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藤脆瓜和他的亲人们
作者: 涧松
时间: 2009-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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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 1.0分
讨债鬼是向本村的独居老人阿鼎租的房子。那个阿鼎年近六十,没有儿子,一个女儿早已出嫁。他自己生性木讷,说是老农民却连最简单的农活都不会干,多年来一直以给生产队
讨债鬼是向本村的独居老人阿鼎租的房子。那个阿鼎年近六十,没有儿子,一个女儿早已出嫁。他自己生性木讷,说是老农民却连最简单的农活都不会干,多年来一直以给生产队放牛为生。他有两间临河的破平房,为了手头活络一点,就把其中一间租给了讨债鬼,那些可怜的房租才让他有了咪两口的零用钱。
一老一少,一个缺少父母之爱;一个近乎孤苦伶仃,真可谓同病相邻,互相照顾,日子多了倒也情同父子。岂料乐极生悲。在一个夏日的傍晚,阿鼎就着由自留地摘来的夜开花烧成的菜,咪了几口黄酒后,突然呕吐不止。几个在附近乘凉的社员连忙扶着他去大队的医务室去求医。在一旁吃饭的讨债鬼见地上都是呕吐物,就拿过料勺舀起河水将地面清洗干净,看到几只鸡跳上桌子抢阿鼎的夜开花吃,他顺手把那碗夜开花也倒进了河里。
大队医生诊断结果是农药中毒,好在吃的不多,阿鼎身体并无大碍。然而政治嗅觉灵敏的大队领导敏锐的觉察到这一严重的阶级斗争的新动向。于是他调动了一批精兵强将,决心深挖严打。不几天果然水落石出,领导宣布:讨债鬼就是投毒者!在大会上书记列出了充分的证据:阿鼎向讨债鬼催讨房租,讨债鬼不给,两人发生争吵,讨债鬼怀恨在心,所以妄图毒死他;用河水冲洗地面、把没吃完的夜开花倒掉就说明讨债鬼做贼心虚,为的是销毁罪证;最重要的是在讨债鬼的家里搜到了半瓶“乐果”。证据确实,级级上报,于是讨债鬼就被判了七年劳改。
他的父亲不相信自己的儿子会胆大包天去投毒杀人,多次找阿鼎打探,阿鼎是个老实人,他告诉他,讨债鬼没有和他争吵过,也不欠他房钱,两人不但经常互相照顾,而且他还想认他当干儿子。于是父亲就骑着自行车去了杭州他儿子改造的农场(一个乡下老人,骑自行车赶几百里路那是何等艰辛)趁接见的机会详细地询问了讨债鬼。讨债鬼信誓旦旦地告诉父亲自己是被冤枉的!
回家以后,讨债鬼的父亲几次三番让他的大儿子到我家来,要我想办法帮他写诉状,还讨债鬼一个清白,结束那可怕的劳改生活。出于正义感也碍于人情,我答应了他们。
申诉材料并不复杂,首先是没有作案动机,阿鼎的口述是最好的人证;至于倒掉夜开花和冲洗地面这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你说在当时当地谁家没有农药?!家藏农药如果可以作为罪证,那么岂不是人人都成嫌疑犯了吗?书面材料由他的父亲几次三番递交到地区法院,法院的同志也多次来大队调查,听说大队领导认为即使“讨债鬼”没有投毒,也必须关他几年,因为他经常有小偷小摸(法制不健全啊)。毕竟是证据不实,在一个月黑星暗的夜晚,“讨债鬼”终于无罪释放回到了家里。回村以后,因为他在劳改农场学过汽车喷漆,而大队工厂正好需要一个喷漆工。于是就把他安排进了队办厂。
他租住的平房正好和了藤脆瓜的大哥是近邻,所以经常和邻家嫂子开开玩笑,一来二往关系就越来越好。
那么他为什么会杀掉那个相好呢?这故事就有点俗套了。因为女人在厂里勾搭上了上海师傅这个小白脸,钱又多、又懂风情当然抛弃了他这个穷鬼乡巴佬。为此他记恨在心,那天下午,就在女人向他借东西的时候,一把将女人拖进了小平房,欲行苟且之事,不料遭到她强烈反抗,于是他一下就将她打昏了!为了销毁罪证,丧心病狂的他居然在屋内将她分割成几段,用蛇皮袋装着趁天黑无人之时,分几处抛入河中。但毕竟是杀了人,他天天恍恍惚惚,总觉得有人在怀疑他,害怕屋内的血迹被发现,就放火烧房。这就变成了欲盖弥彰,终于落入法网。受到了应有的惩罚!
教训啊!两个年轻的生命就这样走了。作为父亲没有好好教育儿子,作为女人没有恪守底线,作为社会,作为个人……我们是否应该从中反思点什么呢?
嫂嫂就这样走了,苦的是他哥哥和两个儿子。听说他哥哥至今未娶,为的是那个智障的儿子。
(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