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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爱心不求回“报”无异于姑息养奸 ——不要使爱心受到污染

作者: 高致贤2 时间: 2014-03-30 阅读: 23次 点赞: 35个 评分: 4.0分

献爱心不求回报,本来是一种崇高品德,可歌可颂。可是,如果在一种红十字会贪污,爱心捐款被挪用,人善被人欺,好心无好报,诈骗成风,恩将仇报的社会环境里,献爱心不

献爱心不求回报,本来是一种崇高品德,可歌可颂。可是,如果在一种红十字会贪污,爱心捐款被挪用,人善被人欺,好心无好报,诈骗成风,恩将仇报的社会环境里,献爱心不求回报,那就无异于姑息养奸!
   我国慈善机构的建立,募捐活动的展开,献爱心风尚兴起,义工组织的成立,好人为社会献爱心,社会环境逐步走向和谐,此乃好人心向往之。然而,在共建和谐社会的过程中,为什么会产生一些利用募捐捞外快,甚至通过募捐行骗等等不和谐的坏现象?这不得不令人深思:产生这些坏现象的原因很多,本文只谈其中一个常常被好人忽视的原因:献爱心不求回报。为什么呢?问题在于旨在付出,不求回报。
   这里说明:我所说的“回报”不是需要受助者回报金钱和物资,而是要他们向捐赠者回“报”收到的物资账目和使用情况及效果,给捐赠者一个明白,借以避免受助者滥用或乱用,也避免组织募捐者中饱私囊。
   为什么说这与捐赠者不求回报有关?全民捐资申办奥运会时,各地按照行政区划或工作系统,统一收钱交到同级体委,而后由体委层层上交。可是因为收交过程和使用情况不透明,捐多少没有规定,收交过程中很容易出现贪污挪用。某县农林水系统的秘书告诉我,该系统上交捐资时他不在单位,农委领导就把秘书已经交给他的钱上交了事。谁料秘书那里还有不少捐款没有上交。秘书自觉地拿去补交,体委说他们系统已经交完,体委已经统一上交了。他说那钱也不能退回捐赠者了。体委只好收了。他说:如果他不交那笔钱,谁也不知道。我问他交到体委后,体委上交没有?他不知道。足见爱心捐赠管理之欠缺。捐赠扶贫救灾、扶危济困等等款项的管理也不透明。加之捐赠一无指标,二无规定,捐多少全凭爱心决定,收款的没有收据不做账,捐资人不图回报只顾捐,甚至捐款不留名,以示自己的高风亮节。捐赠者若要收据,还要过问自己所捐的钱物的用途,就会被人视为“小气鬼”。上述思想加上管理机制不健全,监督不力,抑或没有监督机制,全凭“良心账”,在金钱至上的今天,难免出现贪污挪。
   之所以说是“捐资人不图回报”会助长爱心捐赠中的不正之风,是因为有的受助者连道谢都不说一声,好像那是捐赠者应该进贡他们似的。在金钱至上的地方,良心在金钱面前显得十分无力。所以,只有建立健全捐赠管理机构、加强职能部门的监督,才能保证爱心不被猥亵。其实“回报”并不难,关键在于责任心。我们“大方人在深圳”群组织了一次捐赠,事后,会计出纳将收支公布,给捐赠者一个明白,保护了大家的捐赠积极性。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捐赠者应该理直气壮地要求回报。回报什么呢?一是要求组织捐赠者向捐赠者回报所捐钱物的交接情况,以防中间环节贪污挪用;二是要求受助者向捐赠者表示感谢,以防出现好心扶起摔跤人,反被污蔑为肇事者的坏事;还须要求受助者回报所获钱物的使用情况及使用效果,以免出现求助行骗。
   给捐赠者一个明白,这绝不是什么小气!而是不让爱心受到污染,让捐赠者享有知情权。在法治社会正在完善的今天,经济活动要有法律依据,凭良心办事是好的,可是,光凭良心办事是不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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