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黄
作者: 逐梦
时间: 2016-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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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上和傍晚这两个时间段,在小区里,随处可见有人领着爱犬遛弯。这常常引得丈夫羡慕,他和我商量也要养一只沙皮。我没同意,老公以为我不喜欢狗,也就没再勉强我。其实
早上和傍晚这两个时间段,在小区里,随处可见有人领着爱犬遛弯。这常常引得丈夫羡慕,他和我商量也要养一只沙皮。我没同意,老公以为我不喜欢狗,也就没再勉强我。其实,我并非不喜欢狗。我从童年到高中的十几年时光里,通人性的“阿黄”,以他的忠诚,仁义,勇敢,教会了我许多东西。就连“阿黄”的离去,也充满了悲情色彩。那块为“阿黄”所立的“忠义犬”的墓碑,时常让我对人类的好朋友——犬,充满了敬畏。也让我的心里,再也容不下别的狗。
记得不久前,老家的一个儿时伙伴,在电话里哀伤地对我说:“现在村里的年轻人不像我们那会儿了,眼睛齐刷刷都向钱看,有条件进城的都进城了,条件不好的,也都外出打工去了,村里只剩下些孤寡老人。现在,七爷和和阿黄快被村里人遗忘了。”说到这,她哽咽了:“英子,你知道么,今年清明,当我看到七爷和阿黄的坟上长满了蒿草,险些让我认不出来的时候,我想哭!”
儿时伙伴的话,让我充满了自责。
我并没有忘记我的故乡,也没有忘记埋在那片土地上的那些故去的人们。我没有和她解释,为什么今年没能赶回去。而是在深夜,我在思乡之情的促使下,提起了笔。在我潮湿的目光里,神采奕奕的七爷和雄赳赳的阿黄,变得清晰、生动起来……
阿黄并非名贵的狗,它是那种在农村很常见的,形体比较高大的笨犬。它通体毛发草黄色,在两只眼睛上方,长着两撮白毛,远远看去,就像长着四只眼睛。从我记事起,阿黄就生活在村子里了,它的主人七爷,是个响当当的汉子。
在我的记忆里,七爷长得高大威猛,是让全村敬仰的人物。虽然他直到四十岁上还未娶妻,可这并不妨碍他在村里的威望。当然,在七爷不可撼动的威望背后,阿黄功不可没。
七爷姓王,一九五八年黑龙江涨大水的时候,他来到此地的。那时,我还没来到这个世界上呢!听父亲说,当时老村长见他身高体壮,是个庄稼地里的好把式,就留下了他,并把村头一间废弃的饲料室,给他做了安身之所。因为七爷自称是山东人,小时候习过武,在家时排行老七。所以,村里人当时都叫他王七。
王七那时二十出头,有一副好身板,身上似乎有使不完的力气。挣工分的年代,村里的累活苦活没人愿意干,王七却一声不响,一个人全包了。这还不说,休工之余,王七还主动帮一些孤寡老人挑水劈柴,因此在村里很得人心。后来在隔年的秋天,老村长领人上山放树,遇到了熊瞎子,是王七拼死救下他一命,自己却因此被黑熊咬断了左手的两根指头。父亲小时候给我讲这件事的时候,我的小脑袋瓜里无论如何也想象不出,那该是个多惨烈的场面。
王七的壮举,让他在村里的地位迅速攀升,最直接的回报就是老村长亲自跑了趟公社和派出所,给他在村子里落了户。再后来,老村长要把他的独生女许给王七,不知为什么,王七却拒绝了。关于这一点,我的父亲当时也说不出缘由。
等我记事的时候,王七已经四十多岁了,他早在老村长之后,成为了这村子的最高领导人。村里的年轻人,出于对他的尊敬,开始改口称他为七爷。这时候,阿黄已经由一个幼崽长成俊犬了。
大概七爷是个不同寻常的人吧,他训练出来的阿黄,不同凡响。阿黄不但能听得懂人话,而且会根据七爷的口令,作出一系列高难度动作。更难得的是,阿黄不惧场,无论走到哪里都高高仰着头,像个将军。无论人前还是人后,它都一副气定神闲,不可侵犯的姿态。即使它在被围观、被人争相抚摸的时候,它的头也不会低下去,他的尾巴就像一面旗帜,总是向上高高翘起,末梢弯成好看的卷,有节奏地一摇一摇。那气质,蛮有今天的明星范。而且,令人咂舌的是,再好的美食也诱惑不了它,除了七爷和我给的食物,它连闻都不闻。这样的狗,在那个贫穷的年代,尤其在一个比较闭塞的小山村,已经足够令人艳羡的了。
我很幸运,因为我家和七爷是只隔着一条土路的邻居,我时常会越过土路,跑到七爷的院子里。阿黄每次见了我,都会欢快地摇摇尾巴,围着我转。但是我从来没有听到过他对我“汪汪”叫。事实上,当时阿黄见了村里的任何人,都不会吠。我的父亲曾取笑说,阿黄是个哑狗。七爷也不辩解,但紧接着村子里发生了一件事,证明了父亲的判断是错误的。
那个晚上,公社的放映员来村上放电影,住在七爷隔壁的一对年轻的小夫妻把不到两生日的孩子,哄睡了后,锁在了家里。因为怕住了火,屋子冷,冻着孩子,年轻的妈妈在炉膛里填满了桦木柈子后,就急急地跑去村里的库房看电影了。没想到炉膛里溅出来的火星,引燃了堆在炉子下的柈子,还险些引燃了天棚。大概满屋浓烟呛醒了孩子吧,小孩子爬到门口,哇哇大哭。亏了守在七爷院子里的阿黄,听到了孩子的哭声,发出了惊天动地的狗吠,引得村子里的狗都跟着狂吠起来,一时间,全村狗吠声此起彼伏。这首先引起了正在看电影的七爷的注意,还没等他跑出去查看,阿黄已经在仓库外发疯似地用爪子扒着门。等七爷几人跟着阿黄跑到出事地点,那对年轻夫妻的屋子里已经是浓烟滚滚了。好在有惊无险,孩子最终安安然无恙。阿黄,也成了解救孩子的功臣。
后来,我的父亲有幸和七爷一起去上山狩猎,进一步领略了阿黄的威风。父亲说,阿黄抵得上一个好猎人和十杆好猎枪!如此高的评价,时常让我的脑子里浮现出狩猎的场面:阿黄发现了灌木丛里一闪而逝的兔子,它像箭一般窜了出去,在逃窜的兔子后面紧追不舍;当眼睛里发出幽幽绿光的狼在丛林里现身,阿黄狂吠着,与之勇敢地搏斗!还有在小溪边张望的麋鹿,见了生人而好奇张望的狍子,专门喜欢拱庄稼的野猪,以及树梢上的飞龙和藏在雪地里的野鸡,它们见了阿黄一定如同见了克星……面对猎物的时候,阿黄大概是最威风的时候吧?当它与主人一鼓作气拿下战利品,阿黄一定高高摇晃着它那条蓬松的大尾巴,充满了自豪感!
我见过许多次捕猎归来的阿黄,它那雄赳赳气昂昂地样子,像极了凯旋的英雄。虽然有时候,它的脸上也淌着血,身上有时候也有伤口,甚至走路时一跛一跛的,但是这一点没影响到它在我心里的高大形象。在我的记忆里,阿黄总是走在七爷的前面,像是在为七爷鸣锣开道。而跟在阿黄后面的七爷,肩上总是挂着些狩猎的战利品。这些战利品,让我们村里的每户人家得以品尝一顿美味。赶上猎物少的时候,七爷宁可自己一份不留,也会把那些有限的猎物,送给那些上了年纪的村民。作为奖赏,那些打牙祭的人,总会从口里省下几块骨头,留给阿黄。
我还记得上小学之前,我们村里的知青很多。这些知青大多来自上海,他们经常说一些我听不懂的,听上去又极婉转好听的上海话。他们身上经常发出好闻的皂香味和雪花膏味。这些吸引了我,也吸引了农村正当花季的少女们。我常常背着爸爸和妈妈,偷偷溜出家门,到女知青住的院子里转悠。大概我儿时生的比较乖巧吧,也可能那些城里来的年轻人太过寂寞,那些姑娘们很喜欢我,我每次去,她们都争抢着抱我,还纷纷把自己平时舍不得吃的上海糖,往我兜里塞上几块,她们还拿一些好笑的话逗弄我。然后,我看着她们在我奶生奶气的回答里,笑成一团。当时,小小的我,为能吃到上海糖开心得不得了,并没意识到,我的贪玩险些让我背上了“小偷”的罪名。事情是这样的:在我又一次背着父母,去了女知青宿舍后的当天,有人去七爷那里报案,说知青宿舍丢东西了。
当晚,七爷来到我家,和父亲在灶间嘀嘀咕咕地说了半天话。七爷走后,我才从父亲和母亲的对话里知道了女知青丢东西了。其实,那些女知青并没有丢什么金贵的东西,不过一瓶雪花膏和一块胰子而已,而且据说,那些女知青是准备息事宁人的,是负责给这些女知青做饭的刘婶不干,说是怕担嫌疑。也难怪她这样,因为能够经常自由出入女知青宿舍的本地女人,当时除了年幼的我,大概就是她了吧!父亲并没有为此事责怪我,只是,此后,父亲再也不许我去知青大院了。后来,阿黄还了我清白!在第二天早上,七爷把我和昨天到过女知青宿舍的人都叫到了一块,然后让阿黄在窗台前闻了闻,又围着我们每个人闻了闻,然后阿黄一口咬住刘婶的裤腿,往七爷跟前拽。说起来,都是一个“穷”字造的孽,要是在今天,谁会对一瓶已经用过的雪花膏和一块胰子感兴趣!怨就怨在当时刘婶家里有个正值青春期爱美的女儿,平时对这些上海姑娘们的稀罕玩意,眼红得很。那天,刘婶见女知青们都在逗弄我,就一时起意,顺手牵羊,将知青宿舍窗台上的一瓶雪花膏和一块胰子揣在了兜里。我不知道是七爷心里早有目标,还是阿黄真的厉害,反正阿黄咬住刘婶的裤腿后,她一把鼻涕,一把泪,什么都招了。
自此,我见到阿黄,就格外亲近。我经常把爸妈给我的好吃的,例如,一个菜包子,一片烤馍,一个鸡蛋等,偷偷喂给阿黄,阿黄开始不吃,我就央求七爷。阿黄听七爷的话,给了我几分薄面,有时对我给她的食物,也会吃上几口。这让我成了除了七爷之外,唯一能让阿黄信任的人。这也使我在整个小学时代,都和阿黄混在一起。只要阿黄不上山捕猎,它就会一步一摇地跟我到校门口,然后在我放学的时候,颠颠地跑来接我。七爷没有儿女,他大概喜欢我,才让阿黄和我如此接近吧?
上了初中后,我就去了离家二十多里外的乡中学。我平时住校,只有每个周六下午,才会步行回家。开始的时候,父亲怕我害怕,都会提前赶二十多里的山路去接我,然后第二天再送我回去。七爷知道后,让阿黄取代了父亲接送我。二十多里的山路,因为有阿黄陪伴在左右,我觉得既轻松又快乐!就算途中遇到陌生人,我也不再害怕,因为我知道,阿黄的钢牙连野兽的喉咙都能穿过!整整三年啊!山间的小路上,留下了一个女孩子和一条大黄狗开心相伴的足迹。
等我初中毕业,进城上了高中,才和阿黄分开了。只有寒暑假回到村里,才会见到它。这时候的阿黄已经老了,它常常趴在地上,眼睛咕噜咕噜地转着,它的尾巴偶尔在地上噗噗的扫几下,算是对我的回应。
我上高二那年暑假,七爷回了趟老家,阿黄就由我照顾。七爷从山东回来后就一病不起,在我的追问下,父亲告诉我,当年七爷之所以拒绝了老村长的女儿,是因为他的心里早就有心上人了。可惜,他的心上人因为家穷,被他的父母许给了别人,七爷一气之下才跑到了关外。我不知道七爷一生未娶,是因为痴情,还是寒了心。但冲他回了山东老家后,知道了当年的心上人在出嫁的途中跳河自尽,一病不起来看,七爷还是个蛮重情的汉子!
就在当年的年底,七爷离世了。我因为上学,没有赶上七爷下葬。遵照七爷所托,阿黄被接到了我家里。但是阿黄还是会常常偷跑回去,整晚整晚地趴在七爷家的门前。有时,它还会跑上山去,守在七爷的坟头,一守就是几天。
就在转过年,我开学没几天,阿黄便没了。原来阿黄在我住校后,开始拒绝进食。有天晚上,父亲睡醒一觉后,发现阿黄不见了。等父亲找到它的时候,阿黄卧在七爷坟前的不远处,身体已经硬了。于是父亲,把阿黄葬在了七爷的墓地。
阿黄的死震动了全村。
有人说阿黄活着时,能为村民尽职,死时,又能为主人尽忠,是一条值得让后人铭记的犬。于是,新任的村长令人在阿黄的坟前立了一块碑,上书“忠义犬”,以作纪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