伟大的“母”爱
作者: 刘牧之
时间: 2012-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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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 5.0分
伟大的“母”爱 国庆节回到老家莎镇,不巧天下起雨来,坐在老屋的廊檐下,伴着沙沙的雨声,我和二哥一边剥着新收的玉米,一边闲聊着乡村新近发生的新闻。
伟大的“母”爱
国庆节回到老家莎镇,不巧天下起雨来,坐在老屋的廊檐下,伴着沙沙的雨声,我和二哥一边剥着新收的玉米,一边闲聊着乡村新近发生的新闻。
二哥和二嫂逢集在街上摆了一个小摊,卖些廉价的化妆品和洗涤用品。我问二哥生意咋样儿?二哥说还行,最近有一个一身女人打扮的男人,经常在他的摊位上买口红、粉、眉笔和擦脸油,出手特别大方,每次都买上百元的东西,而且从来不换价。
我眼睛一亮,好奇地问怎么个女人打扮。二哥说,那男人个子挺高,留着长发,头上还插着花,穿着花裙子,脚上一双高跟鞋,跟女人一样戴着奶罩,胸膛鼓鼓的,听说里面塞着两个小氢气球。
我问二哥那人是不是精神有什么毛病?二哥说,不象有精神病,言语思维都挺正常的。
这可是件奇事,我立即对这个“人妖”产生了兴趣。二哥很平淡地说,这人在这儿方圆几十里可是个“名人”,大家已经见怪不怪了。
我说二哥,这人问什么要这样标新立异,做出这种惊世骇俗的怪异行为?二哥摇摇头,说不知道具体原因。
第二天雨过天晴,我问明这位“人妖”居住村子的确切名称,决定亲自前往,专程去拜会一下这位高人,面对面地探个究竟。
那个村子叫西王莽村,地处风景秀丽的樊川小平原,距离莎镇不到十里,村名来源于“王莽撵刘秀”的民间传说。这个村子在上个世纪五十年代特别出名,毛主席曾经在人民日报对这个村子的合作社运动下过按语。
在邻村里一个热心的村民指引下,我穿过马路,走过一段儿稻田之间的生产路,来到了西王莽村的中心,拐了两个弯儿,走进一条小泥巷。这是个死胡同,巷子尽头是一块空地,正是正午时分,几个村民手里端着大老碗散立在一家门口说着闲话。引路的朋友用手朝前一指,说:“就是那人!”随后就大声喊了一声:“狗狗儿,有人找。”
人裙中立即闪出一个花枝招展的人来,一手拿着碗,另一只手捏着一双筷子,脸上挂着灿烂的笑。我立即吃了一惊,看来“狗狗儿”就是他的绰号。狗狗儿果然和二哥描述的一样,瘦高个儿,没留胡子,一头长发用皮筋扎着,上面斜插着一朵大黄花,大脸盘上画着浓妆,描着弯弯的长眉毛,粉底打得很厚,以至于给人一种白森森的感觉,脸型的的轮廓非常明显,反衬得耳背后和脖子特别的黑。狗狗儿上身穿着一件白衬衣,上面撒着小黄花,领子和袖口缀着花边,向外翘着。下身是一件五彩斑斓的长裙。我站在原地,努力忍住,没让自己笑出来。狗狗儿脚蹬高跟鞋风摆杨柳般地走过来,我连忙做了自我介绍,说明了来意。
狗狗儿听说我要采访他,显得非常激动。这可大大出乎我的意料,在这之先,我还一直担心自己的采访会不会遭到拒绝。
引路的那个村民走了,狗狗儿把我引到西边的一个小院子里,说这就是他的家。我四处打量,这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农家小院,没有院墙,用刚收获的玉米杆儿围着,院子里载着几棵槐树和杨树,西北角堆着好多酒瓶、易拉罐、塑料袋等杂物。
狗狗儿住的是三间安间房,已经很旧了,门朝北开着,迎门停着一辆架子车,上面堆满了杂物,车辕上架着好几捆卫生纸。狗狗儿走在前面,回过头不好意思地对我说:“屋里很乱,让你见笑了。”我笑了笑。
东西两间屋里也摆满了杂物,狗狗儿说西屋是儿子住的,儿子在乡上的中学念初中,在班上的学习成绩一直很好,每次考试都在全年级排前三名。说起自己的儿子,狗狗儿显得很自豪。
我跟着狗狗儿到了东边的小屋,手里端着狗狗儿倒下的茶叶水,我一边慢慢喝着,一边有一搭没一搭地和他闲聊。
狗狗儿说他姓郑,在村里属于外来户,老家在南方,因为父亲曾在乡中学当过校长,才在村里落了户。村里还有两个哥和一个姐,都因为不理解自己的怪异形象多年没有来往。
我问他为什么要这样与众不同?狗狗儿神色很诡秘地小声对我说:“修道。”
我迷惑不解:“修道?修什么道?”
“我修的既不是佛家的,也不是是道家的,是我自创的。”狗狗儿指着自己的胸膛说:“外头人都说我这里塞着两个氢气球,其实他们都不懂!这是两块吸铁石。”
“你把吸铁石放在那儿有啥作用?”我闻所未闻。
“我给你一时也说不清楚,反正是对我练功有神奇的作用。”
我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喝了一口茶水,我说:“不管你练的是什么法门,也没有必要男扮女装呀。”
狗狗儿沉默了一阵儿,欲言又止。我想,这里边一定有什么重大的隐情!既然狗狗儿不方便说,为了避免难堪,我看了一眼他那张怪异的脸,便没有再问。我自顾自地小口喝茶。
狗狗儿从床上摸出一盒纸烟,问我吸不,我摇摇头,说我从来不动烟。狗狗儿给自己点着了一根,放在嘴边慢慢地吸着。我知道他心里正矛盾着,也就始终没有开口。
停了一会儿,狗狗儿用大拇指和无名指把纸烟从嘴边掐下来,象女人那样拿着。像是下定决心般地扭头看了我一下,说:“其实,我这身打扮的最初动机不是为了练功,只是后来习惯成自然了,也为了堵那些无聊人的嘴,我才那样说。”
我轻轻的哦了一声。
题话一旦敞开,狗狗儿也就没了顾忌,说:“我上学时,学习也特别好,但是生不逢时,遇到那个年代了。”
狗狗儿摇摇头,叹息了一会儿继续给我介绍。
高中毕业后,狗狗儿就参加了集体劳动,还在小队里当过一段儿会计。因为家里兄弟姐妹多,家境贫寒,三十出头才结了婚,媳妇是从河南要饭出来的,神经有点不正常。婚后第二年,生了一个儿子,孩子还不满周岁,媳妇忽然病情发作离家出走,从此就再也找不着踪影了。狗狗儿守着娃娃急得束手无策,整天抱着娃娃在村里寻奶吃。村上的那些大嫂们也好,从不嫌弃这个没娘的娃娃。白天还好说,到了晚上,娃娃整夜整夜地哭,闹火着要他的妈妈。狗狗儿想尽办法哄劝都无济于事。一天深夜,娃娃又闹得不得安宁,狗狗儿情急之下,就用胶带把一个奶嘴粘在自己的胸膛上,把娃娃搂在怀里,俯身把奶嘴往娃娃嘴里塞。想不到这个办法非常奏效,娃娃的哭声越来越小,几个月来,自己也第一次睡了一个安稳觉。
受到这个启发,狗狗儿灵机一动,找来媳妇留下的衣物,穿在自己身上。为了装得更像一个母亲,狗狗儿从此留起长发,描眉画眼,乔装打扮,甚至连说话口气、举止形态和性情脾气也模仿起女人来。并且叫娃娃把自己直接叫“妈”。
随着时间的推移,娃娃渐渐地长大了,狗狗儿也越来越象一个女人了,习惯成自然,大家也接受了这个事实。狗狗儿说:“现在就是想改回从前的男人形象,已经不大容易了。就随其自然吧。”
我震惊得说不出话来。
临分手的时候,狗狗儿对我说,他现在以走街串巷收破烂卫生,日子虽然清苦,但是非常满足。自己这一辈子唯一的愿望就是供给娃娃考上大学,实现自己年轻时那个没有实现的愿望。
2005年初冬于长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