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杂文 >乱侃冤假错案

乱侃冤假错案

作者: 刘宏民 时间: 2014-12-17 阅读: 133次 点赞: 9个 评分: 4.0分

  2014年12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将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的聂树斌故意杀人、强奸妇女一案,指令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进行复查。这让多年来一直关注此案

摘要:在各类腐败中,司法腐败对老百姓的伤害最大。老百姓可以不理会某人贪污了多少吨人民币,也可以不理会某人有多少套房子,更可以不理会某人有多少个情妇,但不能不生存,而要生存就需要法律保护,需要公正的法律保护。
   2014年12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将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的聂树斌故意杀人、强奸妇女一案,指令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进行复查。这让多年来一直关注此案的人们似乎看到了新的希望。关于这个案子的前后是非,笔者不想赘述。在网络发达的今天,相信大家都清楚是怎么回事。
   笔者今天要说的是,作为平民百姓,如何才能避免被“法剑”误杀?如何才能不成为赵作海、呼格吉勒图和聂树斌?
   要解决这个问题,首先需要分析冤假错案的根源。笔者归纳了一下,冤假错案大体上可分为两类:一类是故意,一类是非故意。至于故意类,可能缘于政治斗争的需要,也可能缘于托公济私,总之是办案人员明知不可为而为之。发生在普通人身上的冤假错案,绝大多数属于非故意。老百姓身份低微,没有资格卷入政治斗争的漩涡,也难以与身为公务员的司法工作者产生恩恨情仇,基本和故意类无缘。
   非故意类冤假错案,是在诸多因素影响下铸成的,譬如办案人员的业务能力、办案的硬件设施、案件的复杂程度等。值得注意的是,一些领导为了追求政绩和破案率,喜欢下“限期破案”的死命令,甚至还威胁下属,按期破不了案,就地免职。这把杀手锏有时也管用,它能起到鞭策作用,使许多案件得以很快告破。然而杀手锏绝对不是万能的。如果领导不考虑实际情况,一味举起它,把下属吓得战战兢兢,最后下属为了取悦上司保住自己的乌纱帽,很可能就把疑案办成了铁案。而更应注意到的是,上级下死命令的,往往是一些大案要案,因为小的案子社会关注程度不高,破与不破影响不大。既然是大案要案,如果办错了,轻则改变了“罪犯”的命运,重则剥夺了“罪犯”的生命。
   刑讯逼供,与冤假错案是因果关系。几乎每一起冤假错案,都存在不同程度的刑讯逼供。尽管法律明文规定刑讯逼供违法,可实际上,平民不遭受刑讯逼供或变相刑讯逼供的可能性非常小。公安机关不会平白无故地把某人锁定为犯罪嫌疑人,他们肯定是掌握了一定的证据,再经过逻辑推理,最终锁定了某人。然而案情有简单的也有复杂的,出乎人预料的更是屡见不鲜。刑讯逼供或者逼出了真正的罪犯,或者制造了冤假错案。这个武器可以使真正的罪犯抵赖不过很快招供,也可以让无辜者屈打成招。酷刑之下,何求而不得?所以要想不成为冤假错案的受害者,避免遭受刑讯逼供是关键。
   不要寄希望公安机关不刑讯逼供,这是不可能的。试想想,一个罪犯明知自己的行为会被判重刑,会被枪毙,他能主动招供吗?而一些案子,公安机关要获取充分的证据很困难。这样,非法的刑讯逼供似乎就有了存在的必要。
   至此,笔者开出的良方是:平民百姓不幸被公安机关锁定为犯罪嫌疑人,假如没有充分的证据洗脱嫌疑,最明智的作法就是想方设法尽快与办案人员套近乎,譬如找熟人当中介,请客送礼行贿等。假如你就是真正的案犯,做了这些工作后,办案人员不见得会高抬贵手包庇你,但最起码可以少受皮肉之苦;假如你确实被冤枉了,办案人员得到了好处后,办案过程中能谨慎一些仔细一些,也许会早日纠正错误还你清白,也许才会坚持疑罪从无的原则。如果你认为自己没干违法犯罪的勾当,就摆出一副不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的姿态,天真地以为真相最终会大白于天下,那就很危险了。河南赵作海案大白于天下时,赵作海已经服刑八年;内蒙古呼格吉勒图案大白于天下时,呼格吉勒图早已投胎转世长到被执行死刑时的年龄了;还有正在异地复查的聂树斌案,不知道会不会有大白于天下的那一天。
   一个案子被公安机关定性后,检察院、法院可能会在量刑上斟酌,一般不会改变案子的性质。虽说公检法相互制约,但人家兄弟之间闹别扭还真不多,特别是为了平头百姓闹别扭更为鲜见。经法院判决后,再想翻案难于上青天。赵作海案翻案迅速,是因为被害人复活,纸里包不住火了。呼格吉勒图案的受害者就没有这么幸运。尽管赵志红2005年已经承认呼案的真凶是自己,但直至2014年岁末,十八年前就被执行了死刑的呼格吉勒图才在内蒙古高院领导一声“对不起”中得以昭雪。还有与呼案如出一辙的聂树斌案,不知道为给儿子伸冤奔走九年的聂母能否看到平反的那一天。如果这三个案子的受害者当初能采取笔者开出的良方,或许就不会遭受灭顶之灾。
   也许读者要责骂笔者乱侃,颠倒是非混淆黑白。无数的案例告诉人们,身为平民百姓,冤枉了你能怎样?不给你平反昭雪又能怎样?当现实就是这样残酷时,老百姓为了自保,在刚开始被冤枉时就应该想法设法纠正司法工作者的错误,以免越拖越久犯错误的人越来越多。一旦冤假错案铸成后,那时你的对手不再只是公安机关,还有检察院和法院。这三兄弟即使意识到犯了错误,为了司法机关的声誉以及相关责任人不被追究责任,他们会在法律条文里面断章取义,尽可能地掩饰错误。试问,你有多大能耐和这三家斗?最可笑的是那个王书金,天真地以为主动承认自己是聂树斌案的真凶就可以获得宽大处理,殊不知这样做其实是打了公检法三兄弟的脸。如果当今还有寸磔,他肯定会被千刀万剐的。
   在各类腐败中,司法腐败对老百姓的伤害最大。老百姓可以不理会某人贪污了多少吨人民币,也可以不理会某人有多少套房子,更可以不理会某人有多少个情妇,但不能不生存,而要生存就需要法律保护,需要公正的法律保护。如果此要求正常情况下得不到满足,那就只能采取非正常方式。不要责怪笔者开出的良方是在教唆老百姓犯行贿罪。当一个人行贿的目的仅仅是为了得到公正,仅仅是为了不被“法剑”误杀,还有什么可责难的?
  

顶一下
(9)
%
4.0
评分
踩一下
(1)
%
乱侃冤假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