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外公和酒
作者: 北苏
时间: 2016-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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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早看到喝酒的人是外公。那时候,外公特别喜欢到我们家来住。我家离火车站很近,外公是从这个小火车站调到外地去工作的,这里有他熟悉的老邻居,好朋友,尽管调出去了
摘要:因为童年时最早看到外公喝酒的样子,就爱上了酒直到今天难忘那种感觉。
最早看到喝酒的人是外公。那时候,外公特别喜欢到我们家来住。我家离火车站很近,外公是从这个小火车站调到外地去工作的,这里有他熟悉的老邻居,好朋友,尽管调出去了,仍然不忘经常回来。所以,外公每隔一段时间,就会到我家小住。
每一次,我远远看见外公来我家时,就会跟姐妹们争抢着连跑带颠地接他。
外公个子不高,但是很健硕。浓眉大眼,腰板挺直,下巴上留有一撮小胡子;一口地道的辽宁话。据母亲说,外公是大连金州人,原来一直在我们小县城的铁路工作,1952年因工作调转,离开我们举家南迁。
小时候,很喜欢家里来客人。那样,母亲就能做好吃的东西了。腌制几个月的咸鸭蛋,舍不得吃,就等着家里来了重要客人才能拿出来。外公来了,母亲乐得合不拢嘴,不管是几点下车,母亲都会赶紧做饭炒菜去。首先,烙一大摞白面葱花油饼,小毛葱炒鸡蛋,咸鸭蛋煮熟后,切成两半摆在盘子里,青椒炒肉、土豆炖豆角,如果是冬季,就会有黄瓜干炒肉,干豆角丝炖肉,酸菜炖粉条,桌上还会摆放几样小咸菜。花咸菜是由大白菜、芹菜、胡萝卜、大辣椒混着腌制的。母亲腌咸菜手艺一绝,她掩制的咸菜,放一年都不变色、不变质。腌黄瓜嫩绿、清脆。咸蒜是由酱油泡制而成,腌得油汪汪的,一般人家都会撕吧撕吧放在盘里吃,而我的母亲,却把它横着切,很好看地在盘子里一圈一圈有层次地摆放,看着这样的咸菜,就能多吃两碗饭,咸蛋切开后,蛋黄冒着金黄油特别馋人。
给外公烫上一壶老酒,三钱透明小玻璃杯,斟满,外公上座后,便打着手势招呼我们一块吃,尽管当时很馋;也不好意思上桌。农户人家的传统规矩,家里来了客人,孩子一般都不可以先上桌。每每遇到这样的情况,我们都是躲到外面,等着客人吃完了,我们才上桌吃。这次,估计外公也舍不得吃,只吃一点咸鸭蛋就着喝酒,其他的菜都剩下了,就下了桌跟母亲去聊天了。母亲把我们都让到桌子上,因为有客人,我们很扭捏地吃着,互相谦让着,慢慢吃着那些平时吃不到的菜。
每一次外公来,我们都很喜欢和外公一起上街。外公为了公平,也会轮流带着我跟四姐上街。我们县城有四个城门,我家在西门的西南侧,每一次,外公带着我上街,都会从北门进去南门回来,围城绕上一圈,外公走路很快,我跟在后边一路小跑。都看过了以后,就带我去县城最有名的“三八饭店”,给我们买熟食、麻花解馋。外公最喜欢吃“三八饭店”的血豆腐、猪头肉。每一次他去都会买血豆腐回来,再买一些我们爱吃的槽子糕,烧饼。依安县的“三八饭店”,是当时老县城里最有名的一个店,那里的点心都非常好吃。
每一次,母亲见外公买回来血豆腐,就会将血豆腐改成薄厚适中的小方块,切一些新鲜小尖椒或者是红辣椒干。锅里倒上豆油,切好葱花,盐,酱油,待豆油烧至七成热,放上佐料炸锅,尖椒下锅翻炒几下,然后将血豆腐下锅翻炒,添少许的汤,出锅后颜色搭配非常诱人,味道更香。外公喝酒特别有意思,那么点儿小酒杯,还是一点点地呡,一小杯酒喝半天;那浪漫的样子很享受。
有一次,母亲不在,我和妹妹在家陪着外公。我们靠着炕里的窗户坐着,炕的中间放一个方桌,上面有一个花镜,一本书、一个搪瓷缸、一个咸鸭蛋,一个小酒壶,一个小酒盅,一双筷子。外公用筷子到咸鸭蛋里粘一下,然后呡一小口酒,我看着那劲儿直想乐,又很馋他喝的酒,妹妹趁外公不注意,上前端起来外公的杯子,沾了一小口,外公见状就哈哈大笑,嘴里说着什么。那天,他喝到高兴时,用手敲着桌子唱着小调,跟我们说着我们似懂非懂的话。
10岁那年秋天,83岁的外公乘坐2个多小时的火车来到我家。那次,他的腋下还挟了一床褥子,说这次来了就不打算走了。那是外公最后一次来我家,并且永远留在了那里。
那天,母亲特别高兴,母亲又做了好吃的饭菜,还买了酒。两三个咸鸭蛋,每一个切成四份。一盘绿色的大葱炒鸡蛋;三钱的小酒盅,外公倒上一小盅。我们坐在旁边,看着外公喝得津津有味。我们都躲到角落里,偷偷地看着老爷子和母亲说话。外公酒喝得差不多了,跟母亲一边说着什么一边落泪,看母亲也跟着落泪。我们心里顺着外公的思路,是什么让外公那么大年纪的人还能落泪?
那天,母亲擀的面条,切地跟挂面似的细,外公却一口也没吃。现在想起来,当时好像并不觉得很馋,倒是外公那盅酒,让我特别想知道是什么滋味。看着外公喝得美滋滋的,说乐就乐了,说哭就哭了,我当时就想,怎么会那么享受?那天外公哭时,母亲说:“爸爸,那你以后就在我们家住吧。我们家条件不好,可是不会缺你的吃喝!今年过年,我一定杀一个年猪给你解馋。”外公像个小孩子一样拍手:好!好!此后,外公每天都翻看日历,伸出手指计算,看还有多少天过年。
那年不巧的是,我们家养的那个猪有痘,就是不能吃,用现在的话说是囊虫,母亲觉得特别对不起她的爸爸。母亲说:“只好等着上大冻的时候,河南你老姨家杀猪时,给买点好猪肉让你姥爷解解馋了!”
听着母亲每天跟着外公后面,一口一个爸爸,爸爸地叫,我们真羡慕,因为我们从小就失去了父亲。另外,我们从来没有听到过有大人这么叫自己父亲的,我们那里的人都只称呼一个字或者是爸,或者是爹。那时候,觉得母亲像一个小孩子一样称呼自己的父亲,那个感觉的别甜蜜。当时并不知道姥爷也是母亲的继父,我知道母亲是在一个大户人家出生的,小时候的条件十分优越,跟父亲结婚后,才过上了贫困的生活,为此,外婆直到去世都还觉得很对不起母亲,因为这场婚姻是外婆包办的。
天气渐渐变冷了,外公就打电话向老舅要被褥,说在我家住着不走了。母亲说:“爸爸,我家多的是被褥够你盖了!”外公固执地求铁路工作的二叔给舅舅挂电话。外公不走了,我们都非常高兴。那样母亲就能变着样地做饭,我们也能跟着沾光。那时候的外公,那只小小的酒杯,就让我特别着迷,总觉得很有意思,那天母亲不在,外公看我很馋,外公就偷偷地给我喝一点,喝了感觉特别辣,可是辛辣过后还想喝,外公不给了,我就想哎,确实是个上瘾的东西,那天我睡了一整个下午,我醉了。
那时候,没有电视、广播。晚上吃完饭,外公会站到离灯泡很近的地方,给我们读报纸和家里的信件。记得,那时大舅的儿子铁男表哥当兵,在部队寄来了一张穿军装挎着冲锋枪的黑白照片,外公站在灯下,将那封信读了又读,母亲在一旁一边纳着鞋底,一边倾听外公念信,一边说:“大哥的孩子都很有出息!”过几天,大舅又来信了。这次是他家的六姐生孩子了,还寄了一张一个白白胖胖的小男孩的百日照片。我站到离信最近的地方,能看清楚上面的字,尽管那时候,我不太认识字。但是,特别羡慕信纸上面那一行行漂亮的钢笔字,听母亲说,大舅解放前,曾经是个日语翻译。他家的孩子都特别出色,不仅人长得漂亮、帅气,工作也是一流的,年纪轻轻的,都成为一名光荣的中国共产党党员。大舅妈,解放前就入了党,大舅若不是因为曾经是一个日语翻译,也会成为一名共产党员,说这话的时候,母亲的神情非常骄傲和自豪。那时候,母亲常常提起这件事,用来鼓励和教育我们。
外公也是一个有文化的人,也写得一手好字。每一次接到大舅的信,第二天,外公就会坐在炕桌前写回信,然后,亲自拿到铁路邮电局去寄。
那年,快过农历年的时候,齐市的亲戚都来我家预约买猪肉,包括老舅的小舅子,我们都叫他二舅,长得挺帅的,留一撮黑黑的小胡子,每次来我们家,都会给我们带一些铅笔,那时候,我们都叫轻铅,就是如今的2B铅笔,我们很高兴这个舅舅的到来,也非常喜欢。那是一个凭票的年代,市里人想吃到凭票以外的猪肉,是买不到的。
我们家有一些离县城较远的农村亲属与母亲常联系。
他们的生活都很艰苦,每年养猪都舍不得自己杀了吃肉。入冬后,家家杀年猪,都会在外面浇上水冻,一层一层地浇然后埋在雪地里,那样的猪肉一冬天都不会风干,吃起来都会很新鲜。同时,他们每年冬天还会漏粉条,农村笨方式制作的土豆粉条,用来炖猪肉非常好吃,他们冬天将猪肉、粉条,用马车偷偷运到我们家,母亲代他们联系买主,帮助他们换点零花钱,久而久之,形成了一种习惯。但是,也很担风险,那是计划经济的年代,冒着被扣走资本主义道路帽子的危险,他们基本上都是半夜到我们家卸货。那时候,因为老舅、老姨是市里人,所以舅舅的小姨子、小舅子,还有同事朋友,每年冬天都来我家买过年的猪肉。能买到最好最新鲜的猪肉。
那年,12月份中旬,外公在我家一病不起。躺在炕上,什么也不吃,母亲十分着急,想尽各种办法,到医院请医生来家来给诊病,邻居高婶是附近瓦厂的医生,跟母亲关系特别好,每天来给外公打针。母亲的心情,只有今天的我才能理解,总认为自己没有照顾好外公,外公才生病会感冒。于是,她怀着一种歉疚,每天寸步不离地照顾外公。
(农村管元旦叫阳历年),阳历年过后,人们该办年货了,市里的亲属们又该到我们家预定猪肉,粉条。一个周末,外公横着躺在北炕,母亲守在一旁,老姨跟客人们在南炕上坐着唠嗑,能看到北炕外公的一切。中午到了。母亲去厨房给大家做饭,我跟着母亲后面去拉风箱。母亲交代老姨守着外公,母亲刚刚把酸菜粉条放到锅,就听老姨惊恐地喊声:四姐!四姐!快来!母亲听到喊的声音异样,就对我说:“快去找你高婶。”母亲进屋了。我领到母亲的话,拼命地往瓦厂卫生院跑,我和高婶一起回来,我没敢进屋。在大门左侧的石头上坐下来,心里七上八下的,害怕听到不好的消息,心里祈祷着外公平安。我,一直坐到天黑,晚上跟着姐姐,到二婶家里住了一宿。第二天回到家门口,看到母亲一句话说不出来,我看到乡亲们在我家里外穿梭,我知道外公走了。原来,中午的时候,外公说饿了,老姨给拿过一块卷糕递给外公,外公一口咽下去,卡在喉咙里,由于动脉硬化引起的,吃东西爱噎着,由于年岁大,而且卡在食道里,没有力气下咽,外公就这样离开了我们。
这就是我与外公最近距离的接触。我爱上外公那只圆珠笔,那个小酒盅,外公那胖墩墩样子,那缕山羊胡须,那一口我听不太懂的辽宁话。虽然当时年纪尚小,可是那份感情,是从内心迸发出来的纯真,稚嫩。后来,外公的尸骨埋到了我们家不远的地方。他在离开那个县城的第26个年头,又回到了那里,并且永远留在了他的第二故乡,也留在了我遥远的记忆。
真正喝酒,是有了一份固定的工作以后。到了同事聚餐的时候,免不了要喝酒,看到那些小小的玻璃酒杯就想到了外公,也不愿意没完没了地推辞劝酒,为了节省劝酒推脱辞的麻烦就喝了,同时也是想找到外公当年喝酒的感觉。一次聚餐中喝了好几盅,竟然难以找到那样的惬意,那样的放松。现在人喝酒都用大杯喝,这时候,我就会时常想起外公的小酒杯,外公喝酒的样子,外公爱喝酒,不贪酒。与现在人们的喝酒方式不同,聚餐一大圈人,一大桌子菜,各种各样地喝,喝酒时就会像喝水一样,常常醉得一塌糊涂,外公不是那样,只是浅酌,是在品酒,享受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