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心人的悲哀
作者: 吴需荣
时间: 2015-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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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 5.0分
看到一则信息。一个人酒后驾驶摩托车摔倒,路过的一个卡车司机好心将他送到医院,并垫付了医药费。结果,那个摔倒的人还是不治身亡。亡者的家属认为卡车司机是肇事者,
看到一则信息。一个人酒后驾驶摩托车摔倒,路过的一个卡车司机好心将他送到医院,并垫付了医药费。结果,那个摔倒的人还是不治身亡。亡者的家属认为卡车司机是肇事者,不但在医院控制了司机的儿子,还将尸身抬到司机家闹事,结果司机有家难回,甚至一家过年都在外漂泊。最后,交警的鉴定报告证实了司机的清白,司机愤而起诉闹事家属,最终以家属认错、赔偿了事。
首先是悲哀。联系到诸多救人后被冤枉的事例,谁还敢在这个颠倒黑白的社会做好人?
其次是愤怒。家属在法院的调解下进行了赔偿,其中还有人想不通:“我家都已经死了人了,就算闹错了,还要赔偿吗?”这是活生生的中国式思维,其对法律的淡漠和无知令人发指。中国传统意义上死人为大,所以只要死了人,所涉及到的人,无论有无过错均要出一笔钱,否则死者家属就会不顾“入土为安”的原则,将尸身作为道具以达到自己的私欲。你请了一个司机送货,如果出了事,虽然法律上是司机的责任,但是你必须从“道义”上出一笔钱给死去司机的家属;你请人装修,如果出了事,虽然法律上是装修工人自己操作的失误,但是你同样必须承担“道义”上的责任。法律在这时成了摆设。
我们的执法者啊,你们是法律的执行者,民众的守护者,公平和正义的维系者,可是你们是否为中国的这种现状汗颜?你们为什么不能用法律的力量,制止死者家属的非法行为,让死者得到安息?正是因为你们的懦弱,社会的很多事情不是通过官方途径而解决,而是通过一些或黑或灰的途径而解决,从而滋生了社会黑恶势力的产生。正是因为你们的懦弱,社会的很多无良分子借着诸多莫须有的理由,肆无忌惮的欺辱良善,使公义得不到伸张。正是因为你们的懦弱,社会的很多守法公民投诉无门,最终不得不采取极端手段和不法行为做斗争。你们作为国家的象征,不能依据法律保护公民,反而默认了社会的诸多潜规则,你们有何脸面按月领取公民付给你的工资?这样的政府,不能遵守和公民签订的社会契约,是没有资格称为主权者的。
事例中的家属闹错了,不得已支付了赔偿。可是,如果闹对了呢?“闹”就对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