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与法制的距离
作者: 米田
时间: 2014-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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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党中央在推进法制中国,大力宣传司法独立,要求人人要敬畏宪法,并让各级公务员要在入职时,对宪法宣誓。看着这些大快人心的举措,我却感到阵阵忧虑!
摘要:当前,党中央在推进法制中国,大力宣传 司法独立,要求人人要敬畏宪法,并让各级公务员要在入职时,对宪法宣誓。看着这些大快人心的举措,我却感到阵阵忧虑!
当前,党中央在推进法制中国,大力宣传司法独立,要求人人要敬畏宪法,并让各级公务员要在入职时,对宪法宣誓。看着这些大快人心的举措,我却感到阵阵忧虑!
在国外某些国家,清洁工可以告到市长,普通百姓可以弹劾总统,而在我国时下,普通百姓在生活中遇到不公平,想见一见真正管事的领导,从小到村支书的“芝麻官”,到大到“绿豆官”的区(县)、市长,你根本无权见到。公仆老爷们总是日理万机,永远都在“为人民兢兢业业,鞠躬尽瘁”着,但不知道他们到底都在为谁奔忙,又在忙些什么?生活中真正遇到不公平的普通百姓,诸如受到了恶人欺压的待遇,或生活中切实碰到了难处,根本见不到一级一级主要管事的“大老爷”们。
以城市为例,小到社区书记,各局局长,更不要说区(县)长之类,七品以上的公仆大员了。市长以上的大老爷,普通百姓更是根本没有资格见,你只能见到门卫、信访局一般公职人员,和各个单位分管信访的工作人员。他们把信访的群众,堵在政府衙门之外,能蒙就蒙,能骗就骗,能拖就拖,能威逼利诱就威逼利诱。让小矛盾即时得不到公正、彻底的解决,只能扩大延续下去,直到有一天,普通百姓忍无可忍,要么走上极端,甚至闹出人命来惊动了上面查下来,才能得到一个所谓公平的解决。但普通百姓由此付出的代价也是触目心惊的:有引火自焚抗议的;有被恐怖分子教唆,充当恐怖分子自取灭亡的;有集体上京群访,在媒体门口喝农药的。如此惊世骇俗的“中国特色”,让我们时时胆战心惊!
现在,中国的官多如牛毛,怎么就有那么多解决不了的民事纠纷、经济问题?到底一级一级的公仆们,设置了那么多公务岗位,都在拿着国家俸禄忙什么?以我亲历的“爱人”反映教育腐败的案子来说,从一开始的教育乱收赞助费,不执行“一费制”,公职教师强制有偿补课,反映到沙区教育局、区政府、市政府,直到今天,我一直看到的是各级政府部门的官官相护、联合打压,而不是彻底解决问题。以至于到后来更是变本加厉,打击报复,借群众不能越级上访、5·22暴恐事件之机,教育局社唆使社区等相关部门,指使物业保安,强行关停“灵活就业人员”,赖以自谋职业的“家庭辅导班”。却对在校教师和个别领导干部亲属,以及奴才们开设的同类辅导班,不闻不问,甚至垄断生源,要求家长要补习,必须到指定的辅导班去。
更可耻的是关停后,还对这种失去经济来源的辅导班家庭人员,停发曾申请的国家社保补助,不马上解决工作(零就业家庭24小时清零,在他们眼里就是放屁),不允许摆摊设点,还联合各级政府部门,对他们的上访层层推诿,不予理睬,门卫不开给进门单,不允许进入政府办公楼,不允许见政府主要领导。甚至派保安充当打手,限制公民人身自由,强行把信访群众拖拉出信访局。2个多月下来,后当事人一直信访到自治区信访局,自治区信访局查不到信访人的各级信访记录,高压下来,要求各级部门必须对信访人的要求给予书面答复。沙区信访局领导,才亲自出面,送来500元慰问金,引荐信访人见到了主管教育的副区长,要求对强关讨说法遭物业保安殴打及政府保安拖拉,造成的负面影响、近半年没有正常收入,及精神损失,给予一定的赔偿,并给予书面道歉。副区长及教育局长,答应给个说法,结果后来除了推诿不见人,根本不解决实际问题。
当事人一怒之下,决定到法院要求起诉主管教育的副区长、教育局长和造成直接伤害并贴通知威胁停水、停电的物业经理时,地方法院却以种种理由推诿,根本不予立案。后当事人又上访到中院,中院又推给了其他区,其他区又不接受,踢皮球踢回中院。我后来明白了,这些所谓司法独立的单位,也不过是官们“官官相护”的护身符。他们认为反正你一年半载,没有工作,还要托人打官司,没有收入迟早要饿死。到时你为了生存去忙生计,官司自然不了了之。而且,狗官们团团抱在一起,也在显示他们的力量多么巨大,我们政府、司法都是一起的,看你能把我们怎么样?当事人一怒又上访到自治区高院,表达了就是到中央也要讨说法的决心,后来高院下了通知,中院才答应考虑安排立案或庭外和解。这让我对当前大讲特讲,“公、检、法”拥有独立执法权的“口号”,大感惊诧和怀疑!
古有“芝麻官审诰命”的徐九经升官记,又有民国轰动中外的“杨三姐告状”,都彰显了法律凌驾于特权之上。而当今社会主义朗朗乾坤之下,普通百姓连告个主管教育的副区长(副县长级别)、教育局长(还没有古代七品芝麻官大),为什么法院就不能立案呢?不外乎如今的官场,已经“天下乌鸦一般黑”,大官、小官,官官相护,已经形成了一个群体,认为中央已经没有办法惩治,想集体抗法,来个法不责众。真是可笑!我不相信世界上,还有管不住的官?如果你不想在那个位子上待,上级有的是办法让你下台,何况,现在的中国人有的是人才。如果普通百姓连个县太爷都不能告,那法律岂不成了“官律”?官有了权就是法,官的话就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随便维护自己和自己的生活圈子的群体利益,那普通百姓哪里能得到法律的保护?享受到法律的公平?这样,怎样能彰显法律的公平、公正,谈何法制中国?!
结合前几天,中央电视台播报的新闻:全国共有16·2万人吃空饷,主要是教育、卫生系统,更是让人惊诧万分!16·2万人背后,就有16·2万贪官,而且16·2万人敢如此胆大妄为,可能背后还有16·2万保护伞。那么,官们如果都变成了贪官污吏,有一天岂不是要亡党亡国了。因此,中央现在加大了反腐力度,对腐败的零容忍是应该的。我不知道我们的中央党校都是干什么的?我认为由于地方势力盘根错节,因此,中央再也不能给地方放权了,尤其政治权利。重大事情必须中央全权决定,人事任免方面,凡是县级以上干部,及各地公、检、法、纪委领导,应该在全国各地的优秀大学毕业生和优秀挂职村官中选拔,彻底调查其背景关系、各方面综合能力,有中央党校统一培养,亲自任免。这样他们之间没有直接利益关系,虽分上下级级别,只是待遇不同,谁也不受谁管控,可以独立行使统一中央号令。不必互相勾结利用,便于各司其责,不怕官官相护。县级以下干部,包括乡村级干部,也可以逐渐依据中央法令条例,培养任免。不能再让地方狗官们,私自提拔任用干部。利用公权,全部把自己的亲信、奴才及对自己实施贿赂的有钱人渣,提拔重用到领导岗位上来,根本不执行唯才是举,结果贪官提拔重用的永远都是贪官。这样把所有的好官和真正的人才,反而排挤在了重要领导岗位之外。贪官们一旦操控了权利,就开始结党营私,官官相护,一手遮天。他们互相勾结,做尽了坏事,上面查下来,一级帮着一级掩盖事实真相,让老百姓有冤无处诉,冤屈永远得不到公平的解决,最后只好被迫“官逼民反”,由此滋生了很多恐怖分子!其实,狗官是最大的恐怖分子!但他们却还披着权利和道德的合法外衣,逍遥法外,凌驾于法律之上,操控法律,操控政局,操控人民的生死,如此下去,人民于法律的距离,只能越来越远,怎么能享受到真正的公平公正?!
前几天还看到几个城管,仍然不顾人民的死活,把小摊小贩们赶得团团转,我知道他们不过是为了维护有权人的利益,打着小摊小贩占道经营,堵塞交通的旗号,收取一定的所谓占道费,既为富人拓宽了车道,腾出了停车场,又为收取小摊小贩的“血汗钱”中饱私囊,披上了合法的外衣。我只是不知道,这些百姓要生存,哪里有他们的活路?而地方官们打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旗帜,到底在帮助人民谋活路,还是在逼人民没有活路,然后借机敛财?你不交一定的“占道费”,你摆到哪里都是违法!老天爷,道路是给全体人民修的,不是只给官人和富人修的。“以人为本”的今天,为什么仍然是有权、有钱人的天下?老百姓大马路上不能摆摊,那么在胡同里,也还是占道,挡了车的道,那道路难道只是为了修给车用的,而不是修给人用的?
这儿也不能摆,那儿也不能摆,不过是为了收取你口袋里一定数量的银子,可这收取的标准是什么?收了又化到了哪里?是否花的合理?谁知道呢?据我所知,街道和城管、物业,谁收的多,不过是谁口袋里装得多,谁口袋里装得多,自然感谢孝敬自己的上司也就多,于是,他们的上司当然要保护下属的利益了。而如果是合法收支,他们公开开给国家的废票了吗?那根本是不可能的:如果你想要票据,收的更多,而且专门查你,打击你,普通百姓敢吗?因此,地方法规,如果不在国家法规的框架之内,普通百姓有什么人权呢?连最起码的生存权都得不到保障!而地方狗官们还在大张旗鼓的宣传:“把群众放在心上,把心放在群众身上。”我看他们把群众放在心上,最根本的原因不过是盯着他们口袋里的钱,想办法把群众口袋里的钱,往自己口袋里多装一些而已!如此他们不但挣得钵满盆圆,而且完成了“把心放在群众身上”的任务,真是一个莫大的讽刺!虽然,“家丑不可外扬”,但捂盖子永远解决不了问题。
因此,人民与法制的距离还很遥远,关键是因为,地方官的特权凌驾于法律之上造成的。亦如古代一样,我的官帽一戴、官袍一穿,我就代表法,我管辖的范围内,谁敢不听我的话,我就有权收拾谁,至于国家法律,那与我很遥远,我的地盘我作主,反正“山高皇帝远”,等你查下来,我早做好了准备,让“替罪羊”为我去开拓罪责。上面又能把我怎么样?只要我不倒,官位还在,法律还是我说了算。所以,总有人甘当奴才,觉得即使杀了人,我是为领导挡子弹。反正最终有领导护着,我只是委屈一时,甚至有更好的好处等着自己。这是有些人甘做奴才,甚至极力尽职尽责的原因。因此,要想把“权利装进制度的笼子”,就不能在给地方狗官放权了,不但不能给,而且还要把他们的权利,逐渐收缩,都装进中央编制的“制度笼子里”。谁把中央给的权利,没有照章执法,就直接交法院审判就地正法。对所有中央任命的地方官,纪检部门,还应该像古代的“八府巡按”一样,经常怀揣圣旨“微服私访”,监督他们履行好自己的职责。民怨大者,马上中央直接撤换,然后查清真相,给人民一个交代,是诬陷,还是确实营私舞弊,都要彻底的清查清楚,既不冤枉一个好人,也不放过一个坏人,这样可以不给地方官结党营私的机会。
现在的很多检查,都是“未见其人,先闻其声。”人家为了迎接检查,早已经做好了各项准备,一级一级的官官相护,早把罪证销毁了,甚至做足了陷害好人的准备,即使是中央巡视组,你能查到什么呢?因此,要想了解真相,就必须像鲁迅先生说得那样:“向乡间野老去探听民意。”才能了解到真正的真相。比如民间一直留传的民谣:”又跑又送,提拔重用,不跑不送,原地不动。“之类,难道没有一定道理?否则,有多少真相会马上浮出水面?难怪,现在还有人白蹲了十几年冤狱,甚至冤死狱中这样的事,至今任在中国大地上演!因此,这种局面要想最终改变,要想真正马上缩短人民与法制之间的距离,首先要缩短人民与官之间的距离。人民有了问题去解决,连主要领导都见不到,怎么能彻底解决问题?谁解决的问题谁终身负责,这样他就不得不依法办事,而不是为所欲为了。“上梁正了,下梁自然不会歪。”如此才能彻底杜绝执法不公,营私舞弊,并授权人民,凡遇地方狗官执法不公,直接可向地方法院提起公诉,按律查处。看哪个地方狗官,还敢为所欲为?也只有如此,才能缩短人民与法制的距离,使公平、公正的法制社会早日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