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神
作者: 游胜光
时间: 2012-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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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 1.0分
我终于可以确定自己没有穿越到三年后,而现在的科技水平也达不到穿越的条件,之所以会认为穿越,是我类似的小说看多了。 通过来信,我得知自己在过往的三年中给家
我终于可以确定自己没有穿越到三年后,而现在的科技水平也达不到穿越的条件,之所以会认为穿越,是我类似的小说看多了。
通过来信,我得知自己在过往的三年中给家里寄了不少钱,看来那时候我很有钱,莫非898没有忽悠我,真给我找到了月薪五万或者更多的工作?月薪五万的话三年下来是一百八十万,与往家里寄的一百五十万大致相符。但工作归工作,龙华网站没有说就三年期限,更没有说要保密啊?
我现在迫切想知道那三年我都干了些什么,在我看来,清除记忆同清除生命没有区别,记忆的重要性就在于它是我生命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很难想象没有记忆我们还能怎样活下去?我重新变得阴郁而孤独,一个问题24小时困扰着我:那三年我都干了些什么?我明白自己不可能干出惊天动地的丰功伟业,但平凡的人生照样是人生,我有保持记忆的权利。所以,一些原本快要忘却的事情在回忆中复苏,我开始努力去回忆过往发生的重要事情。
除了回忆,我还变得喜欢思考,这让我有点像哲学家。
晚上我做了一个梦。
我梦见在一个阵地上,我独自一人,抗击着潮水般涌来的敌军。在黑沉沉的天空下,在广阔的空间中,敌人的坦克、装甲车和步兵密密麻麻地压迫过来。战友们的尸体挤满了战壕。我端着“九五”式自动步枪,疯狂地向敌人扫射。然而敌人实在是太多了,我的子弹不够用,于是我把死去的兄弟们枪上的弹夹卸下来,在面前摆成一堆。
但我仍挡不住敌人的进攻。我守不住阵地!
我感到极度的孤单、无助。
我在梦中流下了眼泪。
我从钢丝床上弹了起来。
梦中的场景仍历历在目。我布满老茧的手指在眼睑上拂过,没有泪水,也许是我的泪腺早已干涸吧!回忆到刚才的梦,不禁有些好笑:把枪捡起来直接开火不比卸弹夹省事?还有,我怎么能把步枪当成机枪使?看来梦中的我有些弱智。退伍后的两年中,我很少能梦到部队,但现在频繁地梦到。因为我开始回忆了,通过这些回忆,我对军旅生涯有了全新的认识和理解。也因此变得更加成熟,所以我认为,人,应该每天都抽点时间来回忆或者思考。
打开房门,我站在阳台边,看着城市的夜景。
璀璨的路灯,不息的车流,夜总会的音乐。这一切,构成了城市的主格调。而我,已经厌倦了这一切。一切喧嚣纷繁世俗嘈杂,都不属于我。城市外湖泊的潮水,拍打着每一个码头,却不能清洗尘世中的腐朽。我看着深邃的夜空,那变幻莫测的乌云,似乎有什么东西,在向我召唤。
我的身体,已经很久没有好好运动了。我一直想知道:它是否还年轻?是否还像当年在训练场上那样敏捷?
还有没有检验的机会?
每天清晨,我都会穿着迷彩服,从租房下来。走到租房外面那条狭窄拥挤的小巷中,在小摊上买几个馒头,啃着走到仓库。然后与工友们一起在库房门口稍作停留,等工头来开门后,一起干活。
跟许多年前相比,我的力气成熟了。以前需要很强的信念来坚持的一些体力劳动,现在很适应。
我不喜欢与别人说话,也没什么好说的,包括一些要好的朋友,比如络腮胡、长毛、小四川、光头佬等等,我也只是礼节性地打个招呼或者点头微笑一下而已。我需要做的,就是不停地干活。不停地重复同一个动作,其实也是一种锻炼。我觉得自己能静下心来了,能专注于某项很简单的工作而不浮躁。而以前,我做不到。
中午我和几个工友蹲在一起吃盒饭。伙食挺好,至少比我新兵连吃得好,比高中时那个饭堂的伙食也好。但我没指望能吸收多少营养,我的观点是:好身体是锻炼出来的,而不是吃出来的。
吃完饭后,我们休息,这也是整个白天唯一的休息时光。那些汉子们坐在台阶上,抽着劣质香烟,对过往的少女少妇甚至中年妇女品头论足,并乐此不疲。估计这也是他们从农村进入城市后的最大乐趣。
我开始有了有睡午觉的习惯。我躺在台阶上,将草帽往脸上一覆,竟睡得颇为香甜。在每天从我身边经过的那些人群中,估磨我在他们心目中的地位,比乞丐高不到哪儿去。
下午重复上午的工作。
其实我本质上是一个多愁善感的人,这种人能收获到更多的痛苦,何况还有失忆的问题困扰着我。我的对策就是不去胡思乱想,所以我不停地劳动。完工后,工友们纷纷涌向租房去休息、洗澡、吃饭、逛街。我却喜欢坐在码头的空地上,望着暮色中的湖水,吹着清凉的湖风,什么都不想,那感觉就像是躺在浴缸里。
天黑后,我跑步回去。
在夜晚的城市中奔跑,是一件非常有情调的事情。
我喜欢寂静的长街。
我喜欢朦胧的霓虹灯。
我喜欢清爽的晚风。
回到住房后洗澡,洗衣服,睡觉。
更多的时候,我会在自己的租房里健身。一个人在深夜里,关在房子里健身,那是何等的孤独?然而我喜欢这孤独。其实每个人的内心,都是孤独的。存活在这个世界上,就必须面对孤独,不管你愿不愿意。后来听说不远有一家健身房,于是在每晚八点到九点,或者是仓库没事干的时候,我会去那里健身。对此,工友们是嗤之以鼻,他们的观点是:有那个体力,还不如多拉几车,或者挣点外快呢!
通过杠铃的重量,我准确地计算出力量素质比三年前增长了大约百分之三十,这让我觉得不可思议,因为对一个长期坚持健身、潜力发掘得差不多的人来说,这百分之三十的增长就是一次惊天突破,所以我更加迫切想知道那三年我到底干了些什么?
健身完后,我坐在软椅上,看着镜子中的自己。我不幸地看到了自己眼角细细的皱纹,而这,是我很不想看到的。难道像我这样的男人,也抵挡不住岁月的流逝?
男人在20岁和30岁时的想法是有些不一样的:20岁的男人以为自己永远不会老,而30岁的男人却清醒地知道自己永远不会再年轻。我发现人的年龄真的可以影响心态,在之前我以为自己是25岁,根本就没感觉到自己面临时间的压力,有时候还可以故意让自己看起来很单纯,活得轻松一点;但一旦我知道自己有了28岁,马上就感觉自己成熟起来了,有些问题不得不全面考虑。
已经不年轻的我只能这样安慰自己:我的身体依然年轻。我的力量,速度,耐力,灵敏,柔韧,甚至记忆力,都不但没有降低,反而变得更加优秀。
但是其他的呢?
我什么都没有。包括事业,包括爱情,包括其他。一个男人到了我这个年龄还一无所有是一件非常可怕的事情,但是我已经不能再像从前一样呐喊。
长毛最近经常不来上班,就算过来也是随便干一干,一天拉不了五十车。但从他的身上却能看出许多变化,比如穿衣服变得花哨了,戴起了手表,也比以前爱干净了,还动不动在食堂点肉菜下酒。
络腮胡诧异地说:“这小子最近是不是买彩票中奖了?”
小四川不屑道:“就他那拉车的命,也能中大奖?”
说话间,长毛一屁股坐了下来,眉飞色舞地吹开了,“昨晚好爽,一次找了两个小姐,玩了个‘双飞’,你们没有体验过同时玩两个女人的感觉吧?现在只有有钱,什么都可以干。”
我们陪着干笑了几声。长毛豪气干云道:“今晚我做东,请各位在晚饭时留点肚子。”
这天晚上我没有回租房,而是和他们一起在宿舍里喝酒。长毛买来不少卤肉,还提了一打啤酒,我们铺开凉席,把酒菜摆在报纸上,然后围成一圈。大家喝到高兴处,都脱下衬衣,光着膀子干杯,小四川羡慕地说,“我有陆哥这样发达的肌肉就好了。”
我有些不以为然,“当兵的没点肌肉那像什么样子?”
络腮胡指着我的后背关切地问,“你后背上好长一道疤。”
长毛凑过来鉴赏了一下,“肯定是刀疤!”
“有吗?”我摸到后背,“还真有,没什么大不了的,经常搞训练嘛,难免受伤。”在说这话的时候,我能感觉到自己的虚伪,因为我当时大吃一惊,心中波澜起伏,却在表面上装出满不在乎的样子。我一直不停地问自己,“怎么了?怎么了?我怎么受过伤?天啦,那三年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我赚的是什么钱?”
长毛的眼神开始迷离,不过说话倒还利索,“不瞒大家,兄弟我最近发了点小财,我跟着一个老乡在外面放钱,一个月下来赚了这个数。”,说完竖起两个指头。
小四川配合道:“两百!”
长毛一掌撸在小四川头上,“两百我好意思拿出来讲吗?”
小四川将音调提高了五度,“两千!”
长毛扬起脸,“再猜!”
“莫非是两——”小四川故意把这个“两”字拖得很长,引得长毛着急地抢断,“没错,就是两万!”我和络腮胡忍不住笑了。
长毛狡黠的目光在我们之间巡视一圈,然后叹了叹气,向窗外看去,仿佛我们几个凡夫俗子难以入他的法眼,完全是一副踌躇满志的样子,“我昨天一天没来,你们说我干什么去了?我赚大钱去了!昨晚我带了四千快去宾馆看他们玩斗地主,他们还玩得挺大,一会就有人输光了,找我借了一千。我们的规矩是借一千一天多收两百,他一会把钱赢回来了还了我一千二,然后另一个输光又找我借,到最后我出来时四千变成了八千!”
小四川兴奋之情溢于言表,“那岂不是他们的钱倒来倒去都到你这儿来了?”长毛得意地点了点头。
我和络腮胡对视一眼,没有说话。长毛坐直身子,掏出一盒烟给我们发了一遍,我说不抽烟,他不耐烦道;“拿着,哥叫你拿着就拿着!”然后他自己点上烟,美滋滋地吸了一口,这才慢条斯理地说道:“不要说我长毛是自己赚了钱就不管兄弟死活的人,我现在给大家一条生财之道,大伙儿每人掏点钱,我们合伙放钱,到时候分成,我可以保证比拉大车划算多了。”
络腮胡摇了摇头,不置可否;小四川却眼睛一亮,“好啊,我去找叔叔借钱。”
我拧着他的耳朵,“借什么借?这个坚决不能干,还有长毛你,我建议你也赶快收手,这不是长久之计。”
长毛脸都红了,“小陆!你舍不得掏钱我不怪你,但你有什么资格教训我?你是我什么人?”
我斩钉截铁地说:“就凭我们在一间房子里住过,我也不能看着你越陷越深!”
长毛一把掀翻酒菜,“去你妈的!”然后爬起来,搭着衣服跌跌撞撞地走了出去。
我们三人面面相觑,却什么话也说不出来。
长毛一连几天都没有过来,在八月底的一天,突然有十几个人跑到仓库来找他,遍寻不遇后又苦等了几个小时,最后才悻悻然地离去。那天我正和光头佬PK后进行休息,那些前来打听长毛消息的人尽管气势汹汹,一副天王老子都不放在眼里的样子,但到了光头佬跟前却比较收敛。我暗暗观察着光头佬,只见他盘腿坐在地上,光着膀子,肌肉虽不发达但体格健壮,远胜于同样四肢发达的申阳;斜着眼睛瞅着那些东张西望的家伙,眼神中有一种不屑。我发现理光头的人只要身材稍微高大一点点,脸上肉稍微多一点点,就很容易给别人形成凶悍暴戾的印象,让人不寒而栗——改天我也想去理一个。
此后的十来天,我们都没有见到他,大家议论纷纷,“长毛赚了不义之财,现在被人盯上了,所以不敢回来。”
再次见到长毛是一个阴天,在街道上冒着热气的小摊旁,我很随意地啃着馒头。小妹就站在我右侧,手里提着一袋包子。突然,有人在我肩膀上拍了一下。导致的最直接后果是:此人的胳膊被我在一瞬间擒拿,发出一声嚎叫。
小妹关切地向我走来,还没等她发问,我就从那熟悉的叫声中,认出了来人。
“长毛!”
“你狗日的这么凶狠,差点把老子废了!”
我对小妹说,“你先上去,这是我一个好朋友,前一段时间也在你家住过。”
长毛打量着小妹的背影,咽下一口吐沫。我也打量着他:这小子现在的头发确实长,皮肤也白得像死人,最让我看不惯的是他居然在右耳上戴了一只耳环。
他用那只纤细的胳膊挽着我,目送小妹的身影消失在楼梯口后,转过头来说:“你小子现在混得可以,知道忽悠小姑娘了,这妞不错吧?没准还是一个处呢!哈哈!”
我微微一笑,没有与他继续这个无聊的话题。
我跟着长毛在一个偏僻的小巷中穿行。
我们拐进一间门,上了楼梯。
在三楼的一个房间里,四个人座在一张大圆桌上。长毛端起酒杯斟满,一饮而尽,“小弟来晚了,自罚一杯。”
四个人都是一样的肥胖,无一例外地拥有一个大肚子,并且身上都有密密麻麻的纹身。正对着门的那个光头满脸横肉,目光森冷。长毛用手掌擦去嘴唇上的酒渍,扶着我的背,“给几位老兄介绍一下,这是我在仓库干活时的好朋友。”
我们一起喝酒。长毛不住地给他们敬酒,态度很恭敬,一边暗暗提示我也敬酒。我没有理他,旁若无人地吃菜,间而与他们碰杯。后来,他们的口气越来越大,讲起了自己的“光辉历史”。其中一个还不住地教育我和长毛:你们年轻人,在外面混,千万不要怕事。只要不是杀人,老兄都能给你顶着。我心里说,顶个卵子,别以为我不了解你们这些货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