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狼嚼字----骂“贼”
作者: 关中老狼
时间: 2014-11-29
阅读: 94次
点赞: 67个
评分: 3.0分
贼 出门办事,被贼偷了,损失不大,心里却窝火至极,于是想起这个“贼”字。 在我小的时候,听到最多的顺口溜,就是叔叔爷爷辈的大人们老碗会上
贼
出门办事,被贼偷了,损失不大,心里却窝火至极,于是想起这个“贼”字。
在我小的时候,听到最多的顺口溜,就是叔叔爷爷辈的大人们老碗会上或者一群婶婶奶奶们晚上纳凉时候,只要谁提一句所谓“三年自然灾害”的话题,立马就有人说到六十年代初期(其实直至农村土地承包责任制开始的八十年代初都是一样)最最流行的顺口溜,我一直到今天都记忆犹新:
偷一衩衩,奖个帕帕;
偷一斗,红旗手;
偷一石,是模范;
偷一火车皮,带你去见毛主席……
可以说,那是一个人人为贼的年代,不以为耻反以为荣,因为粮食短缺,“不偷不逮,饿死活该。”那可不是说说而已,俗话说三天饿一个精贼,人们是真的饿怕了!在生与死的选择上,多数人都会自然而然地选择做贼而生。直至农村土地承包责任制开始的八十年代初,粮食丰收,肚子不饿。于是,仓廪实而知礼节,偷,大大减少,贼,也大大减少。
其实,古代最早的“贼”不是指“偷”而是“抢”,曰“贼人”。日子过不下去了,纠结一帮人落草为寇占山为王:此山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打此路过,留下买路财!听着似乎很有豪迈感,以至于少年时代看水浒传,觉得当强盗做贼人很英雄。
当年那个很早很早的年代,某一天,有个老祖先受了这个难遭了这个罪,于是提笔,不对,那时候还没有笔,我也不知道他用啥工具,反正他就“画”了一个字:一把“戈”,一把“匕首”,围着一个“贝”,告诉别人:我遇到贼人了!后人把“戈”和“匕首”揉在一起写成了“戎”,贼=贝+戎,表示武装抢劫财物。
当然,也有的贼不是抢而是偷,曰“窃贼”或曰“盗贼”,比如说水泊梁山的“鼓上蚤”时迁,一点英雄气概都没有,只会偷啊绺啊,听着就猥猥琐琐,不够光明正大。
说到“绺”,又想起一句顺口溜来:贼娃子绺娃子,偷他舅家的狗娃子。这事情我可是真干过的,舅舅家的狗生了小狗,我是可以不打招呼就偷走绺走的,哈哈,一直养了多年养成大狗。
当年,在整个村里最臭名昭著的一个“贼”是个当贼有瘾的中年人,村里男女老幼所有人都知道他是贼,每天必须偷点东西。某天三更时分,被人撞见从邻居家的土粪堆上搬了几块土粪到自己家的粪堆上,被人发现了,也不回避,只是嘿嘿一笑:“没办法,当贼有瘾,今天一天没顾上偷,这会睡不着,来搬几块粪回去再睡!”真叫人哭笑不得却又忍俊不禁。
还听说过一个颇具技术含量的偷鸡的方法,也曾好奇心大发而在夜里用自己家的鸡做过偷鸡实验,具体方法我就不说了,省得别有用心者去实践,反正是一分种时间就可以偷七八只鸡,而且跑的越快鸡越不掉还不会叫。结果被我老娘一顿胖揍,说鸡都受了惊吓,好几天不下蛋!
有个著名文人孔乙己先生曰过:“窃书不算偷”,算是给穷酸的没钱买书的文人寻找到了一个勉强可以不被称呼为“贼”的自欺欺人的借口。
其实,孔乙己先生有什么好怕的?想想人家东北那旮达,不有那么句话叫“贼好”吗?当贼多好啊!是不?
当然,贼也有好贼,历史上很多所谓的侠盗义盗。但这些不在老狼我今天的探讨范围之内。
老狼我今天要说,偷钱的是贼,偷物亦是贼;偷私的是贼,偷公更是贼。
戎装夺贝为贼,以做贼搞来的贝换取戎装,武装自己再图谋更大的贝,那当然就更是贼!
但也有例外,老祖先们还有一句话,和最前边那个顺口溜异曲同工并且更进一步,叫做“窃钩者诛窃国者侯”,好家伙,窃国的贼竟然可以做侯!谁能告诉我,哪儿有国,我也去窃一个,哈哈!
老狼愚笨,有个词一直不能理解:卖国贼。贼是将财往自己口袋放,或者将物偷回家或者戎装抢回家然后卖钱,卖国贼能将国偷回家然后去卖吗?除非他是抢来的,除非这国是他的私有财产,但如果国真的是私有财产,人家卖自己东西也就不能算是贼了吧?这一点老狼我实在难以理解,诸位谁能帮我理一理?
既然那种真正能卖国的不能叫卖国贼,那我就只能姑且叫他们“国贼”了。而对于国贼,当人人得而诛之!但如果那些既卖不了国家的一寸土,也卖不了人民的基本权的人被称为卖国贼,那只怕是要比窦娥还要冤的多吧?
有部电影《天下无贼》,我期盼能有一个真正天下无贼的朗朗乾坤,期盼能有一个天下无贼的清平世界!
老狼我是关中人,这篇杂文的最后,我想送给天下所有的贼包括那些国贼们一个陕西字,一句陕骂:
ZEI
这个字我不会写,我估计也没几个人会写,但老陕人人都明白。至于这个字的意思吗,只可意会不可言传。如果硬要我翻译成普通话,译文比较长,基本类似于或者说接近于相当于:“我去年买了个表!”或者也可以简化一下:“我去年买了个包!”
作者:关中老狼
Q Q:1574626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