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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痴

作者: 冷锋 时间: 2016-10-16 阅读: 652次 点赞: 1个 评分: 0.0分

自幼嗜书,如今已过天命之年,嗜书的习惯仍没有改变,而且有愈演愈烈之势。无论是平时逛街,还是出差,哪里都可以不去,唯有书店是必须光顾的;每每在街上看到书摊,总

摘要:   书已经成为我生命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自幼嗜书,如今已过天命之年,嗜书的习惯仍没有改变,而且有愈演愈烈之势。无论是平时逛街,还是出差,哪里都可以不去,唯有书店是必须光顾的;每每在街上看到书摊,总要忍不住奔过去,不管买与不买,都要停下脚步尽情地流览一番。其间若碰到自己喜爱的书籍,不管价格多贵,总会买上一两本。因为此,妻常有怨言,免不了讥讽几句。
   上小学和初中时,正值十年文革,绝大多数书籍一夜之间都成了“毒草”,书店里不见了影踪。即便是个人收藏的书籍,也大多被搜出来付之一炬。有些好书虽然侥幸逃过劫难,可不是特别要好的朋友,主人一般是不会轻易向外借的。哥哥在学校人缘好,常能从同学那里借一些书回来看。在哥哥阅读的间隙,我也抢时间来读,但经常是还没等我把书看完,就到了还书的时间,心中常存遗憾。
   记得我就读的学校,图书馆里原来有许多书籍。文革中,这些书籍虽然被勒令下架,但却一直没有被焚烧,堆放在一间空屋子里。这间空屋子有一个天窗,通向屋顶下的天棚。班里的几个男生在一天傍晚,趁着夜色从天棚进入室内,盗出不少书来。大家在私下里饶有兴趣地读着这些偷来的书籍,心里有一种莫名的兴奋和激动。
   喜欢读书,书店又买不到,只好向同学去借。有时借来一本自己喜欢的书,就会爱不释手,舍不得归还给人家。哥哥从同学那里借到一本小说《钢铁是怎样炼成的》,看后我十分喜欢,就怂恿哥哥把书留下。哥哥也喜爱这部小说,但怕伤了同学感情,开始不肯。但在我的极力蹿掇下,哥哥最终还是答应了。哥哥对同学说,是我把书拿到学校去看,放在书桌里弄丢了。哥哥的那位同学为此还几次到学校找过我。现在想来,当时夺人所爱,实在是不应该。
   怂恿哥哥借书不还,自己借出的书也遭遇过同样的境况。记得那年舅舅从外地来家里,带来了一本《说岳全传》。我把书拿到学校去看,一位要好的同学看到了,非要借回家里去看,借时答应三天后还书。三天过后,当我向他索要时,他却对我说,他把书带到火车上读,下车时忘在了车桌上。我明知道书根本没丢,他就是不想还我,可也无可奈何。这本书哥哥都还没有来得及读,我就把它借了出去,家里人免不了要埋怨我,这让我心里郁闷了好几天。
   喜欢读书,去部队当兵时,也忘不了把平时最喜爱的几本书带上。北大教授王力的《汉语诗律学》,著名诗人贺敬之的《放歌集》,魏巍的散文通讯集《谁是最可爱的人》,赵树理的短篇小说集,还有其他一些文学书籍,当时都带在身边。一有闲暇时间,我就拿出来翻阅,乐此不疲。
   文革结束后,许多中外名著开始再版。虽然再版的量不小,但还是供不应求,好书要托熟人才能够买得到。那段时间,我经常跑书店托人买书,当时还在部队服役,所有的津贴费几乎都用在了买书上,还需要哥哥经常给些贴补。也就是在那几年,自己的阅读量突飞猛进。那几年是我购书最多的的几年,也是我一生中阅读最多的几年。这无疑给自己后来的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爱惜书籍,也就会有自己的癖好。我这个人有一个习惯:那就是读书前先要洗手,免得把书弄脏。书读到哪儿,就在哪儿用书签或纸条隔开,从来不叠角或折页。我读过的书,如果不看批注,谁都会以为是新的。借朋友的或自己淘来的旧书,自己也总要先进行一下整理,将卷起的书角展开压平,缺损的书页用胶水修补好再读。
   自己爱书,当然也希望别人珍惜自己的书。遇到有朋友要借书时,我总要千叮咛、万嘱咐,提出许多要求,就怕别人在读书时不知道爱惜,把自己的书给弄脏、弄坏。如果谁真的把借自己的书给弄脏弄坏了,还书里我是一定要责备的,下次我也绝对不会再借书给他。现在年龄大些了,别人再弄坏自己的书虽然不好意思责备了,但心里仍然会很不高兴。
   说到这里,我突然想起了大约发生在三年的“狗撕书”事件:那次,我出差去外地,在书店买回来一本陆幼青写的《死亡日记》。我喜欢陆幼青的文字,于苦痛中透露着诙谐、乐观和豁达,更被他勇于直面死亡的精神所震撼。书买到手里,我就迫不急待地开始了阅读。回到家里后,傍晚,我坐在院子里继续读未读完的部分。就在还差一章没有读完的时候,朋友来家里约我们一起出去散步,我把书放在凳子上,就和妻子、女儿一起离开了家。
   散步回来后一走进院子,我被眼前的景象简直气疯了:买回来的新书落在了地上,被撕碎的书页零落得满院子都是,残存的书籍上到处都是狗的牙印。不用说,准是该死的狗惹的祸!我抄起一根木棒就向院子里的狗冲去,妻子和女儿看到了,急忙向前拦阻,若不是妻子和女儿拦得快,一棒子下去,那该死的狗也许早就一命呜呼了。
   妻子和女儿劝了我半天,我的火气才渐渐消了些。我把掉在地上的书和散落的书页捡起来开始进行修补。可是有的书页已经被撕得太碎了,根本没办法完整地修补好。书的最后一章和后记,更被撕得粉碎,我还没来得及读,这怎么能不让我心疼!一边修补,我的火气又开始上涌,气咻咻还想去打狗,若不是妻子和女儿在身边,那只该死的狗会遭遇什么样的厄运可想而知。
   当晚,我的心情一直不快。电视没看,觉也没有睡好。女儿见我这么喜欢这本书,两天后,去邻县姥姥家小住时,特意去了一趟书店,在那里又给我买回来一本。看到女儿买回来的新书,我的脸上才渐渐有了些笑意。
   我爱书,更喜欢读书。书已经成为我生命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很难想像,如果没有书,不读书,我的生活会是什么样子,我的生命会是什么样子。也许有人会说我是一个书痴或书呆子,这我并不介意。我的生活因为书籍而精彩,我的生命因为阅读而充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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