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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颜若雪

作者: 消失若默 时间: 2013-03-05 阅读: 7607次 点赞: 16个 评分: 4.0分

桃花落,闲池阁,山盟虽在,锦书难托。莫,莫,莫!  晓风乾,泪痕残,欲笺心事,独语斜栏。难,难,难!    这一年的正月十五,洛阳城里下了一场大雪。 

桃花落,闲池阁,山盟虽在,锦书难托。莫,莫,莫!
   晓风乾,泪痕残,欲笺心事,独语斜栏。难,难,难!
  
   这一年的正月十五,洛阳城里下了一场大雪。
   雪花扬扬洒洒地飘了一夜,偌大的将军府,白日里披了雪,银装素裹,远远看去,就只见一片朦胧的玉色,如同重壁连璐。
   抖落身上零星的雪花,推开朱红的大门,绿竹领了一个人穿过耸立的假山,往后园的偏厅而去。
  
   看到洛小早的那刻,沈落雁的蛾眉微微拧了一下。
   像是忽然又想起了什么,眼眸一转,又变回了正常的神色。其实但凡是个女人,碰到始乱终弃这种事,心里总会有些疙瘩,尤其是假如始乱终弃的是自己的夫君,而使其始乱终弃的那个人居然还是个男人。转了转手中的汤婆子,瞬也不瞬地望着昏暗的大厅里那玲珑的身影,忽而长叹了口气,道:“绿竹,替洛公子寻个坐处。”
   “是,夫人。”回了这句话,绿竹却依旧站着一动不动,显然是十分不愿意。
   “绿竹……”沈落雁再唤了一声,声音明显沉了几分。“怎么说都是名冠京师的人——堂堂刑部侍郎的爱子,性如温玉、文采一流的洛公子。他就这样站着,传出去,倒叫人认为江家是怎样的待客不周了。”绿竹跟随沈落雁多年,知道自从那件事后,沈落雁人虽刻薄,却少有什么事情能放心上,更别提这样不深不浅的重话。这样的语气已算是稀奇。朝身边的人瞥了一眼,心中再是不愿,也不敢怠慢,当下去寻了一方锦垫过来。耿耿于怀地看洛小早端端正正地落了座,侧首冷哼了一声。
   “我倒是要看看究竟是何样人品。”能够让江城动心的人,该是怎样的风流?洛家公子名冠京华,却素来低调,词文诗作为人传讼颇多,始终未有过多关于他的消息传出。人人都只知道洛公子才华横溢,更兼性情温润,除了大将军江城外,与谁的交情都不深不浅。那人就如同一个符号,总在灯火阑珊处。名字听得熟,即便也有结交的念头,但困于女儿之身,总不好抛头露面去追寻一个男人的身影,只是没有想到,竟然是在这样的环境下狭路相逢。
   这边,洛小早并无任何惧意,坦然抬头与沈落雁对视。雪亮的一双眼睛,在有些昏暗的房间里,显得越发璀璨。那目光往沈落雁面前一闪,沈落雁不觉心中一震,细细看去,只见那玲珑身形下一派清爽,星目黛眉,自有一番风流气度。
   “倒是一幅好相貌!怕是楼里的歌姬,也没有洛公子这般气度,只是可惜了……”沈落雁轻叹了一口气。
   可惜了。这幅相貌,这般人品,这般才华,倘若是女儿身,该是要一朝跃入龙门,惊世绝代的。即便是男人身,凭洛家的关系,放到官场自然也是游刃有余的。只是可惜,偏偏找上了江城……沈落雁生在名门望族,上位者那点癖好,她即便不听,也自会传到她的耳里,何况还有江城的事摆在眼前。毕竟对上位者来说,没有什么东西不可以拿来消遣。洛小早生得好,脾气据说又是一等一的好,这几年去洛家提亲的人一批拉着一批,却从未听闻他对谁动心,难道只是因为一个江城么?
   想到此,较之于愤怒,她很好奇,这一切究竟了为了什么。
   为名为利?比江城官阶大的人比比皆是,以他的相貌,随便跟了哪个,虽说不上泼天的富贵,但总也好过江城。江城就是再得圣宠,不过一个外放的将军,找个将军做靠山又有何用!况且,以洛小早的出身和名气,他完全没有必要依附江城。洛小早不是一个不会打算的人,一个肯因自家妹子的退婚事宜而与尚书府的公子纠缠数月的人,不会这样不知轻重……那么,他图的,究竟是什么?
   定了定神,沈落雁朝下一瞥,挑了挑眉道:“我身为江城的嫡妻,嫁入将军府三年而无子嗣,是于他有愧。倘若他要娶妻纳妾,我自然会轻手为他张罗,只是……洛公子,你欠我一个交待。”
   “万般理由,都敌不过一个结果。夫人,我与江城的事情,即然你已知道,又何必执着于一个毫无用处的解释。”
   沈落雁轩眉一竖,沉声道:“无论如何江城都是我的夫婿。怎么?天朝哪条律法中有名文规定,为人友者可以随意勾引别人夫婿,而为其妻者却不得过问?”
   听了沈落雁的话,小早无奈苦笑。微垂着头,沉思半晌终于道:“我与江城的事即已被夫人撞破,再隐瞒也是徒劳无益,只是不知道,夫人想知道些什么?”
   “全部。”郑重地说完这两个字,沈落雁神色微倦地倒进长椅中。
   小早只是看着她笑,目光似有若无地浮在厅堂里。
   全部么,那应该从什么时候说起?十六岁?十二岁?还是六岁?原来已经过去那么久了啊。
   “洛家是仕家。家父官至刑部侍郎,重礼而性温和,习古君子遣风,除娶家母外并无侧室。成亲三年,夫妻恩爱,仅得一女,取名小早。”
   “仅得一女,取名小早?”沈落雁听到这句,出乎意料地一惊。倦怠之意瞬间从脑海里飞离,忽悠睁开眼睛,直指着小早颤声道:“你……你是女、儿、身?”
   小早并没有直接回答,只是伸手取下了发冠上的白玉簪。一头乌黑的青丝便如瀑布般飞洒下来,柔顺地贴在后背。
   答案不言而喻。
   “小早无意欺瞒夫人,只是……家母生小早时小产,一条命在鬼门关转了一圈,家父待家母至诚,当即发誓不再让家母受这样的苦。家母虽然一心想生个男婴传承洛家香火,终没能拗过家父的倔强,只得放弃。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家母素喜将小早当男孩装扮,也并不拿闺中规矩束缚小早。久而久之,大家只当当年洛夫人生下的是个男婴,家母自然也乐得自在,并不解释。家父家母平生仅得一女,自然疼爱非常,因此期望也高,三岁习诗,五岁习文,六岁和一干士族子弟一起被送到私塾习文,当中就有江城。”
   “哦?”沈落雁犹似尚未从洛小早的身份中醒悟过来。
   飘飘浮浮地听完这一大段,突然就觉得寻常。众人都有所求,求而不得便只能接受。若还有途径持有圆满,即使是变相的催眠又有何妨!只是谁能想到,名冠京华的洛家大公子,竟还有这样不为人知的隐秘。谁又能想到,与尚书府结亲的,竟不是其妹。
   这边她犹恍恍惚惚,那厢小早已接着道:“彼时同入私塾求学,朝夕相对,所以相识。”
   “只是这样?”只是这样简单?
   “江城说夫人喜欢听书,奈何评书里所有的故事,开始和结束,都起伏跌宕。大概是大家心里认为,越是真挚的东西,越是应该轰轰烈烈,却没有想到,寻常是福,也是真。就好像很多事情回头来看,都是简单的。”
   沈落雁心中一动,是的,很多事情回头去看,都是简单的。
   爱恨纠葛,不过一场相识相知。某个时间,某个地方,你看见了他,他看见了你,你心一动,他念一起,然后彼此相对一笑,就那么简单相识,再携手花枝繁复处同游一场。相识相恋,执子之手,唇许一诺,不过是那么简单的过程。
   “那时同塾念书的有近一百人,都是附近的士家子弟。过惯了千依百顺的生活,争强好胜,不懂得忍让,我当然也不例外。只是彼时我虽入得私塾,到底还是女儿之身,终日苦读不休,他们自然是比不上……”那些往事历历在目,洛小早一字一句地说着,全然没发觉自己一派神色柔和,眼角眉梢隐隐显出笑意。
   往事如烟,盐苦酸甜,不愿摒弃,因为可以挑美丽的去回忆。
   相识相知,说是简单,其实也不全如此。有多少欢笑,就有多少懊恼不为外人道。虽同塾入学,但与江城说话的机会还是少得可怜。私塾位阶上按身形高矮排例,严而不乱。江城那时虽是个小小少年,但已颇有大将之风,身形挺拔,刚毅如同青竹。洛小早每次回头,总能看到坐在最后一排的他。身后站着个青衣小厮,然研墨倒茶全不劳下人动手。
   “那时会注意到他,大概是觉得他和其它人不一样,不明白他为何要事事亲为。这样本也寻常,仕家子弟本不就不是时人认为的那样骄奢淫逸,心中却总觉他胜过了自己。他聪明,又很勤快,很得夫子的赞赏,夫子自然是乐得捧他。他却总是不冷不淡,一双细长的眸子,永远端和宁定,仿佛没有什么事可以放在心上。”
   “于是你看他不顺眼,和他争风?”
   洛小早不置可否地笑了笑:“是和他争过……那时只是想不到,除了这个法子,还有什么办法让他注意到我。”说完这句,停了下来,在沈落雁探寻的目光里微微地垂下了头,眼眸不经意又柔和了几分。
   好似回到了过去,还是当年的那个学堂,坐在第一排身形矮小的自己,一回头,那个一袭锦袍的清冷身影就窜入眼底。当年,她一直想不明白,那个清冷的身影究竟具有怎样的魔力,像金子会发光似的,将自己的目光吸引过去,再牢牢粘住。然后听到心里嘣嘣的声音,极切地想要那双眼睛往这边一扫,却从未如愿。他就如同一塑雕塑一般,面无表情,又四稳八平地站在那边,让人不免心生怨怼。可是无论如何,自己是争了他的风,还是后来处处与他作对,他从来只是淡淡凝眉,并不跟自己计较。
   “你和他争风,压了他的风光,他没来找你晦气?”
   洛小早一怔,笑道:“我是希望他能来寻一寻我的晦气,只是江城不是俗人。”江城不是俗人,她洛家大公子却是做了。“从学堂闹到学堂外。江府和洛府只隔一条大街,我那时常跟在他身后,作些小动作捉弄他,他开始不理,后来我闹得厉害些了,他也就是一笑而过。像根木头一样,更叫人不服气。”
   “我与他成亲三年,倒不知道他还有这般好脾气!”沈落雁冷哼一声,语中带刺。“死缠烂打,洛姑娘真是施得好手段。”
   洛小早听后,并不生气,只是脸上的笑容越发坦然了。“那时小早年少,只想着与他亲近,却并不懂得这其中的情意。”
   从六岁同塾入学,到十二岁,就这样懵懵懂懂地过完了彼此最纯真的岁月。只知道追在江城身后,一心想让他感到挫败,就这样来到了十二岁。十二岁那年,第一次在江府看到沈落雁,这个江城名义上的表妹,实际上的未婚妻,她气得转头就走,任江城怎么哄都无动于衷。整整十天,怎么也不明白自己为何要跟江城怄气,或许这就是最初的情缘:我一直将心将在你身上,你怎么可以把它轻易给别人。
   那时并未去想其中的深意,只是看到江城皱成一团的眉毛,心情意料之中的好。
  
   “然后呢?”沈落雁有些纳闷。
   自问不是心怀悲悯之人,对着小早的笑容,刻薄的话却怎么也说不出口。
   “然后么,然后便是相知了。依旧是打打闹闹,却终于不再刻意与他为难。时常赌诗作文,或在一旁看他练剑。那时他已经十三岁,棱角分明,除了身形更加坚毅挺拔外,性格更是沉稳,颇有将帅之风。有人立威要金刚怒目,他却无须一凶相,细长的浓眉微微一垂,古井无波的眸子往这边一扫,当下鸦雀无声了。十四岁那年,他依父命编入军中做了一个参军随军出征,每次回来,都会给我讲塞外的故事。”
   除了故事,当然还有家信。那信像是匆忙中写下,连字迹都显得潦草,她却非常有耐心地一字一字认下去:
   小早,你可知,塞外的落日极美,整个人仿佛都要融进去了一样。塞外的杜鹃,叫的真的很凄凉。许多将士们听了,都禁不住潸然泪下。取了纸笺写书信回家,我的信,你收到了么?
   江城从边塞上送回来的书信,她反反复复地读,以至那些字句像刻在心上那样,想忘都忘不了。倘若没有那些家信,她又如何会陷得如此彻底?刑部侍郎的爱女,尚书府的求亲。就像沈落雁所说,她不是一个不会打算的人。出身和名气,足以让她富贵安逸,一生无忧。只是,得一人以心相赠,又如何能轻易要得回来?
   “江城十六岁那年,匈奴不惜撕毁两国盟议,公然挑衅天朝威严。龙颜大怒,遣十万大军开往边塞,连战连胜,却不想中了匈奴的奸计,大军被困东狭石谷,后路被截,粮草接应不上。生死存亡之际,大帅定下攻略,他请令做先锋,带八千人做饵引敌入瓮……”
   “那一战……”念出这几个字,沈落雁陷入了沉思。
   当年那一战,令江城一夜成名。凭着和江府订有姻亲的关系,沈落雁多少知道些别人不知道的内幕。当初只当是江城幸运,一朝得宠,是多少人梦寐以求的荣耀。却因未曾关心,自发忽略了其中的艰险。现在回想,那一战之所以有名,就是因为战况惨烈而曲折,江城带领的那支诱敌的尖兵,更是凶险异常。他们本就是要诱敌分兵,化解敌方主力,却想不到计策太成功,敌军近半的主力全被诱走,八千对八万,在以一敌十的局面下,硬是出色地完成了任务。
   仿佛没有注意到沈落雁脸色的丝微异常,洛小早只是自顾自地道:“他初为参军,又方年少,即便不作这个先锋,也无可厚非。但他那个人,大是大非面前,从未将生死放在心上,越是艰险的事情,他越是要去做,谁也拦不住。”说到这里,声音才微沉,仿佛在极力隐藏后怕的惊颤:“二个多月收不到他的信,这是从来没有过的。我隐约觉得非同寻常,终于从家父那里得知战事的情况,才知道时间的难熬。他曾在信中告诉我,从边塞到京师,大约五日有余。我心知从那边传回来的消息,无论何时都是迟了的,却还是一样害怕错过。那时,唯一一件不会忘记的事情,便是等在城门口,等待边塞的驿马飞踏而过。家父家母起先不知,后来终于瞒不下去才让他们得知了原委,家父只当我和江城交好,其实我只是想第一时间知道他的消息。他是生是死,我比谁都想知道。有时没有等到,消息便入了朝堂,我不敢明问,只能从家父的脸色上分辩。夜里总是不能入眠,一闭上眼睛就看到他长衣染血,倒在我面前吐尽最后一口气,偏还要死撑着挤出一抹笑让我安心。随便怎样的马蹄听起来都像报丧的笛音,是带着他的死讯归来。如此担心受怕,那一刻我才明了,江城对我而言,究竟是何等的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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