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爱玉米粥
作者: 江边晚霞
时间: 2015-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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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 5.0分
看《语文报》“酸甜苦辣咸”这一专题的若干文章,特别是看了汪曾祺的《豆汁儿》后,竟勾起我要写写最爱的玉米粥的强烈愿望了。 玉米粥是我们豫北农村最常见的
摘要:喝了四十年的玉米粥,不仅没有喝腻,还越来越爱喝了。特别是客居在外时,往往更加思念,竟如思念恋人一般……
看《语文报》“酸甜苦辣咸”这一专题的若干文章,特别是看了汪曾祺的《豆汁儿》后,竟勾起我要写写最爱的玉米粥的强烈愿望了。
玉米粥是我们豫北农村最常见的稀饭了,是早晚餐桌上的必备饭食之一。因外出喝不到玉米粥,两天以上我便思之甚切,进家门的第一顿饭肯定是熬一顿香喷喷的玉米粥,美美地喝它个肚儿圆、肠儿满,以弥补若干顿“不喝之憾”。
玉米粥的原料玉米面有粗精之分。所谓粗,即玉米粒儿从磨这头儿进,经机器磨过之后,变成面从那头儿出,不管面是粗点儿细点儿,均属“粗加工”。所谓精,即先把玉米粒儿脱皮儿,再磨成面,经过两道工序,我便称之为“精加工”,在我们当地叫“脱皮申儿”。
到底哪种玉米面熬的粥好喝?你或许认为“精”肯定比“粗”的好。但未必,在各人口味呢,最起码在我家是人人都不愿喝这“脱皮申儿的”。记得有一次,娘以为这种面好喝,非要让我捎回家些,没办法,我答应先带点儿试验一下。结果我们全家都喝不惯,以为没有粗加工的面熬的粥更黏糊、香甜。其实,不仅是口感,从营养价值的角度来看,粗加工的面会使玉米的营养最为“慷慨大方”,一点不剩地流入人体了。
玉米面的优劣还和季节有关呢!秋季刚收获的玉米磨出的面质量最高,是熬制好粥的最佳原料,随着时间的推移,质量越来越低,到第二年夏天便最差,因此,那时我往往每天早上喝一顿,晚上便喝大米或小米粥了。
玉米面对其载体水可是有选择的哦。不同的地区,不同的水质熬出来的粥可不一样呢!结婚后到了四十里外的婆家才认识到了这一点。这里的水甘甜,熬出的粥泛着金黄色、黏黏糊糊、只闻着就香味儿扑鼻了,更别说喝到嘴里了,绝不像娘家那儿的水涩且微苦,粥是微黄的,停会儿不喝水和面便一上一下地要“分道扬镳”了,香味儿也不如金黄的香了。以至后来在郑州妹家做得不好,嫂子说在邯郸也做得差时,我才确信,现在就数我现在居住地的水质好,能熬制质量最为上乘的玉米粥。
不同的火熬出的粥也不一样。我们这儿的人总爱说:“大锅粥好喝”,即在院子里支一口直径一米左右的大锅,炉膛里用鼓风机吹着烧大劈材或煤块儿的。其实,这样熬出的粥好喝主要是因为火旺。但是现在没有大户人家了,想喝这样的粥只有在某家有红白喜事的时候了。但我认识到了这一点秘诀,又据多年的做饭经验,现在在煤气灶这样的“小火儿”上,我也能做出象大锅熬制的那样的粥了。
刚打开火烧水时,就一定要把面先用水搅和好了。据我多年观察,水临开时现搅面往往不如用水先泡泡做的粥好喝。用水的量不可多,搅成稠糊就行,多了倒锅里后再沸腾起来所用时间太长,绝对影响玉米粥的质量。搅面用的水一定是凉水,若是热水甚至是温水都会使面成不了糊状,熬的粥里就会有大大小小的“面疙瘩”了。现在还记得一女同事曾告诉我们,她老公因在婚前从不做饭,所以她让他做的第一顿,就是因用温水搅面而成了“玉米疙瘩汤”了。等她发现已晚了,因为面大多“集合成团”,所以粥显得稀多了,于是女同事又赶快用凉水搅些面下到锅里,施行补救,才使这顿饭不至于被浪费。
当然,若是“脱皮玉米面”或“粗糙些的面”,也可不提前用水搅和,而是水开时直接撒。不过,这可是个技术活儿。左手抓一把面,除大拇指外其他四指必须一个劲儿地有节奏地哆嗦,犹如跳舞,使面均匀飞扬。右手则不停地用勺子在水面上有节奏地顺时针或逆时针旋转。这都是为了防止面聚集为疙瘩。原来在娘家时,我常用这种方法,现在的玉米面细如白面,我便不用这种方法了。
水开了,先舀一勺子开水把搅好的面再稍微稀释一些(这时用点开水没事儿,不会成疙瘩),然后下锅,用勺子马上搅匀,稀玉米汤成了。好,马上盖上锅盖,火调到最大,等待沸腾。等汤沸腾起来,搅一下,使锅盖错开一条缝还盖上。让那鼓起来的水沫儿似漾非漾吧,只要溢不出来,越沸腾得劲儿大越好!这可是关键的火候,有了这三五分钟的大火熬制,再大火小火便都无所谓了,主要是时间的长短了。没有这个过程,一直小火甚至是文火,熬半天,那玉米粥也绝不会好喝。
当然,为了节省起见,在这三五分钟的“激烈”之后,在看到锅里的面在这“冶炼”后变为金黄色之后,我一般会把火势调小,盖严锅盖,让它慢熬了。如此,隔两三分钟也要掀开盖儿看看,以免漾出。如此再熬个十来分钟,便可关火。这时,一锅香喷喷,黏糊糊的金黄色玉米粥便做好了。
玉米粥是我们这儿普通农家的寻常饭,配它吃的菜也是大众菜。在许多年前,一卖猪杂儿的到门前,夫君要买,知他不喝酒,又无客人来,买它作甚?他说当菜吃罢。我极不同意,他非买不可,为此我还跟他怄气。但吃后他便嬉皮笑脸地请罪来了:“不听妇人言,吃亏在眼前啊,这下酒菜就是下酒饭,配这稀饭可真不行啊!”我的气儿便也烟消云散了。
在我看来,喝这香喷喷的玉米粥,与萝卜咸菜倒是绝配。父亲也曾幽默地说:“吸溜着玉米粥,咬着这酥脆地咸萝卜,听着这咔察咔嚓地响,可真带劲儿啊!”大概是父亲咀嚼自己劳动果实的甘甜都在这玉米粥就咸菜里了,只不过这是农民身份的他特殊的表达方式罢了。
喝了四十年的玉米粥,不仅没有喝腻,还越来越爱喝了。特别是客居在外时,往往更加思念,竟如思念恋人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