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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夺命大红袍 时间: 2012-03-25 阅读: 1535次 点赞: 23个 评分: 1.0分

一九九七年暑假。  暑假尚未结束,我就回了绥集中学。因许多伙伴读完初中,不是去广东电子厂打工,便是读了中专,中专只需两年,所以我的高二暑假是没有玩伴的。一

一九九七年暑假。
   暑假尚未结束,我就回了绥集中学。因许多伙伴读完初中,不是去广东电子厂打工,便是读了中专,中专只需两年,所以我的高二暑假是没有玩伴的。一个人不是去钓鱼,便是到田间散步,嗅嗅野花,看看野草,要么就是听母亲喋喋不休的唠叨,所以不如回学校。绥集中学离家约三十五公里,骑自行车大概需要三个小时。临走时母亲像往常一样给我一百块钱,一百块钱是一个月的生活费,每个月底我还会再回来一趟。母亲给我的安排是,一天花三块,早上五毛钱馒头,五毛钱豆腐或豆芽;中午和晚上,是五毛钱米饭,五毛钱菜,这时菜的种类就比较多了,剩下的十块钱留着买一些学习用品。但我每个月都超支,超出的部分我也不敢找母亲要,所以只好赊账吃饭。
   我们四个人都赊账。这四人中,于禁和童敏是我的初中同学,沈衍是我在高中时认识的。四个人恰都在同一个班级,所以总是形影不离。我离开家,先是到三林街上找于禁和童敏,妄想说服一个陪我,但都不愿意去。他们住在街上,同学多些,所以并不会觉得孤单,尤其是童敏,在街上有两个女朋友,一个读县重点高中,一个读中专,穿梭往来,他总是能游刃有余;于禁看上去很忧郁,喜欢唱歌和谈心,生得高大英俊,暑假里几乎每天都有女生去找他玩。我见计划失败,便又去找了沈衍。沈衍爱写诗,唐诗宋词倒背如流,和我同桌。但他却不在家。我只得一个人去了学校。
   这一天距离开学还有十天。我一放下行李便去学校门口商店买了三包“千河”烟,花了六块钱,然后又去书店,老板和我很熟,他推荐了《王朔文集》,我花了两天一夜的时间才看完,脑子里被方言、杜梅、吴迪、李白玲的名字全塞满了。从那时起,王朔成了继古龙之后我的第二个偶像。抽烟抽到呕吐,看书看到头昏,未出五日,我就受不了一个人的世界了,开始在绥集街上游荡,从南街到北街,从东街到西街,也不知走了多少个来回,终于邂逅了一位同班同学——罗飞。他是绥集街上的,和他站在一起的还有两个男人,年龄在三十岁左右,高个子叫任兴华,扁脸、长发,一脸麻子,说话很慢,穿一件花色T恤;矮个子叫李志,长脸,很白,不爱说话,穿一件白色短袖衬衫。是罗飞跟我打招呼的,我走路喜欢低着头,寒暄了一番,他介绍了他的两个朋友给我认识,我称呼为华哥和李哥。华哥笑笑,对我很热情。
   罗飞说:“晚上绥集大礼堂有演出,要不要一起去看?”
   我说好。门票每人五块,都是自己出的。演出大概坚持了两个半小时,不是脱衣舞,便是三点式,这是我平生第一次见女人的胸 罩,礼堂内的口哨声几乎从开场持续到了散场,有一些丢烟头的,险些将台上的女人的裙子烧了。或许是受舞台灯光与烟雾的影响,又或者是因为观众的淫言秽语,我明知道台上那些都是实实在在的三点式的女人,但却不冲动。散场后,我们各自都回去了。但当我一个人躺在床上时,却难以入睡,这时候我才开始去回味那些香艳的女人。于是第二天我钻进了录像厅,盼了一天,都没有上映《玉女心经》,我有些烦躁,于是又去了一家书店。这一家书店的老板是一个六十余岁的老头子,和我也很熟,他因租黄 色小说而闻名。我很直接,他也很直接,见我进去,直接从卧室的席子底下抱出了厚厚的一摞,恰被他老伴看见了,老太太在嘴里咒骂了一句,嫌恶地看了他和我一眼,又折回到了堂屋。老太太一直都住在堂屋,老头子一直都住在前屋,两个人从来都不说话。偶尔有人登门租书,总能听到老太太在堂屋摔东西和咒骂的声音。后来我才知道,老头子喜欢吃男生的裤裆。从书店回来,我带回来了一本《香艳剑客》,是写刺客豫让的,虽然有三处黄色情节,但故事写得还是很出彩的。
   折腾了七天,到了第七天晚上,我还了六十块钱账,已经身无分文了,买不起烟,租不起书,吃不起饭,能赊账的餐馆因学生还没回来也未营业,我只得憋在宿舍里。沈衍是在第九天下午到的,他一进门,我像是盼到了救世主一般,立刻拉着他请我吃饭,从校门口出来一直往南,我吃了三家店,吃了一碗米线、一碗娃娃鱼、一碗豆腐脑。在最后一家吃豆腐脑的时候,隔壁桌坐着两个白皙、美丽的女人,穿着白色的连衣裙,身上的香味不时地飘过来。我以眼神示意沈衍看,沈衍不看,但我看着看着,像突然吃到了苍蝇一般,就在其中一个女人抬起胳膊的时候,我看见了她腋窝的毛。我一直以为女人的腋窝是不长毛的。回去后,等宿舍的男生都回来了,我特地又跟大家宣扬了这件事,只有童敏在笑。
   这之后的日子,又和往常一样,除了学习,还是学习,似乎只有我们四个人会偷懒。四个人中,又只有我最懒,整天不是看小说,就是写小说,无非是想成为大家的焦点。但这在高一和高二还有人关注,还会有女生专门跑到我们班来看看我,看看才子,但在高三,大家似乎都意识到了时间的宝贵与懒散的代价。偶尔胡凡会劝我好好学习,但我只是笑笑。我喜欢胡凡,但我不会说的,因为她喜欢另一个男生,尽管她和我无所不谈,一堂课上要和我互传十几张纸条,但我还是不会说的,因为她在一篇英语作文里,大胆地勾勒了她与那个男生的未来。未来是什么?我从不去想。胡凡说我成熟,说我的文字也很成熟,我只笑笑。她是语文课代表,每次办黑板报总让我写点东西,我会写的,但不许她跟别人说是我写的。后来袁丽娟看出了我的孤独,没事时总爱跑到我跟前聊天。她有些胖,胸部很大,但我喜欢平胸的,平胸的秀气、纯洁;她爱说话,爱笑,大大咧咧的,但我喜欢温柔的,感性的;她过早地表现出了对我的好感,使我忽略了她的存在。
   一个月后,我搬到了校外,自己租房子住。原本是四个人合租的,先是于禁和童敏退出,接着沈衍也退出了。他原本将行李都搬进来了,但到了交钱的时候,他说他不租了。我知道他是因为没从家里骗到钱才不租的。在他来取行李时,我将他送到了门口,我说:“以后要是有时间就过来玩!”他未说话,眼睛红了。这之后的两周,我都没有理他,我决定永远都不再和他说话了。而接下来我又从室友口中得知于禁和童敏之所以退出,是因为怕和我在经济上纠缠不清,他们都知道我欠的钱多。原本我们都一起吃饭,账也都记在一起的,听室友这样说,我让老板将账分开记了,索性也不理他们。
   原先我们四个人,一起打水,一起洗澡,一起上课,一起吃饭,一起下课,一起踩着马路唱歌,一起下了晚自习在门口轮着请客吃米线,晚上熄灯以后一起上厕所,在厕所里谈天说地聊女生,天天如此,常有女生聚在女厕所偷听。但现在我和沈衍都各自为战了,只有于禁和童敏还在一起,也许是因为两个女生。那两个女生是表姊妹,于禁和表姐夏培谈,童敏和表妹袁媛谈,四个人经常在晚上出去,常去的地方都是校园南边的芦苇地。我晚自习过后偶尔也会出去,但都是一个人,为了寻找刺激,我喜欢在乱葬岗里逛游,或是提着木棍在树林里舞剑,或是坐在马路边不停地点头摇头装傻瓜。而且这时候,我还染上了一个怪毛病,喜欢捉弄人。我将女生送给我的贺卡,改了名字,转送给另一个男生。那男生收到之后兴奋得故意装平静,说他平时也没注意过她,也没有和她说过几句话。我说可能人家已经暗恋你很久了,让他请客。他果真花一块五请我吃了一碗加火腿肠的米线,不加火腿肠是一块。到了第二天,他又花二十块钱买了一张高档卡片送给那个女生。那个女生也是一头雾水,但来而不往非礼也,于是又买了一张卡片送给他。这时,我的把戏就被戳穿了。
   这期间,我去了一趟县城,看睢县日报上说,献一百毫升的血,可以领取四十五元的现金补助,假如我献四百毫升,便可以赚一百八了,这样我就可以将账还了,再也不用每天为账发愁了。睢县距离学校三十公里,我第一次去的时候,用的是户口本,户口本上我的年龄未满十八周岁,不管怎么央求医生,医生都不给献,我只好又骑着自行车回去。第二次去的时候我用的是室友的哥哥的身份证,居然混了过去,但在验血的时候被卡住了。医生问我有没有吃早餐,我说吃了,他让我明天再来,要空腹来。第三次我去得比较早,是坐车去的,但献血室的门口仍是站着很多人,大都是农村的妇女。从她们的聊天中,我得知很多人已经献了很多次了,就是为了那一百毫升四十五元的补助,有的因为献得次数太多,都被医生拒绝了。这时我才知道,睢县有很多困难的人。有的人献血,可能就是为了孩子的学费或者是某一笔礼钱。大家聚在献血室门口,因为都穷,不一会儿就打得火热。倘若母亲知道献血可以赚钱,她一定也会来的。第三次依然不顺利,血检的时候,查出我是乙肝病毒携带者,血不干净,不要。这一次我彻底地垮了,三次来县城,不但没赚钱,反倒贴了十几块钱进去。从医院出来,我若行尸走肉一般,在各条街道游荡了近三个小时,快到中午时,我钻进了录像厅,一直呆到晚上七点才出来,也不想搭车,便走了回去。三十公里的路,沿途都是黑漆漆的,每家农田里几乎都有一两座坟,我也不怕,直到凌晨一点,我才到了绥集,但我却没有进校园,而是去了租书的老头子家里。我知道他喜欢男孩,妄想卖身还账,我说的很直接,但他只肯出十块,我走了。回到宿舍,我刚睡着,忽然看见有双手在拼命地拍打着宿舍门上的玻璃,我想喊,却喊不出来,想动,也动不了,几番折腾,醒来后内衣全湿了。我将邻铺的室友叫醒,我说:“你起来陪我说说话,我被梦魇住了,有点怕。”
   他懵懵懂懂地醒来,看见是我,吓了一跳,说:“你什么时候回来的?”
   “凌晨三点。”我疲惫地说。
   两周之后,在学校卫生大扫除的时候,童敏背着手走到我跟前说:“王彦,送给你一个礼物。”我没想到他会主动跟我说话,便淡淡地说:“什么礼物?”他倏然将手从背后伸出来,手里赫然捏着一条大蚯蚓,我一下子倒退几步,脸被吓得煞白。他见我吓呆了,大笑着丢了蚯蚓就跑,我在后面笑着追他,心里比蜜还甜。这样过了几日,沈衍也找到了我。那是在夜里,暴雨倾盆,我睡得迷迷糊糊的,只听得有人在敲门,持续了十分钟,我开灯看时间,是凌晨两点。我问是谁,他说是沈衍。我打开门,他像一个落水狗一般瑟瑟发抖地站在门口。我急切地问道:“你怎么了?”
   他说:“学校锁门了,我进不去,想在你这儿住一夜。”
   躺在床上我才知道,他因为晚自习下课时故意熄掉了走廊上的灯,被教导处刘主任揪到办公室打了一顿。他说他也不记得被打了多少个耳光,只觉得耳朵嗡嗡作响,脑袋都懵了,随手提起一个教师的椅子便朝刘主任头上砸了过去。总之,那晚他和刘主任在办公室大打出手,结果可想而知,他被打得落花流水。从办公室出来,他就四处游荡,因为下雨,见天色晚了,想在一户人家投宿,但却被赶了出来。我问他接下来怎么办,他说:“刘 婊子赶我滚,可能我要被开除了。”
   第二日晚上,沈衍的父亲来了,但刘主任还是要开除他,没办法,沈衍父亲将沈衍按着跪倒在刘主任跟前,这样刘主任才消了气。刘主任是一个变态,这是全校学生公认的。他每次只要抓到学生违反纪律便往死里打。有一次两个学生在廊道里打羽毛球,被他看见了,不可一世地冲上前,夺下羽毛球拍一脚踩断,然后用断下来的球拍柄劈头盖脸地朝那两人头上砸下去。很多人犯了错误,远远地看见他走过来,腿便吓酥了。我见沈衍那几日垂头丧气的,因为得知初三一个叫王兰的女生喜欢他,便以他的名义给那个女孩送了一张贺卡。第三天王兰回赠了他一个纸折的篮子,篮子里放了数百颗星星和近百只千纸鹤。王兰因为认识我们班的一位女生,会经常过来玩,而沈衍和这位女生是前后位,时间久了,王兰就喜欢上了他,尽管之前两个人没有说过一句话。王兰跟这位女生说,她喜欢沈衍的纯净。我见过王兰,很干净很漂亮很有韧性的一个女生,也是我喜欢的类型,心里很羡慕沈衍。
   大概在初冬时节, 一天晚自习后,我和童敏、沈衍出去吃米线,在校门口我隐隐约约地听到有人叫我,正值放学时候,门口人多嘈杂,叫第一遍时我没吭声,然后又叫了一遍,这时我才看到那两个男人,是任兴华和李志。任兴华说:“王彦,不记得华哥了?”
   我没想到他们还会记得我,也不知道他们那日是不是专门来找我的,总之那晚我很兴奋,在兄弟们面前总算是露脸了,毕竟他们看上去便不是善类。我说:“是你啊,华哥,谢谢你还记得我。”
   “是的,好久不见了,华哥有点想你,觉得你这人挺逗的,所以就过来看看你了。”任兴华说,“跟我走吧,我们兄弟好好聊聊!”
   我说:“好!”然后我就跟着他们走了。李志掏出一包烟,只有两支,给了我一支,任兴华一支,自己没要。我接到手又递给李志了,我说:“李哥,等我一下。”然后我折回到校门口的商店,找老板娘赊了两包云烟,五块钱一包。老板娘约三十岁,眉毛细长,喜欢化妆,衣服从来都是干净的,这在农村很少见,胸部很大。她对我很好,不管我赊什么她都赊,赊得再多,她也不催我。我有时逃课没地方去,便跑到店里和她聊天。后来我才知道她和体育队的一个男生早就上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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