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氏璧”易手考识
作者: 郭永涤
时间: 2014-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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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时期人卞和向厉王和武王献玉璞,以欺君之罪被砍去左足和右足。文王识宝,命臣剖玉璞,制传国玺。为纪念卞和此传国玺,人称“和氏璧”。此后,世事沧桑,和氏
摘要:“和氏璧”作为传国之玺,始于楚文王,后落入赵惠文王手中。既尔秦昭王觊觎此宝,未能得之,而由秦始皇统一中国后从赵国赢取。秦亡,子婴献国玺与汉高祖刘邦,后汉刘秀继承之。汉末,少帝刘辩失此宝,孙坚获之,旋为曹操所得。魏晋南北朝、五胡十六国、隋、唐,战乱频仍,和氏璧几经展转,竟不知所终。
春秋时期人卞和向厉王和武王献玉璞,以欺君之罪被砍去左足和右足。文王识宝,命臣剖玉璞,制传国玺。为纪念卞和此传国玺,人称“和氏璧”。此后,世事沧桑,和氏璧的下落则不甚明了。
据《左传》载,僖公23年,晋公子重耳遭骊姬之难,逃亡至曹国。僖负羁之妻有远见,断定重耳有得志于天下的一天,劝丈夫趁重耳遭难之时,交好于他。负羁听从了妻子的话,当公子重耳前来拜访时,盛情款待,并将一块玉璧放在盘子中馈赠重耳,公子弗受。此玉璧是否和氏璧,无考。
《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中称赵惠文王得和氏璧,秦昭王欲以十五城易璧,未果。蔺相如出使秦国,明处要求秦王斋戒五日后献璧,而暗中派从人携璧逃回,完璧归赵。和氏璧之于赵王所得,为赵国人缪贤在集市上用五百金购得,至于下落如何,又无考。
《史记?项羽本纪?鸿门晏》中写鸿门晏上“范增数目项王,举所佩玉块以示之者三”,示意项羽早作决断,以便趁机杀掉刘邦。此“玉块”与和氏璧有无干系,仍无考。
《三国演义》第六回“匿玉玺孙坚背约”中称,孙坚等众诸侯分屯洛阳,孙坚获玉璧:“方圆四寸,上镌五龙交纽;傍缺一角,以黄金镶之;上有篆文八字云:‘受命于天,既寿永昌’。”程普解释曰:“此传国玺也。此玉是昔日卞和于荆山之下,见凤凰栖于石上,载而进之楚文王。解之,果得玉。秦廿六年令良工琢为玺,李斯篆此八字于其上。廿八年始皇巡狩至洞庭湖,风浪大作,舟将覆,急投玉玺于湖而止。至三十六年,始皇巡狩至华阴,有人持玺遮道,与从者曰:‘持此还祖龙’。(代称始皇)言讫不见,此玺归于秦。明年,始皇崩。后来子婴将玉玺献与汉高祖,后至王莽篡逆,孝元皇太后将玺打王寻、苏献,崩其一角,以金镶之。光武得此宝于宜阳,传位至今。近闻十常侍作乱,劫少帝出北邙,回宫失此宝。”后孙坚得此宝,惹得各路诸侯刀兵相见。孙坚受袁术之约取刘表,中伏,“人马皆死于岘山”,寿止37岁。玺不知所终。
另据百度称:孙坚获传国玺,心生异念,将其秘藏于妻吴氏处。谁知传国玺并未给孙坚带来好运,不久他就在岘山阵亡。袁术乘孙坚之妻归乡之机,派兵于半路截得玉玺,称帝。袁术死后,其妻扶棺奔庐江,又被荆州刺史徐璆把传国玺抢去献给了曹操。五胡十六国时,传国玺一度流于诸强,后被南朝承袭。隋亡后,御玺被隋朝萧皇后带到突厥,直到唐贞观四年(公元630年)御玺归唐。五代时,天下大乱,和氏璧不知所终。
日前南京《杨子晚报》发表马文斌同志文《“和氏璧”今何在?》称,最近复出的两块玉器被认为“和氏璧”所改。一块是香港国际集团董事长钟世杰先生于1945年从日本军官手中购得的玉玺,另一块为著名收藏家张延举于1949年所得的玉块。前者边长约4(秦)寸,高约8厘米,原质白色,曾被火烧为绿色。印角有缺,纽顶的四角有8条龙纹(象甲骨文),象征三皇五帝。底面阳文刻“受命于天,既寿永昌”。侧面曾用利器刮过,辨认为:“大魏受汉传国之玺”。此庶几即指孙坚获玺之后辗转曹魏手中铭记。玉缺系古人套在右手大拇指射箭所用。张氏收藏并经过40余年的考证,这块玉块被认为是秦始皇的宠物,是象征最高军权的宝器。其原料为和氏璧改琢。玉块上有凸形阳文篆字:“赵平四年名臣启作”。张先生考证,该字亦系李斯手迹。“赵平四年”即秦灭赵四年,“名臣启作”即命臣工切开从赵国得来的和氏璧,分作玉块和玉玺。《史记》中范增所佩玉块或许即此玉块。据史籍记载,和氏璧“侧面视之色碧,正而视之色白”,张先生长期观察,发现在一定角度和距离中,此玉块有侧视碧、正视白的现象。
而今钟世杰先生手中的玉玺和张延举先生收藏的玉块是否为当年和氏璧一分为二的改琢,抑或后人复制的赝品,目前尚不能定论。
综前所述,“和氏璧”作为传国之玺,始于楚文王,后落入赵惠文王手中。既尔秦昭王觊觎此宝,未能得之,而由秦始皇统一中国后从赵国赢取。秦亡,子婴献国玺与汉高祖刘邦,后汉刘秀继承之。汉末,少帝刘辩失此宝,孙坚获之,旋为曹操所得。魏晋南北朝、五胡十六国、隋、唐,战乱频仍,和氏璧几经展转,竟不知所终。今世钟世杰、张延举二先生分藏玉玺、玉块,很可能即“赵平四年,名臣启作”之和氏璧的一分为二,殊不知自唐五代以降至上世纪中叶的近1000余年间在漫长的朝代更替中是如何易手的。谨此识之,以待专家、学者们作进一步的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