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他乡(三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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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14-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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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乡 我生来就是个没有故乡的人。 父亲是河北人,母亲是山东人。他们在新疆认识结婚,有了我,妹妹和弟弟。小不点儿时就爱看书,从小人书到故事
摘要:作者是一位旅美华人,现居住在美国芝加哥,也是我们新雀之巢的第一位海外作者。
一、家乡
我生来就是个没有故乡的人。
父亲是河北人,母亲是山东人。他们在新疆认识结婚,有了我,妹妹和弟弟。小不点儿时就爱看书,从小人书到故事,从北到南,从中原到沿海,从国内到国外,从儿童到少女......开始有了心思,有了喜好,向往南方的栀子花,北京的烤白薯,怀念从没见过的老家----父母的故乡。
十二、三岁就会伤感了。没有归属感,清楚地知道新疆不是“我们的地方。”高中毕业的礼物是全家回老家,第一眼就爱上了威海,为母亲伤感:你怎么会离开这么美丽的地方,沦落边陲!
离开中国去美国对我不是什么伤感情的事,反正新疆也不是我的家。他曾可怜我:你从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来,你的姓(张)是世界上最大的姓氏之一,你却一生都是少数民族。我在新疆时,汉族人是少数,到了美国华人也是少数民族。
刚来美国,在西北部爱达荷州的一个小镇生活了三年。那里放眼望去是清一色的白人,很少看见黑人和东方人。文化的冲击令我非常不适,觉得自己是天涯沦落人,和整个世界都没有关系。
后来搬到中部,拿上了学位,开始工作,交了朋友,有了邻居。慢慢喜欢吃西餐,说美国英语,读英文书,看好莱坞电影。中部少数民族多,去超市买菜会听到不同国家的语言,身心都感到舒服起来。隔阂少了,朋友多了,真觉得自己是美国人了。直到有一天,在教会开爬梯,大家排队拿自助餐,我偶尔扭头看到墙上巨大镜子里的自己,完全被我漆黑的直发,扁平的脸,小他们一半的身体惊呆了。我是这么不同啊。我心想,他们多么高大,粉红,健壮。再一次感到我是个没有故乡的人,而且将永远没有。
就是最近,就是这个月,也许就是这个星期,我猛然意识到,我生活在这个叫南湾的小城,是那么舒服,自然,随心所欲。每周六去马丁店买饮用水,周四回家的路上顺便去超市买菜,一个月去一次西贡店买东方食品,老板娘是个美丽温柔的越南妹,每次见我都说:我常想你呢。
周五的晚上去“家庭影碟”店租几部电影。一推门,门铃“当啷”,就听到老板娘爱润招呼我,朱莉来了!爱润什么时候记住了我的名字,我不记得了。我是几周前才问她的名字,从此我们像老朋友一样聊几句,相互问候。今天她问我准备好过圣诞了吗,我说还要买几样小东西,她说她也是。然后道晚安,祝周末快乐。
周六的早晨先给老妈打电话,然后去附近的星霸克买一中杯穆合咖啡。做咖啡的丽莎总不忘提醒我:上网印出一张优待券,可以得一杯免费咖啡。开三、五分钟车,过河就是图书馆。图书馆的经理玛格是个永远面带微笑的女士,她从来不让我自己去找书,总是把我领到书架前,亲自把书拿下来。我办了另一家大图书馆的借书卡后,她惋惜地问,你不来这里了吗?我要想你啊。我赶紧保证,我还是常来的,这是我的家庭图书馆。
水管坏了我给Don打电话,冷气或暖气有问题给麦克打电话,小毛病麦克都不收费的。同事说麦克一定喜欢你,嘿嘿,麦克还真是很帅呢。
周六的晚上,我们二十几个人在教会的朋友家聚餐,都是好吃的,凉粉,水煮鱼,饺子包子,意大利面,沙拉,中西混吃,大包口福。吃完大家唱圣歌,读圣经,祷告,然后心满意足地回家。周日的早晨去教堂礼拜,实际上我是更想去和凯罗琳,乔安那聊天。两个都是从里到外都美丽的女人。
每天早晨开车上班,心里居然还有一点期待。我和老板是吃友,常互相交换自己做得佳肴。老板凯瑟琳不怎么爱吃中餐,可她做一手美味西餐,我跟她还真学了两手。帕提和我是茶友加咖啡友,我们每天同去泡两次茶。我喝的是乌龙茶,她只喝红茶。詹妮和我吃午餐,玛丽给我传闲话。公司里真是五花八门,朋友也是形形色色,我通通都喜欢。嘻嘻。
我对我的生活已经是那么习惯,一切都有条不紊,清清爽爽。周围都是好人,和蔼谦卑的好人。我每天都感谢神给了我这么多。现在又有了网络和网友,生活里新的一页。回到家换好衣服就开电脑,边吃晚餐边上网串门。看朋友的文章和照片,还上国内的江山文学网上,去那个叫新雀之巢的文学社团里转转,它常常令我和雀巢咖啡联系在一起,有些香味,真开心呢。
这就是家的感觉,这个小城就是我的家乡。家乡的感觉就是这么熟悉,闲散,自在,舒服,有吃有喝,有故事。
二、母女对话
离家这些年,常和妈妈通电话。多数时候是报平安,唠家常,充满亲情,挺愉快。也有在电话上争论的时候,争到不分胜负,两败俱伤,最后不开心地挂电话。还有几次,相互伤害,这样的时刻我不愿再去回味。记得最清的,永远不能忘的,是有一次妈妈说:我爱你。
妈妈实际上是个聪明开朗,富有情趣的人,在她高兴的时候。不高兴,她也可以尖酸刻薄,这时候我们都躲着她。这两年我们先进了,不打电话,我们视频。她看我的每一个房间,不但品头论足,还不断下达命令:那个镜框怎么挂那么低?高一点!这个床罩不好看,换一个!墙怎么涂成件浅灰色?这么多窗子,擦起来多麻烦。你别累着了啊。
我比较喜欢和她视频,说到不开心时,我暂时走开,回来我们就转话题了。打电话就难了,僵在电话上,放不下也走不开,只能硬顶着。虽说如此,过去的一些谈话,现在想起来,我仍觉得好笑。
妈妈:听说你有男朋友了,干什么的?
女儿:(警惕)你听谁说的?是小蒲吧(我只告诉了她),她还说了什么?
妈妈:你紧张什么,她没说别的,就说你在谈朋友。
女儿:嗯---就算是吧。
妈妈:是一个公司的吗?
女儿:不是。
妈妈:干嘛的?人好嘛?
女儿:还可以吧,不过爸爸肯定不喜欢。
妈妈:为什么?是个老外吗?(天哪,知女莫如母!)
女儿:你怎么知道?!
妈妈:你说你爸不喜欢,还有什么你爸不喜欢呢。
女儿:你给爸爸讲吧。
妈妈:行,我讲。是白人还是黑人?
女儿:白人。(低声下气)
妈妈:人怎么样嘛?
女儿:我觉得好挺好,我们两合得来。不过有人说他有点清高,有点怪。
妈妈:那看来你们挺般配啊,你也有点怪。
女儿:?!(谢谢你的恭维!)
女儿:妈,你这会儿干嘛呢?
妈妈:看电视。看孙悦唱歌。
女儿:哦,孙悦唱得挺好啊。我也喜欢她的长相。
妈妈:我以前喜欢她,现在不喜欢了!唱歌就好好唱歌,她乱蹦乱跳,疯疯癫癫,一点不斯文。
女儿:也许这是潮流阿,港台美国歌星都唱唱跳跳的。
妈妈:你是大陆歌星,学港太干嘛?美国才没有一个像样的歌星,乱喊乱叫。(我不得不同意她)
女儿:你这么不喜欢她就别看了呗,看别的节目嘛。
妈妈:我以后不看她了。她失去了我这个观众是她的重大损失!
女儿:哈哈哈!人家损失什么啊,你买过她几张唱片哪!
妈妈:你以为人人都盯着钱哪。你还自视清高呢,我看你够庸俗的!
妈妈:你们那个克林顿总统真够呛啊,和那个胖乎乎的女人搞男女关系,丢不丢人哪!
女儿:你说莱温斯基,是啊,够差劲的。
妈妈:我看他老婆挺不错嘛,怎么不跟他离婚?!
女儿:这些事别人说不清啊。
妈妈:她是不是怕离了婚再找不到啊。也是,五十多岁再找可不容易,好歹克林顿也是个总统,凑合着过吧。
妈妈:你现在多重?
女儿:xxx斤。
妈妈:怎么又瘦了两斤?!你是不是在减肥啊?
女儿:没有故意减,吃的健康了点。
妈妈:你不能再瘦啊,太瘦了抵抗力不强。
女儿:妈,美国和中国的讲法不一样,美国胖人不健康,胖了带来很多心血管疾病。
妈妈:太瘦了显老,不好看。
女儿:你看好莱坞那些女明星不好看吗?她们都挺瘦的。
妈妈:她们有什么好看的,一抬眼,满脑门都是褶子!
女儿:那你就不知道了,宁愿有褶子也不能胖。
妈妈:我知道,美国是宁要一脸皱,不要一身肉!
女儿:哈哈哈,你太会总结了!就是这个意思!
妈妈:哎呀,那个小布什又被选上了。你说美国人不喜欢他,我看他还挺受欢迎嘛。
女儿:愚民喜欢他,美国愚民多。
妈妈:不过他老婆看上去还挺温柔的,长得也不错。
女儿:嗯,还可以吧。
妈妈:那老婆应该管管他嘛,别让他老出洋相。
妈妈:哎呀,你们刚选上的这个总统好帅啊,那个奥巴马!
女儿:(大吃惊。妈妈以前是很歧视黑人的)是啊,不错吧。他也很聪明,很有才!
妈妈:你投他的票了没有?
女儿:当然投了!还用问嘛!
妈妈:他那个老婆可不怎么样,不好看。
女儿:怎么不好看?不错嘛,美国人很喜欢米歇尔,她也很聪明呢。
妈妈:好看什么,人高马大,没有女人样。
女儿:妈,美国人就是喜欢高个子。你看那些模特不都很高吗?
妈妈:她哪能跟模特比,她块头太大,穿什么都不好看!奥巴马应该找个小巧玲珑的。
女儿:那你给他提建议吧,白宫的邮件地址是公开的。
妈妈:你少跟我来这套,我管你们那么多破事!
妈妈:我看你们这个新总统头发都开始白了,这才几个月。
女儿:是啊,共和党这么刁难他,能不白嘛。
妈妈:真的,我看他也瘦了不少,挺可怜的。你说他当这个总统干嘛!
女儿:可不能这么说,谁不想当美国总统啊。
妈妈:美国总统有什么了不起,他一年赚多少钱哪?
女儿:四十万。
妈妈:你们银行行长拿多少?
女儿:公开的年薪是一百万。
妈妈:哎呀,他真划不来,钱拿那么少,还挨骂。要是我我才不当呢。
女儿:妈,当总统是一个理想,为了理想可以牺牲钱财。
妈妈:别说那么好听,还不是想要权力!
这老太太,一点不糊涂啊。
三、当你爱一个人
有没有灵魂伴侣?他活着的时候,常说我们是灵魂伴侣。我对灵魂伴侣的要求很高,对他的话有怀疑,总是哼哼哈哈敷衍过去。但这一点也打击不了他的热情,送我的无数卡上,常写着:给我的天使,我的灵魂伴侣。
也许一个人爱另一个人比爱自己还多时,他能感到灵魂的相伴。
小时候和妹妹分担洗碗工作,她洗一天,我洗一天。那时家里没有热水供应,好像也没有洗洁精。洗油渍渍的碗时真恶心,所以从小我就有“洗碗恐惧症”。结婚后给他讲这个故事,他一本正经地扳住我的肩膀,眼睛直直地盯着我说:“从今以后,洗碗是我的活,我永远不要你洗碗。”有时他工作出野外,回来又割院子的草,吃完饭后已经精疲力竭。我说今天你就不洗碗了,我洗。他说:“我洗。记住我们的协议,你做饭,我洗碗。我做饭,我洗碗。”这是真的,这就是我的他。
也许当你爱一个人时,为他做事是一种休息。
生长在新疆,我却不吃羊肉,受不了膻味。有时一股膻味飘过来,我会“哇”一声吐出来。父母拿我没办法,他们吃羊肉时,只好给我单另做饭。美国食品店里很少看到羊肉,但过复活节,还有其他节日时,还是可以买到,不过很贵。不管多贵我都买,回来给他做新疆抓饭。从维吾尔族朋友阿娜尔那里学来的食谱,羊肉,胡罗卜,洋葱,在米饭上铺一层葡萄干,杏干。他总是像个孩子一样高兴的手舞足蹈,每次都吃到不能弯腰。
爱一个人时,他高兴比自己高兴还重要。
我喜欢周六的早晨打扫卫生,这样一个周末都干干净净,心里很舒坦。他是即兴人,喜欢做事不规则。他问我:“我们一定要星期六早晨打扫卫生吗?能不能星期天下午?”噢,不行,我坚决地说,并给他讲我的理由。他不以为然,他只要回到家就舒服,不管家里是猪圈还是鸭窝。但他十分合作,周六早晨吃完中式早餐,他在音响里放上爱尔兰欢快的音乐,拿起吸尘器吸地毯,十几年如一日。
爱一个人,会把他的喜好放在第一位。
父母都是北方人,饺子是家常便饭,什么都可以拿来包饺子。我和他第一次认识也是坐在一起包饺子,他包的饺子都躺着,我不停地帮它们站起来。他笑我。结婚后第一个周末,他说:“我能不能说服你包顿饺子?”没问题,我欢欢喜喜包了几十个。他恭维我:这是我吃到的最好的饺子!从此常要我包饺子。虽然我包饺子不在话下,可怎么也要两个小时。我对他说,你光说好听的还不够,你得学会擀皮,否则从此没饺子吃。哈,这一军将的好,于是他成了擀饺子皮冠军,女友看的一愣一愣,你怎么训练他的?
相爱的人们是天配的团队,没有学不会的。
他的个头190cm,我,才164cm。我常为此遗憾,把责任都推到我妈身上。妈妈的个头170cm,我和妹妹怎么也不该在160这个档次。都是我妈祷告的结果,因为她恨透了她的高个子。他体谅我的遗憾,散步时,他有意走在低处,安抚我的虚荣。有时我故意说,我俩不般配啊,你那么高,我这么矮。他不同意:“我俩太般配了,你拿低处的东西不用弯腰,高处我不用梯子,多好的一个组合”
相爱的人取长补短,短可以变成长。
从没听到过父母之间说我爱你。煮饺子时,妈妈总是把新出来的一盘端给爸爸,把稍凉的那盘换下来自己吃。这就是我知道的表达爱的方式。当我把一盘冒着热气的饺子给他,把凉的换下来,他皱着眉头:“这盘好不容易凉了,你又给我一盘烫的,唉......”把最好的排骨放进他盘子里,他也皱眉头:“亲爱的,我四十一岁了,我可以照顾自己。”刚开始我骂他不知好歹,后来学会尊重他的习惯。是啊,他又不是个客气人,他喜欢吃什么会自己拿,我不必作他妈。
爱一个人,会心甘情愿学习怎么爱他。
爱一个人,在他去世后人会天天想着他,在心里和他说话。会常常梦到他,梦里他永远不变,永远健康年轻。爱一个人,不是抱怨为什么失去他,而是感谢上苍曾给了我他。爱一个人,看世界是美景,看人生是盛宴。
那个日子快到了,我们的日子。这些回忆和春风一起扑面而来,我尽情享受。我知道,在天堂的他也会看到。他不懂中文,但他会学。当你爱一个人的时候,你会为他学习,当你爱一个人的时候,没有什么不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