勿用狗血染红自己的顶子
作者: 金陵叟
时间: 2014-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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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 3.0分
狗是人类最早驯化的野兽,是人类的朋友,狗对主人是很忠心的。这些在儿童读物里是有的,小朋友都知道,但人一长大就忘记了,大朋友,尤其是做官的大朋友却忘记
狗是人类最早驯化的野兽,是人类的朋友,狗对主人是很忠心的。这些在儿童读物里是有的,小朋友都知道,但人一长大就忘记了,大朋友,尤其是做官的大朋友却忘记了,非但没有与狗为友,相反还为仇,常把官威撒到狗头上。
报载,不久前北方一位人大官员,夜晚踱步于河畔,正在沉吟于政务、操心于民生之时,突然一只狗眼看人低的黑狗,把官爷的手指咬破了。于是他勃然大怒,连夜召开紧急会议,布置全市的屠狗工程,真是冲冠一怒为黑狗。当时,有人就说,一只狗犯了错误,就把全城的狗屠杀了,那么如果一个官员犯了罪,是否把全市的官员都抓起来呢?看来不可能,这样的推理在逻辑上有先天不足,因为狗与官不可同日而语。
如果说,北方这个城市的屠狗事件是由于狗犯错误在先,对人挑衅所导致,那么最近发生在贵州思南县的对狗的屠城十日,则狗真是无辜的了。该县为了创建卫生城市,把全县城的狗都杀了,一时间狗血淋淋,遍布街头,狗魂幽幽,腥风血雨。大家知道,创建卫生城市本是应景之作,当上级文明办明察或暗访时,只要组织大批人员上街打扫好卫生,把自行车排齐理顺,叫行人、行车不闯红灯,再来几条标语横幅,一切就OK了。至于幕后工作,与文旨无关,不予赘述。这种工作虽然劳民伤财,与平民百姓无多大关系,但与做官者却有好处,这是政绩所在,升迁的阶梯。由于我们不缺人,也不差钱,所以为了官爷的升迁,劳点民,伤点财,也无可厚非,但如果为了应景,为了升迁,却滥杀无辜、涂炭生灵,置狗于死地,那就有可厚非了。
上文说了,狗是人类的朋友,狗对主人忠心耿耿。当主人遇到危险时,就会奋不顾身,重则壮烈牺牲,轻则披红挂彩。见了狗血之日,便是主人免灾之时,所以到现在,民间还有用狗血为人禳灾弥祸的秘笈。这次思南县狗血腥腥,并非吉兆!上天有好生之德,科学发展观也说保护动物就是保护人类自己,所以奉劝为官者切莫用狗血来染红自己头上的顶子,弄不好,最后落个狗血喷头的下场。
2009--1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