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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畏法纪之鞭

作者: 王厚明 时间: 2015-01-02 阅读: 73次 点赞: 93个 评分: 1.0分

一个人,要生活得幸福快乐,健康很重要,但比健康更重要的是知纪守法。在尊崇法治理念的今天,依法守纪自律越来越应成为我们的行为自觉。人总是有惰性和自我放松的习性

一个人,要生活得幸福快乐,健康很重要,但比健康更重要的是知纪守法。在尊崇法治理念的今天,依法守纪自律越来越应成为我们的行为自觉。人总是有惰性和自我放松的习性,正如陀螺,要维持其旋转状态就应持鞭适时抽打。要保持健康成长的常态,就要像陀螺一样有根法纪之鞭时进行抽打约束。
   据中纪委统计,2013年处分县处级以上干部6400多人,而2014年中纪委首轮巡视,对海南、天津、山东3省份查“一把手”案就达471件。“如果纪委能定期不定期地谈话,我就可能不会犯罪。”安徽省原副省长倪发科被查后如是说。原窑街煤电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李人志被判刑后曾忏悔道:“如果纪委、检察院能够定期不定期地对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进行预防腐败、廉政警示谈话,我就可能不会犯罪,即使犯了也会有所收敛,不会发展到今天这种严重程度。”可见,身为党员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腐败高发率和贪官们的忏悔都一定程度说明了组织监管的重要作用。组织纪律的约束,尤如打错的鞭子,挨打才会心存敬畏,痛了才会真正警醒。无论是党员还是干部,无论权高还是位卑,无论是履职还是赋闲,常用纪律之鞭抽一抽思想上的骄狂麻痹,鞭一鞭工作上的粗错漏误,打一打作风上的飘浮懒散,才能真正增强拒腐防变、消错除误的免疫力。否则,如果拴不住内心的欲望之马,就可能招致坠入深渊之祸。
   不少党员干部,随着时间延长和岗位适应,自我放松也会自然发生,这时候更需要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因为任何人都不可避免地置身于群众视线之下,懈怠之时最易为群众发现,问题暴露最先被群众洞察,违纪不法最早让群众检举。在全国纪检监察机关2012年立案调查的案件中,线索来源于群众举报的占到41.8%,这个比例在各种来源中最高。而2013年1月到今年5月,长沙市检察机关立案查办涉嫌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由群众举报或通过群众举报深挖出来的案件占了七成。这些都说明群众监督的力量是巨大的。要重视网络舆情的民心民意,随时接受群众的批评举报,畅通建言献策的民主渠道,用好民主测评的监督杠杆,群众的广泛监督也像一个法纪的鞭子,鞭打着“过街”的贪腐官员,大大压缩了官场上“潜规则”的生存空间。
   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可谓不折不扣的苛政酷策的实践者,严刑峻法之下,明朝仅因贪污受贿被杀死的官员就多达几万人,甚至有些地方的衙门还出现无人办公的局面,然而,偏偏是这么一个惩治贪腐最严酷的王朝,腐败登峰造极,以至于其本人也感叹,“朝治而暮犯,暮治而晨亦如之,尸未移而人为继踵,治愈重而犯愈多。”可见,公正廉洁并不在于重奖严罚,而在于用制度的力量约束人。如果一个人习惯于言重于法、行驾于法、权高于法,不免像陀螺一样左摇右晃,跌倒也就是迟早的事。以制度为鞭,就要严格立制,秉公执法。如果用“牛栏关猫”,或执法时“心太软”,制度就会形同虚设,甚至成了忽悠之举。以制度为鞭,就要对各类违规违纪问题零容忍,对出格违规露头就打,对隐患苗头露头就打,对自由主义露头就打,让蠢蠢欲动的人闻“鞭”色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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