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权力在阳光下运作
作者: 沈俊伊
时间: 2015-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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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 5.0分
有一当老师的朋友打来“求救”电话,说因事与人发生冲突,一不小心,把对方打进了医院,把自己也打进了派出所,让我设法周旋,帮他脱困,说完便匆匆将电话挂断。
摘要:这个故事让我们明白这样一个道理,即∶无论你的地位如何显赫、势力如何强大,在遇到矛盾或冲突时,都应该依理据法冷静客观处置,理性面对,留有余地。切忌以“势”压人、以“力”欺人,更不可视对方弱小不堪一击,便恣意妄为,逼人于末路,否则,结果会适得其反,事与愿违。我坚信,有习总书记的正确指挥和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不久的将来,我们将迎来一个清明、和谐、富裕、正义、法治的新时代,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一定能够实现!
有一当老师的朋友打来“求救”电话,说因事与人发生冲突,一不小心,把对方打进了医院,把自己也打进了派出所,让我设法周旋,帮他脱困,说完便匆匆将电话挂断。说实话,这事委实令我震惊。一个身段不足一米六零的文弱书生,一个除了会教书带孩子连句脏话都不敢吐的忠厚之人,怎么就能将人打进医院了呢?的确让人匪夷所思。
来到派出所,朋友向我讲述了事情发生的全部经过。
其实事情很简单,就是一骑电动车的中年女士逆向行驶和他发生碰撞。女士摔倒,擦破了点皮;朋友反应快,躲得及时,才没被撞伤。而该女士却不够冷静,来个恶人先告状,揪住我朋友的衣领,又打又骂又讹诈。后来被交警制止,并做出处罚∶电动车逆向行驶罚款X元;向当事人(我的朋友)赔礼道歉并责令其修复被撞坏的自行车。事后该女士为了所谓的“面子”,叫来了自己的弟弟和丈夫,对我的朋友进行了围攻和追打。
朋友是这样描述当时情景的,他说∶那个女当事人的弟弟和丈夫一见到我,二话没说举手就打……我被吓得狂奔,他们紧追不舍,我一边跑一边喊“救命”,可人们只知避让却没一个伸出援手的。此时我已惊惧到了极点,悲伤到了极点,且又被逼进了一条绝头小巷,看来我是无路可逃了。俗话说“兔子逼急了也会咬人”的!我把心一横,看来逃是逃不掉的,唯一选择就是“拼命”,或许可以“绝处逢生”。这个决定一经做出,我反而镇静多了。我凭感觉猛然回转,不顾一切地撞向身后那个疾追的身影,只听得“咕咚”一声,那个“弟弟”从我头顶上方“嚯”地飞了过去,重重地摔在地上,挣扎了几下便不再动弹了。那个女当事人的丈夫也紧随而至,我拉开架势和他作“困兽”之斗,当然免不了要挨他几下拳脚。但我并不觉得怎么疼痛,这无形中增强了我的勇气和信心,顿感手脚灵活多了,也有力多了,居然打得这个高我一头的壮汉无法招架,还重重地吃了我几拳。此时我发现他伸手在身后寻摸什么东西(估计是掏匕首之类凶器),我十分害怕。情急之下,我飞起一脚正中他的裆部,他应声倒地,捂着下身翻来滚去、痛苦呻吟,身上落下一串九节鞭……接下来他们被送进了医院,我便被“押”到了这里。
朋友问我他会不会因此而做牢?我说不会。因为,女当事人开电动车走反道导致事故,且又打骂讹诈你,本就有错在先。而你却没有丝毫过激的举动;警方的处罚也是法理有据的。但女当事人不是反省自己的错误,而是叫来自己的丈夫和弟弟追打围攻你,是错上加错,性质应该属“寻衅滋事”。其弟弟在追打你的时候,不慎跌倒,造成鼻骨粉碎性折断、额窦骨裂、面部擦伤等,依法应自负全责;其丈夫非常不冷静,不但未能即时制止事态的发展,反而自身也参与其中,大打出手,导致自身一根肋骨被击断,睾丸被击伤。而你是在被逼无奈的情况下进行反击,属“正当防卫”,依法应免于处罚。事后警方还从女当事人的丈夫和弟弟身上分别搜出九节鞭一根、大砍刀一把。事实证明,如果你当时不采取防卫行动,击伤对方,生命安全将受到严重威胁,因为九节鞭和大砍刀足以致人性命,所以也不存在“防卫过当”或“过失伤害”。
果然不出我的所料,女当事人的丈夫和弟弟刚出医院就进了看守所,被治安拘留十五天。女当事人也受到了相应的处罚。你说多可悲,为了那早已丢尽的“面子”,而逞匹夫之勇,图一时之快,最终不但没捞着什么“面子”,反被依法惩戒,何苦来哉!
我的朋友虽弱小得几乎可以忽略不计,但万万不可无视他的存在。他能在短暂的数分钟内将两个身高近一米八的壮汉撂倒,不能不说是个“奇迹”。可见,当一个人处于“绝对弱势”的情形之下,被逼得走投无路的时候,他会以死相抗,其潜在的能量(保命的本能)一旦被激发出来,威力是巨大的,也是无法抵挡的,如此时还不知放手,就等于是自取其辱。因此,自古以来就有“穷寇莫追”、“过极则反”、“得饶人处且饶人”的告诫。朋友虽非“穷寇”,但情形大致相同。
这个故事,让我们明白这样一个道理,即∶无论你的地位如何显赫、势力如何强大,在遇到矛盾或冲突时,都应该依理据法冷静客观处置,理性面对,留有余地。切忌以“势”压人、以“力”欺人,更不可视对方弱小不堪一击,便恣意妄为,逼人于末路,否则,结果会适得其反,事与愿违。
就像现实社会中,因为“强拆”导致的自焚、因为无视民生引发的“群体性事件”,请问哪一件不是在被逼迫、打压下发生的?他们本以为某些管事的公务员可以帮他们说话、撑腰,但现实状况却令他们悲哀、绝望-----公务员们已蜕变成了至尊至贵的官“老爷”,这些“老爷”们只知为人民币服务为领导服务却不知为人民服务,只知为权贵扬威不知为百姓鸣冤,早把“衣食父母”忘得一干二净;公权力疯狂肆虐,为了政绩的“辉煌”、“鸡的屁”的增长、上级的赞誉,不惜牺牲百姓的切身利益,随意挥舞着特权的大棒,损毁法律和民主以及人民的希望,让百姓流血流汗又流泪,一下将他们逼进了万恶的“旧社会”;权钱交易“蔚然成风”,贪府分子层出不穷,只顾自己拼命捞钱哪顾百姓饥寒交迫,使共和国蒙受着前所未有的“不白之冤”,使人民遭受了绝后空前的祸患灾殃;民生横遭践踏,如一块破抹布被随意扔进了“垃圾箱”。所有诉求、维权的渠道都一一被堵死,根本没有人在乎他们的不平和抗议,也没有人愿意听取他们的意见和想法,更没有人主动走进他们当中关注、了解他们的疾苦和窘迫。他们已经完全被剥夺了法律赋予他们的公民权和话语权以及应有的尊严。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唯一能选择就是靠“本能”奋起反击,以命相抗,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表面看来,这好像是某些官员或地方政府在“自毁形像”,但实质上却丢的是党和政府的“脸面”,严重损坏了党群、干群关系;失去的是民心民志,动摇的是党的执政之根本、立国之基础。党中央反复强调,要维护稳定,要顾全大局,以人民群众的利益为重,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可我们的一些官“老爷”们和地方政府就是爱和党中央玩“躲猫猫”,阳奉阴违,上策下对,无视党纪国法,根本不把中央的指示精神当回事。如此下去,其最终结果只能是失去稳定,丢掉大局,使社会永远处于动荡混乱之中;国家将会改变颜色,使红色江山毁于一旦,走向人民的对立面。执政者应高度警惕。或许能从这个小事件中悟出点什么来呢!我实在不希望发生在我朋友身上的“奇迹”,同样发生在那些为了自身权益而不惜牺牲生命的人们的身上!
所幸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及时而坚定地举起了整顿吏治,反腐肃贪的正义之利剑,发出“老虎、苍蝇一起打”的诤诤誓言,并快速地付诸行动,先后有许多腐败分子被打落下马。特别是周永康、徐才厚、令计划等“大老虎”被一一揪出,更表明党中央反腐倡廉的决心和意志。这一举措真是深得人心,全国上下一片沸腾,人们欢欣鼓舞,奔走相告,对党中央的决策、方针表现出少有的真诚而广泛的拥戴!依法治国、依法行政、依法执政的大幕亦已拉开,人民的主人地位将得到进一步彰显,正义的旗帜已在春风中招展飘扬,权力的运作将在阳光普照下正确进行……
我坚信,有习总书记的正确指挥和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不久的将来,我们将迎来一个清明、和谐、富裕、正义、法治的新时代,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一定能够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