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本清源”还需加强“考核”“监督”
作者: 黄自怀
时间: 2015-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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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报道,6月2日晚间,中共中央办公厅近日印发的《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获以公布。事业单位领导该选什么样的人,如何选拔,任期多长,如何考核,怎样监
人民网报道,6月2日晚间,中共中央办公厅近日印发的《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获以公布。事业单位领导该选什么样的人,如何选拔,任期多长,如何考核,怎样监督……这则新规“回答”了一系列备受社会关注的问题。专家分析,包括选任应“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加大聘任制力度、加强考核监督机制等,新规中的多项举措指向事业单位行政化、官僚化弊病,旨在通过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推进事业单位改革。
“行政化”“官僚化”是事业单位多年来的“诟病”,在历次改革中,基本都是“治标不治本”,“运动”一过,状态依然。这次中央出台的《规定》,从“如何选拔”这一源头上实现了“创新”。本来,在常规的“选拔”里,也常说要“德才兼备”,但落实到行动中就往往是重“才”而轻“德”,重视冠冕的“实绩”而忽略业界的“口碑”、群众的“威信”,这也是导致行政化、官僚化“久治不愈”的重要因素。
在以往的“选拔”中,“政治素质好”、“组织领导能力强”似乎就是“德才兼备”的总涵义,与先前的“又红又专”很相似。本来,如果我们的社会,我们的单位都是一池清水,“又红又专”的领导就足以胜任了。但是,社会、单位本来就是一个个“大染缸”,“人上一百,五艺俱全”,要真正胜任“领导”职务,除“政治素质好”、“组织领导能力强”之外,如何“清白”地处理好横向与纵向的人际关系,是增强单位凝聚力,使“治下”的集体蓬勃发展的关键。
古人常说“正本清源”,如果说事业单位的干部队伍是一条河,要使河水清澈,恐怕光在河水中放点明矾、活性炭不能解决问题。也就是说,要彻底根治河水,必须从源头抓起。如果在干部的“选拔”中就出现了“混浊”现象,那治理起来难度就更大。中央的《规定》要求选任应“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正是狠抓事业单位领导干部“源头”建设的新举措。“以德为先”这一提法,打破了传统的“选拔”规矩,将“业界声誉好”、“群众威信高”也列入“基本条件”的内容,凸显了中央整顿事业单位干部队伍的决心。
当然,“源头”清了,并不等于河水就“清”,所以,“选拔”只是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第一步。每一位领导干部,与普通群众一样,并非天上神仙。“甘瓜苦蒂,天下物无全美”,何况是食“人间烟火”的“人”。是故,“任期”、“考核”、“监督”就成了事业单位改革的常规工作,也是极其重要的工作。虽然古人有“清者自清,浊者自浊”一说,但也有“近朱者赤,近墨者黑”的名言,如果在“考核”、“监督”的环节出了差错,那就有可能导致“清者”变“浊者”,“朱”也成“墨”了。
《规定》中说,考核“重在执行力度,应扩大员工评价权重”,更体现了考核的“科学化”与“客观化”,更能较为全面考查干部的业绩和社会效益以及党建工作实效。然而,“考核”毕竟是对“结果”的认定而已,如果“监督”不到位,就算“考核”成绩差,干部“下了课”,那于社会、于单位、于职工的负面作用已经造成,也属亡羊补牢而已,并非理想的结果。于是,“监督”就成了“重中之重”的环节。《规定》中对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监督约束的相关规定,是近年来比较全面的一次,内容涵盖之广,形式方法之多,给领导干部的工作、生活安装了全方位的“摄像头”,恐怕就有些想“浊”都难。
《规定》出台,事业单位的行政化、官僚化将得到很大程度上的遏制,“气正风清”的事业单位干部队伍有望形成。透过《规定》,仿佛看到了一个拥有百万单位,三千多万在编人员的事业“团队”,正斗志昂扬地行进在祖国建设的各条战线上。(笔名:何竹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