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王钮赫·阿布卡
作者: 一渔夫
时间: 2014-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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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 4.0分
1 那是一个初冬的黄昏,我骑着一匹蒙古猎马来到这个牧场上。 这次前往那里,当然不是前来做客,更不是我一时的冲动,而有一场更加艰巨的任务,到街津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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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一个初冬的黄昏,我骑着一匹蒙古猎马来到这个牧场上。
这次前往那里,当然不是前来做客,更不是我一时的冲动,而有一场更加艰巨的任务,到街津山的山谷里或草原上搜索那个亡命之徒——一只亡命的野狼,并且把它逮住或杀死,不仅为了证明一名猎人的真正荣耀,还是可以拿到一笔不菲的赏金,满怀信心地一口答应了那里的牧场长。然而让我所想不到的是,那次与行为诡诈野狼的遭遇,竟会改变了我以后的人生……
我骑在马背上,远远望见夕阳下的远山,还有那山脚下枯黄的草原。而近处则是堆积的牧草和房舍,还有一群群牧归的牛羊,衬托出牧场上特有的安祥和静谧。尽管已经到了冬天,但还没下雪,山林里树叶已经被寒风刮落了,黄昏的夕阳照在远山下枯草上,近处是一堆堆牧草和房舍,还有牧归的牛羊,在那空旷的原野上,衬托出牧场上特有的静谧和祥和。
牧场的场长姓杨,对我的到来满脸微笑地带我到食堂里吃饭时,让炊事员端来一大盘煮熟的牛肉,沉重地对我说:“这头牛就是被那只狡猾的野狼咬死。你尽管放心,狼啃过的地方全割掉了,不脏。这些日子,牧场已经被那个家伙咬死了几头牛。”
我撕了块烀牛肉放在嘴里,一边慢慢地嚼着,一边对杨场长说:“给我十天时间,顶多半个月,一定把那只祸害人的家伙扛回来,放在这张桌子上!”
听了我的话,杨场长苦笑了笑地说:“要是真能那样,简直太好了!不过,我还是不得不提醒你一句,那可不是一个好对付的家伙呢!”
对他的善意提示,我不以为然地笑了笑。他们只是些牧人,当然害怕那只恶狼。而我则是一个以捕猎为生的猎人,难道会害怕一只野狼吗?况且也不想在这里呆的时间太久,以为到这里混饭吃。必须尽快把它绳之以法,那样不仅证实我是一个出色的猎人,而且可以心安理得地拿走牧场奖赏的三百块钱。
要知道,三百块钱绝不是一笔小数目,不仅价值三头牛犊,而且也是一头牛的价钱,是一个牧人一年的工资!
来这里猎狼前,我一直在关注牧场悬赏的金额,而且几个月的时间了。开始,他们的赏金是五十元,等于打死两只半狼的奖金额。尽管这样,当时我连想都没往那里多想一下。尽管我是一个猎人,可心里也很清楚,当时杀死一只狼,政府赏金只有二十元,而牧场肯悬赏五十块钱,足以证明那个对手是个多么狡猾而残忍的家伙,否则他们不会出那样高的奖赏金额!
在几年前,仅仅是几年以前,那里还是一块蛮荒之地,是狼群、野熊和野猪们们横行的天下。直到那里出现一些农牧场,尤其是一条公路从内地修筑过来,大批移民才来到这里,建立了一个个农场和畜牧场,汽车在草原上奔驰,拖拉机在原野上耕地,汽笛和马达声打破了这块沉寂而荒凉的土地。但是,原来生活在最东北角上的那片土地并没有彻底消失,仍然没有被彻底驯服,狼群仍然漫步在遥远的街津山谷或草原上,四处杀戮猎物。由于荒野逐渐消失,山林中的野兽在减少,那些被人类饲养的家畜也成它们杀戮的对象,于是一场消灭那些杀死家畜们的杀手的战争也就此开始了。
那些农牧场都组建起一个个狩猎队,在街津山谷或草原上寻觅那些杀手们的身影,清脆的枪声不时响彻山林里。狩猎队在厚厚的积雪里活动两个寒冬,不仅杀死了大批杀手,也包括那些狍子和野猪,但是有那么一只狼似乎具有逃脱死亡的超自然力量,不仅一次次从猎人的枪口下逃脱了,还时常能听到它出现在街津山顶上,发出阵阵可怕的狼嚎声。
不久,在那里开始流传那只狼的故事,被人们称之为钮赫、阿布卡,那是一个北方民族的语言——狡猾而凶残的狼王。
不仅狩猎队没有发现过钮赫?阿布卡,连那些老猎人几乎也没发现过那只狡猾而凶残的狼王。这样一来,故事越传越广,越讲越传奇,赏金额也在直线上升,很快涨到了一百块钱。到了那个时候,我才稍微有点动心了。但仍没有轻举妄动,躲在一旁还在默默观察,直到把奖金提到三百元钱,我才来到这里,而且早已有所准备了。
我当然不会那样盲目而乐观,把一切都不放在心上。我很清楚,即将面临的那个亡命之徒,肯定不是一个好对付的家伙,在我们之间必然发生一场勇敢和智慧之间的可怕较量,在两个雄性之间发生一场生死抉择。此刻我必须清楚,对待那只狼不仅看待它和其它动物大不一样,就是与其它的野狼也大有所不同,我的对手将是一个残忍而聪明的杀手!
这次来到牧场上,不仅将得到牧场上的巨额奖金,还可以得到他们为我提供的一个住宿地方。在我没有杀死那只叫做钮赫?阿布卡狼王之前,暂时还拿不到奖金时,所有的开支全部由牧场支付,当然也包括在食堂里的吃喝。为了尽快把狼王杀死,杨场长还给我派来一名助手。
金黄色的圆月在广阔的东方地平线上冉冉升起,周围是深邃的夜空,上面没有一片云雾,静静地映照在对面连绵起伏的街津山峦上,一片静谧。在那迷人的夜色中,我朝即将过夜的木板棚走去。
吃晚饭的时候,杨场长已经向我做了介绍,助手叫赵振铎,也是一个牧人。远远地木板棚闪烁一扇昏暗的玻璃窗,说明助手已经先到了,而且点亮了一盏油灯。
赵振铎确实是一个牧人,连我的脚步响到门前都没有听见,直到把房门拉开走进去,他才赶紧站起来。好在这个助手只是一个伴,帮我干些出力气的活儿,不需要做其它事情。而我是个职业猎人,不仅我是这样,连爷爷和父亲也都是猎人,不仅喜欢森林里和草原上的生活,而且过多次和那些狼打过交道的经历,不仅会码踪跟踪猎物,打一手好枪,而且还会下夹子和制作炸砲或毒饵,知道该怎样对付那个家伙。
走进屋后,赵振铎先把我的背囊接下,找地方放下。我才把一条帆布子弹带从腰间解下来,把里面的霰弹一颗颗抽出来,把后屁股的撞炮仔细检查了一遍,放在桌上。他在一边看着我在那里整理霰弹,一边问我:“你听说过那只叫钮赫、阿布卡的狼王吗?”
我笑了笑说:“听说过一些,你也知道那个家伙?”
“是的,牧场上都传遍了,说它来无影去无踪,狡猾而凶残呢!”
我只是朝他笑了笑,没再多说什么,怕吓着了牧人赵振铎。不用他详细地告诉我,没等我和那只所谓狼王的故事已经开始,有关它的传说已经传遍了这里的山峦和草原上了,多少也了解那只不寻常的野狼,或者说那只大名鼎鼎的狼王,必将在我们之间发生一场面对面之间的搏斗而展开。看来,还没等那个故事或传说正式开始,我之间已经掀开了那场序幕,不仅仅是猎枪,而是先为那只传说中的狼王设下陷阱。
我已经做好了一切打算和设想,以实现自己的断言,一定在十天之内,等到半个月的时间把那只传说中的狼王擒住,况且我们之间并不是猎人和传说中的故事,而是猎人和动物之间的真正角色,随着以后的时间而逐步展开——要知道,那是足够的半个月时间,难道那漫长的十五天还不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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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原上的清晨,天空上涂抹了一层淡淡的橘黄色,下面是连绵起伏的深暗色山峦。我的故事正是从这里开始的,既没有那宏伟而激烈的场面,也没有惊心动魄的猎杀,在那连绵不断的大草原直至到街津山脚下,那场不是面对面的战斗正在悄悄地发生了——为了使那只叫钮赫、阿布卡的狼王早日归案,第二天我和赵振铎已经走进了街津山谷。
为了杀死那只叫钮赫、阿布卡的狼王,当然也是为了得到那笔厚重的奖金,先后有几个猎人曾追赶过它。可那些猎人只在山谷里开过几枪,但并没有打中狼王,甚至还有一个猎人曾遭遇到了袭击,从背后扑了上来,把他撞到在地上,吓得魂飞魄散。从那以后,再没有猎人打狼王的主意了,奖金才会一涨再涨。来到了牧场上,要想打死狼王,必须要寻找到它的踪迹。也只有发现了它,才会把狼王逮住。可是,我带着赵振铎在街津山谷中连续寻找两天,却连一点线索都没发现,难怪那些猎人到这里呆上几天,最后只能灰溜溜地离开了。
钮赫、阿布卡几次从猎枪下逃走,变得更加精明了,尽管都知道它就在街津山谷里,很少有人看见过它的踪迹,更不要说发现它的身影了。我们还算不错,到了第三天的下午,我们终于发现了狼王留下的一枚爪印,而且也只有一枚,看来这个家伙确实很不好对付。如今已经看见了它的踪迹,我充满了信心。看来所谓的狼王,也不过如此而已,用不上几天,可能都用不上十天的时间,我就能把那个家伙收拾啦!
尽管我们发现了一枚狼王的爪印,知道它经常活动的地方。可由于那个家伙几次侥幸地逃脱,才变得格外狡诈而谨慎,想要趁机发现它,简直比登天还难。可我们已经发现了它,也不在山谷里继续寻找狼王。我们在那里看了一会儿,随后从山谷返回来,拎回来一块牛肉,连夜在马灯下准备炸砲。
所谓的“炸砲”,其实就是一种很小的炸弹,里面装有引信和少量炸药,一旦狼牙咬到引信上,立刻会把狼炸死。在以往的狩猎时,曾几次尝试过那种方法,很管用。关键还是做诱饵的肉上,不能有一点金属和炸药的气味儿,也不能留下人的气味儿和痕迹。在那样的环节之中,一旦其中哪个地方没有处理好,会引起狼的猜疑,立刻远远地躲开了。
为了在制作好炸砲时,不留下一点不该具有的气味儿。那个背袋里装了双沾满了动物油脂和血痕的手套,而且从没搓洗过,看似很脏,味道很重,恰是狼最不讨厌的气味儿。在制作炸砲时,不能直接藏在肉里,而是在外面包裹了两层,把火药和钢铁的气味全包裹在里面,外面才包上一块比较大的肉,才会万无一失。
制作好炸炮第一天,先在那只狼王出没过的地方先投下几块。被人们叫钮赫、阿布卡当然和名字一样,是个奸诈而诡诈的家伙,绝不能把所有的炸砲都投放一处。第二天早晨,我们再次前往那里,不仅在街津山谷里,还在草原上大范围地投掷下一块块包裹炸药的牛肉。
每次投掷时,我都格外小心谨慎,尽量在距离稍微远点的地方,不使自己的脚印留在跟前。对这件事,我做的耐心十足,充满了自信。为了得到那三百元奖金,我必须仔细而充满耐心,千万马虎不得!
晨曦的光亮照亮这片静谧的原野,在橘黄色的天幕上抹下一道彩云,而最下面则是深蓝色的山峦,几只美丽的山鸡在枯黄的草丛里觅食。当我们扛着猎枪出现在那里时,觅食的山鸡在草丛里快速奔跑起来,呼啦啦地飞起来。那些不善于飞行的鸟,在空中只飞出二三百米,随后落在草原上。
那天上午,当我们走到投下炸砲的山谷里,再次惊喜地发现了钮赫、阿布卡的踪迹。那个家伙的个头简直太大了,只要看见它留在草地上的爪印,肯定不会把它认错:从它的爪尖到足跟,足有十厘米长,身体起码有百十多斤重。尽管我从没见过它,而且发现它的爪印也是第二次,肯定不会错!
我们朝前走上几步,发现钮赫?阿布卡不仅到过这里,而且还动过一块我们投下的炸砲。此刻让我更加惊奇的是,那个狡猾的家伙不仅到跟前闻过,而且还叼了起来,当时投下的一个炸砲已经不在了那里。难道会这样容易,第一次投掷下炸炮,就把那个家伙炸死了?想到这儿,立刻把希望的目光投向了前面,想在目光所及的地方发现狼王留下的尸体。可我很快就失望了,期望的目光搜寻遍所有的地方,包括附近的枯草地和灌木丛,并没发现希望中的狼王尸体。不仅那只炸炮离开了那里,附近的几只也不在原来的地方了,不知道被那个家伙弄到哪里去了?
在附近很快发现了丢失的炸炮,并没有被那只狼王叼走,只不过挪动一下地方,把四五块包裹在里面炸药的牛肉集聚在了一起。等我们走到跟前,赵振铎吃惊地问:“这是怎么回事?”
“还不明白吗?都是那个家伙干的好事!”不用仔细看,我已经快被它气昏了。
那只野狼叼起我投下的每个炸砲,牛肉上还留下它留下的浅浅牙痕,只是那么轻轻地叼起来,横七竖八地堆放一起。而更可恶的是,在那旁边还留下一堆白色狼粪,以表示对我们的无限轻蔑。
“是那只狼干的?”赵振铎更加吃惊了,本能地四处张望一眼,随后问我,“你说该怎么办才好呀?”
“魔高一尺,道高一丈!我就不信了,一个人还对付不了一只野兽?”尽管我这样回答赵振铎,认为它即使再狡猾,不过也是一只狼而已,哪能斗过一个好猎人呢?当我再次仔细看了一样,也不得不承认了,那个家伙小瞧不得。钮赫?阿布卡就是一只狡猾的狼王,连我这样的猎人都被它彻底嘲弄了。
我是一个职业猎人,有过多次与狼经历的遭遇,也了解很多狼的习性和行为——当有狼被猎人设下的陷阱所诱捕,其它的狼也受吸取其中的教训,教会它们知道该怎样躲避猎人的诱惑。况且狼的嗅觉极其灵敏,是人类的几十倍到上百倍,对突然出现的食物,轻易不会上当受骗。
我不仅是一名猎人,而且与它们有几十次的较量,杀死过无数只狼。即使只是一只被人们所号称的“狼王”,也是一只狼,在接下的较量中,我肯定会它一筹,并且把它捕获,只是时间早晚的问题——此刻,我就像一名雇佣来的血腥枪手,在接下来的厮杀过程中,一旦发现真正的对手,内心反而感到异常地兴奋,绞尽了脑计也会想尽办法把对方杀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