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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话闲说之我为什么写作

作者: 芳源 时间: 2014-12-18 阅读: 39次 点赞: 9个 评分: 5.0分

一转眼,入驻江山两个月,在梧桐社团多位编辑的帮助下,我也写了一些文字。昨天与一位老哥聊到此事,不想被他一顿数落:年纪一大把,在网上整这些没边儿的事,成何体统

一转眼,入驻江山两个月,在梧桐社团多位编辑的帮助下,我也写了一些文字。昨天与一位老哥聊到此事,不想被他一顿数落:年纪一大把,在网上整这些没边儿的事,成何体统。“没边儿的事”是东北话,意思是说这不是正经事。什么是当下的正经事,细想当然是挣钱。一个人在社会上生存,或者低级一点的说法“钻营”,主要目的是挣钱。在网上写我这类小文章,显然不能挣钱,所以是“没边儿的事”。
   他的话使我一时无法还击,好比“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幸好接下来我俩下棋,借此连杀他三局,以解心头不快。他发现后说,你小子心眼太小。可是晚间静下来想,觉得他这话也有道理,再想,又没有道理,越想越糊涂,竟一时难以入睡了。
   想当年,孔夫子说“行有余力,则以学文。”他说的行,指道德方面的事要做到完美,至少长辈要高兴。然后你还有精力的话,就要学点文化知识,将来好从政。如果我对此理解正确,那么我当年开始写作,多多少少也是因为“行有余力”。我的“余力”当然是精力过剩。
   我毕业后在偏远的科研所工作,几乎与外界隔绝,除了电视和偶尔能看到的一份省报。电视只有中央一台,省报也是所长偶尔出差省城带回来的。就是这偶尔的几份省报,使我对外面的世界发生了兴趣。我天生叛逆,从来不听话,别人说一,我一定要说二,这可能与我父亲去世过早有关。当年报考的时候,别人都报考财税之类的热闹专业,我却报了当时最冷的农学专业。
   终于离开科研所,来到省城,一切重新从新开始。可以说“斗大的字不识一萝筐”,真是“干啥啥不行,吃啥啥不剩。”老实说,这也是悲剧的开始。什么是当时的悲剧,用我们现在的话说就是不能很好地适应社会,一是我的专业太偏,二是性格太怪,三是悟性差,学东西慢。
   我当时遇到一位朋友,年长我几岁,是一个非常爱读书又爱写作的人。由于不得不结婚生子,生存压力大,写作一事就慢慢淡化了。可他心里一直有写作的梦想,于是,只要有机会,他就给我讲他未写完的小说稿,想听听我的意见。其时我哪里懂小说,连一篇像样的日记都写不好。我记得许多时候,在旅馆里(我们经常出差)他讲他的故事,讲着讲着我就睡着了。
   我周围的人,除了他,没有一位是喜欢读书的。那些与我一起工作的人,不管什么学历,不管什么背景,一谈到读书都是头大如斗,唯恐避之不及。这里面一定有社会和家庭的因素,当然这不在本文话题之内。
   那么,此文写到这里,有些眼尖的朋友就已经看出我为什么会慢慢地喜欢读书写作了,对,是因为孤独。时光倒退十六年,那时社会的物质生活远没有现在发达,人的物欲也没有如今这么强烈,当然这是我个人的感受。我在上一篇《闲话闲说之死要面子》里说过,我从小就有“爱读书”的习惯,可那是假的,不是真读书。
   现在回想那段岁月,对人生来说,我心头竟生起了一丝暖意。这暖意是什么,就是在人生最好的时光里,我没有像其他年轻人一样努力追求物欲的满足,而是在孤独了一段时间以后猛然发现自己还没有读过书,这个发现使我在一段时间内很害怕死亡。这个发现是在读周国平的《各自的朝圣路》时产生的。
   死亡的可怕,使我那一段时间不知所措。父亲的死曾给过我幼小的心灵极大的伤害,使我多年噩梦连连,直到我学了心理学后才有所改变。对父亲的死,我没用“伤痛”一词,是因为幼小的孩童不知道什么叫死亡。关于这一点我早在其他文章里说过。
   我在害怕死亡的时候,一口气读了不少书,甚至包括《梦里花落知多少》这样的书,现在想来真可笑。
   读书使我慢慢静下来,不再害怕死亡和孤独。有一个词“尘埃落定”,就非常准确地形容了那种因读书而来的沉静。所以我早在另一篇闲话里说,准备用“尘埃落定”写一部小说,后来发现阿来的《尘埃落定》,一口气读完,大气磅礴,这个想法也就打消了。
   读书多了,自然要把心中的想法写出来,慢慢地,我也学着写。写什么,一时不知道,就是想到什么写什么。我在那以前,写的最长的文字是日记。我有多年写日记的习惯,就是到省城打工最辛苦的时候,每天的晨跑和日记是很少放弃的。
   我当时开始写文字,要说目的,只有一个:抒发心中“郁积”的感情。一个人读书,一定会产生许多想法,读得多,想法就多,多了以后,都杂陈在心里,如乱麻一般,不写出一些,总是难受。当然这里面关键的因素是孤独,假如有了想法能与周围的人说一说,也就没这回事了。
   写与读,完全是两回事。读书是被动地接受信息,写却是主动地表达信息。这是两条不同的路,虽然写好文章的前提是大量地读。
   我从小就思维混乱,说活总不完整,想法也另类,总跟周围的人想不到一块去。老师也头疼我这点,因为上课的时候,老师讲的知识(除了数理化)我基本听不懂,只有自己回去重学。老实说,这使我很苦恼。我记忆里最头疼的不是背诵文章,而是分析段落大意或中心思想。我对这类问题的回答,大多数情况下是“下笔千言,离题万里。”
   由于读书晚,写文字更晚,所以,我在开始写的时候就没走寻常路。叫我写同龄人那些词藻华丽又丰富的抒情文,我是绝对写不来的,不仅是词汇量不足的原因,更是因为,我觉得那些文章读起来毫无真情实感,觉得太肉麻。我要是看到那类散文,除非小学生叫我批改作文,否则我能扔多远就扔多远。
   这里面深层的原因,是我从小就孤独,又生活在社会的最低层。我当然懂得感情,看到优美的文字,我一样流连忘返,可优美的文字绝不肉麻。由于没有受过专门的训练,直到现在,我也不知道散文到底怎么写。读书读到董桥的时候,见他说过这样的话:“散文也这样,通篇议论跟通篇抒情都要不得;有点情事,有点故实,再加些真诚,自可脱俗。”
   写到这里,关于我为什么写作的原因,基本就说清了。想想还是思维乱,别人一句话就说明白的事,我要说一大堆废话做铺垫,生怕别人看不懂。我想,每个人对写作的看法不同,选择的写作道路自然也就不同。对于为什么写作,每个人都会有一段故事,从这些故事里,你又能看到他或她有什么样的写作目的。我觉得,除去某些宣传性的文章(包括小说),绝大多数文章都应该是作者感情的真诚表达,不然,就可以归入“肉麻文学”或者“马桶文学”一类,眼不见为净。我不想标新立异,但这是我真实的想法。
   作家乔治奥威尔在谈到写作目的时说,“尤其散文,作者的目的,第一是纯粹的自大,第二才是对文字的热爱。”这话对不对,我想,对于开始写作的我来说,只对了一半。因为我原来写的大量文字,没有一个是为了“见人”的,纯粹就是自我表达,写给自己看的,背后的目的就是训练思维。我的老师说过,“一个脑袋乱哄哄的人,写出来的东西也一定乱糟糟。”
   读书多了,写得多了,对于写作的目的当然会有更不同的看法。为什么这么说,因为当你的精神世界上升到另一个高度的时候,你写作的目的、甚至写作方法也都会跟着提升。看看王小波怎么说:“……解释我写文章(包括这篇文章)的动机。坦白地说,我也解释不大清楚,只能说:假如我今天死掉,恐怕就不能像维特根斯坦一样说道:我度过了美好的一生;也不能像斯汤达一样说:活过,爱过,写过。我很怕落到什么都说不出的结果,所以正在努力工作。”
   老实说,王小波真是说到我这心里去了。人生一世,如白驹过隙,转瞬即逝。我总要明白我为什么活着,活得又怎么样。只有写出来,自己去看,我才会记得,哦,原来那时候我是这样过的。
   至于怎么写才算最好的表达方式,就是另一话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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