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杂文 >走路

走路

作者: 东方安澜 时间: 2014-10-22 阅读: 673次 点赞: 69个 评分: 2.0分

  写日记的时候,我惯用书面语,步行。我也没在意,我每天的步行,就是走路,走路这个词,我从来不用,对我有些陌生。在我们土语中,跟走路比较接近的,是跑路,这

摘要:写日记的时候,我惯用书面语,步行。我也没在意,我每天的步行,就是走路,走路这个词,我从来不用,对我有些陌生。
   写日记的时候,我惯用书面语,步行。我也没在意,我每天的步行,就是走路,走路这个词,我从来不用,对我有些陌生。在我们土语中,跟走路比较接近的,是跑路,这词我比较熟悉。来浙江工作,有一天,单位里的食堂阿姨追过我,回头打招呼,说你“走路”啊,乍闻之下,令我一时间产生了讶异的陌生。
   我走路并不是为了健身,也没有其他高大上的理由,纯粹兴之所至。我不是每天都走,大多时候醒的早,在楼下早餐店随便吃点什么,就想着走走路吧。不为什么,只为消磨时间。走路,我要穿过三角广场,这儿是这个城市的热闹所在。在店铺门前或者人群中穿过,与步履匆匆的行人擦肩而过,我有种置身事外的闲适,这个世界给予我一个冷眼旁观的姿态,仿佛所有的所有都不属于我,我只是一个过客或者看客。这种感觉潜滋暗长,从容也与时俱增。
   在走路的过程中,并不全是从容,也有不自在的时候。最大的不自在,当然是和美女撞鼻子撞脸。令人产生尴尬的错觉。我不擅掩饰,错觉就容易扩大化。给人的印象是,我似乎对美女有什么企图,是故意为之。及至错开后,我还会心里惴惴的脸红一阵。从前,涉世未深,一个小屌丝会把青春的酷,演绎成老成持重的样子,想吸引美女注意,妄图为自己加分。许多年以后才明白,钱和权是男人最大的分。当时间把小屌丝变成一个一事无成的穷屌丝后,再掂量掂量,再笨的笨蛋,这点自知之明还是有的。这个世界的林林总总,与己无关。男人内涵的提炼在于豁达和成熟,但自己明明还脸红着,只能说明,修炼还远远不到家。
   越这样想,我就越看不起自己。为什么自我修炼离自己的要求一直存在距离呢!有一阵,我喜欢走朱三路,走到东江底,沿东江走一段,过跨湖桥,再从北环路走回去。也正是这段路,让我留存了一段怦然心动的记忆。一个夏日的傍晚,空气、或者尘世的喧嚣,一切都那么自然而妥帖。不知从何时开始,我前面出现了一个长裙美女。一阵明目张胆的骚动也随之袭来。纤媚的身姿和妖娆的长裙,还有撒在东江里的落日余晖,像那《诗经》的原始世界,没有任何粉刷和尘埃,一切明亮和素静。她的背影,刺探出了我的内心,那种称为欲望的东西一览无遗。千年的古怪精灵降落在吴越大地,引无数妄念和燥热竞折腰。鬼使神差,我跟着美女的脚步拐进了崇德路,及至车马喧阗,才猛然不好意思起来。后来,我深深自责,为自己的好色。虽然印象的调色板上出现了《诗经》的美和情态,但却忘记了罗敷和使君的道德律令。我很为自己蠢蠢欲动的内心羞愧了一阵子。后来去看一位诗人,他叙述过同样的情况,说医院里看见漂亮的小护士,色心萌动。看来,男人都是一条船上来的,七情六欲,外黄里也黄,色心不死,生命不止。
   还是说经常走过的东江吧,这样可以给自己找个逃避涉及隐私的台阶。我注意过,经常走过的东江,水位时有荣枯,这本是很正常的。但是,让我感觉诧异的,却是今天看上去满满的水位,隔了一夜,河床就裸露了。水位来得快,去的也迅速。这在平原地带生活惯了的我,颇有些好奇。我倒不是专门对水利问题有兴趣,主要是这里的人们喜欢钓鱼。白天或者夜晚的任何时间,都能见到垂钓者的身影。长长的钓竿和蓝色的电筒光,在我眼里,是这个城市的独特一景。
   历史上,一个地方的文化风气都是藏在垂钓里。独钓蓑笠翁,是一个温存的文化印迹。照例,垂钓是一件慢节奏的活儿,垂钓者多,在我看来,能说明这个地方的人文情态和城市的生活品位,慢节奏的生活,会陶冶出优渥和文化的一面。实则不然,这里的人驾车横冲直撞,日常办事也大多风风火火,跟垂钓悠闲散漫相比,却成鲜明的对照。如果单从垂钓者的聚集度观察一个城市,从而误判出知书达理的印象,显然会犯主观主义的错误。不一样的慢和粗犷式的快,是这个城市的一体两面。
   我喜欢走路,曾经试图影响女儿。但是,在我作了若干次尝试以后,我渐渐明白,走路是一种生活态度。如果我过份要求女儿多点时间,多走路,把自己的意志强加于人,那是不对的。但我对自己的说服能力,也常感沮丧。
   在单位附近,有一家小学,这样,我每次早晨走路,都会碰见一对父女,骑自行车抢过我。父女每人一辆山地车。父亲帮女儿背着书包,一前一后,不紧不慢,女儿歪着小屁股,在坐垫上扭过来扭过去,样子很可爱。看得出,父女之间的亲密和教育,从骑自行车开始。这让我心生羡慕。如果时光倒转,我是不是也能动员我女儿和我一起骑车,也这样送她上学,我实在不敢确定。对孩子的教育、对亲情的传递,似乎不是把孩子送到学校交给老师,就了事了的。但我想,我是没有能力,做通身边家人的工作,像这对父女一样,给孩子一个阳光的姿势,让她在父爱的明媚中成长。在女儿的成长中,我努力过,但显然做的不够好,所以我羡慕这对父女。
   走路不能急。一急,小腿面上就会刺痛,遽尔产生痉挛,反而走不动了。所以,我忌讳急走。走路,在于心态。我是个慢半拍的性子,和这个城市的急促,似乎格格不入。也许,朱师傅说的对,你们那儿没有山,所以一座虞山显得很稀罕,山道上满满的人。这里山多,城市中也有山,甚至回家,也能找到一条翻山越岭的道路。我就喜欢专门翻越金山寺公园,绕开三角广场的热闹与繁华,与这个世界的灯红酒绿保持些许距离,调适一下自己的身心。而且,这个城市忙着赚钱,干净的山道上,人迹杳杳。又或许,像朱师傅说的,这里山多,所以,山不稀罕,上山也是稀松平常的事。对山的喜爱,我可能更深些。一切的原因,我相信,上天是有意为孤僻者安排的。
   山中盛产坟墩。每当傍晚翻越金山寺公园,我都有这样的感受,天地间,突然间就剩下我和坟墩,成为傍晚的孑遗,是被天地遗忘的存在;我和坟墩,一同躲避着尘世的冲击;坟墩,为我提供了某种不可言说的证明,我也触摸到了生命的延伸。顺从上苍安排,与生命的尽头坦然相遇,我一点不害怕。走上去,赫然就有一个“清凉如水”的坟墩,分明就是为人到中年的我而立的。因为山路上很少能遇见人,我也不怕被陌生人笑话,曾经,我拎了一个猪舌头和一雪碧瓶高粱烧,和这个“清凉如水”的坟墩,守着树叶间隙中的日光由淡变暗,自言自语了一黄昏。把醉话、梦话和骚话,尽情倾倒给了大地和苍天,那坟墓里我的骚年,不紧不慢钻出来,在天地间飘飘荡荡。树木没有笑话我,坟墩没有笑话,只有唯一的行人,投过来匆忙又好奇的一瞥。
   我走路的工龄不短。从小,我就跟着母亲走路去布厂上班,后来也是走路上学,从没想到过走路有什么不对的地方,及至看到周围人等把木兰车变摩托车变汽车了,我还是走路,女儿说,你真衰,我才想到,我似乎应该为我的走路寻找一个高大上的理由,或者,让别人认为,我坚持走路,是为了锻炼身体。自我意识里,这样能扳回点面子。曾经,我很在乎别人的看法。
   今年的十一,是个好日子,我家也有梅李的喜酒。老婆问我,你怎么去,我想也没想,就说走路去。之于我,走路,已经习惯成自然了。老婆盯着我,看了半天,像看一个怪物。因为我走过,朋友几次请吃饭,梅李回家我都是走路,足足两个小时。我意识里走路是顺理成章的事。那天,老婆看我真的走路去了,说我年纪越老神经越不正常。老婆说的随意。父亲在旁边沉默了半响,说我这是戆劲、犟劲,是和自己较劲。父亲嗡声嗡气的,很有些叹息的意味。刹那间,我猛然意识到,人生处处失败的节奏,不就是和自己较劲么。走路不过是和自己较劲的方式罢了,或许,这也是和这个世界决裂的开端。
  
  

顶一下
(69)
%
2.0
评分
踩一下
(1)
%
走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