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温饱更要尊严
作者: 贝之纯
时间: 2014-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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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些日子,在公交车上我发现这样一幕:当公交车在一个站点停下后,立马围来一大拨人,你争我抢、前挤后拥、互不相让。面对这种“繁盛”景象,司机心里自是有喜有烦,他
前些日子,在公交车上我发现这样一幕:当公交车在一个站点停下后,立马围来一大拨人,你争我抢、前挤后拥、互不相让。面对这种“繁盛”景象,司机心里自是有喜有烦,他在驾驶座上吆喝着、劝说着、呵斥着,有的人被唤起了理性、讲起了秩序;有的人仍然一往直前、“勇立潮头”。那有心讲秩序的人眼看讲秩序就会“落后”,也就收起了斯文,不甘落后、奋起直追。那些“老弱病残”们心有余而力不足,只好“急流勇退”。
这些捷足先登上车的人,目光锐利,发现空座立即麻利地扑过去坐下,管它是不是“老弱病残孕”专座。我突然发现,这拨人中最后上车的是一位衣衫褴褛、满头蓬发、手持“打狗棒”、年龄大约在四十岁左右的人。明眼人一瞧,都知道这是流落在城市间的流浪汉,也就是我们平常说的“叫花子”或乞丐。我迅速瞄了司机一眼,看见司机略微皱了下眉头,并没有说话。
那流浪汉应该不是第一次乘公交,只见他站稳后,从明显不合身、已看不出本色的夹克里掏出一张皱皱巴巴的一元纸币投进投币箱内,接着想找个地方安身。他目光射到哪里,那里本来关注他的人立即将目光移开。他只好向里挪了挪,手扶栏杆站定下来。他旁边座上的两个妇女“很有礼貌”地起身“让座”,避之若疫、仓皇而逃。他并不理会人们不屑的眼色、厌恶的颜色和不安的神色,兀自在空座位上坐了下来,直到目的地才晃晃悠悠地下了车。
在这段不算太长的行程中,我首次感到公交车少有的安静,也有幸看到了一幅“人世百态图”:车厢后半部分坐着的乘客神态漠然,毕竟乞丐距自己较远,他们便冷眼观察,当然也包括我。有几个乘客原本在车厢前边的座位上坐着,只是见到乞丐站在旁边,便主动放弃有利优越的座位,转到车厢后享受“站票待遇”。在乞丐旁边座位上没有走的那些乘客,有的无奈地欣赏着窗外一晃而过的风景,大概在心里抱怨自己“点低”,撞上这种大煞风景的事;有的直接将反感写在脸上,明显在抱怨流浪汉不该乘公交车,司机不该让他上车,好像他侵占了自己的利益;有一个女乘客一直用手捏着鼻子,时不时用厌恶的眼神瞥一眼流浪汉,恨不得他识趣地马上下车;那个带孩子的妇女则警觉地用手紧紧护住孩子的眼睛,好似对面的流浪汉是个人贩子,让孩子看见会做噩梦;还有两个年轻情侣,应该是还没有到达目的地,便在就近的一站跳下车,那时髦女郎下车后还夸张地出了一口气……
此后,这一幕经常会在我脑海里浮现,也经常会刺痛我最敏感的神经,拷问着自己的灵魂。我为自己当时在车上有庆幸距流浪汉较远的念头而感到不安,甚至愧疚。同时对那辆公交车的司机充满敬仰,也许他在流浪汉刚上车时可能有一闪念的嫌弃,但他还是遵循职业道德,只要买票,或出示有效证件,就应该让他乘车。他能够以平等的心态对待乞丐,我觉得就该给他点个赞。
至于那车上那些乘客,也许有的人和我一样开始了反思,也许有的人通过宣传教育可以醒悟,也许有的人只有通过设身处地地将心比心才会有所感悟,应该会对自己当时的反映和举动感到汗颜。
乞丐的历史几乎与人类文明同时开始,是古今中外都客观存在的一个群体。金庸老先生武侠小说里的丐帮虽然有艺术夸张的成分,但也绝不是空穴来风。在家千般好,出门一步难。流浪汉一般是人在穷困潦倒、走投无路、生活所迫之时,无奈采取的维系生命的一种方式。不过你可不能小瞧了流浪汉,俗话说行行出状元,这话对这个群体也不例外。在古代,就有从乞丐上升为九五之尊的人,如明太祖朱元璋;也有从“奴隶到将军”的人,如西汉著名军事家韩信在穷途末路之时,也当过乞丐,受过胯下之辱。
今天,除原生态乞丐外,还出现了一些职业乞丐,这些人虽没有当皇帝、将军,但也不可小觑,听我慢慢道来。
我看过这样一个微信,一个有素质的职业乞丐介绍他怎样有选择的乞讨而不被人讨厌的经验。此乞丐每天也是工作八小时,大概平均每分钟乞讨一次得一元钱,每天480分钟差不多能得到将近300元。他晚上下班后还会带着老婆孩子看夜景,若是碰上同行,有时也会扔个硬币。你也许对他有老婆孩子感到惊奇,这还不算什么,他竟在市区按揭买了一套房,再有六年分期付款就还完了。这也许是个编造的故事吧,但微信故事编得有理有据、有鼻子有眼,我不得不信以为真。
行行出状元不假,但状元毕竟是少数精英。古代一些文人别说中状元了,他们有的一辈子屡试不第,如闻名于世的《聊斋志异》作者蒲松龄老先生,《红楼梦》作者曹雪芹老先生,他们都壮志未酬,一生贫困潦倒。要不是科举难中,范进怎会在中举后乐极生悲、痰迷心窍呢?乞丐也一样,世上那么多乞丐,但有几个能像上面所说的日进三百、娶妻养子买房呢?
那么乞丐的现状是个什么样呢?
原生态乞丐是为了保障生存需要,职业乞丐则是一种生活选择。我没出过国,但从媒体或电影中看到,美国等发达国家的乞丐通常都是些懒散、醉醺醺的中年男性,他们完全有能力靠自己的双手生活。他们讨钱的方式也是姜太公钓鱼——愿者上钩,大多以幽默、搞笑、卖艺等方式进行。但街上乞丐很少有小孩、妇女和老人,残疾人就更少见了。因为有资料说,美国社会保障相当到位,没有生活能力的人会被送到收容所等机构得到救助。
相比之下,我国的乞丐队伍就庞大了,特别是前几年,好像在哪个地方都能看见。有的是单个残疾人跪在用木板按装滑轮的自制车上沿街乞讨;有的是妇女背上背着个沉睡的小孩沿街乞讨;有的是几个脏兮兮的小孩拿着搪瓷缸沿街乞讨;有的是个残疾老人拄着棍子沿街乞讨;有的是一个或者两个乞丐,也有的是小孩,他们打着竹板、或者吹着唢呐沿街在商铺前唱着、表演着,不达目的决不罢休;也有几个残疾人组成一个演艺团,音响俱全,四处流浪演出;还有穿着学生服的少男或少女,跪在地上,面前用粉笔写着一大段字,无非是家中遭灾、父母遭难,面临辍学,请求好心人资助等云云……
莫言的《蛙》想必大家都看过吧。那里面就有这样一个情节,“我”给乞丐陈鼻面前的铁碗里扔了一张百元大钞,却被一个黑胖小子抢跑。陈鼻无动于衷,“我”义愤填膺地追赶,最后却像落水狗一样,被那黑小子和两个女人穷追猛打。这个故事虽有艺术加工,但在现实中也时有发生。个别乞丐的乞讨方式已由最初的乞求变成了欺骗、欺诈、哄抢、缠讨、恶讨。所以,好多人看见乞丐、流浪汉都有几分害怕。
还有的乞丐做法更是令人发指、令人震怒,他们会拐骗一些小孩,逼他们沿街乞讨,并派人跟踪,每天向他们“交账”。这样做只是利用人们对小孩的同情心,以便更多地获得施舍钱。据说还有的做法就更加丧心病狂了,将拐来的小孩、或许也有可能是自己的亲生的孩子吧,致残后带着乞讨,以骗取好心人的同情。
生活中人们对乞丐又是什么样的态度呢?
“一方有难、八方支援”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这精神在汶川地震、玉树地震等救灾中,都充分地彰显出来。所以,同情心、恻隐心人皆有之。我和许多人一样,在街上碰见乞丐,身上只要有零钱的话,总会向他们扔一元钱。当然要是没有零钱,我也不舍五元、十元大钞的。一是家长给的生活费是有数的,施舍过多那就该自己饿肚子了。二是我认为对他们的施舍随心就好,这与让座是同样道理,让座是义举,并非是义务。
理是这么个理,但现实中却不这么简单了。遇到乞丐,或者应该叫困难群体,如果你视而不见、或者绕开避开,或许会被人当作冷漠者批判批评,即使不当面批评,也会在心里骂你没有爱心。但是如果帮的话,结果也没那么理想。有次我碰见一个乞丐,翻翻口袋正好有一元零钱,就给了他。然而走着走着,又碰见一个乞丐,因没有零钱,我便径直走过,但发现乞丐看我的眼神满是不屑,那神情好似我是个“葛朗台”,看得我好像做了什么亏心事一样。
我一个同学也给我说过他经历的一件事:他家庭条件相对好点,本人也确实很有爱心,他每次在街上见到乞丐,有一元给一元,有时没一元就给五元。可有次他遇见一个乞丐,翻翻口袋没有零钱,便抱歉地说,今天没有零钱了。那乞丐倒不客气地说,没有零钱来个整的!
听完同学说罢,我又想起看过的一个故事:国外一个小伙子见一个乞丐很是可怜,每月发工资后便会拿出十元援助他,一直坚持了好几年。这个月乞丐左等右等不见他送钱,乞丐便来找他。他说:我已结婚生子,孩子喝奶粉是一笔大开销,所以就没有多余的钱援助你了。乞丐听后怒道:什么?你竟把每月给我的钱给你孩子买奶粉了!听到这个故事,真让人哭笑不得。乞丐把人们对他的爱心援助当成了理所当然的义务,持着这种心态、心理,谁还再敢伸出援助之手?
“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受过乞丐的骗,吃过乞丐亏的人,对乞丐的贫困心生质疑,对乞丐上街乞讨的行为感到厌恶,认为他们不劳而获、苟延残喘,丧失尊严、影响市容。有时乞丐来到他们面前、或者店铺前,他们不管乞丐是否真的丧失了劳动能力,一律呵斥、赶跑。还有媒体报道某地某人将乞丐打死,违反了法律,最终受到制裁。
还有部分人过于自私,别说碰上乞丐讨乞,就是碰上外地人问路,他们不是态度漠然、目不斜视地昂首走过,就是退避三舍、绕道而行。他们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只怕多管“闲事”、引火烧身。有些人平常对亲戚、邻居、好友、同学遇到的困难都不愿多管,还指望他为一个陌生人提供援助?
当然,生活中也确实有一些境界高尚、超凡脱俗之人,他们的所作所为出人意料、令人惊讶、让人敬佩。我在微信上看到这样一个故事:一个穿着时髦、打扮时尚的女郎,提着大包小包从一家高档商场走出,一个乞丐马上爬过去向她乞讨,周围的人都认为即将会有一场乞丐挨骂的好戏看了。谁知她停下脚步,看了看双手提着的东西,不知该怎样掏钱。突然她竟蹲下来,让乞丐自己从她衣兜去掏。乞丐又黑又脏的手从她口袋里掏了一张“大票”,脸上露出狡黠的笑容。女郎便起身,女神般地款款离去。我不知女郎心里是怎么想的,她是想学雷锋?还是“作秀”?有人说那是因为她有钱,但有钱的人多了,有几个能像她那样做呢?
那么生活中为什么会有这么多乞丐呢?
我想,这首先是个社会问题。毋庸置疑,改革开放后,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普遍得到提高。但也出现了贫富两极过于悬殊的问题。在同一个街上,我们都可能看到过这样一个画面,有的人开着几百万的奔驰车,身着几万元的名牌服饰,享受着上万元的大餐,喝着数千元的洋酒,可以说一掷千金、挥金如土。但也能看到乞丐衣衫褴褛、沿街乞讨。所以,我们不能忽视在发展中出现的两极分化问题,富人太富,穷人太穷,当然乞丐应该属于穷人里最底层的穷人。
这里面有这么几种人:一是一些尚有劳动能力,但不愿意通过劳动解决温饱问题的懒汉。二是一些没有劳动能力,比如老弱病残、甚至有智障的人。三是一些告状上访人员,也许他们在老家遇到什么冤情无法解决,便到省城甚至北京告状上访,因无生活着落,便沦为流浪者,不是捡破烂就是乞讨度日。四应该是个个例,偶遇灾祸、困难沦为乞丐。
前两年有这样一个报道,一个乞丐吃了发霉的食品被警察送到医院抢救。警察和医生发现他虽然浑身很脏,但皮肤白皙,不像长时间讨乞之人。经过询问,才知他是一个名牌大学生,只因坐错车到了这个城市,将身上仅有的钱用光,四处应聘打工拒绝后,没办法竟沦为乞丐。
对如何减少社会流浪人员,我有几点不成熟的想法:
一是在政府层面上,社会保障要到位。
改善民生是政府的首要责任。各级政府在重视发展经济的同时,应该加强社会保障工作,特别是对一些困难群体,比如流浪人员,要分门别类、妥善安置。对有劳动能力的要通过技能培训,鼓励他做力所能及的事;对流浪儿和老弱病残,相关公益机构要及时收养,或委托亲属收养并给予一定的生活救助救济。这当然需要不少经费,但发展成果要惠及每个公民,当然也包括他们了。这样,就可以大大减少不和谐、不稳定因素,这样才能全面实现小康社会,展示出社会主义国家的优越性。
同时,对发现的假乞丐、乞丐组织、或控制乞丐的黑帮,要加大查处力度。对那些拐卖、逼迫儿童乞讨的罪魁祸首要要严厉打击。儿童是祖国的花朵,是明天的希望,不管什么原因,都不应该让儿童四处流浪、失养失学,从小身心受到摧残,生活没有保障。
一个国家的乞丐多少以及生存状况,都无不反映了这个国家的经济发展程度和社会保障体系是否健全。有资料说,美国等发达国家一个月能给乞丐700美金的救助金,折合人民币大约4000元,相当于我国一个上班族的月工资。这难道仅仅只是因为他们国家的经济实力雄厚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