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该保护谁?
作者: 高致贤2
时间: 2012-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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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大量捕食或猎售丹顶鹤、华南虎等国家一、二类保护动物的R,终于被送上审判台了! 公诉人指控他偷捕杀害N多珍稀动物的罪状,他一一供认不讳,还当场追认捕食
长期大量捕食或猎售丹顶鹤、华南虎等国家一、二类保护动物的R,终于被送上审判台了!
公诉人指控他偷捕杀害N多珍稀动物的罪状,他一一供认不讳,还当场追认捕食并出售了几多娃娃鱼之类保护动物之罪行,大有坦白从宽之表现!可是,当审判官让他在法庭上作最后陈述之时,他说:“我要作无罪辩护,请求依照国家法律保护我”。
审判官闻之大惑不解,公诉人也莫名其妙。旁听者认为,他已承认了犯罪事实,且有人证物证,证实他的确捕、杀、食、售了那么多国家保护的珍稀动物,他怎么会无罪?审判官让他说明理由。
R:“请问审判官,你们是不是保护珍稀动物?”
法官:“是!这还用问吗?”
R:“珍稀动物是不是全身长都是珍稀动物肉?”
法官:“不错!”
R:“既然不错,这就是我请求法律保护我的理由了!为什么?我是吃珍稀动物长大的。今年还不满40岁,我已经吃了30多年的珍禽贵兽肉,吃珍禽贵兽肉的时间已超过我不吃禽兽肉的时间许多年了。我全身的人肉都被禽兽肉所置换了。
“这就是说,我全身都是珍禽贵兽的肉了!至于内脏呢,入狱前我还吃了不少狼心狗肺羊肠子,而今的我,除了衣冠之外,全身都是禽兽肉。我的身上并非普通禽兽之肉,全是国家保护的珍禽贵兽之肉体了。我比珍稀动物还要珍稀,难道还不应该受到国家“动物保护法”的保护吗?请法庭三思。”
R突然来个“置换论”,弄得法庭内外一片唏嘘!法官和陪审团成员们一时面面相觑:法律怎么没有考虑到这一点?审判长宣布临时休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