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法律以尊严
作者: 郭永涤
时间: 2014-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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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 5.0分
日前,拙文《如此法学——周叶中剽窃案录》发表于敝博客,对中国青年报记者包丽敏先生《谁该为宪法学家“剽窃”负责?》一文关于北京正本文化传播公司总经理王天成指控
摘要:你就是搞不懂,就是这样一本剽窃、拼凑之作当初何以对了人社编辑的眼神,能够在人民出版社这家全国最高层次之一的出版社出版本身就已经是不可思议的了,而且居然打出了“法学名家经典系列丛书”的招牌,殊让人震惊! 尤令人不可容忍的是——就是如此法学名家经典作者、最高层次之一的出版社竟然置学术道德规范、公理于不顾,置原作者的指控、社会公众舆论于不顾,执法违法,监守自盗,此地无银,大耍太极—— 此不能不说是对法律的调侃、亵渎与藐视,乃至对国家宪法的公然践踏!
日前,拙文《如此法学——周叶中剽窃案录》发表于敝博客,对中国青年报记者包丽敏先生《谁该为宪法学家“剽窃”负责?》一文关于北京正本文化传播公司总经理王天成指控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周叶中剽窃一案发表意见。事过数月,愚以为,有了指控方的证据确凿的指控、诸多报刊新闻媒体学术机构的强大舆论监督,被指控方理当立刻作出积极的反应,坦率承担法律责任,痛改前非,轻装上阵,继续从事自己的学术事业无疑——人非圣贤,孰能无过?然而,鄙人的一厢情愿实在未免太天真!时至今日,当事人周叶中先生始终对此案持居高临下态度,其间接责任人人民出版社亦一直态度暧昧,讳莫如深。双方之间似乎达成某种默契,对法律责问、公众舆论毫不理睬:置若罔闻,充耳不闻,大耍太极,刀枪不入。其态度可谓蛮横、傲慢至极!试问:当今时代学术公理、社会公理何在,法律尊严何在!
周氏何以如此态度强硬,依常理想必这位仕途春风的在中南海作过辅导报告、现任武汉大学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兼秘书长、校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武大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国家司法考试命题委员会委员、04年度中国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拥有一如自己诸般重量级头衔的重大证据在握,胜券在握;然而都不是,倒是指控方准确些说公众舆论一方又发现诸多新证据,殊令人诘讶不已!
据贺卫方先生发表于学术批评网的《周叶中教授事件及其他》一文披露,该书作者之一戴激涛女士剽窃北大哲学系一位名叫毛帽的本科生论文的事实又被揭露。在“世纪学堂”里,一位网友指出戴发表的另一篇论文《从公民美德说开来——西方共和主义传统对中国宪政建设的一点启示》剽窃毛帽论文的事实(包括毛文错误也被戴照抄不误的情节)。经过作者核对,发现这段文字居然又原封不动地进入了《共和主义之宪政解读》一书。
崔卫平教授的文章《汉娜.阿伦特主要著作简介》中的一段:“《论革命》(OnRevolution),1963年出版。这是阿伦特一部重要的政治理论著作,表达了她‘自由宪政的共和主义’思想……”被抄袭,而且抄袭得太“惟妙惟肖”。作文字改动的地方很少,其中的第一句很容易引起误解,仿佛《论革命》是另外一位作者写的阐述阿伦特宪政共和思想的一本书;另一例是把“革命子女”改成(或误成?)“革命子民”,一字之差,简直可以说是把共和国复辟成君主制了。
近年来热心研究共和主义以及民族主义的高全喜也不能幸免于被抄。此抄益发显得高妙:《解读》一书插入了几句高文涉及马基雅维里的话,而且也在注释里标明了出处,即三联书店2000年出版的载有维罗里论文“共和派的爱国主义”的《公共理性与现代学术》,好像作者还是有自家读原著得来的东西。然而,遗憾的是,就是这段插入语也是从高先生那里抄来的,只不过是把注释里的文字搬进了正文而已。
作者在北大的同事、于政治哲学领域相当有建树的李强教授于03年11月在北京大学第五届学术文化节开幕式上做的题为《超越大众民主与威权主义》的学术演讲也被抄。为了避免过于露骨地抄袭,《解读》的作者在李强教授的文字中间引用了麦基文《宪政古今》里的一段话,但是却显得分外突兀:因为那段话只是强调美国政体行政权与司法权之间的平衡及其与英格兰和古罗马之间的历史关联,《解读》的作者完全忽略了,在这引文的前后,李强讨论的都是美国参议员的问题,这里半路杀进一个麦基文,把文脉给拦腰斩断了……
周博导可谓抄博导,大抄特抄,博抄恶抄,抄得头眼昏花、地暗天倾,于是在周先生及其高足戴君的学术领地那里出现了:“老马共海克一色,润之与老蒋齐飞”的奇妙景观!
学术批评网?学界观察发表刘黎先生《什么是周叶中教授的贡献?——周教授的两卷本文集〈宪政中国〉为例》,作者对周教授的代表性研究成果作出深入细致的量与质的分析研究之后提出——
商榷一:这本书的署名,究竟是“著”、“编”或者“编著”更妥当?是个人论文集,还是师生论文集?
商榷二:这本代表周教授学术成果之大乘的文集中,竟然没有一篇涉及“共和”内容的文章,而周教授刚刚以第一作者身份出版国内第一本关于共和主义的专著《共和主义之宪政解读》,难道周教授为防止他人抄袭,对前期成果进行保密处理?
商榷三:周教授个人独著的论文不仅数量上远少于合作作品,而且质量也大大不如,学生的加盟难道能让周教授功力大增?难怪张广兴、吴玉章都不欢迎合作作品。
商榷四:周教授的这个“中国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称号,究竟体现在那篇文章?不然的话,能怪大家对这个评选没有微词吗?
——这里,我们无意于周叶中教授“中国十大中青年法学家”称号并诸多头衔是怎样评选出来的,其间将牵涉当今学术体制社会体制诸般复杂,非笔者浅虑妄可穿凿。我们只是企图知道周教授剽窃案究竟对指控者王天成先生并新闻媒体公众舆论作出怎样的交代,对法律法庭作出怎样的交代!
周先生在他和戴激涛女士的著作《共和主义之宪政解读》的后记中写道:“由于水平所限,时间紧促,不当乃至错误之处在所难免,我们真诚地期待广大读者和专家们的批评和建议。因为我们坚信:没有大家的批评,我们就很难正确认识自己,也就不可能真正战胜自己,更不可能超越自己!”如此冠冕堂皇、掷地有声的语言诚令人感动;然而事实是,不要说一般读者的批评就连原作者的法律指控就可以置若罔闻,端的一位名副其实的好龙叶公!据贺先生文称:他既不出面解释,也不道歉,反而推卸责任,更有一些无从查考其身份的网友在网上对于揭露和批评者进行肆无忌惮的攻击和谩骂;周教授则在天涯社区的“关天茶舍”里用自己的真名登录,发了八个字的回应:“不予置评,清者自清”。这样的态度实在是强硬得很!值得关注的是,跟往昔知名学府里所发生的剽窃事件相比,这一次官方媒体保持了奇怪的沉默。此案只有《中国青年报》和《中国经济时报》作了采访报道,但其中周教授以及人民出版社都语焉未详,太极拳术多于真诚说明。试问,王天成以及若干学者的合法权益何在?学术公正、公明、公理何在?社会主义法律尊严何在!
就是这本《共和主义之宪政解读》,指控者王天成说:“一书共四章、268页……从前言到最后一章,每一章都抄袭、窃取了我的文字。被抄袭、窃取的文字,成为周先生等的立论基础、阐释对象和贯穿在全书的一根主线”,在“不完全查验的基础上”摘出36处构成“抄袭剽窃”的段落,约四五千字,这“已经构成‘博盗’,加之贺卫方、刘黎先生等专家学者并网络人士指控举证,表明该书早已是如此一片狼藉……
然而,你就是搞不懂,就是这样一本剽窃、拼凑之作当初何以对了人社编辑的眼神,能够在人民出版社这家全国最高层次之一的出版社出版本身就已经是不可思议的了,而且居然打出了“法学名家经典系列丛书”的招牌,殊让人震惊!尤令人不可容忍的是——就是如此法学名家经典作者、最高层次之一的出版社竟然置学术道德规范、公理于不顾,置原作者的指控、社会公众舆论于不顾,执法违法,监守自盗,此地无银,大耍太极——此不能不说是对法律的调侃、亵渎与藐视,乃至对国家宪法的公然践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