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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永恒的礼物

作者: 刘友和 时间: 2015-01-26 阅读: 460次 点赞: 6个 评分: 5.0分

群居社会,礼尚往来。自古,“往而不来,非礼也;来而不往,亦非礼也”已成共识,人们喜欢“投之以李,报之以桃。”古时的书生大多不名一文,即使“上无片瓦遮身,下无

摘要:很多吃的、喝的、用的礼物,有的瞬间消失得无影无踪,没能给受赠方留下什么。但是,书可以长久保留,反复阅读,多人阅读,甚至遗留给后代;书中有的话语可能影响一个人一辈子或几代人几辈子;书,自古就有互赠……所以,我说:“书,是永恒的礼物。” 群居社会,礼尚往来。自古,“往而不来,非礼也;来而不往,亦非礼也”已成共识,人们喜欢“投之以李,报之以桃。”古时的书生大多不名一文,即使“上无片瓦遮身,下无立锥之地”,也常以诗文、书画之类馈赠,所谓“秀才人情纸半张。”这种在某些俗人眼里不足挂齿的“纸”,对文人墨客而言,并不菲薄,因其饱含真情而更显连城价值万金不换。事实上,国学中流传下来的不少名篇、名句就是其时知交间的互赠品。
   近年来,随着科技的发展、“双百”方针的落实和文人地位、待遇、见识、气度的提高,文人常摈弃“相轻”的陋习。他们明里聚会,当面锣对面鼓切磋、探索,暗里不甘示弱“倒逼”较劲,著书立说笔耕不辍。文艺界频现一派你追我赶的热闹景象。“出书热”来了,文友间赠书也司空见惯了。若在扉页有作家的“雅正”、“惠存”并签名等墨迹,这种“至宝”常令粉丝们或受赠方顿感“荣幸之至”了。倘若粉丝们或受赠方、读者有幸邂逅作家,寒暄后即能找到话题切入点,作家信心满满传道,其自豪感必将促使其更上一层楼;其他人洗耳恭听,倍感“胜读十年书”后,无疑也会增加读书的热情,终其一生,受益匪浅。
   逢年过节,良辰吉日,以什么为礼物聊表寸心呢?不少人对此纠结多年。送钢笔、日记本等学习用品一度成为时尚,如今适用范围小了;送布料、毛毯、时钟、脸盆、年画、挂历等生活用品也不再盛行;送糖果、土特产(水果等)之类因保存问题也屡遭诟病。(有的礼物被送出后了历经周折,最后完璧归赵,让人哭笑不得。)送红包吧,省去了购物、携带等方面的烦恼,无形中的攀比、回赠(偶尔还遭遇假钞、空包)却也常令人尴尬。有人不愿接,有的“领导”怕涉嫌“受贿”不敢接。现今,不少宴请拒收红包新风正悄然兴起,某些不习惯“白吃”的人,内心居然还有点不爽呢。总之,送礼是门学问有诀窍,很难拿捏,简直叫人焦头烂额!
   “欧美国家年人均阅读量约为16本,北欧国家更达到年均24本,而我国年人均阅读量仅6本。”国人不乏美轮美奂的别墅,不乏金碧辉煌的“宫殿”,其间也有一应俱全的高档家用电器、家具等物品。但是,在不少家庭,书橱芳踪难觅,或者仅是附庸风雅的摆设,里面无藏书或藏书甚少,读书很难成为国人的自觉行动。若藏书盈橱,主人或客人一时兴起(尤其是难挨的等吃饭时间)可以拿本书翻翻,这岂不很好?况且,平时爱读书的人之间串门借书,互通有无,也可加深了解、增进友谊呢。
   送啥书呢?作家自己写的,当然最好。不会写的人,就买吧。买的,与别人送的会重复吗?有可能。所以,明确问询主人缺什么书,不失为良策,没什么大碍。事先留心“侦察”或以借书的名义求证,也未尝不可。万一重复亦无妨,要转赠也可以的。总之,这事容易,可各显神通。当然,书要针对受赠方的职业、学历、爱好、年龄等情况,要避免买低级趣味的或宣传暴力、邪教等“有毒”的书。买书,中外名著可以作为首选,并非一定要精装、昂贵,但千万要确保正版,不是按斤出售的地摊货。
   今天,温饱基本无忧。送书,对个别文盲或厌学者而言是明珠暗投,但对大多数人(不乏识货或嗜书如命者),就是适得其所,送去了“千锺粟”“黄金屋”“车马”“颜如玉”,何乐而不为?
   很多吃的、喝的、用的礼物,有的瞬间或一段时间后就消失得无影无踪,没能给受赠方留下什么。但是,书可以长久保留,反复阅读,多人阅读,甚至遗留给后代;书中有的话语可能影响一个人一辈子或几代人几辈子;书,自古就有互赠……所以,我说:“书,是永恒的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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