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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让“路怒症”成为一种可怕的流毒

作者: 罗建华 时间: 2015-07-31 阅读: 66次 点赞: 44个 评分: 3.0分

在出行过程中,总是可见不同程度患有“路怒症”的人。其行为特点表现为,只要是遇有干扰和妨碍自己行进的人或车,不论什么原因,也不管他人出于有意还是无意,便会耿耿

摘要:在出行过程中,总是可见不同程度患有“路怒症”的人。其行为特点表现为,只要是遇有干扰和妨碍自己行进的人或车,不论什么原因,也不管他人出于有意还是无意,便会耿耿于怀、怒不可遏、火冒三丈、无比气愤。轻则对他人恶语相向、粗言谩骂,重则对他人施暴动粗、拳脚相加。其结果,人为地制造和加剧了矛盾的产生激化,导致往往出现因小失大、两败俱伤的恶劣后果,留下悔不当初、懊恼不已的遗憾结局。 在出行过程中,总是可见不同程度患有“路怒症”的人。其行为特点表现为,只要是遇有干扰和妨碍自己行进的人或车,不论什么原因,也不管他人出于有意还是无意,便会耿耿于怀、怒不可遏、火冒三丈、无比气愤。轻则对他人恶语相向、粗言谩骂,重则对他人施暴动粗、拳脚相加。其结果,人为地制造和加剧了矛盾的产生激化,导致往往出现因小失大、两败俱伤的恶劣后果,留下悔不当初、懊恼不已的遗憾结局。
   何以出现这种“路怒症”,最根本、最主要的原因是一些人的心胸太窄、气度太小,眼里容不进半点沙子,凡事喜欢斤斤计较,没有一点谦让意识。只要他人对自己稍有得罪冒犯,就会睚眦必报,毫不留情,给予粗野还击。这种稍遇不如己愿、不合己意之事就习惯于发火动粗,是一种情绪任意放纵、自以为是的重度戾气行为,是一种心智极不正常、不健康的畸形变态之病。无论是对个人品行修养和成长进步,还是对和谐社会构建和社会发展,都具有十分严重的危害,需引起我们每一个人的高度警醒和充分重视。
   诚然,面对一些人的不文明不规矩行为,我们每一个人在心理和情感上自然都会十分反感和厌烦。毕竟,渴望拥有方便快捷的交通状态,是我们每一个人的诉求心愿。但世间万事万物都存在着矛盾。同样,交通也不例外,不可能总是畅通无阻、遂心如愿。因为构成交通状况的人和车,其数量和状态无时无刻不在发生着千变万化。再加之,人的文明素质千差万别、高低各异,难免会有人不遵规守法,这就必然加剧交通状况的流动性和复杂性。因此,对我们每个人来说,无论什么时候出行,对交通状况的设想都不能一厢情愿的理想化,应随时随地做好有人有车妨碍和干扰自己正常行进的情形出现。唯此,当这种现象发生时,才有充分的心理准备,才能心平气和地看待和接受。否则,就会因为没有丝毫的心理准备而无法平和地看待接受,进而出现难以自控的粗野行为。
   无庸置疑,他人出现不文明不规矩的行为自然是他人的过错和无理,公理和道义在我们一方。但我们不能因为得理不饶人,更不能以暴袭人,因为暴力不仅无助于解决问题,反而会引发矛盾冲突,加剧问题复杂,走向事态失控、适得其反的境地。如若这样,只能更加说明自己素质的低劣,其结果无异于拿他人的过错来惩罚自己,犯下搬起石头砸自己脚的错误,造成难以想像的危害和后果,留下失一足而成千古恨的遗憾。作为我们每个人,绝不可小视和低估暴力的严重危害和负面影响,它不仅仅会造成两败俱伤的局面,更可怕的是它会由此侵蚀和腐蚀和谐社会的建设进程。要知道,任何的情绪都具有传染性。如若人与人之间相处因他人一点过错,就怒火中烧、拳脚相加,只会让人与人之间的感情变得冷漠淡薄。不难想像,在这样的人际关系环境里生存发展,自然难有社会的和谐友善,只会增加社会的戾气情绪,加剧社会的矛盾冲突,最终受害的是包括我们自己在内的所有人。
   正所谓,和谐社会构建人人有责,建成和谐社会人人共享。我们每个人都渴望生活在一个和谐友善的社会之中,因为只有在这样的环境中才能有幸福感和安全感。但和谐社会的建成与我们每个人的品行修养和行为举止紧密相联、息息相关,有赖于我们大家的齐心协力和共同努力,需要我们每一个人从己做起、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的高度自觉。很显然,“路怒症”与和谐社会的构建背道而驰、格格不入,理应加以摒弃和远离。面对他人干扰和妨碍自身行进的不文明不规矩的行为,暴力还击无济于事。理智而正确的态度是坚决奉行“得饶人处且饶人”的信条准则,以“人非圣贤,孰能无过”的大度之心包容和宽恕他人,用自己的宽阔胸襟气度去影响和感化他人,自觉做文明友善行为的积极传播者和模范践行者,努力争做和谐社会构建的得分手和贡献者。唯此,才能让不文明不规矩的行为越来越少,共享方便快捷、井然有序的出行交通。也唯有如此,才能建成人人友善、大家受益的和谐社会。否则只会让不文明不规矩的行为越来越多,加剧拥堵无比、紊乱无序的出行交通,陷入人情冷漠、大家受害的暴力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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