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一宗离婚案的背后,是一个家庭的解体,而至少一个孩子受到伤害。而家庭因素又是导致孩子性格上不健全最主要的原因。孩子是父母的希望,孩子是祖国的未来。那么,从根本上杜绝或减少婚外情,就是刻不容缓的事了,也是为我国的未来种下善因。国富民强,是需要一代接一代有着健全人格的子民来撑起的。
(一)又谈婚外情
昨天,看了广东卫视台的《今日法制》节目.讲的是离婚案例.主角是一对由农村入城打拼,并经过十多年的努力,在深圳特区占了一席之地,买房安家.然而,就在生活日趋稳定时,男的像大部分赚到钱的男人一样,换了房子,换了车子,最后沦为要换掉妻子。
本来,遇到这个现代陈世美,女的也认命了,毫不留恋的打算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名字。可让人没想到的是,男的居然得了便宜,还想卖乖。他是某通讯部部长,月收入是两万元以上,可结发妻子仅仅只是要求,他每月付给孩子三千元的赡养费,他不答应,说太多了,只愿意付一千元。女的不接受,试想在深圳的高消费地区,一千元赡养费也真太少了。再说,男的并非无能力支付,只是不愿意支付这笔费用,来养育他的孩子。女的一气之下,一纸重婚罪,将他告上法庭。原来,他在离婚前,已与一个女孩同居,并生了一个孩子。他接到法庭传票后,打电话威胁前妻,说如果她不撤诉,她一分钱赡养费也别想得到。女的更气了,发誓一定要把官司打赢。她申请了法律援助,并搜来大量证据,证明丈夫的重婚,由于丈夫固执反抗,一宗普通的离婚案,持续了两年。皇天不负有心人,最后,她赢了,丈夫除了必需一次性付清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与孩子18岁前的赡养费,还被判拘留三个月。走出法庭,打赢官司的前妻,身心疲累,没有丁点胜利的喜悦,而是痛苦地大哭,对着记者的镜头,她说:看到前夫的落魄,她的心很疼,如果不是他苦苦相逼,她也不会把他赶上这条路的。
看到这,我的心也很疼.作为一个女人,她的处境不难理解。试问,昔日情深意浓的夫妻,有谁愿意沦为法庭上的兵戎相见,唇枪舌战啊。俗话说:一日夫妻百日恩,十多年的夫妻了,女的处处忍让,却换来男的固执反抗。这是社会体制的过失还是法律的过度纵容.官司打了两年,赢了,可重婚罪只判拘留三个月,是否太低了.三个月后,他又重获自由身了,揭了伤疤忘了痛.谁敢保证他不会再犯啊.他今天能抛弃结发妻,他日也能抛弃妻子,再找年轻貌美的.如此恶性循环,未来的社会就会很可怕了.但换言之,如果法律在这方面加重处罚力度,比如加长拘留时间,如此一来,虽不能保证杜绝婚外情的发生,但在向往自由的心理下,多多少少会起到节制作用的。公平而言,婚外情的发生,也不能只把罪归在男人身上,现在社会普遍存在的现象是,很多年轻的女孩,为名为利,也心甘情愿沦为小三的角色。广东有句方言,叫做:牛不喝水按不了牛头低。也就是说,你不愿意,没有人能强迫你.当今社会婚外情泛滥成灾,可以说是男女双方都付同等的责任。如果只责怪男人,未免太不公平了。
只是,在婚外情发生时,往往最受伤的便是无辜善良的女人。而那些甘心扮演小三角色的女孩们,如果能站在被伤害的角度里,换个位置去想想,自己也会有花残柳败的一天,那么,也许她会想到,女人何苦为难女人啊.有真本事的,就自己建一所学校,培养自己的好男人,何苦要坐享其成,用青春去掠夺别的女人的劳动成果啊.再娇艳的花儿,也有凋谢的一天,再美的女人也抵不过时光的侵蚀.而在岁月沧桑的沉淀中,男人如酒,越久越醇。女人如茶,越泡茶香也就越淡了。虽说,女人是因为可爱而美丽,不是因为美丽而可爱的.可又有多少男人愿意用时间去发掘女人的内在美呢.毫不夸张而言,女人外表的美,通常在男人面前,是最有效的通行证.古语云,英雄难过美人关。古往今来,多少俊男才子,怒发冲冠为红颜,为博美人展颜一笑,不惜燃烽火,戏诸侯。而追溯到几千年前,舍江山要美人者,比比皆是。
凡事的存在,便有其存在的理由,就婚外情而言,也是有供有求,才有市场。男人征服女人的欲望,与个别热衷于走捷径的女人那疯长的贪婪,便直接导致婚外情的频频发生.互惠互利,是市场历盛不衰的根本因素。可每宗婚外情背后带来的直接影响,有多少深陷其中的人,能清醒地意识到呢?而据有关数据调查显示,我国去年的离婚案例中,由婚外情引发的,就占了离婚率的百分之40到50。而在这个数据的基础上,男方出轨的,就占了百分之80。这是一个什么概率,也没必要罗嗦了。而这些男人在离婚时,还冠上堂而皇之的理由,说与妻子没感情了。那么试问一下,当初是什么原因让他把她娶回家的.又是谁抓起他的手,逼他在结婚证书上,按下血红的手指模的.这句没有感情的话,未免说得太不负责任了,纯粹是为自己开脱,寻找一个最好听的理由罢了.而他却忘了,婚姻是两个人的事,不是他想结就结,想分就分的。在伤害曾经深爱的女人的同时,他是否想过,婚姻除了感情,还有责任。
一宗离婚案的背后,是一个家庭的解体,而至少一个孩子受到伤害。而家庭因素又是导致孩子性格上不健全最主要的原因.孩子是父母的希望,孩子是祖国的未来.那么,从根本上杜绝或减少婚外情,就是刻不容缓的事了,也是为我国的未来种下善因。国富民强,是需要一代接一代有着健全人格的子民来撑起的.婚外情的日趋蔓延,是否应该敲响国民的警钟了.有权掌控的有关部门,是否也应该就国情而言,加大加强在这方面的打击力度了,权当一切是为了祖国的未来。
(二)离婚请趁早
我是个直性子的人,我平生最怕听到朋友对我说的一句话就是:这秘密我只告诉你,你一定得守口如瓶,别泄露出去啊。每逢此时,我真恨不得她能把话咽回去,既然是秘密,还是别告诉我好啊,担起这个责任,太累人了。可人家话已说出来,收不回去了。我没路可选,唯一能做到的就是,打死我也不说出去,可这对于直肠子的我,总有一天会憋死的。
这段时间,一位很好的朋友,正为感情的事,陷入进退两难的决择中。她一个人很无助.为了多个人出谋划策,她便告诉了我这个惊天大秘密。在听到的一刻,我整个人惊呆.真不敢相信,这样的事,会再一次发生在她身上.维持现状,当没事人一样,那就是苦海无边,再回头也是没有岸,余生如果走下去.打破沉默,前方必是惊涛骇浪,她一叶孤舟,如何有抵挡之力.望着她,如受伤的小兔子,瑟缩得让我心疼,而我连安慰的话,也说不出来。我恨自己的无能为力,辜负了她的信任。
人生路,总有高低,前面有阴影时,是因为背后有阳光.然而,在善良的她身上,我才真正体会到,什么是苍天的不公平了。这个世界上最典型的,披着羊皮的两个豺狼男人,都让她遇上了.还记得十多年前,她新婚后的第三个月,突然跑来找我.一见面就泪水涟涟地对我说:她要离婚了.然后哭泣着,诉说了事情的前因后果.我当时听到的心情,震惊程度比这次是有过之而无不及。她的男人,与她结婚前,与另一个离婚女人,生下一个儿子.只因为男人的妈妈不能接受,离了婚的女人,成为她的媳妇,哪怕是米已成炊,奉子成婚的结果.无可奈何之下,男人得找另一个女人结婚。在对的时间,遇到错的人,我朋友成了最大的牺牲品。东窗事发后,那个男人,居然理直气壮地对她说:"既然你知道了,我也不再隐瞒,如果你可以接受,我们可以一直过下去,但我不会扔下她母子俩不管的."傻瓜也听明白了,言下之意是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朋友抹干眼泪,找来律师,毫无留恋地结束了这段只有三个月的婚姻。
有人说过,时间是最好的疗伤药。心灵的伤口,总会有结痂的时候.离婚两年后,朋友开始了新的一段婚姻。这些年来,夫妻俩齐心协力,把日子过得如水滋润。看着她一路走来的身影,我欣慰地分享着她的一切。可是,正如一句老话,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而不幸却各有不同.忘不了一个星期前的那个深夜,她在电话里告诉我.她发现了一个无法接受的事实,她的男人,在外面有一个女人,还生了孩子。多么可怕啊,历史在她身上,再一次重演。她问我怎么办,是熟视无睹,还是放弃现在的生活,切走一半蛋糕,再一次选择离婚?同为女人,她的处境,我感同身受,这两条路都难走.我也就事实的轻重,权衡利弊,道出自己的观点.正如她所说那句,让我心疼得流泪的话:"一次这样,是遇人不淑,自认倒霉,两次这样,是命不好,注定只能瓜分男人的半颗心,离了再嫁,有谁可以保证未来,三十有半的女人了,能经得起几次这样的折腾?"一句话,道出了多少辛酸与无奈,这就是女人,在受伤后,只是默默地,在无人的角落,舔着自己滴血的伤口。
现在的她,还徘徊在十字路口,她一再郑重叮嘱我,在她没决定何去何从之前,务必守住秘密,别对任何人提起。我们之间,有很多共同的朋友,前两天,就有人提起她,说庆幸她当年,果断的离婚了,才有现在的幸福。我咀嚼她远去的痛苦,尝她曾经的幸福,经历她再次揭开伤疤的疼痛,心如倒翻了五味瓶,难受的感觉,无以言表。扛起这个秘密后,我很矛盾,憋得难受。一方面,怕她当局者迷,感情冲动,影响了她的选择愿,最终伤得更深;另一方面,我想集更多人的力量,为她出谋献策,寻求一个更好,更贴切的解决方法,可我得尊重她,帮她保守秘密。所谓家丑不外扬,她对我说出一切,是寄予多大的信任,需要多大的勇气?我怎能背信弃义,与她的意愿背道而驰呢。
可要我守这样的秘密,简直是一种非人的折磨.我认识她的男人,结婚时,我曾对他说:"好好珍惜她,一辈子好好爱她."当时,他的回答让我感动得不得了。他说:"她是我的女人,我会比任何人更爱她。"我无法相信,当年说这话的人,现在成了伤她最深的人。我恨不得打通他的电话,对他痛骂一顿来解恨;更恨不得跑到他面前,狠狠地扇他两个耳光,以泄心头之恨。可我不能,我什么也做不了,我必须保持沉默,像从来不知道这件事一样,实在憋得难受,就在网上发发牢骚了。我不知道,我把话说明白没有。面对朋友这事,我就心绪不宁,静不下心来好好写,只想着一古脑地把心里的话全吐出来,才有一时半刻的轻松,得以暂时的解脱。
我再也没力气说些什么了?我只想说,男士们,在经营爱情与婚姻时,对自己的女人多点仁慈,如果,你从开始,就没打算与她好好地过一辈子,那请你不要娶她,把她留给能让她幸福的男人;如果你是把她娶回家后,才发现什么感情不合,性格差异之类的,请你早点提出离婚,还她一个自由身,让她重新追求你给不了的幸福。正如,我朋友一样,十多年前,她才二十多岁,有才有貌又年轻,这婚还离得起,所以,她果断地结束了三个月的婚姻。而走过十年后,她最美好的时光,都给了男人,给了孩子与这个共同的家,她还能果断地像十年前一样,潇洒地大笔一挥,在离婚协议上,签下自己的名字吗?
逻辑学上说,男人以世界为家,女人为家为世界,我才疏学浅,权衡不了这句话的对与错。但我明白,男人是长青树,越成熟越能吸引女孩子,而女人呢,花无百日红,一旦红颜褪尽,青春尽去,最无憾的便是收获一个幸福美满的家了。而新社会二十一世纪的今天,我就算不说,看官们也心里明白了。只要有钱,八十岁的男人一样找得到十八岁的女人相陪;而反之,八十岁的女人,就算有再多的钱,也很难找到十八岁的男人来相守人生了。每对夫妻,走入婚姻的殿堂时,也许都曾真切地希望,执子之手,与之偕老.而人生,总在不断的变数中,前进着,也许,就一个小小的拐点,就改变一切,进入我们不能控制的局面了。当然,婚姻的经营,是存在双方共同的责任.单纯指责一方,是不公平的。
就朋友两次不幸的经历而言,无疑过错是在男方.所以,恳请尊敬的男士们,如果正在走着类似的路,请仁慈点,明知迟早会走到离婚这一步,那请早点提出来,别让婚姻束缚着家里的红旗不倒时,自己在外却彩旗飘飘,糟蹋了女人青春的同时,也亵渎了爱情与婚姻的神圣。离婚并不是很光荣的事,在我国还不值得倡导,但假如婚姻走不下去了,男士们,切记,如果不爱了,请放手,如果离婚,请趁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