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诞火鸡
作者: 孟繁胜
时间: 2015-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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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 5.0分
2012年圣诞前一天,我答应给四岁的儿子买只他没尝过的火鸡吃。我的理念,没吃过的东西是增加人生的经历。但昨天很忙给耽误了,到了今天下午我听闻锡市根本就见不到
2012年圣诞前一天,我答应给四岁的儿子买只他没尝过的火鸡吃。我的理念,没吃过的东西是增加人生的经历。但昨天很忙给耽误了,到了今天下午我听闻锡市根本就见不到有火鸡卖。我去了最大的一家华润超市,其实已经有人告诉我,他们上午已去过,没有的。我不甘心孩子失望,还是坚持去看看也许是别人没注意到。
三点多钟我到达超市,真让我找到了,就一只正在烤箱里还没熟。促销员告诉我要五点半才能出箱。我浏览着超市商品,转到卖书的地方,拿起一本余秋雨的《何谓文化》看了起来。这是余最差的书,书名文化,贯穿的却是为自己或借朋友之名为自己遭受不白之冤的辩白。书中余强调自己宽容的放过诽谤自己的小人们,却忘了仁者不语。某个跟他打笔墨官司的人,余称之为电视上讲三国故事的人,声称自己曾想结交并给其几点忠告。忠告他讲故事时不要只重视“术”而忘了“道”。这可真是居高临下,犹如如来对着掌心训猴子。
余秋雨才华横溢但还未入圣,我的火鸡该熟了。
促销员告诉我还要等几分钟。火鸡太大了,我与那的经理商量只买一部分行否?经理答应我可以买四分之一只。通过与经理的聊天得知,他们就做了这唯一的一只。本想是在昨天上市的,因没做过给耽误了,错过了平安夜。超市连火鸡的价签都没有,打的是大虾的名字,经理还在价签上手写标注了说明文字,预防付款时出现误会。
拿着这刚出箱烫手的火鸡,我自思原来这火鸡是极有来头的,全锡市仅此一只,我何其幸运!
晚上我还有饭局,我走过零下三十多度的路,回到家中,鸡肉还有余温。儿子在跟随奶奶学写字,妻还未下班。儿子要等妈妈回来一块吃,我将鸡肉放到暖气上保温,取出刀叉放到桌上。吃火鸡就是一种消遣是游戏,就当西餐吃一回,让儿子玩。然后在母亲少喝酒的嘱咐中赶赴我的饭局。
我晚上回来,妻告诉我,母亲看到使刀叉费劲的很。要给换吃手把肉的刀,儿子使刀叉玩的不亦乐乎,不肯换。换了餐具算不算西餐转蒙餐呢?!
我的一个朋友说,只要吃得慢,都会优雅。我开始拿起刀叉优雅吃起来,想快都快不了。这是在家中吃着玩,要是在西餐厅,我一定会下手抓着吃,我干过可不止一回。今天吃到最后,我还是抄起鸡腿啃了一大口,过瘾,梁山好汉搬进大观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