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镜花水月〗枪响时,我的脑海只有一个名字
作者: 逝者如斯
时间: 2010-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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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 1.0分
响了,我倒在了地上。 是我自己向自己开的枪。 枪响后我倒在了爱情的怀里,向我深爱的女孩子说再见。 我没有轻生的念头,我只是朝我的记忆开了一
响了,我倒在了地上。
是我自己向自己开的枪。
枪响后我倒在了爱情的怀里,向我深爱的女孩子说再见。
我没有轻生的念头,我只是朝我的记忆开了一枪,好让自己永远忘了她。我倒下的时候,我看见她向我奔来,然后又朝我生命中相反的方向奔去。
当我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倒在了单身宿舍的水泥地上。地面很脏,记不清楚有多少天没有人打扫了:翻旧了的杂志、一张张写满情书的稿纸、喝光了的啤酒瓶、被捏变形了的一次性口杯、散落在床底下的麻将牌、空药瓶、未来得及洗的脏衣服、还有一盒未用完的安全套……满地都是,乱七八糟。
以前真正单身的时候,我是一个很爱干净的男孩,就算与同学合住,室内的卫生也几乎是我一个人包了,更不用说只有我一个人住的时候房间是怎样的干净了。后来,她出现了,原来我眼中的整洁在她看来,还是远远不及格的,于是她动手帮我收拾,每样东西经过了她的手摸过、动过之后,整个房间于是弥漫着一种前所未有的女人味,那种味道,是男人一生中的一种依赖、慰藉和牵挂,更是一种看得见摸得着的幸福。每当夜深人静之时,我常常站在别墅的落地窗前,对着星空默默地说:感谢上苍,让我今生有幸认识并拥有了她!
我和她其实早就很熟,大学同窗四年、同事三年、相恋两年,同居一年。在她未走进我的生活之前,我真的忽视了她——一个注定要在我的生命中扮演重要角色的女孩。她漂亮,温柔体贴,善解人意,她的身上几乎有着所有女孩子综合起来的优点,只是我恨自己在十年前为什么没有发现她。我记得是在两年前的一个春天的早晨,她受爱神的指引,主动笑容可掬地投入我的怀抱的,于是我们开始顺其自然地恋爱、同居。
在外人眼里,我们是天生的一对,是老天早就安排好了的一对玉人。凡是见过我们的朋友,都说我们今生一定能够白头到老,永不分离的。而我自己,更相信缘分。我们之间不能长相厮守,我相信这也是缘分到了。人生在世,做人不可以太不贪心,对金钱如此,对爱情更是如此。我已完完整整地拥有了她三年,一千多个日日夜夜,我该知足了。三年来,我们从未吵过一次架,我更没有象很多男人那样,傻傻的逼她嫁给我,因为我很清楚一张结婚证书并不能保证什么,我觉得一切还是水到渠成最好。
该来的东西迟早是要来的,正如该我的东西我曾经得到过一样。就在上周周末,她平静地向我提出分手。我没问“为什么”,大家都是成年人,既然她已经决定了的事情,就一定有她足够的理由。我只是需要用短短的一周的时间来说服自己该如何接受这个事实。在我开枪倒地的那一刹那,我仍能一字不漏地重复一遍她在分手时对我说过的每一个字:
“我知道你很爱我,我们之间有过同居的乐趣,可是却缺少激情——我承认我是一个不安份的女孩,我现在还年轻,我还有很多遥远的梦没有实现。也许你有足够的理由恨我,可你应该清楚地知道:我并不亏欠你什么,因为我对你曾有过真实而专一的感情付出,也给了你很多的快乐,其中包括我生命中的许多第一次。如果你实在忘不了我,那就恨我吧,因为恨一个人比爱一个人要容易得多,也能在记忆中保存得更久……
她对我说这番话的时候,她哭了,而我,则强忍住早已涌出眼眶的泪水,不让它往下掉。
接下来,我们紧紧地拥抱、接吻,然后一齐向后转身,约定谁也不准再回头。
一步,两步,三步……我忍不住回头去看她,正碰上她也在回头看我。
我笑了,对她挥挥手:原来,她还是喜欢我的。
爱一个人,如果老天注定你今生不能和她终身相守,那就把她牢牢地记在心中吧,直到自己生命的最后一刻。
我曾经的恋人——在枪响时我仍然记得她的名字:陆如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