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文明的行为是对公共利益的侵犯和践踏
作者: 罗建华
时间: 2015-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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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生活中,经常看见一些人在公共场合、公共环境随意乱丢垃圾、随地吐痰、践踏草坪等各种不文明的行为。对于这种行为很多人不是不知晓对错,之所以会毫无顾忌地任意率
摘要:现实生活中,经常看见一些人在公共场合、公共环境随意乱丢垃圾、随地吐痰、践踏草坪等各种不文明的行为。对于这种行为很多人不是不知晓对错,之所以会毫无顾忌地任意率性而为,主要是错误地认为公共场合、公共环境属于公共空间,不是私人领地,不会有人太在意和计较自己的行为。在这种情形下,思想上自然不自然地放松了自我的约束,往往不由自主地放任起来,其结果出现目中无人、自以为是、我行我素的不文明行为也就势在必然、不足为奇。
现实生活中,经常看见一些人在公共场合、公共环境随意乱丢垃圾、随地吐痰、践踏草坪等各种不文明的行为。对于这种行为很多人不是不知晓对错,之所以会毫无顾忌地任意率性而为,主要是错误地认为公共场合、公共环境属于公共空间,不是私人领地,不会有人太在意和计较自己的行为。在这种情形下,思想上自然不自然地放松了自我的约束,往往不由自主地放任起来,其结果出现目中无人、自以为是、我行我素的不文明行为也就势在必然、不足为奇。
殊不知,这是一种极其错误的认识。俗语经常讲,公共场合有你有我也有他,公共环境连你连我也连他。作为我们每个人应该清醒地认识到,公共场合、公共环境尽管不是私人领地,但它属于人人所有的公共空间,连着我们每一个人,属于大家的共同资产。其文明状况的优劣好坏,事关大家的集体权益。从这个意义上讲,每个人只有珍惜和维护公共场合、公共环境文明状况的责任和义务,而没有丝毫破坏和损害公共场合、公共环境文明状况的资格和权力。
人是社会中的人。每个人都生活在现实社会,任何一个人都不可能与世隔绝、孤立存在。可以这样说,每一个公共场合、公共环境的文明状况同我们每个人都是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命运和利益共同体关系。一句话,一个文明的公共场合、公共环境人人受益,一个不文明的公共场合、公共环境人人受害。
诚然,言行自由是我们每个人享有的基本权利。但凡事总是相辅相成的,有权利也就有责任,有自由也就有义务。行使和享有个人权利也不是无限度的,而是有底线、有条件的,那就是不能以损害、破坏和牺牲他人、集体、社会和国家利益为基本前提。否则这种权利就是完全以个人为中心的自私自利,就是有害于他人、集体、社会和国家利益的毒瘤,必然要为他人、集体、社会和国家所不容。
表面上看,不文明的行为似乎只是个人的事情,跟他人没有关系,对他人没有影响。其实,不文明的行为绝非仅仅是个人的事情,其问题的性质是十分恶劣的,产生的后果也是十分严重的。因为它破坏的是公序良俗,侵犯的是他人权益,损害的是公共利益。一句话,任何不文明的行为不仅仅是对社会清风正气的污染和损害,也是对他人正当权益的无视和侵犯,对公众共同利益的践踏和破坏。因此,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可把自己的不文明行为看“小”了,看“单”了,看“轻”了,看“淡”了。
凡事总是存有内因和外因。外因只是条件和辅助,内因才是根据和基础,外因最终要通过内因才能发生作用、产生影响。不文明的行为之所以存在固然有法律惩处不力、机构管理不善、公众合力不够等外因,但主要内因在于一些人的文明素质不高、自律意识不强。其中首要和根本在于一些人对自身不文明行为的思想认识错位。因此,根治和解决好不文明行为的问题,我们每一个人都应提高对不文明行为的正确认识,要自觉将不文明的行为与社会公序良俗、他人正当权益和公众共同利益联系起来思考。唯此,我们才不会将不文明行为视为个人事情,才能意识到自身不文明行为性质的恶劣、后果的严重。也唯有如此,才能从麻木不仁、自以为是的低劣丑陋中走出来,自觉成为文明行为的形象使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