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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纱照

作者: 邵魁先生 时间: 2016-11-04 阅读: 2067次 点赞: 1个 评分: 0.0分

  结婚四十三年了。老伴花钱做了一祯婚纱照。一拿回来,五岁的小外孙女拍着手:“帅呆啦,酷毙啦,简直无法比喻啦!”全家人都笑了。老伴竟笑出了眼泪。品端着年轻


   结婚四十三年了。老伴花钱做了一祯婚纱照。一拿回来,五岁的小外孙女拍着手:“帅呆啦,酷毙啦,简直无法比喻啦!”全家人都笑了。老伴竟笑出了眼泪。品端着年轻的我和她,回忆起这三十五年的苦与甜,我转身回到了卧室……
   我和老伴是在“文革”时期经“媒人”介绍相识的。在那“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年代,由于我出身不好,找对象忒困难,再加我家没钱,就更是难上加难。我也曾经有过“恋爱”,但,都被“政治”或“经济”断送了。
   读初二时,我的后桌是一个叫静玮的女同学。她是班级的数学科代表。个子不高,脾气不小,两个吊起的羊角辫却还透着几分灵气。我是班级的体育班长兼语文科代表,又淘又犟。我俩都是班里的学习尖子,常常在一起做作业。有时做着做着就吵起来。有时一停电,我们就点上用墨水瓶做成的煤油灯在一起上自习。一来二去,同学们就风传我俩“好”了。其实我俩还全然没有感觉。我们还照常吵来吵去。有一次,为了几个书钉我俩竟吵得发誓互相不再搭理。那天,我把那个书钉“印”在了我的日记本上,至今我还保存着那页日记,永远记住了那个日子:一九六四年的三月二十一日。
   后来,我们俩都考入了县高中。我们被分到了两个班级。但,班级隔不断我们。同学们风传更多了。我们也都长大了,男男女女的事也逐渐有了感觉。“交往”也更加“小心”了。次数少了,可心里的牵挂却越来越多了。我的手被刀割了,她一次一次地写信打听问候安慰;她有病不能上课,请病假回家,我几天上不好课,吃不好饭。就连她和同学上山郊游,我也担心会不会有狼……为了帮助我思想进步,她节省下自己的饭伙钱给我买了不少书。我现在还珍藏着《欧阳海之歌》、《谈建华日记》、《南方来信》等。她那时住在在县砖厂上班的叔叔家。下晚自习后,我们常常约在一起谈学习,谈理想。小县城里的那条土路,我们不知道走过多少回。星期天,我们一起步行回离县城约四十里的老家,一路我们边走边聊,一会儿说说笑笑,一会儿吵吵闹闹。可我们从来没说过一个“爱”字,我们也不知道这是不是“爱”。
   一九六八年四月二十三日晚,黑龙江的初春乍暖还寒,凄冷的半月伴着零星的星星缀在空旷的天宇。我和静玮披着惨淡的月光走在学校门前的马路上。我们默默地走着,夜虽未深,却静得有些怕人。她时不时用脚踢起路边的石子,石子蹦跳的声音清晰入耳。我们就这样走到了城西的储木场。
   走到一堆大木头堆前,“在这儿坐会儿吧。”她首先打破了沉寂。
   “快毕业了,你有什么打算?”她小声问我。
   “回家,干活。”我答得很干脆,却有些言不由衷。
   “我们俩呢?”
   我知道她的是指什么。六年来,我们这是第一次谈到这个敏感的话题。
   “我已受够了出身的苦,我不能再让我牵挂的朋友跟我受这份罪。”这是我的心里话,虽然我希望“圆满”。
   她沉默了许久……
   初春的夜晚一丝风也没有,夜,似乎凝固了。
   “我们回吧。”她说着站了起来。
   我跟在她后面,又是一路无语。
   一切就这样结束了。可这一切却如何也抹不掉,它永远留在了我的生活里,留在了同学们的记忆里。多少年后的同学聚会时,同学们还开我们的玩笑,非叫我们俩单独喝一杯不可。我很爽快,她却有几分矜持,但酒杯还是碰在了一起。那一杯我也永远忘不了。
   一九六八年六月八日,我高中毕业回到乡下当了农民。为了证明自己是个“可以教育好的子女(那时把剥削阶级子弟中表现好的称为可以教育好的子女)”,我非常努力。回乡的当天下午就参加了生产队的集体劳动。可我毕竟不如那些行家里手,干“半拉子”活还撵不上趟儿。但我一直咬着牙坚持着,从不误工。每天“歇气儿(农活中间的休息)”时,我就给社员读报纸,领着大家跳“忠字舞(文革时风行的一种歌颂毛主席的集体舞)”。我还在生产队里组建了“毛泽东思想宣传队”,利用“雨休”和晚上时间排练和演出“颂扬”节目。我们的宣传队从小队演到大队,演到公社,演到外公社。后来,我又组建了全大队的宣传队。当时,全大队里就我这么一个高中毕业生。我经常写一些文字,以“光明大队通讯组”的名义(那时写东西还不兴署个人的名字)报道队里的新闻。公社广播站、县广播站经常播发我的稿件。《牡丹江日报》《黑龙江农村报》《黑龙江青年报》《黑龙江日报》上经常刊发我的一些文字。在十里八村我也成了小有名气的文化人了。宣传队里有一个叫孟丫的小丫蛋儿,人长得挺秀气。她有事儿没事儿的总是“大哥”长“大哥”短地围着我转,连背雨(下雨天人躲起来防止挨雨浇)时也爱钻进我的窝棚,偎在我的身旁。多少年后,我在公社教改站任教研员,回村里小学检查工作,中午在看学校的孟叔家吃饭。孟婶儿还叨叨:“要知道你有出息,当年把孟丫嫁给你好了。”这当然是后话了。
   回乡半年后,我做了乡村教师,任六、七两个年级(相当于现在的初一、初二)的班主任,教语数外(俄语)理化史地音体全部课程。七年级里有一个小我三岁的女生,姓范。她个子高高的,虽没有女孩儿的柔美,却敢说敢为,被选做班级干部。课余时间,她不是找我问题,就是找我汇报和研究班级工作。后来,因为并校,她没念到毕业就退了学。她家住在我家的北屯。退学后,她托屯里分校一个叫李华的老师给我捎过几封信。就这样,我们开始了别样的相处。后来,她家里知道了这件事。一天,我们家正吃早饭,她妈妈借口来到我家“火力侦察”。见我家家徒四壁,饭桌上只有几碟咸菜,一碗清汤。还祖孙三辈,老的老,病的病。大概是担心女儿将来跟着我遭罪,就说什么也不同意把女儿嫁给我。
   就在这当儿,村里一个叫唐士林的赤脚医生做媒,把他丈母娘的干外孙女介绍给了我。
   第一次见面时,我还不知道他要给我介绍对象。他让我中午放学后到他家去拿塑料绳,给他编个塑料网兜儿。我到他家时,他家正吃午饭。饭桌上除了他家的四口人以外,还有一个陌生的姑娘。我不好意思正眼瞧陌生的姑娘,就坐在炕沿边儿缠塑料绳。唐家夫妻东一句西一句地和我闲拉,我也有一搭儿无一搭儿地搭讪着。当我走出唐家,在院子里一回头儿,看见陌生的姑娘正坐在窗台上看着我。我赶紧回过头,大步大步地走出了唐家的大门。
   过了几天,唐士林媳妇到学校问我:“你看得怎么样啊?”
   “什么怎么样啊?”我被问得有些不知西东。
   “就是那天你在我家看到的那个姑娘啊,那是我们给你介绍的对象啊。”
   “啊……”我真的懵了,“我不知道哇,你们也没说介绍对象啊!”
   “那你现在看怎么样?”她说着,还耸了耸肩膀。
   “我根本就没看清她啥模样,印象中只有一个轮廓。”我简直是无可奈何。
   “只要人家能相中我,我还有啥条件挑人家呢。”我默默地想。我在“政治”和“经济”面前真的是胆怯了。
   星期天,唐士林约我和他一起去相隔五十里的姑娘家再看看。我们骑着自行车走了一个多小时,才到了姑娘家住的镇上。由于双方的态度都没有明确,所以,没有直接到姑娘家。我们先到了唐士林的岳父家,说好了先在那里见面。他岳父家的墙上挂着三块像镜子。我想,既是亲戚,总该有照片在里面。于是,我便在像镜子里寻找记忆里的轮廓的依稀的影子。可是,那影子太模糊了,无论我怎么努力,也认不准到底是哪一个。一会儿,来了一位大娘,还领着一个小姑娘。说了一会儿,我才知道那是姑娘的母亲和三妹。她们走后,又来了一位大叔,是姑娘的父亲。他说他女儿没在农村生活过,并且有时精神不大好,要我能担量她才行。我说这不成问题,我会好好待她的。她父母的审视结束了。可姑娘却千等万待不出来。直到下午,才来了一位二十多岁的姑娘。我想,这回总该是她了吧。可说着说着,这姑娘说:“我大姐今天来不了啦,她去同学家了。”呵,原来是她的二妹!五十多里的跋涉竟没见到要见的人,我有些懊丧。心想,人家没把咱当回事儿,这是剃头挑子一头热。
   又过了一个星期,唐士林的媳妇领着我又去了那个小镇。这次,我们直接去了姑娘家。一个齐齐整整的小院,一幢方方正正的两间半砖半土的小房。看得出家里的日子过得还殷实。一条大黑狗爬在院子里,抬着头,眯着眼,望着我们。说来也怪,平日里我最怕狗,可那天我一点儿也没觉得可怕。后来,她妈妈告诉我,那条狗可厉害了,见到生人就咬,还扯坏过别人的裤脚。可那天它就是那样眯眯地瞧着我,一声都没叫。难道狗也通人气?进了屋,只有她妈妈和三妹在家。坐了一会儿,唠了几句,她们娘俩就出去了。不一会儿,回来一位姑娘。她一头齐领短发乌黑发亮,一身蓝色女式制服,领口还隐约可见白色衬领。可说端庄,更可说典雅。先前的轮廓一下子清晰了,清晰得我有些不知所措。
   “这就是张淑清,这是吴庆丰,你们谈吧。”说着,唐士林媳妇也走了。
   就剩下了我们俩,小屋突然显得空旷起来。一条一丈多长的炕沿,她坐炕头,我坐炕梢。默默地,谁也没言语。我努力地搜寻着话题,可就不知道从何说起。地柜上的座钟不紧不慢的“滴答、滴答”响声异常清晰,我仿佛挨着一个漫长的岁月。我无奈地站起身来,看她家墙上的像镜子。突然,我发现我高中时的一个女同学的照片。
   “这不是苏延芹吗?”我指着照片问。
   “是,我们中学一个班。”找到了共同的话题,她也有点儿兴奋。
   于是,我们就以“同学”为话题聊了起来。空气也畅通得多了,头上的汗渐渐地消失了,“滴答、滴答”的座钟声也在耳旁消失了,时间却突然快起来了。中午,她爸妈和妹妹们回来时,我们的“同学”话题还没聊完。
   要吃午饭了,我还真的犯难了。这顿饭不是随便吃得的,吃不吃是你对亲事态度的一个表示,这是那时的一条不成文的乡俗。可我们一上午也没谈“正事”,何谈有什么态度。“吃完了再说!”我的主意“正”了起来。
   吃过午饭后,屋里又剩下了我们俩。
   “我本来不想找对象了。”不知为什么她会这么说,话里有点儿凄凉。
   “那现在怎么又想找了?”有了上午的闲拉,我话也说得痛快了。
   就这样,我们聊了一阵。临走,我掏出了爸爸给我借的四十块钱,“不好意思,太少。你喜欢什么就自己买点儿吧。”她没说什么,收下了。“有门儿。”我心里有点美。她送我,那条大黑狗也颠颠儿地跟着我们走到了大门口。走了几步,我回头,她还站在大门口,大黑狗爬在她的脚下,抬着头望着我。
   半个月后,淑清第一次来到我们家。这可是我们整个家族的大事。我们全族三十二口人,我是长子长孙。一个家族新的一代找到媳妇了,这标志着一个家族的繁衍和兴旺充满了希望。我的族人们世代为农,很少有文化。只在我们这一股中,爷爷读过几天私塾,爸爸“优级”毕业。我读到了高中毕业,是全家族中最有文化的“秀才”了。全族人都把振兴家族的希望寄托在我的身上。所以,我找到媳妇就成了全族的头等大事。那一天,与我同龄的三婶和比我还小的四婶、五婶都扔下了手中的活儿,跑来给我相媳妇。看到这位在城镇长大的俊俏姑娘,她们都表现出了农村女人那种特有的自惭自卑,只有泼辣的四婶笑嘻嘻地对我说:“小少魁,你真有福!”三奶拿出来只有过年才舍得吃的“洋白面”烙了她最拿手的白面油饼。爸爸跑到邻村用黄豆换回了嫩嫩的大豆腐。家里只有三个鸡蛋,三婶又回家拿了五个鸡蛋。那天的午饭的饭桌上,一奁油汪汪软乎乎的,精心切成扇形的鲜油饼,一碗白亮亮的大豆腐,一盘黄腾腾的炒鸡蛋,还有一盆儿甩秀汤(鸡蛋汤)。在那时的我们家算得上是“丰盛的午餐”了。大家生怕慢待了这位未来的大少奶奶。
   吃过午饭,妈妈拿出来积攒了好几年的一包布料。格尼、大绒、蓝斜纹……妈妈如数家珍,一样一样地拿给未来的儿媳妇看,问她满不满意。淑清家里不缺这些,还一门儿说:“婶儿,挺好的,挺好的。”她怕老人不放心。
   第二天,我们相约去县城买东西,这是我们俩第一次“单独行动”。临走时,妈妈嘱咐我们照一张订婚照。
   那年头,买什么都要票儿。一口人一年二十尺布票、三斤棉花票。其它的,如手表、自行车、化纤织品等,要有数量不等的购物票。我们到了县城,转了一上午,什么也没买成。淑清最想买一块上海牌全钢手表(那时120元一块),可商店的柜台里没有。我们走到全县城惟一的一家照相馆,站在门口瞧了瞧,没有了照相的心情。“算了,以后再说吧。”淑清说着转过身。我们走进了一家叫“三八饭店”的小饭馆。我问她吃点什么,她说什么都行。于是,我叫了一盘炒干豆腐(三角六分一盘),一斤油饼(六两粮票七角二分钱)。店里的服务员见我们吃得太清苦,又送给我俩两碗用葱花和酱油兑成的清汤。这是我们第一次单独下饭店,并且从那以后一直到结婚后二十几年,我们就再没单独下过饭店。现在一想起这事儿,那时的木讷和吝啬真是不可理喻。下午,淑清的四奶奶陪着我们买了一条床单、一条线毯,八尺花市布。第二天,淑清在她三伯伯家要了几张购物票,我们又买了一块“的确良”布料。这就是我们第一次去县城的全部“收获”。在商店里我花了两毛一分钱买了一块手帕,在上面我写下了“风雨结同舟,侃侃约白头。举案到齐眉,劲为革命游。”我把手帕送给了淑清,权做了我的定情信物。这个小手帕淑清一直保存到如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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