地给你扣掉了,现在一分也没有了。”
老王听老板这一讲,此时他心里明白了,他知道自己已遇到了一只“吃人的虎”。他妈的,黑心的东西!我们给你拼死拼活地干,你竟挖空心思地想招数克扣我们的工资,你这个天打雷劈的,遭车碾死的!老王知道自己挨“宰”了,但他没有啥办法,人家说你这有错那有错,要扣钱,钱在人家的手中,不让他扣又有何办法呢?再说这事,找政府的劳动部门也没有啥作用呀,你就是把劳动部门的人叫来,可老板把你的“罪状”一说,也让人家劳动部门的人认为他的做法是正确的,扣你的工资是应当的——因为这是属于内部管理上的事,是由业主自己全权决定的,政府的劳动部门是无法插手“干涉”不了的。老王认“栽”了,他不认栽也不行,因为他“斗”不过老板,老板的手下有“走狗”,只要他把手一招,马上就会有人跑过来把你打翻在地,而且还要踏上一只脚。最后,老王只在心里狠狠地骂了几句,就怏怏巴巴地拿着那1500元钱走了,他决定不再给这样的老板打工了——就是饿死,也不给他打什么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