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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上人间

作者: 夏日雨荷 时间: 2011-07-06 阅读: 9529次 点赞: 76个 评分: 4.0分

那天早上醒来,毫无征兆地觉得异常心慌,似乎有什么不好的事要发生。扭头看看墙上的日历,十月十四日,星期天。真快,又一个星期过去了。我在心里无奈地叹息了一声,吃

那天早上醒来,毫无征兆地觉得异常心慌,似乎有什么不好的事要发生。扭头看看墙上的日历,十月十四日,星期天。真快,又一个星期过去了。我在心里无奈地叹息了一声,吃力地坐起身来,费劲地穿上衣服,然后龇牙咧嘴,忍着疼痛给自己按摩僵硬的手脚关节。
   我患的是“类风湿性关节炎”,手脚都已变得僵直畸形。尤其是双手,像两只煮熟的“凤爪”,要多难看有多难看。而变形的双脚走起路来,酷似二十世纪三十年代的裹脚女人。从十六岁患病,至今已经九个年头了。尽管如此,我还能走,还能拖地、做饭,忙活家务……这让我多少感到一点安慰,至少我还没有完全变成一个废人!
   在我胡思乱想的当口,手脚经过按摩,已经能够活动了。我身边的那个男人,不,应该说是我的丈夫,沉睡正酣。一抹涎水正顺着他削薄的嘴角流下来。我不忍再看,赶紧扭转了目光。我怕自己再看下去,会一天都没有食欲的。
   我在朦胧的晨光中慢慢下了地,穿上鞋又试着活动了几下腿脚,然后一拐一拐地去厨房。经过父母房间时,里面很安静,他们还没有醒。我把电饭煲通上电,开始做早饭。将焦黄的小米淘进锅里,点燃了气罐,准备炒鸡蛋。我在做这一切时,尽量不弄出声响来,以免影响了父母的睡眠。
   七点钟,爸妈起床,我丈夫也起来了。我将早餐摆上桌,等他们洗漱完了,陆续来到桌旁吃早饭。妈妈是糖尿病患者,对吃饭时间卡得很准,晚一分钟都会饿得发晕。老爸患有老年性心脏供血不足的毛病,常常会突然休克。这两种病都需要饮食清淡,我便尽量按他们的口味去做。
   饭桌上没人说话,很安静,安静的甚至有些沉闷。我丈夫,对了,他叫周思明。他是老爸先相中的,然后老妈表示赞同,接着我唯一的兄长也加入了他们的统一战线,众口一词说:“此人忠厚,老实可靠!”
   就这样,他顺理成章成为了我的合法丈夫。
   新婚之夜,我曾经问过他:“你爱我吗?”
   他没有回答,黝黑的刀条脸或许是因为极度的亢奋而变得紫乎乎的,肿眼皮下的一双小眼睛,闪烁着野兽般的欲望之光,像头发情的公猪一样,猛地将我扑倒在炕头上……
   我没有反抗,只是死命地闭上眼睛。奇怪,那一瞬间,眼前竟是另一幅美妙的画面:紧紧拥抱着我的是另一个男人。他的面部线条晴朗,目光温柔,湿润的嘴唇久久吻着我的,甜蜜的感觉触电般流过我的全身,幸福的几乎让我窒息。那一刻,我把他当成了叶文宇,我真无耻啊……
   三个月后,我们彼此已经熟悉,我仍忍不住追问:“你爱我吗?”
   我之所以追问,是因为我信命,信缘分。我跟文宇情意相投,最后却不得不分手。而素昧平生的我们,却在媒妁之言的撮合下走到一起,若不是宿世的缘分,又该如何解释?既然是上天安排好的一份宿命,我又如何逃得掉?但我尚且年轻而又浪漫的心,仍渴望着他说出那三个字,那样我会放下心中所有的芥蒂,接纳他。当时,他正仰面躺在炕上,双手枕在头下,翘着二郎腿,漫不经心地说:“咱俩都领了证了,还整那些没用的干啥?其实,男人女人到了一块儿,不都是那点事吗?睡觉生孩子!对了,你可得给我生个儿子。我倒插门进你家,已经够窝心的了。生个儿子好给我接户口本儿,我可不要丫头片子啊!”说着,他忽然坐直了身子,肿眼泡下的小眼睛惊恐地望着我问:“类风湿不遗传吧?”
   我用一种厌恶至极的目光鄙视着他,将一口吐沫啐到他的脸上。他愣了有两秒钟后,抬手给了我一个耳光。我二十二岁青春光洁的脸上,顿时爆出五个红红的指印……
  
   饭桌上,老爸一直皱着眉头,默默吞咽着饭粒。我知道,爸是不愿意看到周思明。周思明在这点上也很灵透。他捧着饭碗,稀喱呼噜把米粥喝得山响,很快吃完,叼着一支烟,到院子里喷云吐雾去了。
   眼前没有了周思明的身影,老爸的脸色平和了许多。爸对周思明的反感,缘于我的那次挨打。那次事后,爸曾心痛地对我说:他之所以硬生生地拆散了我和文宇,是因为文宇太帅,太聪明,太出色了。而我一个残疾人,怎么配得上人家呢?年轻人浪漫激情之后,从梦幻的彩虹桥上回到现实的柴米油盐中,父亲断定:我扮演的定是一个弃妇的角色。相比之下,周思明相貌平庸,为人木讷,家境清寒,年近而立尚无家室,一旦娶了媳妇,有了家,定会倍加珍惜。老爸说:他活了大半辈子了,吃的盐比我比我吃的饭都多,绝不会看走眼的。再说,我手无缚鸡之力,找个可靠忠厚之人托付终身,他和妈纵死九泉也能闭上眼睛的。
   谁知,事与愿违。整件事与父亲的设想背道而驰。
   那会儿,老爸在镇上开了个小铁器加工厂,手头颇有盈余,闻讯我挨打后,心疼的不得了。我在家是独女,也算是父母的掌上明珠。小时候倒也乖巧伶俐。为了我得病,父母几乎倾其所有。只可惜,我患的是顽疾,药石无效。父母不得不退而求其次,希翼婚姻能给他们的宝贝女儿,提供一个避风的港湾。
   父母的苦心让我心碎,我知道是自己拖累了他们。因为不忍心看着爸妈整日为我牵肠挂肚,忧心忡忡,加之那会儿文宇的父母也咬紧牙关,坚决反对儿子跟一个身有残疾的女孩处朋友。我左右摇摆了一段时间之后,终于含泪顺从了爸妈的意愿……
   为了避免我与周思明再起冲突,爸妈不再让我们单过,而是将我们接过来住在一起。哥嫂倒也通情达理,什么异议也没说。
   可是,没多久,老爸的小加工厂开始亏损,最后不得不关门大吉。家里的日子变得拮据了,周思明只好出去打零工,以补贴家用。
  
   咣当一声,院子的大铁门发出一声巨响,被踢开了,“小东西”横冲直撞地闯进来。“小东西”是哥哥的儿子,大名叫谢昊,今年六岁了。精瘦精瘦的一个小人儿,却是白白净净的。一双杏核眼,眼角向鬓边斜飞上去,蛮可爱的。就是出气地淘气,穿着鞋子就能上炕,再将被子扔得满炕都是,他在上面翻跟头,说自己是孙悟空。哥哥快过不惑之年了,才有了这个儿子,宝贝的不得了。眼光落到儿子的身上,满是溺爱之色,从来不忍呵斥,我跟爸妈就更开口不得,只能隐忍了。
   去年,哥哥家新买了楼房,装修的富丽堂皇,嫂子严格限制儿子在家里淘气。这样,每到双休日,“小东西”就会到我们这里“放肆”两天。由此,我很怕过双休日,“小东西”无法无天的淘气让我头疼。
   昨天,他用墨汁把家里的白墙壁全部涂上“大坏蛋”三个字,这是他读一年级刚学会的几个字。当时,他一面写,还一面嘻嘻坏笑着看着他爸爸的脸色。哥得脸上,露出一丝纵容的微笑说:“昊儿,淘的出格了,该打你了!”说完,便若无其事地走开了。
   今天,“小东西”又会淘出什么花样来呢?我心里嘀咕,脸上却调整出一个姑姑该有的慈爱的笑容问:“吃饭了没有?”
   他嘻嘻一笑,并不理会我的话,一蹦一跳,跑进我的房间去了。望着那小小的背影,我心里惴惴不安,不知他在我的房间里,又会搞什么破坏?但一转念,除了书柜里的书,也没什么怕动的。再说,“小东西”一向对书是不感兴趣的。
   “姑姑,姑姑—”“小东西”忽然叫了起来,“你快来!”
   我应声来到房间,“小东西”正用手指着那张写字桌下的抽屉问:“这里是什么东西?”
   我心头一跳,掩饰说:“没什么东西啊!”
   “骗人!”“小东西”生气了,忿忿地说:“没东西干嘛锁着呀?打开我看看!”
   我试图说服他:“这里面都是姑姑从前跟同学联系的旧信,没什么好玩的。”
   “那你打开让我看一下吗?”“小东西”坚持着。
   这会儿,父母,哥,还有周思明都闻声来到门口。见状老爸轻声对我说:“小孩子好奇心重,你打开让他看看就行了呗!”
   我心里郁闷的要死。这只小小的抽屉,是我最后的一块精神领地,我所有的希翼与私隐都锁在这只小小的抽屉里。可是,现在我却不得不掏出钥匙打开它。在钥匙插进锁孔的同时,我在心里祈祷:但愿“小东西”对抽屉里的一切不感兴趣。
   抽屉打开了,展现在眼前的是一摞拆读过的旧信,那摞信的上面是一只海蓝色的纸盒子,上面还记了一条红色的缎带。
   “这是什么?”“小东西”说着,敏捷地将纸盒抓在手里。
   “别动!”我终于失控地厉声叫道。
   然而,已经被娇宠惯了的“小东西”并未停止动作,他三下两下扯开缎带,打开了盒子,旋即惊喜地叫道:“口琴!”
   我一把夺过口琴,第一次冷下脸来说:“这个可不能给你玩。”我话还没说完呢,“小东西”嗖地一下,又把口琴抢了过去,并以奇快的动作向外跑去,一边大叫:“我就玩,偏玩!”
   我气急败坏,一跛一跛地追出去。
   这一下,家里的人都被惊动了。爸妈都嗔责地说:“什么好东西,一支口琴,至于跟个孩子急赤白脸的吗?”哥在旁边轻描淡写地说:“儿子,快还给姑姑吧,你瞧姑姑急的,这是姑姑的宝贝。听话,回头爸爸给你买个更好的。”
   我眼巴巴地望着“小东西”,可他就像没听见他爸爸的话一样,只是翻来覆去把玩着那只有着翠绿色外壳的口琴,研究着它何以能够发出声音来。
   我知道,已经没有希望重新要回口琴了。默默地转回身,心里一种撕裂般的痛楚,让我浑身发抖。哥说得对,这支口琴真的是我的宝贝。它是叶文宇送我的。文宇口琴吹得好,在他悠扬的口琴声里,我们度过了六个寒暑的美好时光。
  
   那天,我跟他最后一次坐在永丰塔下,夕阳晚照里,他吹起了一曲写给我的歌:“在我心里,你是永恒的唯一。踏遍青山花正红,不能忘记的还是你。你的希翼,只有我知。愿用热血暖化冬季,把一世温柔送你,送你……”
   他一遍遍地吹,一遍遍地唱。末了,他那双明亮的眼睛湿润地望着我说:“丹梅,我不会写歌词,可这是我用心写给你的。”
   我泪如雨下,哽咽地说:“文宇,忘了我,好好去读大学!”
   他坚决地摇摇头说:“丹梅,你等我,等我毕了业,我们就结婚。我走之后,会给你写信的,偷偷地写,谁都不会知道。不过,你要答应我,一定要给我回信,啊?”
   泪水在我的脸上泛滥,不知道点头好还是摇头好。从心里讲,我并不愿意离开叶文宇。毕竟,我们做了六年的同窗,六年啊!从初中到高中,我们一直在一起。每天上学放学,都会在两家交汇的巷口等着对方,然后,他用自行车载着我,一起去学校。呼啸的风声里,曾经洒满我们青春的笑语。后来,我病了,病得很重,开始陆续住院。有时,爸爸也会带我去外地的大医院治疗,他便将新课笔记记得清清楚楚,等我回来,为我补课。
   可是,毕竟我的功课落下的太多,最后的冲刺,我没能冲过去。文宇却被北方一所医科大学录取了。他说,他是专为我读的医科。可他不知道,从落榜的那一刻起,我心中那个五彩的梦想世界已经坍塌了。
   那天,文宇将那支口琴送给了我说:“寂寞的时候拿出来看看,想想我们在一起的快乐日子,你的心情会好一点的。”
   我接过那支口琴,心知已无资格接受。因为那时父母已经开始为我谈婚论嫁了。但面对那双深情的眼神,我不忍也无力拒绝。
   回到家里,我把那支口琴珍爱地锁进写字桌的抽屉里。独处的时候,我会悄悄拿出来端详一番,让曾经的浪漫如重放的花朵,在眼前绽开一片鲜亮的绚丽。
   文宇离开两个月后,我便按照父母的意愿与周思明结婚了。
   新婚半月,我的好友玲来了。玲跟叶文宇家是仅隔一墙的邻居。她转给我一封叶文宇写给我的信。他在信中向我仔细描述了他的大学生活。还建议我去复读,再考一次。他说他现在专攻骨科。他发誓一定要揭开“类风湿”病因之谜,治好我的病,以及与我同命运的病患者。
   读着他的信,我忍不住泪眼迷蒙,心事如潮:真是书生意气!
   我不想给他回信。彼此间巨大的生活落差,让我失去了提笔的勇气。因此,三缄其口。他的信却接二连三地传到我的手里,信中的诘问一封比一封急,一封比一封切。我知道,我若再固执下去,他一定会亲自跑回来问个究竟的。我只好给他回信,可我不忍告诉他我已为人妇的事,若他知道了这个事实,会是什么反应?我不敢想。我只是在信中苦苦地劝诫,让他忘了我,让我们各自重新开始。
   他的回信很快就到了,他在信中说:“丹梅,你的拒绝真让我心冷。这个寒假我本不打算回去了,想去做家教的。可是,你的信让我不安,所以我决定回去了,只为看看你……”
   我慌了,赶紧写信劝他。我知道他的家庭并不富裕,他的父母都是普通的退休工人,为了供他上大学,已经是倾其全力了。能够自己挣点钱,减轻父母的负担,这是好事。如果因为而放弃了,那我岂不是罪人了?再说,他若回来,又会出什么样的风波?我不敢深想。好在我的回信起了作用。他回复说:“好了,听你的,不回去了。不过,你要保证,一月之内,要给我写两封信。否则,承诺作废。”
   读着他那青春激扬的文字,我却像是吃了黄莲,从嘴里一直苦到心里。那一刻,我发觉,自己遵从父母的决定是一个多么愚蠢的错误。然而,命运之舟已经无法回头了。
   就这样,在这个已不再时兴通信的年代,我却通过玲的手,每个月都能按时收到文宇的信。信中的他,像个孩子,总是无限眷恋地回忆我们的同窗生涯,回忆着我们初初相识的美好时光……我像做贼一样偷偷读信、回信,并把并把文宇写给我的信锁进抽屉里,让他成为我心中唯一的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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