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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杀三部曲之伤城

作者: 五月旧馆 时间: 2011-11-26 阅读: 98次 点赞: 926个 评分: 1.0分

我叫秦风,今年三十二岁,男,未婚。本人秉承了秦家传统的贫穷理念,又结合母亲娘家身材短小,其貌不扬的世袭基因,具有脆弱敏感,刻薄自我,不善交往的性格特点,是居

我叫秦风,今年三十二岁,男,未婚。本人秉承了秦家传统的贫穷理念,又结合母亲娘家身材短小,其貌不扬的世袭基因,具有脆弱敏感,刻薄自我,不善交往的性格特点,是居家劳作,点头哈腰,老少呵斥之必备佳品。
   家庭成员:父亲(村干部,月工资不足五百),母亲(地道的农民,常患有肾病),大哥(一出生就患有脑偏瘫,三十五岁的他因找不到老婆神志已不法常人),我(自力更生,自强不息,经过复读,终于考上了省里的重点大学,毕业后又在该校图书馆当了名电脑维修员)。
   备注:本家族不含有任何富裕的远房亲戚;至于和那些权豪势要五百年前是否是一家,我不得而知。
   这就是我的家庭背景情况,无异于一种川南泡菜说明书。
   五年来,我秦风以专业的知识,专业的精神,始终致力于学校图书馆电脑的保护及维修工作,为本单位的正常运转、推动全校的教育稳步向前发展作出了不能说巨大,但至少不可磨灭的作用。在每天的工作日程中,我需往返于图书馆和住所之间四次,交通基本靠单车加步行。期间,我需经过腥臭的菜市场,繁忙的红绿灯路口。夏有酷暑冬有严寒就不必说了,最让人无法忍受的是下雨天和下雪天,肮脏的菜市场路道,腐烂的菜叶、禽肉的恶臭,私家车开过会溅你一裤子泥水!要是宝马,就当是我和它握了握手;要是夏利,就当它和我握了握手。总之我兢兢业业、无怨无悔,我热爱自己的本职工作,热爱生活。我的理想是娶个城市户口的媳妇,在城里安家立业,生儿育女,永远摆脱那个屋漏偏逢连夜雨的贫民窟。
   但是生活在这个城市里,我总有一种被盯梢的感觉,莫名其妙就成了别人关注的焦点。或者是守在小院门口不苟言笑的老头,或者是早餐店信佛的男老板——他的嘴角老挂着嘲弄别人的微笑;或者是药店无所事事的女店员,或者是洗浴中心的揽客的女人,她们浓妆艳抹整齐坐在沙发上从门里边痴痴的渴望着你;或者只是一个过路人,或者是那个蹲在巨大的广告牌下、马路牙子上的长脸中年男人,你无法知道他是干什么的,要说是乞丐,他却每天有一瓶矿泉水和一包价值五块的香烟,要说是疯子,可除了一双滴溜溜转的眼珠子,你就瞧不见其他能证明他是疯子的特征。他们眼睛的触角仿佛传说中多手的鬼怪,在你身上探来探去,既让人难堪,也让人恐惧。于是我常常认为自己要么是一枚硬币,要么是一无所有到一丝不挂的裸体男人。要是我能使得自己相信,自己是一个明星大腕,总会有狗仔对来窥探你,爆料你的绯闻,那我就可以毫不在意;可是不是,我做梦也想不到自己会被登在报刊杂志的版面上,我只是个小人物,每天为柴米油盐酱醋茶忧心忡忡的小人物。一言以蔽之,我的行程总是匆匆忙忙。
   我的办公室在三楼,里面常常有橡胶皮被烤焦的味道。和我在一个办公室办公的有两位老职员。老张是办公室主任,五十岁,在图书馆工作已经十年,略微秃顶,国字脸,眼睛又红又肿,平常很少说话,总是哭丧着脸,就好像死了位至亲,一位让他一生不能释怀的至亲。他工作上要求严格,只要你稍微出点差错,他就会神通广大的洞悉,然后丝毫不讲情面的当着同事的面训斥你,就好像是你害死了他那位一生不能释怀的至亲,因此就时时寻找机会,一等机会来到,不发泄心中的怨恨就誓不干休。老宋三十五,瘦削白净的面皮,脸上靠近鼻子的地方有一颗无名指大小的黑痣,怎么看怎么也不像从他的肉里长出来的,而是另外用一团肉泥贴上去的;他逢人总是笑脸相迎,满面春风,但肚子里却在思考着如何在领导面前阿谀奉承、诽谤他人。
   我和他们的关系很冷淡,冷得像冰,淡得像水。和他们同处一室工作如履薄冰,如临深渊,得小心小心加小心,生怕出错了被老张训斥,被老宋抓住小辫子往上告状。我常常有这样的感觉,自己好像在离地有十三层楼高的钢丝绳上行走,走到一半,突然有人在两端摇晃着绳子恐吓你。
   即便如此,我仍旧是热爱生活,热爱自己的本职工作。我虽不是辇上君子,但我始终认识如今是尧舜之世。
   晚上下班回到住所,我算是可以放松一些。我住在邮政小区一号小院第一单元二楼201房间,里面两室一厅。我租的是阴面的屋子。听房东(他只是委托人,真正的房东回老家安享晚年去了)说,在我之前屋子里住着一个作家。我问作家的名字和去向,房东支支吾吾说不上来。我想那个所谓的“作家”肯定还没成“家”,要不房东准在我们面前炫耀说,他的房子曾经住过一个作家呢!以此来证明他这里风水很好,人杰地灵。我的屋子总共十六平米,对于这个数字我是一直存有怀疑态度的,所以每回水电中心的人来催缴暖气费,我总要跟他们求证一番。租的时候里面只有一张桌子,一把椅子,一张组合双人床,除此以外别无其他。怪不得之前住过的作家人都把抱怨的话刻在墙面上了:“让这座城市倒下吧,变成废墟一片,无论谁经过也不会发出黍离之悲的感叹,文明将会在废墟上重新发芽长叶!”
   阳面屋子住着一个女研究生,容貌姣好,身材高挑,她的房间里老是传出一股浓郁的香水味道,空气黏糊糊的,弄得我神思昏沉,骨软筋麻。她的手臂上有纹身,大概是一只彩蝶,那是我不小心在洗浴间的门缝里瞅见的;我以我的名誉保证,我所说的“不小心”是确确实实的不小心。她在阳台养着一只白毛狗,她管它叫豆豆。她很宅,一般不出门,除了一日三餐还有买狗食。她给我的感觉就好像一个与父母闹别扭、耍脾气出走的富家千金。刚开始她对我很设防,每当我打开自己的房门出去,她就轻轻将自己的门掩上,于是从这门缝里我看见她两只翘起的性感的玉腿。可是谁得准,她是否在门口藏着一把铁榔头,抽屉里放着一把出鞘的瑞士军刀!为了表明自己并非是她所想象中的那种人,为了增进互相了解,为了促进邻里关系,为了我们的生活更和谐,我时常买水果回来殷殷勤勤敲开她的房门送她几个,所谓远亲不如近邻嘛!当然,她每次总是摆摆手婉然谢绝我的好意。很多次被拒绝之后,我就更加自卑,或者我本就不讨女孩子的喜爱。可是那一个晚上,她居然来敲我的房门,我不禁为之精神一振。站在门口的她剪着齐耳短发,不是学生的大包头,而是时下流行的干练的短头发;蓝眼影,脸蛋抹得像猴屁股一样,嘴唇血红血红的,牙齿却是又小又黄,好像一粒粒剥了壳的绿豆。她身上有很浓的香水味道,好像古代传说中那种神秘的药剂,在身上撒一撒,就能将尸体化为一滩脓水;我的心扑通扑通的跳着,嗓子眼干巴巴的,我真怕自己会倒在她的怀里从此不再醒来。
   “有事儿吗?”我极力保持镇静,可她身上的青春气息在我脑中幻化成两个雪白雪白的手臂使劲把我的灵魂拉过去,而我的躯体却立在原处难以动弹,从前认为神秘的灵魂出窍原来就是这么简单的一回事。
   她微笑的瞅着我,眼睫毛好像刺猬,眼神则如同一只只惊起的白鹭,噗噜噜的向我飞来;右手抱着小白狗豆豆,左手的食指和中指伸出来作夹烟的动作。她的指甲血红血红的,就好像扎进男人的肉里刚拔出来。
   我似乎还不明白她的意思,不解的看看她的眼睛,看看她伸出的手指。
   她就笑着说:“有烟吗?”
   吐气如兰。
   我偷偷吐了口气,双脚终于可以动弹了:“有!有!你也抽烟?抽烟可不好。我常听到你半夜咳嗽,还是少抽点烟好。这种烟不怎么好,五块钱的钻石,够不上档次,但劲儿大!”我从桌子上拿了盒蓝钻牌香烟递给她。
   “我就要两根。谢谢!”
   “哦,不——不用!”
   “晚安!”
   自那晚之后的一段日子里,我以为她对我有好感,于是献殷勤更多了。她半夜有咳嗽的毛病,我就去可以使用医疗卡的药店给她买了盒川贝止咳糖浆。同事婚礼上拿回来的好烟,我舍不得抽却送给她。她不爱外出,我就毛遂自荐帮她买吃的喝的,买狗儿吃的澳洲狗粮。有一次夜深人静,我居然鼓起勇气走进成人保健品店买了一盒肥皂泡泡。我那时认为,爱情是一件很偶然的事情,也是一件捉摸不透的事情;既然公主都能爱上怪物史瑞克,为什么漂亮的女研究生就不能爱上图书馆职员秦风?富家千金爱上落难公子、穷酸秀才,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嘛!
   直到那个晚上,我半夜醒来听到她房间有莫名其妙的声音,似乎是狗叫,可又不大像狗叫。第二天中午下班回来,我在厨房里煮挂面,正煮着,只见她牵着一个男人的手从房间里走了出来。我的还没开始的爱情就在那一刻瞬间破碎了!
   “姐姐你……”我挫着锅里的面条失魂落魄望着他们,我想我当时的表情一定极其可笑。
   “有事儿吗?”她看着我,眼神好像一只只蝙蝠噗噜噜的向我袭来,嘴角则泛着嘲笑的涟漪。她身边的男人又高大又帅气,在我面前就好像一座铁塔一般。
   “姐姐你……你还没交水电费吧?房东催了。”我不可否认我这个人在经历很多事情后,已经渐渐具备了自我解嘲和随机应变的功能。
   “不着急,等我晚上回来再说。”
   说完两人卿卿我我走出了门,我张着嘴巴望着门口发呆。等缓过神来,发现锅里的面已经搓烂了,白色的水沫溢出来顺着锅底滴到煤气炉上嗞嗞响。
   但我仍旧热爱生活,热爱自己的本职工作。一点点的挫折动摇不了我对这个社会坚定的信念,我依旧充满斗志奋发进取。
   其实也有好心的同事给我介绍对象,但总是高不成低不就。有人说我眼光忒高,不自量力,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可我能像乞儿一样每天有顿青菜加咸菜的稀饭就满足?我能像下半身瘫痪者能讨个是女人的媳妇就满足?人生难道就是这样吗?如果人生真是这样不断的屈服,我宁愿孤独一生。
   渐渐的,介绍对象的事就淡了。
   每年的九月份,学校给每个部门分配两套优惠住房。所谓的优惠就是按市场价格的三分之一分三期付款,这样的优惠条件很吸引每个想买新房却苦于资金不足的教职员工。由于本校图书馆作为一个部门,工作人员较少,因此只能向学校申报一个名额。从五月初开始,筛选来筛选去,最后的竞争落在我与老宋之间。老宋虽然结婚了,但一直和父亲母亲住在一间八十多平米的红砖老房子里。前两年老宋没能分配房子,是因为条件不够,去年十月他媳妇给他争气生了个儿子,大家便想把名额给他。按道理,他比我更有资格去住那一套一百多平米的公寓楼房,我是竞争不过他的。可只要我在提交名额前领到一张结婚证,那就另当别论了。于是找媳妇结婚便重新提上了我的工作日程,条件自然放宽了许多。识时务者为俊杰嘛!现在不是同事来帮我介绍了,而是我主动请同事帮忙介绍;城市户口,这是我唯一不改的条件。让同事们物色来物色去,最后目标锁定在学校办公室小秘书小陈。她的头发尽管没有营养、枯黄无光泽,好似干巴巴的泡面,可长相还算不错,说话慢条斯理,人品秀外慧中,结婚了应该是个贤妻良母;她二十七八了,岁月不饶人,眼瞅着年老色衰,她也正着急把自己嫁出去;最重要的她是城市户口。
   时间不等人。在那个布谷鸟叫的五月中旬傍晚,花园里,薄薄微风,淡淡花香,杨柳依依。情侣们有的在草坪上呢喃,有的流连于花园小径。一大群灰色的喜鹊大胆的在草地上踱来踱去。我和小陈找了张椅子坐下,这是我们第三次见面。看着这个和谐的校园,小陈脸上洋溢着幸福的喜悦。我无心感受这美好的氛围,经过一番思索后,就单刀直入说:
   “小陈,其实了解一个人不需要太多的时间,让我们好好接触一个月,到这个月末我们就决定是否要一起组建家庭。你觉得怎样?”
   小陈柔情无限,低着头默默微笑着。我想她是同意了。我鼓足勇气伸出手臂拦腰将她搂住,向往的说:
   “结了婚,我们就有房子了,有了房子我们就能过上幸福美满的生活了!”
   我又听到布谷鸟叫了,就在我头顶老槐树高高的树梢上。它扑扑拍打着翅膀,然后朝西边飞去,声音越来越远,最后消失在夕阳里。
   老宋似乎无意和我竞争那套房子,对于这方面的情况他或者避而不谈或者谈之甚少,摆出一副要把房子让给我的慷慨无私的样子。但我知道他阴着呢!肚子里不准想着什么坏主意。他还是像往常一样,笑脸相迎,但我感觉出那是一种一切尽在掌握中的笑。
   我和小陈交往越来越密切。下班吃了饭后,我们喜欢坐在花园的一张椅子上,观赏美丽的夕阳,同时憧憬美好的未来。小陈说房子不能选两头的,冬天冷夏天热,也不能要顶层和底层,顶层的夏天热,底层的冬天冷,下雨天还潮。一个月过去了,我们似乎彼此完全了解了对方,都觉得对方就是自己所要找的理想结婚对象。于是七月一到,我们就迫不及待去登记。那天见她家人,她非让我在一个小饭馆里请她堂姐吃饭。我说为什么不买菜去你们家见见家长呢?她告诉我说在饭馆吃才给她争面子,在她家里她姐姐就是家长,只要她堂姐同意了,她家的其他人也就同意了。在我家,她的脸色变的难看起来,两眼先是吃惊的放光,然后是失望的无神,我想可能是舟车劳顿的缘故,稍微休息一下就会好的。妈妈的肾病好了些,可头发全白了,背驼得更厉害了,她的上半身和下半身几乎成90°直角。爸爸整天忙着排练村里的老年人歌舞团,根本不着家,农事也不上心。大哥似乎还是老样子,可自从小陈一来,他就老是盯着小陈傻笑不止,深深陷进眼眶的死鱼一般的眼珠是如此快活。妈妈看不过去,把一只没洗的苹果塞到他干瘦的手里,让他一边儿吃去。大哥一边啃着苹果走开,一边还不时回过头来,嘴里不知道骂骂咧咧着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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