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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哲学理论体系初构 ——驳《哲学修养十五讲》中部分观点并由此阐发个人观点

作者: 会稽功卓 时间: 2015-05-17 阅读: 79次 点赞: 0个 评分: 2.0分

孙正聿教授的《哲学修养十五讲》作为名家通识讲座书系中代表哲学的一部著作,也是目前哲学界广为阅读的经典著作之一。诚然,这样的精神食粮对于淘养我们的哲学修养具有

孙正聿教授的《哲学修养十五讲》作为名家通识讲座书系中代表哲学的一部著作,也是目前哲学界广为阅读的经典著作之一。诚然,这样的精神食粮对于淘养我们的哲学修养具有无以伦比的意义,作为一名哲学修养之路上的探索起步者,本不应该在此“大放厥词”而贻笑大方,但是,恕我冒昧,卒读之余偶有所思,录之以求指正。
  
   一、关于什么是哲学。
   孙教授在他的著作第一章第一目当中就阐发“什么是哲学”问题的时候,有这样的表述:“比如我们说哲学不是宗教,为什么却能给人以信仰?哲学不是科学,为什么也给人以真理?……”这里,孙教授认为“哲学”与“宗教”是分而共立的,至少就信仰而言是区别的。在《马克思主义哲学》(后简称《马哲》)当中也有这样的表述:“宗教也是一种世界观。宗教的本质特征是对神的信仰。宗教中的神的形象特别是一神教中神的形象,被视为力量的源泉,一切智能的根据,一切情感的标准,一切价值的尺度。在这种‘颠倒的世界观’中,人只有从异在的神圣形象中才能获得存在的根据和意义。与建立在信仰基础上的宗教不同,哲学通过理论的逻辑力量来表现它对人与世界关系的理解。”
   事实上,《马哲》所要表达的观点一定意义上讲还是在充分论证孙教授的观点,对此笔者的看法有二。其一,宗教作为一种组织形式存在,不能宽泛的定义为“神学”而与哲学对立开来。有必要澄清,即使是神学范畴,它也无非只是作为唯心主义哲学一支包含于哲学当中。因此,想要通过内在属种关系来论证“哲学是什么”未免陷入桎梏当中。其二,《马哲》在说明两者区别之时,我们可以由此得出几点认识:第一,宗教和哲学都给人以信仰,都是人类理解和把握世界的方式,但两者传达信仰的途径与方式不尽相同;第二,哲学对宗教的本质、发展规律、社会功能和作用等根本性问题进行批判性思考,形成了一个理论领域——宗教哲学。从这些方面的表述其实也不难看出,《马哲》与孙教授的观点一致地将宗教以一种“唯心主义哲学”与哲学对立开来,混淆了组织与学问的概念,同时在逻辑学上也忽略了两者的属种关系。至于我们所承认了的“宗教哲学”这一新锐理论领域,笔者认为这也未必是哲学批判的结果,而是应给讲是历史与社会发展的必然结果,是宗教理论脱离宗教宣讲的哲学化体系发展的必然选择。
   以上所述,未免过于拘泥于字眼与概念。当然,就此而言,意义不大。而笔者的观点则依然是一些批判的,进一步追问的不成熟的思考。在笔者看来,哲学应该不是目前各大哲学教科书上所说到的那样,比如:“哲学是关于世界观的学问,是世界观的理论形态,或理论化系统化的世界观。”以及“人人都有世界观,只有哲学家有哲学。”虽然,前一个表述在定义上毋庸置疑,充分地表达了哲学的含义,但笔者还是想到,还有一个问题就在于将哲学提炼到了理论高度而又仅仅局限于理论。说来说去,哲学还是一门学科,是一种知识的提纯。尽管笔者认为将哲学定义为一种人类普世价值观的公理亦失偏颇,但有一点可以肯定,哲学不仅仅是理论,理论可以被创造,而哲学永恒不灭。而后者,在理解“哲学家”时,恐怕也不尽然的就是当前一些哲学界的专家、教授。首先,这里的“哲学家”,理当是“创造哲学理论或者流派”的人,而非局限于研究某一既有哲学或者传授哲学知识的人。康德所言,他无法教授给学生任何东西,除了思考,这于促进人类思考、求真具有非同一般的意义。否则,世界上也不会出现异彩纷呈的哲学流派,也就更别提探索“什么是哲学了”。
   综上所述,笔者的观点是:哲学是体现在人类世界观当中的普世性价值的公理,在人类社会的发展过程中,作为理论被哲学家不断演绎、挖掘。进而朝着系统化、理论化的方向发展。
   再回到《哲学修养十五讲》上来。接下来是我质疑的第二个观点。
  
   二、思维和存在。
   孙教授在第十一讲当中就“思维和存在与精神与物质”问题时有如下的阐发:“我们通常总是说,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也就是精神和物质的关系问题。这个‘也就是’,出来一个重大的问题,把哲学的问题经验化了!人们很难理解哲学就在这儿了。人们往往是在经验的意义上去理解哲学的,所以把哲学混同为常识或科学,总是从常识或科学的立场去解释哲学,而哲学是一种超验的形而上学。”接下来,孙教授还具体阐释了什么是“形而上学”。
   对于孙教授在这里强调的“经验”与“超验”,我认为是完全有必要的,哲学乃是形而上的超验之学本就是毋庸置疑的。不过问题也就在这里。虽然就表述而言,不能以“也就是”来转替两者是切实需要重视的,但到底“精神与物质”是否等同于“思维与存在”才是衡量两者是否有嫌于经验化的标准。笔者的观点是:两者就是等同的。
   对此,孙教授的观点笔者摘引如下:“精神和物质的关系问题,对于我们合理地回答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提供了一个科学的前提和基础。我们不否认精神和物质的关系问题的重要意义,但是不能把它等同为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或者反过来说,我们不能把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归结为精神和物质的关系问题。”接下来,孙教授还细致入微地征引了英国科学家卡尔?波普“三个世界”观,然而,在我看来,孙教授借此得出的结论的优势就是强调了存在乃是包涵了思维存在的一切存在。可是就这一点而言,倘使其成立,就必须说明精神是指孙教授强调的思维存在,而物质仅表示非精神的存在。
   我们看到孙教授在展开论述时讲到了“精神和物质的关系问题”与“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笔者认为这就是症结所在。我们探讨的关系对象未必与它们的关系问题存在必然联系,而孙教授这样论述笔者认为意义不大。列宁在解释物质概念时说明:“物质是标志客观存在的哲学范畴,这种客观存在是人通过感觉感知的,它不依赖于我们的感觉而存在,为我们的感觉所复写、摄影、反映。”这一观点的真知灼见也不正从侧面说明了物质虽然是独立于精神的客观,但倘使物质不存在,精神与所谓的“意识存在”也是化为虚无的不是吗?
   这样说来,这个“也就是”似乎应当是成立的。因为只要“物质”与“精神”在语境中同时存在,那么它们的外延就等于“思维和存在”的全部外延。当然,这仅仅是两组集合概念的意义上来说的。至于,物质与存在、精神与意识的单一对等关系,笔者并不打算驳斥。
  
   三、实践并非意识活动的基础。
   对于这个命题,孙教授在第四讲第四目《人的生活活动与人类存在的矛盾性》中有这样的表述:“其一,实践主体的自然性与超自然。实践活动是以自己的感性的自然(肉体组织),并通过感性的中介(物质工具)去改造感性的对象(物质世界)。离开实践主体的自然的感性存在,就没有感性的实践活动。”这段话的意思在《马哲》中就是简单的一句话:“实践是人的意识活动的基础。”
   但是,就基础而言,人类的意识活动离不开它的物质前提,即一系列(或一)的客观存在。倘使没有这些(一)前提存在,既不会有人类的实践活动也不会有人类的意识活动。虽然孙教授具体讲明了超自然性和双重适应性但笔者始终认为在大前提上有偏颇。具体假设也可以这样讲:如果人们并没有从事以改造客观世界为目的的实践活动,人类的思维活动却并没有因此而停滞,它依旧会有对客观世界的主观反应。这样又何谈实践乃是意识活动的基础呢?
   以上所述,冒昧之处,还望见谅,不当之处,笔者一定悉心听取。
   [1]《马克思主义哲学》编写组,《马克思主义哲学》,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9.9(2012.12重印)
   [2]孙正聿,《哲学修养十五讲》,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3
   [3]《列宁选集》编写组,《列宁选集》,人民出版社,1995:P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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